華嚴五教章問答抄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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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義全攝刹那滅等之六義。
故依始教一切因等者。
因緣之義雖通轉識現行。
具六義者唯限種子。
付種子六義。
唯識論限内識之種子。
攝論心通外谷麥種子。
若依終教六義通七轉識現行。
若依圓即法界緣起皆有六義也。
難雲。
縱雖始教現行正因辨種子之果時。
豈無體用空有待不待之六義欤(是一)。
次從雖終教轉識既間斷之法也。
現行之因何可有恒随轉等之義欤(是二)。
次圓教心善惡邪正同一法界緣起也。
何可有性決定等之義欤(是三)。
答。
始教意雖現種同親辨自果正因緣體。
然種子體因緣義勝。
唯識雲。
有唯識說種。
是因緣性。
彼依顯勝(雲雲)。
現行因緣阙恒随轉等之義。
故唯種因緣具有六義。
縱現種因雖容有空有待不待礙之二義。
始教之心不依此義。
但建立刹那等六義。
遮外道小乘等之轉計故。
現行因不具六義也。
次終教心八識體一故。
現行之因可有六義也。
即本識故可有恒随轉之義也。
次圓教心既法界緣起也。
善惡邪正即入無礙也。
豈遮性決定等義欤。
下問答可準例也。
難雲。
要問(下)雲。
法有多門。
且依同時如實互為因果。
入因果義有二重○又一切因有六義。
一空有力不待緣。
念念滅故○六無有力待緣。
俱有力故○又增上緣望自增上果還為親因。
故雜集論疏緣入親因攝。
又成唯識論因緣。
謂有為法親辨自果。
此體有二。
一種子。
二現行○現行同類展轉相望。
皆非因緣。
自種生故。
一切異類展轉相望。
亦非因緣。
不親生故。
有說異類同類現行展轉相望為因緣者。
應知假設。
或随轉門○聖說轉識與阿賴耶展轉相望為因緣故。
此顯因果親疏分齊極明善也(文)。
此釋心付如實互為因果因具六義事。
釋畢引唯識互為因果極明善結釋。
知唯識論心現行親因許具六義故引釋也。
若不爾者。
何故引唯識欤。
答。
一義雲。
要問心标依互為因果。
約法喻重重問答。
其中全不揀種現。
但因緣相望釋之。
爾者一切因有六義者。
可通現行乃至法界緣起之因也。
既增上緣還為親因具六義也。
現行親因何不具六義欤。
其六義者。
空有力無力等六義為本。
故知。
從雖引唯識論。
現行既親辨自果之正因也。
何不具空有等六義欤。
但攝論唯識等唯種子有六義者。
刹那滅等六義為本。
又随勝也。
故唯識雲。
有唯說種。
是因緣性。
彼依顯勝。
非盡理說(文)。
雖現種共正因種子。
因義勝故六義限種子也。
雖然空有等六義通現行事不可有妨欤。
尋雲。
引唯識事終教義欤。
始終義欤。
二。
問。
章文。
謂一切因皆有六義(雲雲)。
爾者通内外種子欤。
答(雲雲)。
略文義谷麥等外種子不具六義(雲雲)。
愚案雲。
攝論心六義可通内外種子也。
梁攝論第二雲。
外内不明了。
于二但假名及真實。
一切種子有六種○釋曰○于二者種子有二種。
一外二内。
外謂谷麥等。
于善惡二性不明了。
是有記故。
内謂阿梨耶識。
于善惡二性則明了○但假名及真實者。
外種子但是假名。
何以故。
一切法唯有識故。
内種子則是真實。
何以故。
一切法以識為本故。
一切種子有六。
種子有六種者。
如此内外種子不過六種(文)。
義聖私記引勢範律師義雲。
外不明了内明了。
不明了言二度可贊(雲雲)。
唯識論第二雲。
唯本識中功能差别。
具斯六義。
成種非餘外谷麥等。
識所變故。
