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嚴五教章深意鈔卷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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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二門會釋。
教章·玄記相違事。
于始教之義猶雖似相違。
共付十大數之初數定僧祇故。
實修門心二教共無差别也。
終教立不定僧祇。
圓教說十大數。
今三祇者對權小粗淺之機□。
延促在機。
仍終教僧祇。
何異終教定三僧祇乎。
章雲。
若依始教。
修行成佛定經三阿僧祇。
但此劫數不同小乘。
何者。
此取水火等大劫。
數至百千劫。
數此複至百千。
為一俱梨。
名第一數。
數此俱梨複至俱梨。
為第二數。
如是次第以所數等能數。
至第一百。
名一阿僧祇。
此即十大數中第一數也。
依此數滿三阿僧祇(雲雲)。
玄雲。
阿僧祇此雲無數。
即數之極故。
諸聖教中通有四說。
一準俱舍論○二依智論第九。
數通十重已後。
名阿僧祇。
論雲。
一一名二。
二二名四。
三三名九。
十十名百。
十百名千。
十千名萬。
千萬名億。
千億名那由他。
千萬那由他名頻婆。
千萬頻婆名迦他。
過伽他名阿僧祇。
如是數三阿僧祇。
解雲。
此既雲過迦他。
知即通過後諸數故雲阿僧祇。
此約始教說。
三依智論第六。
引此品文。
還有百數。
至阿僧祇等。
此約終教說。
四依此品。
百數阿僧祇。
始是初數。
如是次第以所數等能數。
至第十名不可說轉。
不可說轉等方為數極。
是故前教數極乃是此中初數。
故知此門極廣初圓教辨也(文)。
疏雲。
小乘六十已至無數。
此有百二十四。
倍倍變之故非餘測。
故數之終寄不可說○初言一百洛叉為一俱胝者。
是中等數。
洛叉是萬。
俱胝是億。
故光明覺品雲過一億。
梵本皆雲俱胝故。
若依俱舍以洛叉為億。
則俱胝當兆也。
若兼取一十百千萬等下數法。
則通有百三十七數。
由前易故。
略不說之。
俱胝已下并是上等數法倍倍變故(雲雲)。
古會雲。
始教中有引攝直進二門。
當章依直進門。
引十大數中第一數俱梨。
玄記具述二意。
依引攝門義過十重迦他立僧祇。
依直進門亦引十大數俱梨(雲雲)。
疑雲。
設雖始教中立引攝直進之義。
依一百俱梨數重定僧祇事。
玄記以此為終教義者。
更不免此難也。
始教直進者可定終教耶。
如何。
問。
始教大乘心。
三僧祇滿所逢化。
可雲同小乘耶。
答。
初二僧祇滿。
與小乘同。
第三僧祇滿。
與小乘異也付之。
凡終教大乘心。
僧祇數重遙逾小乘。
何僧祇滿佛小乘同也可雲耶。
次初二僧祇滿佛既同者。
第三僧祇獨何異耶。
如何答。
大乘教心。
于三祇之外。
更不說别修相好業因之義。
小乘說百大劫之别修故。
順之雖說百劫。
但是變化非實修也ト述。
非實修實行也。
依之優婆塞戒經心。
三祇滿所逢迦葉雲也。
小乘說百劫修相好之實修故。
尤百劫之終可逢迦葉也。
大小乘修行時劫說相不同也。
然三僧祇滿之佛号不同雲難者。
小乘說百劫實修故。
更迦葉不可置第三僧祇滿故。
所逢諸佛已其數多。
何迦葉已前佛置滿欤。
即又置毗婆屍佛百劫之初。
非迦葉一人而已。
此等皆可有第三僧祇之内也。
無失。
疑雲。
