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嚴五教章問答抄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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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性義。
一。
終教依他所似體。
二。
終教已上所執體。
三。
瑜伽等随緣真如有無。
四。
攝論遍計所執體。
因六義。
一。
謂一切因者通種現欤。
二。
謂一切因者通内外種子欤。
三。
滅法待緣欤。
四。
果俱有義義待緣。
五。
六義列次。
六。
恒随轉自類相生。
七。
六義增滅。
八。
增上緣六義。
九。
始教現行六義有無。
十。
終教現行六義。
十一。
六義八不遮表。
十二。
因門即門空有同異。
十三。
六相三乘一乘。
問。
三性同異等之四門。
限别教之義欤。
通終教等欤。
答。
疏一(上)今顯别教一乘。
略顯引四門。
一明所依體事。
二攝歸真實。
三彰其無礙。
四周遍含容(文)。
是四門共别教一乘之義也。
而二三事理無礙也。
故知。
今章四科共别教義理也。
但不妨初二通同教之義。
指第五雲。
初門即同教分齊。
第二門義通同教分齊○即此以顯緣起相由。
即别教義也。
二門即别教分齊(文)。
此記心三性義唯同教。
因六義通同别。
後二唯别教見。
問。
六相義可通同教等欤。
答。
折後二唯别教(雲雲)付之。
六相義本出十地論。
相宗中依釋之(雲雲)。
尤可通同教等。
如何。
答。
問。
三性同異者。
如次總别三科雲同異欤。
為當總别之中各有同異欤。
答。
折雲。
本即末義。
是三性同義也(文)。
準此釋。
别明中本末不一三性異義。
本末不異三性同義也。
總說之段例有同異三性本末異義。
一際圓融同義也。
三性列次不同。
須彌頂上偈贊品列遍計依圓(經疏可見)。
攝論雲。
沙執名事互為客。
其性應尋思依他。
于二亦當推唯量及唯假。
圓成實智觀無義。
唯有了别三。
彼無故此無。
是則入三性(文)。
唯識論第八列遍計依圓。
今章何列圓依計欤。
答。
約地前相似觀遍計依圓列(文)。
約地上證智圓依遍計列也。
故唯識引厚嚴經雲。
非不見真如。
而能了諸行皆如幻。
出等依雖有計而非真(文)。
第五地以前先起正體智證真如。
後起後得依俗谛故。
如是次第委細相宗所談也。
但今章約本末之次第。
列圓依計也。
又下總說科引阿毗達磨經。
遍計圓成依他列。
波羅門問經說。
依他遍計圓成列欤。
染淨總别等之次第欤。
不可一準。
一。
問。
終教之心依他似有者。
所似之外體如何定之欤。
答(雲雲)。
一義雲。
依他假法似遍計實有也。
付之。
指依他之當體。
或名幻有。
或名假有等。
全無能似所似之義。
直顯如幻虛假之即體。
以知似有者。
但可名即體幻假之義。
何可有能似所似之義欤。
答(雲雲)。
起信義記上雲。
良以真心不守自性。
随熏和合似一似常故。
諸愚者以似為實。
取為内我我見所攝。
故名為藏(文)。
釋第八識之所藏之義文也。
随熏和合者。
第八識體也。
似一似常者。
似遍計所執之常一主宰也。
爾者依他法體似遍計之實有事。
此釋分明也。
但幻有者。
幻者所喻也。
依他之八喻之中随一也。
假有者。
指即體名也。
強不可一準欤。
唯識述記第九本雲。
有雲。
諸心心所雖各體是一自證分而似依他二分而生。
謂相見分。
諸經論中說。
二取者。
是此二也。
如是二分雖似體有理實無也。
