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嚴五教章問答抄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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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義攝益。
立教義。
分教開宗。
教義攝益。
一。
别教三乘相望教義。
二。
同别二教相望教義。
三。
出出世益因果。
四。
先于一乘已成解行。
五。
界内見聞等依身業系。
立教義。
一。
菩提流支一音教。
二。
誕法師頓教限花嚴欤。
三。
遠法師立教。
四。
光師三教攝花嚴事。
五。
光師圓教所被。
六。
耆阇法師立教第三第四别。
七。
天台圓教事事無礙。
八。
天台化儀化法相當。
九。
三無性了密。
十。
深密第三時攝法花花嚴。
分教開宗。
一。
宗教各别。
二。
終頓淺深。
三。
圓滿修多羅得益。
四。
中間三教機。
五。
頓教言說。
六。
文殊不二。
七。
深密第三時終教。
八。
深密第二時通終教不。
九。
空真如始教。
十。
二十部攝六宗。
十一。
犢子所計我人法二執。
十二。
犢子部出三界。
十三。
小乘法空拆體。
十四。
小乘中分通大義。
教義攝益(上明乘差别。
今明乘攝益差别)。
問。
教義者能诠之教義欤。
權實教義欤。
答。
複古釋别教之義雲。
圓果普因(雲雲)。
界内示教得出為義。
是又因果也。
三一相望權實即教義也。
尋雲。
此中何不出愚法教義也。
答。
一義雲。
攝回心故。
一義雲。
終教以去不許出界故無義也。
孔目第三教義二大釋如引一乘義。
章。
教義無分齊(文)。
複古雲。
引而得出義也。
誘而引之教也。
是二不二故四無分(文)。
指事雲。
今解雲。
三乘教義望于自宗。
假雖教義以一乘所流故。
為彼所目故。
仍無自三乘教義。
分無是故雲也。
又三乘教義。
謂界内示三車為教。
得出為義。
法義亦教無三義故。
與界内教無差别分齊故雲無分齊(文)。
章。
開合(文)折雲。
約教義說開合也。
如别三句中。
具教義則開。
唯教非義則合也。
總中俱教俱義則合。
具教義等則開(文)。
心雲。
三乘教一乘義也。
三一相對教義合也。
尋雲。
别三句中俱非教義句。
開欤。
合欤。
答。
問。
示相之科可有三乘别教相望之義欤。
答。
無此義也。
付之。
既示相之上辨開合之中三别相望。
示相之科何不釋三别相望之義欤。
答。
示相者出開合之法體。
俱非教義等已開之義故。
示相之科不釋也。
一。
問。
三乘别教相望可有為教義之義欤。
答。
章俱非教義(雲雲)。
付之。
三一相望教義。
以方便真實為教義。
縱雖别教一乘。
何無以三乘為方便之義欤。
是以章下文雲(乘教開合)一本教。
謂别教一乘○二末教。
謂三乘小乘。
從彼所流故。
又名究竟及方便。
以三乘小乘望一乘悉為方便故(文)。
此釋無争三别相望名究竟方便。
既以三乘望别教名方便。
何無為教之義欤。
加之。
上章此别教一乘别于彼三乘表。
釋十别之時。
權實差别教義差别等(雲雲)。
是豈三别相望非為教義欤。
是以當處起盡見。
總辨教義時。
初二句三一相望教義。
一乘者别教一乘(見)至第三之句釋約同教說。
故雲何。
答。
一義雲。
準下決擇其意文雲。
七三乘根不定。
進入同教一乘者。
見自所得三乘之法。
皆依一乘無盡教起。
是彼方便故。
如花嚴經同教中說。
又如法花中回三入一乘等是也。
八三乘根不定。
雖入别教。
知彼三乘等法本來不異别教。
為彼所目故。
如會三歸一等。
九直往别教機。
一切佛法并是本來唯一别教。
本來不見三乘等(雲雲。
取義)。
今俱非教義者。
依八九二門。
俱上分相門立教義差别。
下乘教開合名究竟方便等事。
有一乘三乘相望釋權實。
有本末相對顯開合。
付本雖表别教兼同教。
本意三一之差别顯。
不簡同别之一乘故。
以知。
決擇其意七八二門合名别教。
名本教。
