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嚴五教章深意鈔卷第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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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也。
仁王經雲。
(裡書雲) 問。
付寄惑門第十六門心何耶。
答。
章雲。
十六又以六識煩惱寄至四地。
末那煩惱寄至七地。
八地以去唯有所知障。
此亦為顯世間二乘菩薩故。
作是說。
指事下雲。
言十六又以至故作是說者。
瑜伽及唯識論文也。
是故瑜伽論第七十八解深經雲。
善男子。
略有三種。
一者害伴随眠。
謂于前五地。
何以故。
善男子。
諸不俱生現行煩惱。
是俱生煩惱現行助伴。
彼于爾時永無複有。
是故說名害伴随眠。
二者羸劣随眠。
謂于第六第七地中。
微細現行。
若修所伏不現行故。
三者微細随眠。
謂于第八地已上。
從此已去一切煩惱不複現行。
唯有所知障為依正故。
唯識論第九雲。
四微細煩惱現行障。
謂所知障中俱生一分。
第六識俱身見等攝。
最下品故。
不作意緣故。
遠随現行故。
說名微細。
彼障四地菩提分法。
入四地時便能永斷。
彼昔多與第六識中任運而生執我見等。
同體起故說煩惱名。
今四地中既礙無漏菩提分法。
彼便永滅。
此我見等亦永不行。
初二三地行施戒修。
相同世間。
四地修得菩提分法。
方名出世。
故能永害二身見等(雲雲)。
問。
頓教斷惑引何經文證之耶答雲。
引法界體性經文。
故章雲。
我見際即是菩提故(雲雲)付之。
頓教從本無妄也。
何引此文耶。
私雲。
東大寺覺嚴已講。
初勤禦前禦論義之時。
天台論匠問覺嚴雲。
三世覺母大聖文殊。
令發衆生菩薩行(雲雲)何說之耶。
進雲。
色處說此事。
令發衆生我見心(文)何如此說耶。
覺嚴答雲。
所出申者。
法界體性經說也。
是則煩惱即菩提義也。
故我宗大師引此經。
說為頓教證(雲雲)南北皆稱美(雲雲)又達磨和尚有三人弟子。
一人雲。
斷煩惱證菩提。
一人雲。
迷即煩惱悟即菩提(雲雲)一人雲。
本無煩惱是菩提(雲雲)和尚判雲。
第三義尤葉宗(雲雲)是則頓教證也。
章雲。
若依頓教。
一切煩惱本來自離。
不可說斷及與不斷。
如法界體性經雲。
佛告文殊師利。
汝雲何教諸善男子等。
發菩提心。
文殊言。
我教發我見心。
何以故。
我見際即是菩提故。
以此準之(文)。
問。
圓教斷惑何。
答。
章雲。
若依圓教。
一切煩惱不可說其體性。
但約其用即甚深廣大。
以所障法一即一切具足主伴等故。
彼能障惑亦如是也。
是故不分使習現種。
但如法界一得一切得故。
是煩惱亦一斷一切斷也。
故普賢品明一障一切障。
小相品明一斷一切斷者。
是此義也。
又此斷惑分齊。
準上下經文有四種。
一約證。
謂十地中斷。
二約位。
謂十住以去斷。
三約行。
謂十信終心斷。
四約實。
謂無可斷。
以本來清淨故。
廣如經說(雲雲)今此文心者。
不說煩惱體性。
但付甚深真如之用大。
斷一煩惱斷一切煩惱。
是則不異真如。
是煩惱義心也。
心者深義。
敢不可論各别斷也。
所障惑一障一切障。
亦以如此。
所以論其證據。
即普賢品明一障一切障。
小相品明一斷一切斷是也。
問。
今此圓教心者。
論相入相即旨故。
于煩惱障等。
又一障一切障。
