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嚴五教章深意鈔卷第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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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地以去永不行。
七地以來猶起。
不論釋有三因。
非是第七。
此即初亦與餘煩惱為依持。
此粗彼細。
伏有前後故。
此但與第六相應。
身見等言亦攝無始所知障定愛法愛。
彼定法愛三地尚增。
入四地時方能永斷。
菩提分法特違彼故(等雲雲)。
斷惑義私記雲。
問。
其二身見者何。
答雲。
此廣疏有三釋。
唯識疏有二釋。
問。
廣疏三釋何答○問。
唯識二釋二身見者。
謂初見道已離第六識中分别我見。
今此後離第六識中俱生身見。
盡處說名二身見。
非今離二如。
第四定言滅失根(雲雲)後釋又正斷所知障身見等。
并不起煩惱障中身見等。
故說二身見名永害。
非煩惱身見亦起對治(雲雲)大抄判雲。
彼釋為勝也(雲雲)。
問。
終教大乘心。
二乘聖者于煩惱障伏斷非實斷雲事。
大師引何論藏之說證之給耶。
答。
引彌勒所問經論證之付之。
二乘聖者斷三界惑品。
證盡無生菩提雲事。
大小經論常說也。
何雲但能折伏耶。
是以始教門心。
立漸頓二門。
述斷惑證果之義。
彼甯非實斷惑證果義可雲耶。
若爾。
二乘聖者終無斷惑之義者。
更不可趣入自乘無餘也。
次今此論造論者不分明。
何引之可為證耶。
如何。
尋雲。
楞伽文亦如上說者。
如何。
章雲。
若依終教。
諸聲聞于煩惱障尚不能斷。
但能折伏。
何況能斷彼所知障。
故彌勒所問經論雲。
聲聞辟支佛。
不能如實修四無量。
不能究竟斷諸煩惱。
但能折伏一切煩惱等。
楞伽文亦如上說(雲雲)。
指事雲。
古抄雲。
有人雲。
興福寺永綠僧正。
于維摩大會精義時。
每度尋彌勒問經論作者。
诤其用否。
仍以東大寺法相宗定嚴大法師。
尋興福寺學窗之處。
有修學者雲。
述記末文雲。
義雲。
彌勒問經論南地吳人非真聖教(雲雲)。
爾者僧正以此文精義欤。
或記雲。
問。
起信論及疏雲。
若二乘至無學位。
見修煩惱究竟離。
既說二乘人斷煩惱障。
何故今雲不斷。
答。
案雲。
今此論意六種染心及煩惱障根本無明為智障中。
既有人執法執。
今二乘人唯斷人執。
具六染中初執相應也。
今終教意。
二乘不斷煩惱障者。
未斷六染法執故。
人執亦雲斷六染。
俱名煩惱障故。
然指事雲。
愚法人未斷根本無明所起煩惱。
并末十煩惱者。
根本無明住地雲六染中法執也(文)。
問。
始教門心。
于二乘聖者。
判全斷惑障分斷所知之事。
為愚法不愚法共論之。
為當雖限不愚法二乘有此義可雲欤。
兩方。
若愚法不愚法共論之者。
是章上文。
與全斷惑障分斷所知之義。
然上所斷不同愚法(雲雲)。
如述。
此釋心限不愚法(見)若依之雲爾者。
凡判始終二教斷不斷差異。
大師出二義(給)依始教心。
彼為引二乘故。
未深說故(乃至)亦許二乘全斷惑障分斷所知(雲雲)依終教同。
今此就實。
以愚法二乘無廣大心故。
不能究竟伏煩惱障(文)今此文心不分愚心不愚。
有此義(見)若但限不愚法者。
與第二釋更不可有差别也。
如何。
章雲。
若依終教。
諸聲聞于煩惱障。
尚不能斷(如上)○問。
此說何故與前教不同耶。
答。
彼為引二乘故。
未深說故。
是故以上就下。
說煩惱障同彼二乘佛地方盡。
又以下同上。
亦許二乘全斷惑障分斷所知。
今此就實。