名一乘也。
同别二教車體同故。
況第七門如花嚴同教(雲雲)。
以花嚴名本教。
名一乘之時。
豈可除花嚴同教欤。
若于花嚴之中。
揀定同别二教之義之時者。
于别教者三乘相望不可為教義。
今章依此義雲俱非教義等也。
次當處總辨科。
初二句一乘者。
可同教一乘。
既上示相别釋等科。
全無三别相望教義。
總者總别。
何至總辨科。
始可作三别相望教義欤。
但至第三句釋約同教說事。
第一句三乘為教。
第二句一乘為義。
第三句取上二句三乘一乘為同教。
同教者具前諸教故。
第一第二句一乘雖同教一乘。
唯三唯一。
三乘不名同教。
第三句三一共名同教也。
複古雲。
複總下總論三一也。
第三句雲。
或具者具教義也。
三乘為教。
一乘為義。
餘文可知(文)。
指事釋異義同也。
難雲。
别釋科一乘三乘三句。
共三别相望俱非教義(雲雲)。
而總辨科無俱非教義之句。
以知。
三别相望為教義雲事。
若三别相望不為教義者。
何如别釋。
不作俱非教義之句欤。
答。
三别俱非教義事。
别釋之科委細故。
為滿四句之次第除之欤。
一義雲。
總辨初二句一乘者。
同别不分一乘也。
故不作俱非之句欤。
别釋中唯别教故雲俱非也。
總别影略欤。
義苑雲。
或教義俱教者○或教義俱義者。
以其一乘之教。
稱實所流究竟攝益故。
望三乘法亦成義應合。
更雲。
或俱非教義。
約三乘望别教一乘說。
今所阙者。
竊恐脫故。
若不爾者。
何以次下文牒雲。
或具三句約同教說。
應難雲。
上言别教。
何以今具卻成同教耶。
答。
上是以三乘望别教。
非是直顯别教耳。
或可便将同教。
當其一句足上成三亦有理在(文)。
宋本章雲。
或具此三句約同教說(文)。
二。
問。
同别二教相對為教義之義可有欤。
答。
同别共真實一乘故。
此義不可有也。
付之。
一乘三句中。
唯義非教。
約同教說(雲雲)。
準上下之釋義。
唯義非教者指别教。
約同教說者出所對(見)。
例三乘第二句唯教非義者三乘。
約同教一乘者如所對。
加之。
總辨第三句具此二句。
約同教說者。
若望别教。
教義共教。
若對三乘。
教義共義釋非欤。
答。
法花花嚴同教共所入别教一乘也。
所入則實義也。
全不可有教義共教之義故。
總辨科具此二句者。
三一相對。
如上會。
次一乘三句中第二句。
若雲約三乘說者亂。
三别相對有教義故。
出能對同教一乘也。
孔目第四雲。
同教者入一乘遠方便攝(文)。
三。
問。
出出世益者。
唯指佛果欤。
通諸位欤。
答。
兩方也。
若雲限佛果者。
以三乘名出世。
以一乘名出出世。
而三乘機回心入一乘信位尤指諸位可雲出出世。
是以上文引梁論。
八地以上乃至佛地名出出世(文)。
此文又不限佛果(見)。
若依之雲爾者。
當章起盡直往别教之人。
唯證入名出出世。
出出世言不通解行(見)。
若許通諸位者。
于直往人何可分出世出出世欤。
答。
一義雲。
三乘出世雲。
一乘名出出世。
源依梁攝論等寄在之義。
而梁論心以八地以上乃至佛果。
總可寄一乘因果也。
故花嚴問答下雲。
一切世間人天因果。
皆有初三地。
一切二乘所修之因果行法。
皆在四五六三地。
一切三乘大乘所修之因果行法。
皆在第七地。
一切一乘所修之因果行法。
皆在有八地以上三地。
若以此門者。
不相參當自位也(文)。
準此釋。
三一相望時。
出出世者通一乘諸位也。
但于直往人者。
解行位名出世。
證入名出出世。
而其證入生者。
雖通地上等。
付事可取佛果也。
例三一相對之義。
作出世出出世之名目也。
四。
問。
章文若先于一乘已成解行(文)。
爾者已成解行身。
地獄已前之身欤。
兜率之身欤。
答。
兩方也。
若雲地獄已前之身也者。
既雲已成解行。
尤可生天已後之身。
若依之雲爾者。
今章心攝界外之機。
令得出出世之益之中。
今者直往别教之機。
兜率天子之事也。
而出世身上者。
無争指兜率解行之身。
解行故名界外出世(見)。
對之先于一乘等(雲雲)。
知堕獄已前見聞之身也。
雲事。
答。
一義雲。
先于一乘已成解行者。
堕獄已前見聞之身也。
後于出世身上者。
生天已後之身也。
證彼法者十地證位也。