一斷一切斷雲事不明。
相即圓融□依一味法□即覺前境界妄見網中。
專但在事相屬别。
是以設雖圓教心。
何失煩惱各别旨。
所以理性是一故。
體斷智雖照一法界。
所治各别故。
别别可斷之也。
行布所非無圓教。
若夫依一味法界道理雲。
一斷一切斷者。
一切衆生斷惑成佛時。
一切衆生同可成佛也。
若爾者。
衆生悉盡。
但可有佛界耶。
所以生死無始。
何今無妄情境界乎。
次引小相品文。
證一斷一切斷之義不明。
彼品雲。
若有衆生。
得聞此香。
諸罪業障皆悉除滅。
于色聲香味觸等。
内有五百煩惱。
其外亦有五百煩惱。
二萬一千煩惱故。
行煩惱等演舉八萬四千塵身。
此諸煩惱皆悉除滅(等雲雲)是則依聞香功德。
說除滅等(雲雲)雲一斷一切斷也。
普賢品中明真煩惱過患說。
則受百千障礙法門也。
不雲一障一切障。
何依此等文證此等義乎。
答。
凡花嚴圓宗心者。
說三種圓融。
顯法性融通旨。
一者事理圓融。
理事互融。
相入相即。
二種之圓融。
法界一味唯理無妄。
三事事圓融。
當相圓融。
不待緣起。
今三種圓融專出花嚴。
止觀釋如次配終頓圓三教。
既事事圓通自在無礙也。
以六相成之。
以十玄證之。
依之佛界衆生界相入相即。
故經雲。
以菩薩身等衆生故。
是故衆生悉分中。
現以彼□□同能現故。
是故衆生無不成佛(雲雲)是以一佛成道時。
一切衆生悉同成佛也。
性起品中。
以喻顯說之雲。
帝網有十方重重無盡玉。
一方玉圖佛形像。
十方無盡玉一時顯此形像。
一佛成道時。
十方無盡衆生心性寶珠。
悉現相成道影像。
明知。
令衆生全佛義葉不增不減經說者也(取意出之)此喻猶不葉本。
諸衆生各在悉來如此之佛故也。
大師釋此等義雲。
當相即空之理。
人天乘妄情猶不悟之。
豈以妄見難法性圓融乎。
故經雲。
以普賢眼見一切衆生皆已究竟(雲雲)故小相品此諸煩惱皆悉除滅之文。
望圓經之大旨。
是一斷一切斷之明證也。
普賢品即受百千障礙法門之說。
任花嚴之大宗。
又一障一切障之玄文也。
次寄證位行實之四義判。
第四約實心者。
付證克體從本一味法界也。
其心懸本覺。
其旨仰果分也。
如第二會寄緣說十之說也。
以三乘心餘宗釋。
強不合難圓經深義前問。
私雲。
東大寺花嚴宗俊源大法師。
于維摩堂立此義。
興福寺永緣權僧正。
為探顯精義者。
難此義雲。
一成一切彌可同外道量。
同虛空體常周遍之義(雲雲)大衆賢哲皆怖罪報重者也。
章雲。
若依圓教。
一切煩惱不可說其體性。
但約其用即甚深廣大。
以所障法一即一切具足主伴等故。
彼能障惑亦如此也。
是故不分使習現種。
但如法界一得一切得故。
是煩惱亦一斷一切斷也。
故普賢品明一障一切障。
小相品明一斷一切斷者。
此義也。
又此斷惑令齊。
準上下經文有四種。
一約證。
謂十地中斷。
二約位。
謂十住已去斷。
三約行。
謂十信終心斷。
四約實。
謂無可斷。
以本來清淨故。
廣如經說。
又前三乘等諸門斷惑。
若一障一切障斷即入此教。
若随門前後。
是三乘等。
此據别教言。
若約攝方便。
前諸教所明并入此中。
以是此方便及所流所目故。
餘義準之(文)。
四十經疏第一雲。
諸佛心内衆生新新作佛。
衆生心中諸佛念念證真(文)。
入楞伽心玄記雲。
三由前二義不相離故。
無礙雙現。
謂佛心中衆生聽衆生心中佛說法。
衆生心佛為佛心裡衆生說法。
是故全攝各無障礙(雲雲)探玄記第一雲。
文同入楞伽心玄記(文)。
正治元年九月二日。
于仁和寺菩提院抄之畢。
師匠抄出論義短釋雙紙。
并私問答也。
此等私記等文。