但是變化非實修也者。
始教門心。
依化身之門者。
如小乘别修百劫相好業雲心欤。
又優婆塞戒經中。
依釋迦身于三祇修因不出百大劫之修者。
是依實報欤。
依變化身欤。
若實報者。
不可雲釋迦。
若化身者。
不雲百大劫之修乎。
但是變化非實修也雲釋相違。
如何答。
始教中引本業經百大劫了。
但是變化非實修也者。
始教非雲說百大劫修行。
還是顯無實行之義也。
何者。
小乘已百大劫修行雲實行。
以王宮誕生之身三祇百劫修感之實報生身定。
不福智并修故。
三祇之外設百劫修為相好業因之修行時也。
今依大乘心。
三祇之外不立百劫之修。
以王宮誕生之身此為化身。
三祇修感實報之身。
或在宮界淨居天上。
或西方等。
處處不定雲。
皆居淨土。
是故指彼小乘實報生身。
雲非實修也。
此則實報相好并修行之時。
垂下化身。
為引二乘故。
同小乘演百劫之修。
更非雲實修也。
次優婆塞戒經不說百劫三祇修實行可成實報。
何就化身說乎雲難者。
私非可設答。
大師所釋分明。
問。
三無數劫修諸實行應成報身。
何故乃就化身說耶。
答。
由此始教就下機故。
有二乘故。
此身是彼所知見故。
是權教故。
作是說也(文)又佛果義中。
出化身相好業因中雲。
一亦是方便。
為引二乘。
即于此身。
亦示勝因果。
以實報身非彼見故。
二此等亦即是實報相垂在化中顯現故(文)此等釋分明。
何始可疑之乎。
權教就化身談故。
不動小乘說相三祇實行下百大劫。
雖說百劫修實修行。
可在三祇之中雲心也。
依之優婆塞戒經說三祇之實行。
而就化身說。
所逢之佛是則三祇之外無百劫之修事。
分明也。
以之為實義也。
此則與終教定三僧祇同也。
彼更不立百劫之修也。
章雲。
優婆塞戒經雲。
我于往昔。
寶頂佛所滿足第一阿僧祇劫。
然燈佛所滿足第二阿僧祇劫。
迦葉佛所滿足第三阿僧祇劫。
我于往昔釋迦佛所。
始教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文)俱舍頌雲。
三無數劫滿。
逆次逢勝觀。
燃燈寶髻佛。
初釋迦牟尼(文)。
問。
始教大乘心。
修相好業事。
為三祇之間。
為當百大劫中修之可雲耶兩方。
若三祇之間者。
凡始教心。
為引小乘之淺機。
義相同小乘說之。
更三祇之間不可雲修之。
是以今釋中。
若小乘及初教。
三僧祇後百劫中修相好别業(文)若又三祇之間福惠雙修雲者。
與終教可有何差異耶。
若依之雲爾者。
見今章文。
又依本業經。
亦有百劫修相好業。
但是變化非實修也(文)既百劫修者。
是非實修雲故。
實修之義不在三祇。
何位修之耶。
明知實修在三祇之中别感實報之果。
可有非化相之邊可雲耶。
如何答。
始教心。
修相好業因果。
同小乘于百劫修。
就化身談之。
實報身非二乘所見故。
直進執同回心教所說法相影似小乘。
是故未說實行實修。
今實行實修。
配終教心。
論其實行。
從初發意即福惠雙修故。
成佛時無别修也(文)雖然如問者禦難。
暫縱行論實行實修之義者。
尤有三祇之中可修相好之業欤。
始教心。
釋家雖配化身。
化下實報。
暫與許之者。
彼實行尤可有三祇之中。
更與終教可無别也。
但福惠雙修難者。
終教真如行之上雙修也。
始教無此義故。
雖雲福惠雙修。
非福惠修差别不同。
終教福惠真修雙行也。
故釋家以實行實修配修教百劫修相好之義。
付釋迦化身也。
是以優婆塞戒經中。
說迦葉佛所滿足第三僧祇劫。
此外别不出百劫修行者。
大與此義同也。
