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嚴五教章深意鈔卷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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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義存。
二義镕融舉體全攝(等文)。
私記下雲。
次文問。
若由依他有二義故。
是故前代諸論師各述一義。
融攝依他不相違者。
何故後代諸論師。
如清辨等。
各執一義互相破耶者。
此問意何。
答。
前代諸論師者。
龍樹·無著等諸菩薩也。
各述一義者。
龍樹菩薩佛滅度後七百年出說空義。
無著同時出說有義者。
故雲各述一義。
後代諸論師者。
護法·清辨等諸菩薩也。
各執一義者。
護法菩薩佛滅度後千一百年出。
作唯識論說有義。
清辨菩薩同時出。
造掌珍論說空義。
故雲各執一義也。
問。
爾雲意何。
答。
今馬鳴宗。
龍樹菩薩說依他為空。
不異有空故說空。
非破無著菩薩有。
無著菩薩說依他為有。
不異空有故說有。
非破龍樹菩薩空。
護法說有破情辨空。
清辨說空破護法有。
同事言也。
次文此乃相成非相破也者。
非總答也○故十二門論疏雲。
約依他中似有無性二義有二門。
一總修門。
二總違門也。
龍樹·無著約總修門各述一義不相破。
清辨·護法約總違門各執一義相破。
故前後論師其意不相違(雲雲)問。
何雲總修門等。
答。
不異有空。
不異空有。
而有無不二者雲總修門。
空有二名具當雲總違門也。
如水與波。
有無不二。
總雲總修門。
水波二名異。
當名總違門也。
問。
引攝論婆羅門問經證三性一際義可雲耶。
答。
爾也付之。
依他起性具染淨二分雲事。
是性相二宗常談也。
何引此文證一際義給耶。
如何答。
引攝論婆羅門問經證三性一際之義事者。
經文分明。
何可疑之乎。
說依他二分義。
不見生死不見涅槃雲故。
不見生死遍計融圓成不見涅槃圓成該遍計。
二分不離。
是雲依他。
故尤足證此義。
無失。
章雲。
第二總說者。
三性一際。
随一全收。
真妄互融。
性無障礙。
如攝論婆羅門問經中言。
世尊依何義說如是言。
如來不見生死不見涅槃。
于依他中分别性及真實性。
生死為涅槃。
依無差别義。
何以故。
此依他性。
由分别性一分成生死。
由真實性一分成涅槃(文)。
種子義 問。
谷麥等種子。
于芽莖生果之因。
具種子六義可雲耶。
答。
不具(雲雲)付之。
梁攝論文。
外内不明了。
于二但假名。
及真實一切。
種子有六種(文)。
既于内外假名真實種具六義判。
甯于彼生果之義。
非雲有六種可雲耶。
如何答。
凡具六義事。
依親因故。
論中随勝不具雲。
于親因種子之上建立之。
谷麥芽子等因果者。
非親因親果攝。
何可六義可雲耶。
是以至相大師。
但諸法中辨因果者。
并轉理門。
非實義也(文)。
但至梁論外内不明了等文者。
于第八識内外親因之種子立也。
更非相違也。
無失。
章雲。
第一門中有二。
初列次釋。
初列者。
謂一切因皆有六義。
一空有力不待緣。
二空有力待緣。
三空無力待緣。
四有有力不待緣。
五有有力待緣。
六有無力待緣。
梁攝論第二雲。
外内不明了。
于二但假名。
及真實一切。
種子有六種。
念念滅俱有。
随逐至治際。
決定觀因緣。
如引顯自果。
堅無記可熏。
與能熏相應。
若異不可熏。
說是熏體要。
六識無相應。
三差别相違。
二念不俱有。
餘生例應爾。
此外内種子。
能生及引因。
枯喪猶相續。
然後方滅盡。
釋曰。
已說阿黎耶識為一切法種子。
今更欲顯種子義。
故說斯偈。
外内不明了。
于二者。
種子有二種。
一外二内。
外謂谷麥等。
于善惡二性不明了。
是有記故。
内謂阿黎耶識。
于善惡二性則明了。
或以染污清淨為二。
但假名及真實者。
外種子但是假名。
何以故。
一切法唯有識故。
内種子則是真實。
何以故。
一切法以識為本部。