但已成解行者。
私記末雲。
言已成解行者。
唯是界内信解行。
非是界外十信以上證解行也。
言後出世身者。
證彼法者。
兜率天子從地獄出。
即生兜率天。
名出世身上。
即是出世身上證得普法。
名為出出世間。
此是已入住位。
便成正覺說曰證彼法(文)。
可準此意。
此記心十信終心初住已上界外出世身名(見)。
尋雲。
光觸已後地獄依身攝解行生欤。
攝見聞之生欤。
若雲見聞生者。
晉經第三十四(小相品)雲。
又菩薩摩诃薩于兜率天。
放大光明曰。
憧王○遍照彼處。
地獄衆生滅除苦痛。
令彼衆生十種眼耳鼻舌身意諸根行業皆悉清淨。
彼諸衆生見光明已。
皆大歡喜。
命終皆生兜率天上(文)。
準彼經文。
既于地獄身得十眼耳等之益了(雲雲)。
十眼耳等之益地上解行之益也。
光觸已彼尤可解行生。
若爾者先于一乘已解行者。
尤可取光解已後地獄之依身也。
若雲解行生者。
自防遺妄集第三雲。
末入地獄已前名見聞生。
自獄而出生天上。
空音屬耳。
随悔宿愆得離諸三昧。
名解脫行生。
不離天處見佛法身。
名證入生。
何以故。
天子解行之生不通地獄(見)。
雲何。
答。
光觸已後地獄之依身。
見聞生之終也。
縱雖得十眼等益。
非十地等之益。
生天聞法之後得十地之益故。
隻淨種之益也。
疏八(下雲)後彼世界下光明所成益。
于中二。
先令離苦淨宿善益。
後從彼命下轉報生天得聞法益。
于中初示宿因。
謂昔近善友。
必聞普法成金剛種。
心不放逸顯曾修行種。
諸善根通見聞等。
次毗盧下顯其現緣(文)。
抄無釋。
準此釋淨種益也。
玄十六雲。
就此因用二。
初令離苦生天成安樂行。
二生天上已以下令不着天樂成饒益行。
亦是前身光觸益。
後是空聲益。
前中令淨十眼等者。
以彼衆生宿有見聞普賢法種。
後遇舍那法界光觸故。
得十眼普賢之益。
二天上益中(文)。
一義雲。
初住已上等覺已還之益。
皆解行之益也。
而準經文玄疏等釋。
光觸之時于地獄之身得益無異端。
生天聞法之益。
十地因滿諸位相攝之益也。
故玄記雲。
四爾時下益當機天子得是普賢諸位相攝○已聞此法即得十地。
明與三乘漸次教下同也(文)。
若爾者。
地獄光觸益雖地前益。
猶是解行之益。
故獄中光觸之益指雲先于一乘已成解行。
指兜率解行之益雲出世身上欤。
疏八下。
後爾時下正辨當機益。
于中二○前中亦二。
先明得法益。
後以衆生下見佛益。
今初皆有故字。
義似牒前為因。
則見佛為益。
而前來末有得十地等處。
為何所牒(文)。
抄十八(下)雲。
疏今初皆有故字等者○一牒經義。
釋言義似牒前為因者。
則似由聞回向及得十地并得三昧。
此三為因見佛為益(文)。
此釋自生天聞法以前無得十地之義(見)。
知獄中益非地上等也。
三生配位事。
玄十八雲。
問。
此善财是何位菩薩。
答。
經無正斷位相難明○依圓教宗有其三位。
一見聞位。
即是善财。
此前生身○二是解行位。
頓修如此。
五位行法如善财此生○三證入位○善财來生是也(文)。
大疏十上引玄記全文了雲。
此之一解甚順經宗。
但更有一理。
謂曆位而修得見普賢一時頓具(文)。
抄二十上雲。
一時頓具即是第三證入生故。
亦成漸頓得交徹故(文)。
已上釋初住以上至等覺皆解行生也。
孔目第三雲。
若一乘義十信地見聞終心成解行。
十信終心勝進向。
十解得究竟終。
餘義如别章(文)。
談玄決擇記雲。
三生之義各在何位。
準賢首說。
長流凡夫見聞成種名見聞生。
四十心位十地聖人真解真行名解行生。
妙覺如來因緣果滿名證入生。
準清涼義。
但取十地為證入生。
餘同賢首。
玄十五釋壽命品十重佛刹雲○三約别教。
娑婆是見聞解行處。
中間諸土唯解行處。
末後佛土。
通解行滿及證入故。
是故信滿位處亦名賢首故也(文)。
信滿位處亦名賢首故也者。
十信終心即證入生雲也。
其故第十佛刹名賢首佛刹說十信終心。
品名賢首品故也。
故玄第四雲。
于此信滿入普賢位。
具有二義。
若約果則下文賢首佛刹等。
此中約因故雲菩薩(文)。
問。
攝界外機。
今雲令得出世益二類中初義。
與攝二機令得二益二種之中初類。
可有差别欤。
答。
攝界外之機。