拾之抄合了。
東大寺聖诠大法師。
誠謬定衆多者欤。
後者正之(矣)。
文永三年九月二十二日于仁和寺常樂院書寫之了。
佛子聖嚴之(生年二十二歲) 以神護寺本一校了。
以同本寫點畢。
仁王經雲。
(裡書雲) 問。
付寄惑門第十六門心何耶。
答。
章雲。
十六又以六識煩惱寄至四地。
末那煩惱寄至七地。
八地以去唯有所知障。
此亦為顯世間二乘菩薩故。
作是說。
指事下雲。
言十六又以至故作是說者。
瑜伽及唯識論文也。
是故瑜伽論第七十八解深經雲。
善男子。
略有三種。
一者害伴随眠。
謂于前五地。
何以故。
善男子。
諸不俱生現行煩惱。
是俱生煩惱現行助伴。
彼于爾時永無複有。
是故說名害伴随眠。
二者羸劣随眠。
謂于第六第七地中。
微細現行。
若修所伏不現行故。
三者微細随眠。
謂于第八地已上。
從此已去一切煩惱不複現行。
唯有所知障為依正故。
唯識論第九雲。
四微細煩惱現行障。
謂所知障中俱生一分。
第六識俱身見等攝。
最下品故。
不作意緣故。
遠随現行故。
說名微細。
彼障四地菩提分法。
入四地時便能永斷。
彼昔多與第六識中任運而生執我見等。
同體起故說煩惱名。
今四地中既礙無漏菩提分法。
彼便永滅。
此我見等亦永不行。
初二三地行施戒修。
相同世間。
四地修得菩提分法。
方名出世。
故能永害二身見等(雲雲)。
問。
頓教斷惑引何經文證之耶答雲。
引法界體性經文。
故章雲。
我見際即是菩提故(雲雲)付之。
頓教從本無妄也。
何引此文耶。
私雲。
東大寺覺嚴已講。
初勤禦前禦論義之時。
天台論匠問覺嚴雲。
三世覺母大聖文殊。
令發衆生菩薩行(雲雲)何說之耶。
進雲。
色處說此事。
令發衆生我見心(文)何如此說耶。
覺嚴答雲。
所出申者。
法界體性經說也。
是則煩惱即菩提義也。
故我宗大師引此經。
說為頓教證(雲雲)南北皆稱美(雲雲)又達磨和尚有三人弟子。
一人雲。
斷煩惱證菩提。
一人雲。
迷即煩惱悟即菩提(雲雲)一人雲。
本無煩惱是菩提(雲雲)和尚判雲。
第三義尤葉宗(雲雲)是則頓教證也。
章雲。
若依頓教。
一切煩惱本來自離。
不可說斷及與不斷。
如法界體性經雲。
佛告文殊師利。
汝雲何教諸善男子等。
發菩提心。
文殊言。
我教發我見心。
何以故。
我見際即是菩提故。
以此準之(文)。
問。
圓教斷惑何。
答。
章雲。
若依圓教。
一切煩惱不可說其體性。
但約其用即甚深廣大。
以所障法一即一切具足主伴等故。
彼能障惑亦如是也。
是故不分使習現種。
但如法界一得一切得故。
是煩惱亦一斷一切斷也。
故普賢品明一障一切障。
小相品明一斷一切斷者。
是此義也。
又此斷惑分齊。
準上下經文有四種。
一約證。
謂十地中斷。
二約位。
謂十住以去斷。
三約行。
謂十信終心斷。
四約實。
謂無可斷。
以本來清淨故。
廣如經說(雲雲)今此文心者。
不說煩惱體性。
但付甚深真如之用大。
斷一煩惱斷一切煩惱。
是則不異真如。
是煩惱義心也。
心者深義。
敢不可論各别斷也。
所障惑一障一切障。
亦以如此。
所以論其證據。
即普賢品明一障一切障。
小相品明一斷一切斷是也。
問。
今此圓教心者。
論相入相即旨故。
于煩惱障等。
又一障一切障。
一斷一切斷雲事不明。
相即圓融□依一味法□即覺前境界妄見網中。
專但在事相屬别。
是以設雖圓教心。
何失煩惱各别旨。
所以理性是一故。
體斷智雖照一法界。
所治各别故。
别别可斷之也。
行布所非無圓教。
若夫依一味法界道理雲。
一斷一切斷者。
一切衆生斷惑成佛時。