此之二相中辨等說為計所執(文)。
安惠論師義也。
是體性都無之遍計所執之相見二分。
似依他如幻之自體分。
護法正義。
依他相見二分。
似遍計之相見二分也。
付安慧義。
能似所似等料。
簡繁故略之。
今之義者。
相順護法正義也。
二。
問。
終教之意遍計所執者。
通三細無明欤。
答(雲雲)。
兩方也。
若雲通者。
準起信論意。
業相之位相見末分。
何可有遍計所執之義欤。
是以當處文以彼所執似為實(雲雲)。
若以根本業相雲遍計所執者。
所執之體一向可真。
如何可雲執似為實欤。
以知。
以業相自體分為依他之似有。
轉相已去心境差别之位名遍計所執(見)。
例如安惠論師二分唯遍計之義。
加之。
既遍計所執何可開能執之情欤。
答。
終教以上心以三細六粗無明倒執之心境名遍計所執。
以所依真如名圓成。
指和合如幻之體名依他之似有事。
列祖處處解釋也○業相位随相見末分既是法執也。
尤可遍計之體性。
但執似為實等者。
真妄和合最微之位名業相。
即依他如幻之體也。
而彼業相三無明不知自體之如幻。
故迷執自之業相依他之似有也。
如是轉相已後皆分分迷執依他似有。
故釋執似為實也。
次于所執之名言相違雲難者。
當情現相情有理無之義。
顯故名遍計所執欤。
或又遍計之言攝能執欤。
故舊譯名分别性(見)。
抄三上雲。
疏四(上夜摩偈贊品)雲。
第二勝林○十頌分二○後七中令于依他修三無性觀。
以餘之二性不離依他故。
由于二性成他依故。
謂圓成是依他體性遍計。
但橫執依他。
又迷真似現故。
即依三性說三無性。
三性尚一。
豈有三無。
三無但是即有之無。
三性但是即無之有。
有無不二。
為一實性。
有無形奪性亦非性故。
于一依他中具修諸觀(文)。
抄(十一上)雲。
疏○二以餘之二性下。
出于一性修三所以。
三故于一依他下。
結成上義。
二中有三。
初明三性即一。
二明三無即三性。
三明融通為一。
初中圓成既是依他之體。
故觀依他必觀其體。
離依他性無可橫執。
故遍計性亦約依他。
又迷真似現者。
此之一句具足三性。
迷即遍計。
真即圓成。
似即依他。
前意明二不離依他。
此義明二能成依他。
故但觀依他具足三性○三性尚一下三明融通(文)。
迷即遍計等之釋義。
三細無明等皆遍計所執(見)。
又令于依他修三無性觀等之釋下。
總說段可合之也。
八經第十六(須彌偈贊品)雲。
若住于分别。
則壞清淨眼愚癡邪見增。
永不見諸佛。
若能了邪法。
如實不颠倒。
知妄本自真見佛則淨。
有見即為垢。
此則未為見遠離于諸見。
如是乃見佛(文)。
疏三(下)雲。
第五東北方精進惠○初三所執無相觀于中。
初一舉分别過。
後二顯無相觀。
一離所取。
上半知于情有。
下半知于理無。
如迷木見鬼。
知鬼是迷有。
名如實知鬼。
知鬼本無舉體是木。
名為見木。
二離能取。
以所取空故。
上半舉失。
如若見鬼即不見木。
下半顯得離于鬼見。
方為見木(文)。
抄十(上)雲。
言所執無相觀者。
所執即遍計所執。
無相即相無自性性觀○然法相宗三性則有性。
三無即無性。
有無義殊故。
彼偈雲。
故佛密意說一切法無性。
意雲。
既言密意說三無性。
則不礙于三有性也。
若法性宗此二三性有無無礙。
互奪雙亡皆悉自性。
言初一舉分别過者。
分别即遍計所執也。
古譯為分别性。
今疏從簡亦欲辨。
起心動念皆成分别故并成過。
故雲以心分别一切法邪。
不以心分别一切法正○鬼喻遍計。
木喻依圓(文)。
分别即遍計所執之釋。
亦三細等遍計所攝(見)。
又當章下總說段。
根本無明等遍計所執(見)。
三細六粗生起次第。
起信疏上卷可見。
折五雲。
問。
依下○答。
由下初義計同依故無異。
二依同計故無異(文)。