令得出出世益之中初義。
三一各别三乘益非一乘益。
攝二機之中初義。
三乘益即一乘方便故。
三乘益即一乘益也。
先攝界外機。
下雲攝界内故。
後攝二機故。
問。
先以三乘引出之後得一乘之義。
可通别教欤。
答。
當處釋不通别教也。
付之。
下決擇其意科。
三乘根不定而進入别教(雲雲)。
何不出法義欤。
答。
進入别教之機三乘本來一乘之所目見故不出之。
五。
問。
章文若界内見聞等(雲雲)。
爾者界内出世等者。
依身欤。
業系欤。
兩方也。
若雲約依身者。
兜率天子既兜率界内之依身也。
何可釋出世身欤。
若約業系者。
章文或界内通見聞解行(雲雲)。
解行之人豈三界業系欤。
答。
一義雲。
今界内等者。
非依身業系等之義。
隻約三生。
見聞界内解行出世。
證入出出世配釋也。
其故若約依身者。
圓教心不立變易。
以分段身至佛果(雲雲)。
既雲分段。
尤可三界依身。
爾者界内可通證人。
而界内不通證入。
知不約依身雲事。
雖然界内見聞出世得法。
爾者自當業系之界内外。
但界内通見聞解行者。
非真實之解行。
見聞中領解曰解行欤。
故私記雲。
或界内通見聞解行者。
前生之中見聞一乘。
則是信解之行也。
出世唯解行者。
即此現生中因位究竟。
而雖解行滿也(文)。
一義雲。
三生建立别教不共之行布也。
故唐經七十八雲。
此長者子一生内等雲經文。
疏十下釋雲。
謂凡身一生亦解行一生(文)。
抄二十下雲。
疏凡身一生者。
約圓融說。
解行一生者。
約行布說(文)。
而以此圓教行布。
寄在始終二教。
若寄終教者。
初住已上離三界系故。
解行唯出世也。
若寄始教者。
初地以上離業系。
地前猶界内也。
今雲。
界内通解行者。
初住已上雖解行生。
寄始教之時。
地前猶界内故雲界内通解行也。
一義雲。
玄十五雲。
娑婆是見聞解行也。
中間諸土唯解行處(文)者出世唯解行也。
末後佛土通解行滿及證入(文)者。
出出世唯證入也。
難雲。
若依此義。
善财兜率天子界内通見聞解行之人也。
何以兜率天子釋出世身欤。
又末後佛土通解行證入。
尤可有出世證入之義。
而今章出世不通證入。
知非十重佛刹之釋義。
如何。
答。
問。
可有出世見聞之機欤。
答。
章文不出此類也。
付之。
定姓二乘無餘還生生後進入一乘者。
豈無出世見聞之義欤。
答。
三生門建立付直往之機談之。
還生進入之類煩惱已斷。
無漏已生故進入一乘。
即得解行故。
無界外見聞之義也。
立教義。
一。
問。
菩提流支心立一音異解之義欤。
為當立大小并陳一音教欤。
答。
一義雲。
一音異解(見)。
付之。
疏大小并陳(雲雲)。
如何。
答。
會解記雲。
然據教章并探玄。
皆雲流支○(一音異解)引證與今同。
今疏所叙乃什師所立。
豈彼二文皆錯也。
但恐今疏後人傳寫誤。
以流支書于前。
什師書于後。
爾不然者賢首太誤(文)。
難雲。
刊定記第一。
大乘義章第一。
大疏一上。
抄二(下)雲等皆菩提流支大小并陳(雲雲)。
豈皆傳寫誤乎。
記釋難依。
一義雲。
今章探玄記但雲如來一圓音随根異解種種差别(雲雲)。
全不簡大小并陳與一音異解之義。
至疏文二師之義各别也。
而二師共于一圓音教之中。
開并陳與異解之義。
是即圓音之十義中其二義也。
縱雖大小并陳。
可據機根異解故。
釋随根異解也。
非謂簡大小并陳而随根異解。
所引維摩經上卷佛國品文也。
随類各得解之文可含大小并陳一音異解之二義也。
依随類得解之義有大小并陳故也。
今章疏釋同。
菩提流支大小并陳之義可得心欤。
複古記雲。
然此一音或名教本。
或謂本末镕融一大善巧法○今章與探玄獨引菩提流支證一音教。
引維摩經前偈佛以一音演說法衆生随類各得解。
皆謂如來同其語斯則神力不共法○探玄雲。
一約類。
或為天衆現一天音。
能令餘類各别得解。
對人亦爾。
餘類皆然。
清涼曰。
如來一音同時報萬大小并陳。
互六雙引流支羅什。
于羅什下引經次偈。
佛以一音演說法。
衆生各各随所解。
普得受行獲其利。
斯則神力不共法○探玄雲。
二約法。
或為衆生說施一音。
亦令人解戒定等。
清涼曰。
佛一圓音平等無二無思。