以愚法二乘無廣大心故。
不能究竟伏煩惱障。
又亦可。
前約三乘中聲聞。
此中約愚法故不同也(文)。
章上文雲。
是謂二乘斷煩惱障。
其所知障○分有所斷○當知此始教為引愚法漸向大故。
安立此教。
深勝于彼故。
所知障亦許分斷。
然上所斷不同愚法。
以彼唯斷煩惱障故。
此即不爾。
斷種子故(雲雲)。
問。
終教心不愚法二乘實斷煩惱出三界可雲欤。
答。
問。
終教心付菩薩斷惑。
且于煩惱所知二障可雲分分别俱生斷之耶。
答。
章雲。
不分俱生及分别(雲雲)付之。
煩惱種類不同。
現行行相既不等也。
或有分别計度所起。
或有任運俱生煩惱。
此等現起行相差别顯然也。
終教心何強可雲不分分别俱生耶。
是以始教門心立此義。
何況于能治斷道既立見修等。
次位□于所斷之惑。
何強不立分别俱生可雲耶。
如何。
章雲。
其菩薩人。
于二障中不分俱生及分别。
但有正使及習氣。
地前使現。
初地斷使種。
地上除習氣。
佛地究竟淨(等雲雲)又地地别法先德心智障種子有粗細二種。
粗種初地斷盡。
地上但除習氣。
細種地地别斷。
佛位究竟清淨。
所以初地伏使種。
地上除習氣之文。
望煩惱種子并一分粗種論之。
細分種子别不雖随習氣可雲地上障也。
彼無性堅惠釋。
此但望粗品種子。
雲先已除斷粗種子。
無别斷唯除彼殘習。
所以雲轉複清淨述。
□□□之言。
是粗分種子望粗種之習氣。
非粗種習氣相對細分種子。
雲但除章家引無性堅惠釋。
地上除習氣雲事者。
智障粗種。
為顯初地斷盡。
強地上俱雲除習氣也。
雲然細分種子不遮地上别斷故。
章雲。
初地已上斷于智障一分粗故。
探玄記十一卷。
若依終教。
如梁論等。
其煩惱種初地永盡唯有彼習。
其所知障一分粗者亦初地盡。
餘分及習于諸地中各别正斷(文)既雲初地除智障一分。
餘分習氣地地别斷。
豈非微細之種子地地别斷。
又其所知障地前亦學伏。
初地斷一分。
餘皆諸地各斷一分(雲雲)此等文證皆雲智障之粗種初地斷盡微細種子地地斷也。
章家所釋偏望粗種。
如此可無其過也。
章雲。
地前
八地以去永不行。
七地以來猶起。
不論釋有三因。
非是第七。
此即初亦與餘煩惱為依持。
此粗彼細。
伏有前後故。
此但與第六相應。
身見等言亦攝無始所知障定愛法愛。
彼定法愛三地尚增。
入四地時方能永斷。
菩提分法特違彼故(等雲雲)。
斷惑義私記雲。
問。
其二身見者何。
答雲。
此廣疏有三釋。
唯識疏有二釋。
問。
廣疏三釋何答○問。
唯識二釋二身見者。
謂初見道已離第六識中分别我見。
今此後離第六識中俱生身見。
盡處說名二身見。
非今離二如。
第四定言滅失根(雲雲)後釋又正斷所知障身見等。
并不起煩惱障中身見等。
故說二身見名永害。
非煩惱身見亦起對治(雲雲)大抄判雲。
彼釋為勝也(雲雲)。
問。
終教大乘心。
二乘聖者于煩惱障伏斷非實斷雲事。
大師引何論藏之說證之給耶。
答。
引彌勒所問經論證之付之。
二乘聖者斷三界惑品。
證盡無生菩提雲事。
大小經論常說也。
何雲但能折伏耶。
是以始教門心。
立漸頓二門。
述斷惑證果之義。
彼甯非實斷惑證果義可雲耶。
若爾。
二乘聖者終無斷惑之義者。
更不可趣入自乘無餘也。
次今此論造論者不分明。
何引之可為證耶。
如何。
尋雲。
楞伽文亦如上說者。
如何。
章雲。
若依終教。
諸聲聞于煩惱障尚不能斷。
但能折伏。
何況能斷彼所知障。
故彌勒所問經論雲。
聲聞辟支佛。
不能如實修四無量。
不能究竟斷諸煩惱。
但能折伏一切煩惱等。
楞伽文亦如上說(雲雲)。
指事雲。
古抄雲。
有人雲。
興福寺永綠僧正。
于維摩大會精義時。
每度尋彌勒問經論作者。
诤其用否。
仍以東大寺法相宗定嚴大法師。
尋興福寺學窗之處。