假立種名非實種子(文)。
述記雲。
内種識變已後生麥等。
麥等複識變以重變。
故雲種子如眼根等(文)。
百法鈔十雲。
世親攝論外種亦具六義。
若無性攝論及唯識論說。
唯内種具六義。
不說外種。
以谷麥等是現行法故(文)。
述記雲。
無性攝論不簡差别。
唯言内種。
有世親即通。
然彼一一皆自釋言。
内法如此外法如此至果俱有。
唯言内種即不論必○今釋外種亦有果俱。
如蓮花根生蓮花等○此解稍好(文)。
第二卷同學抄論義也。
而攝論心六義通外種之義也。
集成雲。
謂一切因皆有六義者。
海東記曰。
俨師攝論疏雲。
六因十因乃至二十因皆具六義。
是故此中名一切因。
問。
唯識論雲。
本識名言種上必具六義。
餘識間斷不具恒随轉果俱有義等。
何故此中一切因皆具六欤。
答。
唯識論義約初教釋。
若約緣起秘密義。
離如來藏一切諸法為因生果之義。
永不可得故。
一切因皆具六義。
此約大乘實教義也。
折薪雲。
然此六義出于攝論等中。
然彼唯約種子識中有此六義。
以說緣生。
今以彼義門點示。
即成法界大緣起法故。
所依此緣起說十玄門者。
意在别。
法相學者方便入此玄門故(文)。
六義列次事。
五十要問答下雲(取意)。
一。
空有力不待緣(念念滅故刹那滅)。
二。
有有力不待緣(決定故性決定)。
三。
有有力待緣(引顯自果故引自果)。
四。
無無力待緣(觀因緣故待衆緣)。
五。
有無力待緣(随遂至治際故恒随轉)。
六。
無有力待緣(俱有力故果俱有) 今章依空三義有三義次第列之。
問答初二不待緣。
付後四待緣以有無有無為次第列之。
雖有前卻其義無違也。
章。
初刹那滅等(雲雲)。
唯識第二雲。
一刹那滅。
謂體才生無間必滅。
有勝功力方成種子。
此遮常。
法常無轉變。
不可說有能生用故(文)。
百法抄第十雲。
即遮無為。
外道所說冥性谛虛空我等(雲雲)。
攝論第二(世親雲)。
刹那者。
此二種子無間生滅故。
若常則不得為種子。
以一切時如本無差别故(文)。
二種者。
内外種也。
問。
章文。
由此滅故果法得生(雲雲)。
限俱時現行果欤。
通後念自類果欤。
答。
百法抄十雲。
于轉變位能生同時現行。
及引後念種子自類欤。
尋雲。
何故不雲由此生滅果法得生。
而但雲由此滅故欤答(雲雲)。
三。
問。
可有滅法待緣之義欤。
答。
章。
然是謝滅非由緣力(雲雲)。
付之。
章。
二是俱有義(雲雲)。
百法抄十雲。
問。
應前念種子與後念現行為種子。
以有生滅故(文)。
故第二果俱有義。
攝論雲。
世親二雲。
俱有者。
非過去非未來非别處。
若此種子有即此時果生故(文)。
無性攝論第二雲。
雖刹那滅然非已滅。
何者俱有已滅生果不應理故。
如死雞鳴。
是故應許種子與果俱時而住(文)。
唯識論雲。
二果俱有。
謂與所生現行果法俱現和合方成種子。
此遮前後及定相離。
現種異類互不相違。
一身俱時有能生用。
非如種子自類相生前後相違。
必不俱有。
雖因與果有俱不俱。
而現在時可有因用。
未生已滅無自體故。
依生現果立種子名。
不依引生自類名種故。
但應說與果俱有(文)。
百法抄雲。
言俱現者。
三義謂顯現現在現有。
初顯現者。
謂果法顯現。
即簡無性第七○二現在者。
簡難陀經部說異時義。
因果不同現在故。
三現有者。
簡安惠說種是假○言和合者。
簡于相離○即知種望現行定俱。
一身和合不相離。
方名種子也(文)。
四。
問。
章文。
俱故非孤。
是待緣也(雲雲)。
爾者以所生果名緣欤。
答。
待緣者。
增上等之三緣也。
付之。
折雲。
待果為緣(雲雲)。
如何。
折薪雲。
二者下俱有者。
無性釋雲○此即因與果俱曰俱有也。