普應機聞自殊。
非謂言音本陳大小。
又雲初則佛音具異。
後則異自在機。
各得圓音一義。
有謂與清涼異者誤矣(文)。
此文能可料簡。
一義付此文。
流支羅什互可存并陳與異解之義。
立教義。
分教開宗。
教義攝益。
一。
别教三乘相望教義。
二。
同别二教相望教義。
三。
出出世益因果。
四。
先于一乘已成解行。
五。
界内見聞等依身業系。
立教義。
一。
菩提流支一音教。
二。
誕法師頓教限花嚴欤。
三。
遠法師立教。
四。
光師三教攝花嚴事。
五。
光師圓教所被。
六。
耆阇法師立教第三第四别。
七。
天台圓教事事無礙。
八。
天台化儀化法相當。
九。
三無性了密。
十。
深密第三時攝法花花嚴。
分教開宗。
一。
宗教各别。
二。
終頓淺深。
三。
圓滿修多羅得益。
四。
中間三教機。
五。
頓教言說。
六。
文殊不二。
七。
深密第三時終教。
八。
深密第二時通終教不。
九。
空真如始教。
十。
二十部攝六宗。
十一。
犢子所計我人法二執。
十二。
犢子部出三界。
十三。
小乘法空拆體。
十四。
小乘中分通大義。
教義攝益(上明乘差别。
今明乘攝益差别)。
問。
教義者能诠之教義欤。
權實教義欤。
答。
複古釋别教之義雲。
圓果普因(雲雲)。
界内示教得出為義。
是又因果也。
三一相望權實即教義也。
尋雲。
此中何不出愚法教義也。
答。
一義雲。
攝回心故。
一義雲。
終教以去不許出界故無義也。
孔目第三教義二大釋如引一乘義。
章。
教義無分齊(文)。
複古雲。
引而得出義也。
誘而引之教也。
是二不二故四無分(文)。
指事雲。
今解雲。
三乘教義望于自宗。
假雖教義以一乘所流故。
為彼所目故。
仍無自三乘教義。
分無是故雲也。
又三乘教義。
謂界内示三車為教。
得出為義。
法義亦教無三義故。
與界内教無差别分齊故雲無分齊(文)。
章。
開合(文)折雲。
約教義說開合也。
如别三句中。
具教義則開。
唯教非義則合也。
總中俱教俱義則合。
具教義等則開(文)。
心雲。
三乘教一乘義也。
三一相對教義合也。
尋雲。
别三句中俱非教義句。
開欤。
合欤。
答。
問。
示相之科可有三乘别教相望之義欤。
答。
無此義也。
付之。
既示相之上辨開合之中三别相望。
示相之科何不釋三别相望之義欤。
答。
示相者出開合之法體。
俱非教義等已開之義故。
示相之科不釋也。
一。
問。
三乘别教相望可有為教義之義欤。
答。
章俱非教義(雲雲)。
付之。
三一相望教義。
以方便真實為教義。
縱雖别教一乘。
何無以三乘為方便之義欤。
是以章下文雲(乘教開合)一本教。
謂别教一乘○二末教。
謂三乘小乘。
從彼所流故。
又名究竟及方便。
以三乘小乘望一乘悉為方便故(文)。
此釋無争三别相望名究竟方便。
既以三乘望别教名方便。
何無為教之義欤。
加之。
上章此别教一乘别于彼三乘表。
釋十别之時。
權實差别教義差别等(雲雲)。
是豈三别相望非為教義欤。
是以當處起盡見。
總辨教義時。
初二句三一相望教義。
一乘者别教一乘(見)至第三之句釋約同教說。
故雲何。
答。
一義雲。
準下決擇其意文雲。
七三乘根不定。
進入同教一乘者。
見自所得三乘之法。
皆依一乘無盡教起。
是彼方便故。
如花嚴經同教中說。
又如法花中回三入一乘等是也。
八三乘根不定。
雖入别教。
知彼三乘等法本來不異别教。
為彼所目故。
如會三歸一等。
九直往别教機。
一切佛法并是本來唯一别教。
本來不見三乘等(雲雲。
取義)。
今俱非教義者。
依八九二門。
俱上分相門立教義差别。
下乘教開合名究竟方便等事。
有一乘三乘相望釋權實。
有本末相對顯開合。
付本雖表别教兼同教。
本意三一之差别顯。
不簡同别之一乘故。
以知。
決擇其意七八二門合名别教。
名本教。
名一乘也。
同别二教車體同故。
況第七門如花嚴同教(雲雲)。
以花嚴名本教。
名一乘之時。
豈可除花嚴同教欤。
若于花嚴之中。
揀定同别二教之義之時者。
于别教者三乘相望不可為教義。
今章依此義雲俱非教義等也。
次當處總辨科。
初二句一乘者。
可同教一乘。
既上示相别釋等科。