無失可答申。
章雲。
又依本業經。
亦有百劫修相好業。
但是變化非實修也。
又由以一偈歎弗沙佛。
即超九劫。
但九十一劫成佛也。
問。
三無數劫修諸實行。
應成報身。
何故乃就化身說耶。
答。
由此始教就下機故。
有二乘故。
此身是彼所知見故。
是權教故。
作此說也。
若依終教○亦雲無百劫修相好業等。
何以故。
以小乘中偏修智分不修福分。
是故臨成佛時。
更于百劫别修彼業。
始教引彼亦同彼說。
仍是化也。
此終教中論其實行。
從初發意即福惠雙修。
故成佛時無别修也(文)。
又雲(佛果義)若三乘中。
或亦但說三十二相八十種好。
是化身之相。
仍即空是相義○問。
何故智論等。
于此化身辨金锵馬麥等往業所到。
三十二相等亦各出因耶。
答。
為引二乘同下而說。
現業果不亡故。
聖道斷惑非滅報故。
如羅漢食沙。
金锵等亦爾。
小乘以為實。
始教即空說。
以是方便故。
如大乘方便經說。
其相好出因有二義。
一亦是方便為引二乘。
即于此身亦示勝因果。
以實報身非彼見故。
二此等亦即是實報相。
垂在化中顯現故。
得出因也(等雲雲)。
玄雲。
亦修時者。
三十二相。
若小乘及初教。
三僧祇後百大劫中修相好别業。
若或極遲百劫。
或超九劫等。
如智論第五說也。
若終教已去。
從初發心修因滿果便現。
或是修生義是修顯(等雲雲)。
問。
始教大乘心。
百劫修相好之業雲事。
大師引何經給耶答。
引本業經付之。
依大師解釋。
正披本業經。
說劫數量。
全于百劫中不見修相好之業雲事之處也。
大師何引彼經可說百劫修相好之義給耶。
如何答。
本業經百大劫之證。
大師所引分明也。
雖無出相好業因。
出阿僧祇數量了。
末雲。
其數百劫乃得等覺。
若一切衆生入是數者。
得佛不久(文)此甯非說百劫修乎。
大師以此文可雲為百劫修之證也。
無失。
章雲。
又依本業經。
亦有百劫修相好業。
但是變化非實修也。
本業經下雲
教章·玄記相違事。
于始教之義猶雖似相違。
共付十大數之初數定僧祇故。
實修門心二教共無差别也。
終教立不定僧祇。
圓教說十大數。
今三祇者對權小粗淺之機□。
延促在機。
仍終教僧祇。
何異終教定三僧祇乎。
章雲。
若依始教。
修行成佛定經三阿僧祇。
但此劫數不同小乘。
何者。
此取水火等大劫。
數至百千劫。
數此複至百千。
為一俱梨。
名第一數。
數此俱梨複至俱梨。
為第二數。
如是次第以所數等能數。
至第一百。
名一阿僧祇。
此即十大數中第一數也。
依此數滿三阿僧祇(雲雲)。
玄雲。
阿僧祇此雲無數。
即數之極故。
諸聖教中通有四說。
一準俱舍論○二依智論第九。
數通十重已後。
名阿僧祇。
論雲。
一一名二。
二二名四。
三三名九。
十十名百。
十百名千。
十千名萬。
千萬名億。
千億名那由他。
千萬那由他名頻婆。
千萬頻婆名迦他。
過伽他名阿僧祇。
如是數三阿僧祇。
解雲。
此既雲過迦他。
知即通過後諸數故雲阿僧祇。
此約始教說。
三依智論第六。
引此品文。
還有百數。
至阿僧祇等。
此約終教說。
四依此品。
百數阿僧祇。
始是初數。
如是次第以所數等能數。
至第十名不可說轉。
不可說轉等方為數極。
是故前教數極乃是此中初數。
故知此門極廣初圓教辨也(文)。
疏雲。
小乘六十已至無數。
此有百二十四。
倍倍變之故非餘測。
故數之終寄不可說○初言一百洛叉為一俱胝者。
是中等數。
洛叉是萬。
俱胝是億。
故光明覺品雲過一億。