一切衆生同可成佛也。
若爾者。
衆生悉盡。
但可有佛界耶。
所以生死無始。
何今無妄情境界乎。
次引小相品文。
證一斷一切斷之義不明。
彼品雲。
若有衆生。
得聞此香。
諸罪業障皆悉除滅。
于色聲香味觸等。
内有五百煩惱。
其外亦有五百煩惱。
二萬一千煩惱故。
行煩惱等演舉八萬四千塵身。
此諸煩惱皆悉除滅(等雲雲)是則依聞香功德。
說除滅等(雲雲)雲一斷一切斷也。
普賢品中明真煩惱過患說。
則受百千障礙法門也。
不雲一障一切障。
何依此等文證此等義乎。
答。
凡花嚴圓宗心者。
說三種圓融。
顯法性融通旨。
一者事理圓融。
理事互融。
相入相即。
二種之圓融。
法界一味唯理無妄。
三事事圓融。
當相圓融。
不待緣起。
今三種圓融專出花嚴。
止觀釋如次配終頓圓三教。
既事事圓通自在無礙也。
以六相成之。
以十玄證之。
依之佛界衆生界相入相即。
故經雲。
以菩薩身等衆生故。
是故衆生悉分中。
現以彼□□同能現故。
是故衆生無不成佛(雲雲)是以一佛成道時。
一切衆生悉同成佛也。
性起品中。
以喻顯說之雲。
帝網有十方重重無盡玉。
一方玉圖佛形像。
十方無盡玉一時顯此形像。
一佛成道時。
十方無盡衆生心性寶珠。
悉現相成道影像。
明知。
令衆生全佛義葉不增不減經說者也(取意出之)此喻猶不葉本。
諸衆生各在悉來如此之佛故也。
大師釋此等義雲。
當相即空之理。
人天乘妄情猶不悟之。
豈以妄見難法性圓融乎。
故經雲。
以普賢眼見一切衆生皆已究竟(雲雲)故小相品此諸煩惱皆悉除滅之文。
望圓經之大旨。
是一斷一切斷之明證也。
普賢品即受百千障礙法門之說。
任花嚴之大宗。
又一障一切障之玄文也。
次寄證位行實之四義判。
第四約實心者。
付證克體從本一味法界也。
其心懸本覺。
其旨仰果分也。
如第二會寄緣說十之說也。
以三乘心餘宗釋。
強不合難圓經深義前問。
私雲。
東大寺花嚴宗俊源大法師。
于維摩堂立此義。
興福寺永緣權僧正。
為探顯精義者。
難此義雲。
一成一切彌可同外道量。
同虛空體常周遍之義(雲雲)大衆賢哲皆怖罪報重者也。
章雲。
若依圓教。
一切煩惱不可說其體性。
但約其用即甚深廣大。
以所障法一即一切具足主伴等故。
彼能障惑亦如此也。
是故不分使習現種。
但如法界一得一切得故。
是煩惱亦一斷一切斷也。
故普賢品明一障一切障。
小相品明一斷一切斷者。
此義也。
又此斷惑令齊。
準上下經文有四種。
一約證。
謂十地中斷。
二約位。
謂十住已去斷。
三約行。
謂十信終心斷。
四約實。
謂無可斷。
以本來清淨故。
廣如經說。
又前三乘等諸門斷惑。
若一障一切障斷即入此教。
若随門前後。
是三乘等。
此據别教言。
若約攝方便。
前諸教所明并入此中。
以是此方便及所流所目故。
餘義準之(文)。
四十經疏第一雲。
諸佛心内衆生新新作佛。
衆生心中諸佛念念證真(文)。
入楞伽心玄記雲。
三由前二義不相離故。
無礙雙現。
謂佛心中衆生聽衆生心中佛說法。
衆生心佛為佛心裡衆生說法。
是故全攝各無障礙(雲雲)探玄記第一雲。
文同入楞伽心玄記(文)。
正治元年九月二日。
于仁和寺菩提院抄之畢。
師匠抄出論義短釋雙紙。
并私問答也。
此等私記等文。
拾之抄合了。
東大寺聖诠大法師。
誠謬定衆多者欤。
後者正之(矣)。
文永三年九月二十二日于仁和寺常樂院書寫之了。
佛子聖嚴之(生年二十二歲) 以神護寺本一校了。
以同本寫點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