全無三别相望教義。
總者總别。
何至總辨科。
始可作三别相望教義欤。
但至第三句釋約同教說事。
第一句三乘為教。
第二句一乘為義。
第三句取上二句三乘一乘為同教。
同教者具前諸教故。
第一第二句一乘雖同教一乘。
唯三唯一。
三乘不名同教。
第三句三一共名同教也。
複古雲。
複總下總論三一也。
第三句雲。
或具者具教義也。
三乘為教。
一乘為義。
餘文可知(文)。
指事釋異義同也。
難雲。
别釋科一乘三乘三句。
共三别相望俱非教義(雲雲)。
而總辨科無俱非教義之句。
以知。
三别相望為教義雲事。
若三别相望不為教義者。
何如别釋。
不作俱非教義之句欤。
答。
三别俱非教義事。
别釋之科委細故。
為滿四句之次第除之欤。
一義雲。
總辨初二句一乘者。
同别不分一乘也。
故不作俱非之句欤。
别釋中唯别教故雲俱非也。
總别影略欤。
義苑雲。
或教義俱教者○或教義俱義者。
以其一乘之教。
稱實所流究竟攝益故。
望三乘法亦成義應合。
更雲。
或俱非教義。
約三乘望别教一乘說。
今所阙者。
竊恐脫故。
若不爾者。
何以次下文牒雲。
或具三句約同教說。
應難雲。
上言别教。
何以今具卻成同教耶。
答。
上是以三乘望别教。
非是直顯别教耳。
或可便将同教。
當其一句足上成三亦有理在(文)。
宋本章雲。
或具此三句約同教說(文)。
二。
問。
同别二教相對為教義之義可有欤。
答。
同别共真實一乘故。
此義不可有也。
付之。
一乘三句中。
唯義非教。
約同教說(雲雲)。
準上下之釋義。
唯義非教者指别教。
約同教說者出所對(見)。
例三乘第二句唯教非義者三乘。
約同教一乘者如所對。
加之。
總辨第三句具此二句。
約同教說者。
若望别教。
教義共教。
若對三乘。
教義共義釋非欤。
答。
法花花嚴同教共所入别教一乘也。
所入則實義也。
全不可有教義共教之義故。
總辨科具此二句者。
三一相對。
如上會。
次一乘三句中第二句。
若雲約三乘說者亂。
三别相對有教義故。
出能對同教一乘也。
孔目第四雲。
同教者入一乘遠方便攝(文)。
三。
問。
出出世益者。
唯指佛果欤。
通諸位欤。
答。
兩方也。
若雲限佛果者。
以三乘名出世。
以一乘名出出世。
而三乘機回心入一乘信位尤指諸位可雲出出世。
是以上文引梁論。
八地以上乃至佛地名出出世(文)。
此文又不限佛果(見)。
若依之雲爾者。
當章起盡直往别教之人。
唯證入名出出世。
出出世言不通解行(見)。
若許通諸位者。
于直往人何可分出世出出世欤。
答。
一義雲。
三乘出世雲。
一乘名出出世。
源依梁攝論等寄在之義。
而梁論心以八地以上乃至佛果。
總可寄一乘因果也。
故花嚴問答下雲。
一切世間人天因果。
皆有初三地。
一切二乘所修之因果行法。
皆在四五六三地。
一切三乘大乘所修之因果行法。
皆在第七地。
一切一乘所修之因果行法。
皆在有八地以上三地。
若以此門者。
不相參當自位也(文)。
準此釋。
三一相望時。
出出世者通一乘諸位也。
但于直往人者。
解行位名出世。
證入名出出世。
而其證入生者。
雖通地上等。
付事可取佛果也。
例三一相對之義。
作出世出出世之名目也。
四。
問。
章文若先于一乘已成解行(文)。
爾者已成解行身。
地獄已前之身欤。
兜率之身欤。
答。
兩方也。
若雲地獄已前之身也者。
既雲已成解行。
尤可生天已後之身。
若依之雲爾者。
今章心攝界外之機。
令得出出世之益之中。
今者直往别教之機。
兜率天子之事也。
而出世身上者。
無争指兜率解行之身。
解行故名界外出世(見)。
對之先于一乘等(雲雲)。
知堕獄已前見聞之身也。
雲事。
答。
一義雲。
先于一乘已成解行者。
堕獄已前見聞之身也。
後于出世身上者。
生天已後之身也。
證彼法者十地證位也。
但已成解行者。
私記末雲。
言已成解行者。
唯是界内信解行。
非是界外十信以上證解行也。
言後出世身者。
證彼法者。
兜率天子從地獄出。
即生兜率天。
名出世身上。
即是出世身上證得普法。
名為出出世間。
此是已入住位。
便成正覺說曰證彼法(文)。
可準此意。