梵本皆雲俱胝故。
若依俱舍以洛叉為億。
則俱胝當兆也。
若兼取一十百千萬等下數法。
則通有百三十七數。
由前易故。
略不說之。
俱胝已下并是上等數法倍倍變故(雲雲)。
古會雲。
始教中有引攝直進二門。
當章依直進門。
引十大數中第一數俱梨。
玄記具述二意。
依引攝門義過十重迦他立僧祇。
依直進門亦引十大數俱梨(雲雲)。
疑雲。
設雖始教中立引攝直進之義。
依一百俱梨數重定僧祇事。
玄記以此為終教義者。
更不免此難也。
始教直進者可定終教耶。
如何。
問。
始教大乘心。
三僧祇滿所逢化。
可雲同小乘耶。
答。
初二僧祇滿。
與小乘同。
第三僧祇滿。
與小乘異也付之。
凡終教大乘心。
僧祇數重遙逾小乘。
何僧祇滿佛小乘同也可雲耶。
次初二僧祇滿佛既同者。
第三僧祇獨何異耶。
如何答。
大乘教心。
于三祇之外。
更不說别修相好業因之義。
小乘說百大劫之别修故。
順之雖說百劫。
但是變化非實修也ト述。
非實修實行也。
依之優婆塞戒經心。
三祇滿所逢迦葉雲也。
小乘說百劫修相好之實修故。
尤百劫之終可逢迦葉也。
大小乘修行時劫說相不同也。
然三僧祇滿之佛号不同雲難者。
小乘說百劫實修故。
更迦葉不可置第三僧祇滿故。
所逢諸佛已其數多。
何迦葉已前佛置滿欤。
即又置毗婆屍佛百劫之初。
非迦葉一人而已。
此等皆可有第三僧祇之内也。
無失。
疑雲。
但是變化非實修也者。
始教門心。
依化身之門者。
如小乘别修百劫相好業雲心欤。
又優婆塞戒經中。
依釋迦身于三祇修因不出百大劫之修者。
是依實報欤。
依變化身欤。
若實報者。
不可雲釋迦。
若化身者。
不雲百大劫之修乎。
但是變化非實修也雲釋相違。
如何答。
始教中引本業經百大劫了。
但是變化非實修也者。
始教非雲說百大劫修行。
還是顯無實行之義也。
何者。
小乘已百大劫修行雲實行。
以王宮誕生之身三祇百劫修感之實報生身定。
不福智并修故。
三祇之外設百劫修為相好業因之修行時也。
今依大乘心。
三祇之外不立百劫之修。
以王宮誕生之身此為化身。
三祇修感實報之身。
或在宮界淨居天上。
或西方等。
處處不定雲。
皆居淨土。
是故指彼小乘實報生身。
雲非實修也。
此則實報相好并修行之時。
垂下化身。
為引二乘故。
同小乘演百劫之修。
更非雲實修也。
次優婆塞戒經不說百劫三祇修實行可成實報。
何就化身說乎雲難者。
私非可設答。
大師所釋分明。
問。
三無數劫修諸實行應成報身。
何故乃就化身說耶。
答。
由此始教就下機故。
有二乘故。
此身是彼所知見故。
是權教故。
作是說也(文)又佛果義中。
出化身相好業因中雲。
一亦是方便。
為引二乘。
即于此身。
亦示勝因果。
以實報身非彼見故。
二此等亦即是實報相垂在化中顯現故(文)此等釋分明。
何始可疑之乎。
權教就化身談故。
不動小乘說相三祇實行下百大劫。
雖說百劫修實修行。
可在三祇之中雲心也。
依之優婆塞戒經說三祇之實行。
而就化身說。
所逢之佛是則三祇之外無百劫之修事。
分明也。
以之為實義也。
此則與終教定三僧祇同也。
彼更不立百劫之修也。
章雲。
優婆塞戒經雲。
我于往昔。
寶頂佛所滿足第一阿僧祇劫。
然燈佛所滿足第二阿僧祇劫。
迦葉佛所滿足第三阿僧祇劫。
我于往昔釋迦佛所。
始教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文)俱舍頌雲。
三無數劫滿。
逆次逢勝觀。
燃燈寶髻佛。