集五雲。
問。
依下○答。
二義中初似外無實。
後實外無似。
餘可見(文)。
問。
釋依他似有同遍計情有之出二釋。
爾者二釋意如何異也。
答。
問。
終教之意能遍計所遍計遍計所執之三重可分欤。
答。
處處解釋不分明。
付之。
章。
經雲衆生等者。
淨名經也。
又經雲法身等者。
法身經也。
疏(四下十行品)雲。
三對之中。
前二不離。
後一不即。
即顯生之與倒非即離也。
衆生即能起颠倒之人。
乃染分依他。
颠倒即所起之妄。
是遍計所執。
初對明不離者。
謂依似執實故。
離生無倒。
依執似起。
離倒無生。
第二對明不相在○第三對明不即。
不壞因果能所遍計之二相故(文)。
抄十一(上)雲。
疏依似執實者。
衆生是依他似有故。
颠倒謂執似謂實○言依執似起者。
即唯識雲依他起自性分别緣所生。
謂依遍計之執起依他似。
似即衆生。
言第二對明不相在者。
即不于颠倒内有衆生等○第三對中言不壞因果能所遍計者。
因即能遍計。
果即所遍計。
所遍計即依他也(文)。
又雲。
依似執實待果成因也。
依執似起待因成果也(文)。
今疏依似執實依似起三釋。
章二釋相當欤。
又抄因即能遍計等者。
因者倒執也。
爾者能遍計即遍計所執也。
又生者有情總别報依他也。
倒者本末無明也。
問。
唯識論文分明别緣所生(雲雲)。
爾者分别遍計所執欤。
答。
抄遍計之執(文)。
付之。
抄三(上)雲。
頌言分别緣所生者。
應知且說染分依他淨分依他亦圓成故。
或諸染淨心心所法皆名分别能緣慮故。
是則一切染淨依他。
皆是此中依他起攝(文)。
一義雲。
遍計之執之釋。
依性宗義釋唯識文欤。
第二問答決擇科。
真如五重四句中第二重。
四句之中餘二句可知(文)。
折雲。
例初四句中後二句也(文)。
第三重下三句例然(文)。
三句皆離所謂故(雲雲)。
指事心也。
第五重餘句準之(文)。
集雲。
餘句準之則離相違戲論(雲雲)。
折雲。
餘句則無自性故。
具德故(雲雲)。
依他中複古集成等六重四句也。
折薪六重八重之二義也。
第二
一。
終教依他所似體。
二。
終教已上所執體。
三。
瑜伽等随緣真如有無。
四。
攝論遍計所執體。
因六義。
一。
謂一切因者通種現欤。
二。
謂一切因者通内外種子欤。
三。
滅法待緣欤。
四。
果俱有義義待緣。
五。
六義列次。
六。
恒随轉自類相生。
七。
六義增滅。
八。
增上緣六義。
九。
始教現行六義有無。
十。
終教現行六義。
十一。
六義八不遮表。
十二。
因門即門空有同異。
十三。
六相三乘一乘。
問。
三性同異等之四門。
限别教之義欤。
通終教等欤。
答。
疏一(上)今顯别教一乘。
略顯引四門。
一明所依體事。
二攝歸真實。
三彰其無礙。
四周遍含容(文)。
是四門共别教一乘之義也。
而二三事理無礙也。
故知。
今章四科共别教義理也。
但不妨初二通同教之義。
指第五雲。
初門即同教分齊。
第二門義通同教分齊○即此以顯緣起相由。
即别教義也。
二門即别教分齊(文)。
此記心三性義唯同教。
因六義通同别。
後二唯别教見。
問。
六相義可通同教等欤。
答。
折後二唯别教(雲雲)付之。
六相義本出十地論。
相宗中依釋之(雲雲)。
尤可通同教等。
如何。
答。
問。
三性同異者。
如次總别三科雲同異欤。
為當總别之中各有同異欤。
答。
折雲。
本即末義。
是三性同義也(文)。
準此釋。
别明中本末不一三性異義。
本末不異三性同義也。
總說之段例有同異三性本末異義。
一際圓融同義也。
三性列次不同。
須彌頂上偈贊品列遍計依圓(經疏可見)。
攝論雲。
沙執名事互為客。
其性應尋思依他。
于二亦當推唯量及唯假。
圓成實智觀無義。