此記心十信終心初住已上界外出世身名(見)。
尋雲。
光觸已後地獄依身攝解行生欤。
攝見聞之生欤。
若雲見聞生者。
晉經第三十四(小相品)雲。
又菩薩摩诃薩于兜率天。
放大光明曰。
憧王○遍照彼處。
地獄衆生滅除苦痛。
令彼衆生十種眼耳鼻舌身意諸根行業皆悉清淨。
彼諸衆生見光明已。
皆大歡喜。
命終皆生兜率天上(文)。
準彼經文。
既于地獄身得十眼耳等之益了(雲雲)。
十眼耳等之益地上解行之益也。
光觸已彼尤可解行生。
若爾者先于一乘已解行者。
尤可取光解已後地獄之依身也。
若雲解行生者。
自防遺妄集第三雲。
末入地獄已前名見聞生。
自獄而出生天上。
空音屬耳。
随悔宿愆得離諸三昧。
名解脫行生。
不離天處見佛法身。
名證入生。
何以故。
天子解行之生不通地獄(見)。
雲何。
答。
光觸已後地獄之依身。
見聞生之終也。
縱雖得十眼等益。
非十地等之益。
生天聞法之後得十地之益故。
隻淨種之益也。
疏八(下雲)後彼世界下光明所成益。
于中二。
先令離苦淨宿善益。
後從彼命下轉報生天得聞法益。
于中初示宿因。
謂昔近善友。
必聞普法成金剛種。
心不放逸顯曾修行種。
諸善根通見聞等。
次毗盧下顯其現緣(文)。
抄無釋。
準此釋淨種益也。
玄十六雲。
就此因用二。
初令離苦生天成安樂行。
二生天上已以下令不着天樂成饒益行。
亦是前身光觸益。
後是空聲益。
前中令淨十眼等者。
以彼衆生宿有見聞普賢法種。
後遇舍那法界光觸故。
得十眼普賢之益。
二天上益中(文)。
一義雲。
初住已上等覺已還之益。
皆解行之益也。
而準經文玄疏等釋。
光觸之時于地獄之身得益無異端。
生天聞法之益。
十地因滿諸位相攝之益也。
故玄記雲。
四爾時下益當機天子得是普賢諸位相攝○已聞此法即得十地。
明與三乘漸次教下同也(文)。
若爾者。
地獄光觸益雖地前益。
猶是解行之益。
故獄中光觸之益指雲先于一乘已成解行。
指兜率解行之益雲出世身上欤。
疏八下。
後爾時下正辨當機益。
于中二○前中亦二。
先明得法益。
後以衆生下見佛益。
今初皆有故字。
義似牒前為因。
則見佛為益。
而前來末有得十地等處。
為何所牒(文)。
抄十八(下)雲。
疏今初皆有故字等者○一牒經義。
釋言義似牒前為因者。
則似由聞回向及得十地并得三昧。
此三為因見佛為益(文)。
此釋自生天聞法以前無得十地之義(見)。
知獄中益非地上等也。
三生配位事。
玄十八雲。
問。
此善财是何位菩薩。
答。
經無正斷位相難明○依圓教宗有其三位。
一見聞位。
即是善财。
此前生身○二是解行位。
頓修如此。
五位行法如善财此生○三證入位○善财來生是也(文)。
大疏十上引玄記全文了雲。
此之一解甚順經宗。
但更有一理。
謂曆位而修得見普賢一時頓具(文)。
抄二十上雲。
一時頓具即是第三證入生故。
亦成漸頓得交徹故(文)。
已上釋初住以上至等覺皆解行生也。
孔目第三雲。
若一乘義十信地見聞終心成解行。
十信終心勝進向。
十解得究竟終。
餘義如别章(文)。
談玄決擇記雲。
三生之義各在何位。
準賢首說。
長流凡夫見聞成種名見聞生。
四十心位十地聖人真解真行名解行生。
妙覺如來因緣果滿名證入生。
準清涼義。
但取十地為證入生。
餘同賢首。
玄十五釋壽命品十重佛刹雲○三約别教。
娑婆是見聞解行處。
中間諸土唯解行處。
末後佛土。
通解行滿及證入故。
是故信滿位處亦名賢首故也(文)。
信滿位處亦名賢首故也者。
十信終心即證入生雲也。
其故第十佛刹名賢首佛刹說十信終心。
品名賢首品故也。
故玄第四雲。
于此信滿入普賢位。
具有二義。
若約果則下文賢首佛刹等。
此中約因故雲菩薩(文)。
問。
攝界外機。
今雲令得出世益二類中初義。
與攝二機令得二益二種之中初類。
可有差别欤。
答。
攝界外之機。
令得出出世益之中初義。
三一各别三乘益非一乘益。
攝二機之中初義。
三乘益即一乘方便故。
三乘益即一乘益也。
先攝界外機。
下雲攝界内故。
後攝二機故。
問。
先以三乘引出之後得一乘之義。
可通别教欤。
答。
當處釋不通别教也。
付之。
下決擇其意科。
三乘根不定而進入别教(雲雲)。