初釋迦牟尼(文)。
問。
始教大乘心。
修相好業事。
為三祇之間。
為當百大劫中修之可雲耶兩方。
若三祇之間者。
凡始教心。
為引小乘之淺機。
義相同小乘說之。
更三祇之間不可雲修之。
是以今釋中。
若小乘及初教。
三僧祇後百劫中修相好别業(文)若又三祇之間福惠雙修雲者。
與終教可有何差異耶。
若依之雲爾者。
見今章文。
又依本業經。
亦有百劫修相好業。
但是變化非實修也(文)既百劫修者。
是非實修雲故。
實修之義不在三祇。
何位修之耶。
明知實修在三祇之中别感實報之果。
可有非化相之邊可雲耶。
如何答。
始教心。
修相好業因果。
同小乘于百劫修。
就化身談之。
實報身非二乘所見故。
直進執同回心教所說法相影似小乘。
是故未說實行實修。
今實行實修。
配終教心。
論其實行。
從初發意即福惠雙修故。
成佛時無别修也(文)雖然如問者禦難。
暫縱行論實行實修之義者。
尤有三祇之中可修相好之業欤。
始教心。
釋家雖配化身。
化下實報。
暫與許之者。
彼實行尤可有三祇之中。
更與終教可無别也。
但福惠雙修難者。
終教真如行之上雙修也。
始教無此義故。
雖雲福惠雙修。
非福惠修差别不同。
終教福惠真修雙行也。
故釋家以實行實修配修教百劫修相好之義。
付釋迦化身也。
是以優婆塞戒經中。
說迦葉佛所滿足第三僧祇劫。
此外别不出百劫修行者。
大與此義同也。
無失可答申。
章雲。
又依本業經。
亦有百劫修相好業。
但是變化非實修也。
又由以一偈歎弗沙佛。
即超九劫。
但九十一劫成佛也。
問。
三無數劫修諸實行。
應成報身。
何故乃就化身說耶。
答。
由此始教就下機故。
有二乘故。
此身是彼所知見故。
是權教故。
作此說也。
若依終教○亦雲無百劫修相好業等。
何以故。
以小乘中偏修智分不修福分。
是故臨成佛時。
更于百劫别修彼業。
始教引彼亦同彼說。
仍是化也。
此終教中論其實行。
從初發意即福惠雙修。
故成佛時無别修也(文)。
又雲(佛果義)若三乘中。
或亦但說三十二相八十種好。
是化身之相。
仍即空是相義○問。
何故智論等。
于此化身辨金锵馬麥等往業所到。
三十二相等亦各出因耶。
答。
為引二乘同下而說。
現業果不亡故。
聖道斷惑非滅報故。
如羅漢食沙。
金锵等亦爾。
小乘以為實。
始教即空說。
以是方便故。
如大乘方便經說。
其相好出因有二義。
一亦是方便為引二乘。
即于此身亦示勝因果。
以實報身非彼見故。
二此等亦即是實報相。
垂在化中顯現故。
得出因也(等雲雲)。
玄雲。
亦修時者。
三十二相。
若小乘及初教。
三僧祇後百大劫中修相好别業。
若或極遲百劫。
或超九劫等。
如智論第五說也。
若終教已去。
從初發心修因滿果便現。
或是修生義是修顯(等雲雲)。
問。
始教大乘心。
百劫修相好之業雲事。
大師引何經給耶答。
引本業經付之。
依大師解釋。
正披本業經。
說劫數量。
全于百劫中不見修相好之業雲事之處也。
大師何引彼經可說百劫修相好之義給耶。
如何答。
本業經百大劫之證。
大師所引分明也。
雖無出相好業因。
出阿僧祇數量了。
末雲。
其數百劫乃得等覺。
若一切衆生入是數者。
得佛不久(文)此甯非說百劫修乎。
大師以此文可雲為百劫修之證也。
無失。
章雲。
又依本業經。
亦有百劫修相好業。
但是變化非實修也。
本業經下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