非約水土等緣釋中意雲○既與果俱。
不是孤有。
是待果為緣也。
今約望果與因俱生故。
果即是緣也(文)。
會雲。
指事雲。
二是俱有義者。
有雲。
因與緣俱故名俱有義。
此說不爾。
以違攝論等故。
今雲果俱有義。
非緣俱有。
問。
若爾如何下雲俱故非孤是待緣也。
答。
果俱有因必待緣故。
待緣生果故。
故雲俱故非孤是待緣也(文)。
問。
唯識論心望種子自類果可名種子欤。
答。
論不依引生自類名種(文)。
付之。
兩方也。
若雲名種子者。
自類相生之時者。
阙果俱有之義。
故不依引生自類名種(文)。
若雲不可名種子者。
論釋恒随轉之義。
雲此顯種子自類相生(文)。
如何。
答。
述記雲。
又此自類亦非種子。
不與果俱故。
無性攝論說非種子。
然名種類○答。
論其體自類之亦名種子。
非現行故。
無性顯此二位差别果。
俱名種。
不爾名為類(文)。
又雲。
此顯種子具斯六義。
非說念念皆具六義。
故名為種。
無性所言不生異時名種類者。
約畢竟不生當來為論。
如見道中無相定等(文)。
問。
大乘意過未無體也。
種子自類因果。
何故不同時而前後也。
答。
述記雲。
種相生時。
何故不許有同時義○種望于種許同時生。
體便無窮。
自類許有同時生故。
即一刹那有多種生。
都無因緣。
不許後種。
更生果故。
現行熏種名為異類。
雖亦熏種未生果故非無窮(文)。
問。
無性有情第七識可具六義欤。
答(雲雲)。
述記雲。
顯者顯現現在現有之義。
名現由此。
無性人第七識不種子果不顯現故(文)。
又雲。
種子之法其相沉隐。
所生果法其相粗顯○第七相顯設所熏種果。
乃沉隐不與現行果。
法和合不名種子(文)。
章。
三是時衆緣義。
唯識論雲。
五待衆緣。
謂此要待自衆緣。
合功能殊勝方成種子。
此遮外道執。
自然因不待衆緣。
恒頓生果。
惑遮餘部緣。
恒非無顯所待緣。
非恒有性故。
種于果非恒頓生(文)。
無性攝論雲。
雖爾何說不一切時常能生
故依始教一切因等者。
因緣之義雖通轉識現行。
具六義者唯限種子。
付種子六義。
唯識論限内識之種子。
攝論心通外谷麥種子。
若依終教六義通七轉識現行。
若依圓即法界緣起皆有六義也。
難雲。
縱雖始教現行正因辨種子之果時。
豈無體用空有待不待之六義欤(是一)。
次從雖終教轉識既間斷之法也。
現行之因何可有恒随轉等之義欤(是二)。
次圓教心善惡邪正同一法界緣起也。
何可有性決定等之義欤(是三)。
答。
始教意雖現種同親辨自果正因緣體。
然種子體因緣義勝。
唯識雲。
有唯識說種。
是因緣性。
彼依顯勝(雲雲)。
現行因緣阙恒随轉等之義。
故唯種因緣具有六義。
縱現種因雖容有空有待不待礙之二義。
始教之心不依此義。
但建立刹那等六義。
遮外道小乘等之轉計故。
現行因不具六義也。
次終教心八識體一故。
現行之因可有六義也。
即本識故可有恒随轉之義也。
次圓教心既法界緣起也。
善惡邪正即入無礙也。
豈遮性決定等義欤。
下問答可準例也。
難雲。
要問(下)雲。
法有多門。
且依同時如實互為因果。
入因果義有二重○又一切因有六義。
一空有力不待緣。
念念滅故○六無有力待緣。
俱有力故○又增上緣望自增上果還為親因。
故雜集論疏緣入親因攝。
又成唯識論因緣。
謂有為法親辨自果。
此體有二。
一種子。
二現行○現行同類展轉相望。
皆非因緣。
自種生故。
一切異類展轉相望。
亦非因緣。
不親生故。
有說異類同類現行展轉相望為因緣者。
應知假設。
或随轉門○聖說轉識與阿賴耶展轉相望為因緣故。
此顯因果親疏分齊極明善也(文)。
此釋心付如實互為因果因具六義事。
釋畢引唯識互為因果極明善結釋。