唯有了别三。
彼無故此無。
是則入三性(文)。
唯識論第八列遍計依圓。
今章何列圓依計欤。
答。
約地前相似觀遍計依圓列(文)。
約地上證智圓依遍計列也。
故唯識引厚嚴經雲。
非不見真如。
而能了諸行皆如幻。
出等依雖有計而非真(文)。
第五地以前先起正體智證真如。
後起後得依俗谛故。
如是次第委細相宗所談也。
但今章約本末之次第。
列圓依計也。
又下總說科引阿毗達磨經。
遍計圓成依他列。
波羅門問經說。
依他遍計圓成列欤。
染淨總别等之次第欤。
不可一準。
一。
問。
終教之心依他似有者。
所似之外體如何定之欤。
答(雲雲)。
一義雲。
依他假法似遍計實有也。
付之。
指依他之當體。
或名幻有。
或名假有等。
全無能似所似之義。
直顯如幻虛假之即體。
以知似有者。
但可名即體幻假之義。
何可有能似所似之義欤。
答(雲雲)。
起信義記上雲。
良以真心不守自性。
随熏和合似一似常故。
諸愚者以似為實。
取為内我我見所攝。
故名為藏(文)。
釋第八識之所藏之義文也。
随熏和合者。
第八識體也。
似一似常者。
似遍計所執之常一主宰也。
爾者依他法體似遍計之實有事。
此釋分明也。
但幻有者。
幻者所喻也。
依他之八喻之中随一也。
假有者。
指即體名也。
強不可一準欤。
唯識述記第九本雲。
有雲。
諸心心所雖各體是一自證分而似依他二分而生。
謂相見分。
諸經論中說。
二取者。
是此二也。
如是二分雖似體有理實無也。
此之二相中辨等說為計所執(文)。
安惠論師義也。
是體性都無之遍計所執之相見二分。
似依他如幻之自體分。
護法正義。
依他相見二分。
似遍計之相見二分也。
付安慧義。
能似所似等料。
簡繁故略之。
今之義者。
相順護法正義也。
二。
問。
終教之意遍計所執者。
通三細無明欤。
答(雲雲)。
兩方也。
若雲通者。
準起信論意。
業相之位相見末分。
何可有遍計所執之義欤。
是以當處文以彼所執似為實(雲雲)。
若以根本業相雲遍計所執者。
所執之體一向可真。
如何可雲執似為實欤。
以知。
以業相自體分為依他之似有。
轉相已去心境差别之位名遍計所執(見)。
例如安惠論師二分唯遍計之義。
加之。
既遍計所執何可開能執之情欤。
答。
終教以上心以三細六粗無明倒執之心境名遍計所執。
以所依真如名圓成。
指和合如幻之體名依他之似有事。
列祖處處解釋也○業相位随相見末分既是法執也。
尤可遍計之體性。
但執似為實等者。
真妄和合最微之位名業相。
即依他如幻之體也。
而彼業相三無明不知自體之如幻。
故迷執自之業相依他之似有也。
如是轉相已後皆分分迷執依他似有。
故釋執似為實也。
次于所執之名言相違雲難者。
當情現相情有理無之義。
顯故名遍計所執欤。
或又遍計之言攝能執欤。
故舊譯名分别性(見)。
抄三上雲。
疏四(上夜摩偈贊品)雲。
第二勝林○十頌分二○後七中令于依他修三無性觀。
以餘之二性不離依他故。
由于二性成他依故。
謂圓成是依他體性遍計。
但橫執依他。
又迷真似現故。
即依三性說三無性。
三性尚一。
豈有三無。
三無但是即有之無。
三性但是即無之有。
有無不二。
為一實性。
有無形奪性亦非性故。
于一依他中具修諸觀(文)。
抄(十一上)雲。
疏○二以餘之二性下。
出于一性修三所以。
三故于一依他下。
結成上義。
二中有三。
初明三性即一。
二明三無即三性。
三明融通為一。
初中圓成既是依他之體。
故觀依他必觀其體。
離依他性無可橫執。
故遍計性亦約依他。
又迷真似現者。
此之一句具足三性。
迷即遍計。
真即圓成。
似即依他。
前意明二不離依他。
此義明二能成依他。
故但觀依他具足三性○三性尚一下三明融通(文)。