何不出法義欤。
答。
進入别教之機三乘本來一乘之所目見故不出之。
五。
問。
章文若界内見聞等(雲雲)。
爾者界内出世等者。
依身欤。
業系欤。
兩方也。
若雲約依身者。
兜率天子既兜率界内之依身也。
何可釋出世身欤。
若約業系者。
章文或界内通見聞解行(雲雲)。
解行之人豈三界業系欤。
答。
一義雲。
今界内等者。
非依身業系等之義。
隻約三生。
見聞界内解行出世。
證入出出世配釋也。
其故若約依身者。
圓教心不立變易。
以分段身至佛果(雲雲)。
既雲分段。
尤可三界依身。
爾者界内可通證人。
而界内不通證入。
知不約依身雲事。
雖然界内見聞出世得法。
爾者自當業系之界内外。
但界内通見聞解行者。
非真實之解行。
見聞中領解曰解行欤。
故私記雲。
或界内通見聞解行者。
前生之中見聞一乘。
則是信解之行也。
出世唯解行者。
即此現生中因位究竟。
而雖解行滿也(文)。
一義雲。
三生建立别教不共之行布也。
故唐經七十八雲。
此長者子一生内等雲經文。
疏十下釋雲。
謂凡身一生亦解行一生(文)。
抄二十下雲。
疏凡身一生者。
約圓融說。
解行一生者。
約行布說(文)。
而以此圓教行布。
寄在始終二教。
若寄終教者。
初住已上離三界系故。
解行唯出世也。
若寄始教者。
初地以上離業系。
地前猶界内也。
今雲。
界内通解行者。
初住已上雖解行生。
寄始教之時。
地前猶界内故雲界内通解行也。
一義雲。
玄十五雲。
娑婆是見聞解行也。
中間諸土唯解行處(文)者出世唯解行也。
末後佛土通解行滿及證入(文)者。
出出世唯證入也。
難雲。
若依此義。
善财兜率天子界内通見聞解行之人也。
何以兜率天子釋出世身欤。
又末後佛土通解行證入。
尤可有出世證入之義。
而今章出世不通證入。
知非十重佛刹之釋義。
如何。
答。
問。
可有出世見聞之機欤。
答。
章文不出此類也。
付之。
定姓二乘無餘還生生後進入一乘者。
豈無出世見聞之義欤。
答。
三生門建立付直往之機談之。
還生進入之類煩惱已斷。
無漏已生故進入一乘。
即得解行故。
無界外見聞之義也。
立教義。
一。
問。
菩提流支心立一音異解之義欤。
為當立大小并陳一音教欤。
答。
一義雲。
一音異解(見)。
付之。
疏大小并陳(雲雲)。
如何。
答。
會解記雲。
然據教章并探玄。
皆雲流支○(一音異解)引證與今同。
今疏所叙乃什師所立。
豈彼二文皆錯也。
但恐今疏後人傳寫誤。
以流支書于前。
什師書于後。
爾不然者賢首太誤(文)。
難雲。
刊定記第一。
大乘義章第一。
大疏一上。
抄二(下)雲等皆菩提流支大小并陳(雲雲)。
豈皆傳寫誤乎。
記釋難依。
一義雲。
今章探玄記但雲如來一圓音随根異解種種差别(雲雲)。
全不簡大小并陳與一音異解之義。
至疏文二師之義各别也。
而二師共于一圓音教之中。
開并陳與異解之義。
是即圓音之十義中其二義也。
縱雖大小并陳。
可據機根異解故。
釋随根異解也。
非謂簡大小并陳而随根異解。
所引維摩經上卷佛國品文也。
随類各得解之文可含大小并陳一音異解之二義也。
依随類得解之義有大小并陳故也。
今章疏釋同。
菩提流支大小并陳之義可得心欤。
複古記雲。
然此一音或名教本。
或謂本末镕融一大善巧法○今章與探玄獨引菩提流支證一音教。
引維摩經前偈佛以一音演說法衆生随類各得解。
皆謂如來同其語斯則神力不共法○探玄雲。
一約類。
或為天衆現一天音。
能令餘類各别得解。
對人亦爾。
餘類皆然。
清涼曰。
如來一音同時報萬大小并陳。
互六雙引流支羅什。
于羅什下引經次偈。
佛以一音演說法。
衆生各各随所解。
普得受行獲其利。
斯則神力不共法○探玄雲。
二約法。
或為衆生說施一音。
亦令人解戒定等。
清涼曰。
佛一圓音平等無二無思。
普應機聞自殊。
非謂言音本陳大小。
又雲初則佛音具異。
後則異自在機。
各得圓音一義。
有謂與清涼異者誤矣(文)。
此文能可料簡。
一義付此文。
流支羅什互可存并陳與異解之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