知唯識論心現行親因許具六義故引釋也。
若不爾者。
何故引唯識欤。
答。
一義雲。
要問心标依互為因果。
約法喻重重問答。
其中全不揀種現。
但因緣相望釋之。
爾者一切因有六義者。
可通現行乃至法界緣起之因也。
既增上緣還為親因具六義也。
現行親因何不具六義欤。
其六義者。
空有力無力等六義為本。
故知。
從雖引唯識論。
現行既親辨自果之正因也。
何不具空有等六義欤。
但攝論唯識等唯種子有六義者。
刹那滅等六義為本。
又随勝也。
故唯識雲。
有唯說種。
是因緣性。
彼依顯勝。
非盡理說(文)。
雖現種共正因種子。
因義勝故六義限種子也。
雖然空有等六義通現行事不可有妨欤。
尋雲。
引唯識事終教義欤。
始終義欤。
二。
問。
章文。
謂一切因皆有六義(雲雲)。
爾者通内外種子欤。
答(雲雲)。
略文義谷麥等外種子不具六義(雲雲)。
愚案雲。
攝論心六義可通内外種子也。
梁攝論第二雲。
外内不明了。
于二但假名及真實。
一切種子有六種○釋曰○于二者種子有二種。
一外二内。
外謂谷麥等。
于善惡二性不明了。
是有記故。
内謂阿梨耶識。
于善惡二性則明了○但假名及真實者。
外種子但是假名。
何以故。
一切法唯有識故。
内種子則是真實。
何以故。
一切法以識為本故。
一切種子有六。
種子有六種者。
如此内外種子不過六種(文)。
義聖私記引勢範律師義雲。
外不明了内明了。
不明了言二度可贊(雲雲)。
唯識論第二雲。
唯本識中功能差别。
具斯六義。
成種非餘外谷麥等。
識所變故。
假立種名非實種子(文)。
述記雲。
内種識變已後生麥等。
麥等複識變以重變。
故雲種子如眼根等(文)。
百法鈔十雲。
世親攝論外種亦具六義。
若無性攝論及唯識論說。
唯内種具六義。
不說外種。
以谷麥等是現行法故(文)。
述記雲。
無性攝論不簡差别。
唯言内種。
有世親即通。
然彼一一皆自釋言。
内法如此外法如此至果俱有。
唯言内種即不論必○今釋外種亦有果俱。
如蓮花根生蓮花等○此解稍好(文)。
第二卷同學抄論義也。
而攝論心六義通外種之義也。
集成雲。
謂一切因皆有六義者。
海東記曰。
俨師攝論疏雲。
六因十因乃至二十因皆具六義。
是故此中名一切因。
問。
唯識論雲。
本識名言種上必具六義。
餘識間斷不具恒随轉果俱有義等。
何故此中一切因皆具六欤。
答。
唯識論義約初教釋。
若約緣起秘密義。
離如來藏一切諸法為因生果之義。
永不可得故。
一切因皆具六義。
此約大乘實教義也。
折薪雲。
然此六義出于攝論等中。
然彼唯約種子識中有此六義。
以說緣生。
今以彼義門點示。
即成法界大緣起法故。
所依此緣起說十玄門者。
意在别。
法相學者方便入此玄門故(文)。
六義列次事。
五十要問答下雲(取意)。
一。
空有力不待緣(念念滅故刹那滅)。
二。
有有力不待緣(決定故性決定)。
三。
有有力待緣(引顯自果故引自果)。
四。
無無力待緣(觀因緣故待衆緣)。
五。
有無力待緣(随遂至治際故恒随轉)。
六。
無有力待緣(俱有力故果俱有) 今章依空三義有三義次第列之。
問答初二不待緣。
付後四待緣以有無有無為次第列之。
雖有前卻其義無違也。
章。
初刹那滅等(雲雲)。
唯識第二雲。
一刹那滅。
謂體才生無間必滅。
有勝功力方成種子。
此遮常。
法常無轉變。
不可說有能生用故(文)。
百法抄第十雲。
即遮無為。
外道所說冥性谛虛空我等(雲雲)。
攝論第二(世親雲)。
刹那者。
此二種子無間生滅故。
若常則不得為種子。
以一切時如本無差别故(文)。
二種者。
内外種也。
問。
章文。
由此滅故果法得生(雲雲)。
限俱時現行果欤。