迷即遍計等之釋義。
三細無明等皆遍計所執(見)。
又令于依他修三無性觀等之釋下。
總說段可合之也。
八經第十六(須彌偈贊品)雲。
若住于分别。
則壞清淨眼愚癡邪見增。
永不見諸佛。
若能了邪法。
如實不颠倒。
知妄本自真見佛則淨。
有見即為垢。
此則未為見遠離于諸見。
如是乃見佛(文)。
疏三(下)雲。
第五東北方精進惠○初三所執無相觀于中。
初一舉分别過。
後二顯無相觀。
一離所取。
上半知于情有。
下半知于理無。
如迷木見鬼。
知鬼是迷有。
名如實知鬼。
知鬼本無舉體是木。
名為見木。
二離能取。
以所取空故。
上半舉失。
如若見鬼即不見木。
下半顯得離于鬼見。
方為見木(文)。
抄十(上)雲。
言所執無相觀者。
所執即遍計所執。
無相即相無自性性觀○然法相宗三性則有性。
三無即無性。
有無義殊故。
彼偈雲。
故佛密意說一切法無性。
意雲。
既言密意說三無性。
則不礙于三有性也。
若法性宗此二三性有無無礙。
互奪雙亡皆悉自性。
言初一舉分别過者。
分别即遍計所執也。
古譯為分别性。
今疏從簡亦欲辨。
起心動念皆成分别故并成過。
故雲以心分别一切法邪。
不以心分别一切法正○鬼喻遍計。
木喻依圓(文)。
分别即遍計所執之釋。
亦三細等遍計所攝(見)。
又當章下總說段。
根本無明等遍計所執(見)。
三細六粗生起次第。
起信疏上卷可見。
折五雲。
問。
依下○答。
由下初義計同依故無異。
二依同計故無異(文)。
集五雲。
問。
依下○答。
二義中初似外無實。
後實外無似。
餘可見(文)。
問。
釋依他似有同遍計情有之出二釋。
爾者二釋意如何異也。
答。
問。
終教之意能遍計所遍計遍計所執之三重可分欤。
答。
處處解釋不分明。
付之。
章。
經雲衆生等者。
淨名經也。
又經雲法身等者。
法身經也。
疏(四下十行品)雲。
三對之中。
前二不離。
後一不即。
即顯生之與倒非即離也。
衆生即能起颠倒之人。
乃染分依他。
颠倒即所起之妄。
是遍計所執。
初對明不離者。
謂依似執實故。
離生無倒。
依執似起。
離倒無生。
第二對明不相在○第三對明不即。
不壞因果能所遍計之二相故(文)。
抄十一(上)雲。
疏依似執實者。
衆生是依他似有故。
颠倒謂執似謂實○言依執似起者。
即唯識雲依他起自性分别緣所生。
謂依遍計之執起依他似。
似即衆生。
言第二對明不相在者。
即不于颠倒内有衆生等○第三對中言不壞因果能所遍計者。
因即能遍計。
果即所遍計。
所遍計即依他也(文)。
又雲。
依似執實待果成因也。
依執似起待因成果也(文)。
今疏依似執實依似起三釋。
章二釋相當欤。
又抄因即能遍計等者。
因者倒執也。
爾者能遍計即遍計所執也。
又生者有情總别報依他也。
倒者本末無明也。
問。
唯識論文分明别緣所生(雲雲)。
爾者分别遍計所執欤。
答。
抄遍計之執(文)。
付之。
抄三(上)雲。
頌言分别緣所生者。
應知且說染分依他淨分依他亦圓成故。
或諸染淨心心所法皆名分别能緣慮故。
是則一切染淨依他。
皆是此中依他起攝(文)。
一義雲。
遍計之執之釋。
依性宗義釋唯識文欤。
第二問答決擇科。
真如五重四句中第二重。
四句之中餘二句可知(文)。
折雲。
例初四句中後二句也(文)。
第三重下三句例然(文)。
三句皆離所謂故(雲雲)。
指事心也。
第五重餘句準之(文)。
集雲。
餘句準之則離相違戲論(雲雲)。
折雲。
餘句則無自性故。
具德故(雲雲)。
依他中複古集成等六重四句也。
折薪六重八重之二義也。
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