有修學者雲。
述記末文雲。
義雲。
彌勒問經論南地吳人非真聖教(雲雲)。
爾者僧正以此文精義欤。
或記雲。
問。
起信論及疏雲。
若二乘至無學位。
見修煩惱究竟離。
既說二乘人斷煩惱障。
何故今雲不斷。
答。
案雲。
今此論意六種染心及煩惱障根本無明為智障中。
既有人執法執。
今二乘人唯斷人執。
具六染中初執相應也。
今終教意。
二乘不斷煩惱障者。
未斷六染法執故。
人執亦雲斷六染。
俱名煩惱障故。
然指事雲。
愚法人未斷根本無明所起煩惱。
并末十煩惱者。
根本無明住地雲六染中法執也(文)。
問。
始教門心。
于二乘聖者。
判全斷惑障分斷所知之事。
為愚法不愚法共論之。
為當雖限不愚法二乘有此義可雲欤。
兩方。
若愚法不愚法共論之者。
是章上文。
與全斷惑障分斷所知之義。
然上所斷不同愚法(雲雲)。
如述。
此釋心限不愚法(見)若依之雲爾者。
凡判始終二教斷不斷差異。
大師出二義(給)依始教心。
彼為引二乘故。
未深說故(乃至)亦許二乘全斷惑障分斷所知(雲雲)依終教同。
今此就實。
以愚法二乘無廣大心故。
不能究竟伏煩惱障(文)今此文心不分愚心不愚。
有此義(見)若但限不愚法者。
與第二釋更不可有差别也。
如何。
章雲。
若依終教。
諸聲聞于煩惱障。
尚不能斷(如上)○問。
此說何故與前教不同耶。
答。
彼為引二乘故。
未深說故。
是故以上就下。
說煩惱障同彼二乘佛地方盡。
又以下同上。
亦許二乘全斷惑障分斷所知。
今此就實。
以愚法二乘無廣大心故。
不能究竟伏煩惱障。
又亦可。
前約三乘中聲聞。
此中約愚法故不同也(文)。
章上文雲。
是謂二乘斷煩惱障。
其所知障○分有所斷○當知此始教為引愚法漸向大故。
安立此教。
深勝于彼故。
所知障亦許分斷。
然上所斷不同愚法。
以彼唯斷煩惱障故。
此即不爾。
斷種子故(雲雲)。
問。
終教心不愚法二乘實斷煩惱出三界可雲欤。
答。
問。
終教心付菩薩斷惑。
且于煩惱所知二障可雲分分别俱生斷之耶。
答。
章雲。
不分俱生及分别(雲雲)付之。
煩惱種類不同。
現行行相既不等也。
或有分别計度所起。
或有任運俱生煩惱。
此等現起行相差别顯然也。
終教心何強可雲不分分别俱生耶。
是以始教門心立此義。
何況于能治斷道既立見修等。
次位□于所斷之惑。
何強不立分别俱生可雲耶。
如何。
章雲。
其菩薩人。
于二障中不分俱生及分别。
但有正使及習氣。
地前使現。
初地斷使種。
地上除習氣。
佛地究竟淨(等雲雲)又地地别法先德心智障種子有粗細二種。
粗種初地斷盡。
地上但除習氣。
細種地地别斷。
佛位究竟清淨。
所以初地伏使種。
地上除習氣之文。
望煩惱種子并一分粗種論之。
細分種子别不雖随習氣可雲地上障也。
彼無性堅惠釋。
此但望粗品種子。
雲先已除斷粗種子。
無别斷唯除彼殘習。
所以雲轉複清淨述。
□□□之言。
是粗分種子望粗種之習氣。
非粗種習氣相對細分種子。
雲但除章家引無性堅惠釋。
地上除習氣雲事者。
智障粗種。
為顯初地斷盡。
強地上俱雲除習氣也。
雲然細分種子不遮地上别斷故。
章雲。
初地已上斷于智障一分粗故。
探玄記十一卷。
若依終教。
如梁論等。
其煩惱種初地永盡唯有彼習。
其所知障一分粗者亦初地盡。
餘分及習于諸地中各别正斷(文)既雲初地除智障一分。
餘分習氣地地别斷。
豈非微細之種子地地别斷。
又其所知障地前亦學伏。
初地斷一分。
餘皆諸地各斷一分(雲雲)此等文證皆雲智障之粗種初地斷盡微細種子地地斷也。
章家所釋偏望粗種。
如此可無其過也。
章雲。
地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