通後念自類果欤。
答。
百法抄十雲。
于轉變位能生同時現行。
及引後念種子自類欤。
尋雲。
何故不雲由此生滅果法得生。
而但雲由此滅故欤答(雲雲)。
三。
問。
可有滅法待緣之義欤。
答。
章。
然是謝滅非由緣力(雲雲)。
付之。
章。
二是俱有義(雲雲)。
百法抄十雲。
問。
應前念種子與後念現行為種子。
以有生滅故(文)。
故第二果俱有義。
攝論雲。
世親二雲。
俱有者。
非過去非未來非别處。
若此種子有即此時果生故(文)。
無性攝論第二雲。
雖刹那滅然非已滅。
何者俱有已滅生果不應理故。
如死雞鳴。
是故應許種子與果俱時而住(文)。
唯識論雲。
二果俱有。
謂與所生現行果法俱現和合方成種子。
此遮前後及定相離。
現種異類互不相違。
一身俱時有能生用。
非如種子自類相生前後相違。
必不俱有。
雖因與果有俱不俱。
而現在時可有因用。
未生已滅無自體故。
依生現果立種子名。
不依引生自類名種故。
但應說與果俱有(文)。
百法抄雲。
言俱現者。
三義謂顯現現在現有。
初顯現者。
謂果法顯現。
即簡無性第七○二現在者。
簡難陀經部說異時義。
因果不同現在故。
三現有者。
簡安惠說種是假○言和合者。
簡于相離○即知種望現行定俱。
一身和合不相離。
方名種子也(文)。
四。
問。
章文。
俱故非孤。
是待緣也(雲雲)。
爾者以所生果名緣欤。
答。
待緣者。
增上等之三緣也。
付之。
折雲。
待果為緣(雲雲)。
如何。
折薪雲。
二者下俱有者。
無性釋雲○此即因與果俱曰俱有也。
非約水土等緣釋中意雲○既與果俱。
不是孤有。
是待果為緣也。
今約望果與因俱生故。
果即是緣也(文)。
會雲。
指事雲。
二是俱有義者。
有雲。
因與緣俱故名俱有義。
此說不爾。
以違攝論等故。
今雲果俱有義。
非緣俱有。
問。
若爾如何下雲俱故非孤是待緣也。
答。
果俱有因必待緣故。
待緣生果故。
故雲俱故非孤是待緣也(文)。
問。
唯識論心望種子自類果可名種子欤。
答。
論不依引生自類名種(文)。
付之。
兩方也。
若雲名種子者。
自類相生之時者。
阙果俱有之義。
故不依引生自類名種(文)。
若雲不可名種子者。
論釋恒随轉之義。
雲此顯種子自類相生(文)。
如何。
答。
述記雲。
又此自類亦非種子。
不與果俱故。
無性攝論說非種子。
然名種類○答。
論其體自類之亦名種子。
非現行故。
無性顯此二位差别果。
俱名種。
不爾名為類(文)。
又雲。
此顯種子具斯六義。
非說念念皆具六義。
故名為種。
無性所言不生異時名種類者。
約畢竟不生當來為論。
如見道中無相定等(文)。
問。
大乘意過未無體也。
種子自類因果。
何故不同時而前後也。
答。
述記雲。
種相生時。
何故不許有同時義○種望于種許同時生。
體便無窮。
自類許有同時生故。
即一刹那有多種生。
都無因緣。
不許後種。
更生果故。
現行熏種名為異類。
雖亦熏種未生果故非無窮(文)。
問。
無性有情第七識可具六義欤。
答(雲雲)。
述記雲。
顯者顯現現在現有之義。
名現由此。
無性人第七識不種子果不顯現故(文)。
又雲。
種子之法其相沉隐。
所生果法其相粗顯○第七相顯設所熏種果。
乃沉隐不與現行果。
法和合不名種子(文)。
章。
三是時衆緣義。
唯識論雲。
五待衆緣。
謂此要待自衆緣。
合功能殊勝方成種子。
此遮外道執。
自然因不待衆緣。
恒頓生果。
惑遮餘部緣。
恒非無顯所待緣。
非恒有性故。
種于果非恒頓生(文)。
無性攝論雲。
雖爾何說不一切時常能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