一切種子有六種者。
如此内外種子不過六種。
何者為六。
念念滅者。
此二種子刹那刹那生滅。
先生後滅無有間故。
此法得成種子。
何以故。
常住法不成種子。
一切時無差别故。
是故一名○(文)。
孔目第一雲。
六約熏成不成辨差别者。
一梨耶是種子必熏成。
若餘法為種子即不熏成。
不熏成故即非實種。
問。
若如是者。
谷麥等種非是熏成。
應非種義。
答。
外谷麥等。
從梨耶熏變故。
谷麥等假說為種。
若定是種。
種谷麥等。
定應齊得。
既不齊成。
當知。
業為正種。
故谷麥等是其假因。
此義不疑。
故論文舉内外本。
證内有熏○但諸法中辨因果者。
并轉理門非實義也○七明生引二因義。
證唯有本識。
若以因義顯之。
成二種因。
一者生因。
二者引因。
猶如人射。
發箭為生因。
彎弓為引因。
乃至能生果報及以命終。
是其生因。
枯喪相續。
是其引因。
是二種因。
離阿賴耶識即不得成。
故唯有識。
八内為外本。
證唯有識者。
所以知之。
一切皆識故是本也。
外法○。
文永三年六月八日。
于常樂院書寫了。
聖嚴之(生年二十二歲)
二義镕融舉體全攝(等文)。
私記下雲。
次文問。
若由依他有二義故。
是故前代諸論師各述一義。
融攝依他不相違者。
何故後代諸論師。
如清辨等。
各執一義互相破耶者。
此問意何。
答。
前代諸論師者。
龍樹·無著等諸菩薩也。
各述一義者。
龍樹菩薩佛滅度後七百年出說空義。
無著同時出說有義者。
故雲各述一義。
後代諸論師者。
護法·清辨等諸菩薩也。
各執一義者。
護法菩薩佛滅度後千一百年出。
作唯識論說有義。
清辨菩薩同時出。
造掌珍論說空義。
故雲各執一義也。
問。
爾雲意何。
答。
今馬鳴宗。
龍樹菩薩說依他為空。
不異有空故說空。
非破無著菩薩有。
無著菩薩說依他為有。
不異空有故說有。
非破龍樹菩薩空。
護法說有破情辨空。
清辨說空破護法有。
同事言也。
次文此乃相成非相破也者。
非總答也○故十二門論疏雲。
約依他中似有無性二義有二門。
一總修門。
二總違門也。
龍樹·無著約總修門各述一義不相破。
清辨·護法約總違門各執一義相破。
故前後論師其意不相違(雲雲)問。
何雲總修門等。
答。
不異有空。
不異空有。
而有無不二者雲總修門。
空有二名具當雲總違門也。
如水與波。
有無不二。
總雲總修門。
水波二名異。
當名總違門也。
問。
引攝論婆羅門問經證三性一際義可雲耶。
答。
爾也付之。
依他起性具染淨二分雲事。
是性相二宗常談也。
何引此文證一際義給耶。
如何答。
引攝論婆羅門問經證三性一際之義事者。
經文分明。
何可疑之乎。
說依他二分義。
不見生死不見涅槃雲故。
不見生死遍計融圓成不見涅槃圓成該遍計。
二分不離。
是雲依他。
故尤足證此義。
無失。
章雲。
第二總說者。
三性一際。
随一全收。
真妄互融。
性無障礙。
如攝論婆羅門問經中言。
世尊依何義說如是言。
如來不見生死不見涅槃。
于依他中分别性及真實性。
生死為涅槃。
依無差别義。
何以故。
此依他性。
由分别性一分成生死。
由真實性一分成涅槃(文)。
種子義 問。
谷麥等種子。
于芽莖生果之因。
具種子六義可雲耶。
答。
不具(雲雲)付之。
梁攝論文。
外内不明了。
于二但假名。
及真實一切。
種子有六種(文)。
既于内外假名真實種具六義判。
甯于彼生果之義。
非雲有六種可雲耶。
如何答。
凡具六義事。
依親因故。
論中随勝不具雲。
于親因種子之上建立之。
谷麥芽子等因果者。
非親因親果攝。
何可六義可雲耶。
是以至相大師。
但諸法中辨因果者。
并轉理門。
非實義也(文)。
但至梁論外内不明了等文者。
于第八識内外親因之種子立也。
更非相違也。
無失。
章雲。
第一門中有二。
初列次釋。
初列者。
謂一切因皆有六義。
一空有力不待緣。
二空有力待緣。
三空無力待緣。
四有有力不待緣。
五有有力待緣。
六有無力待緣。
梁攝論第二雲。
外内不明了。
于二但假名。
及真實一切。
種子有六種。
念念滅俱有。
随逐至治際。
決定觀因緣。
如引顯自果。
堅無記可熏。
與能熏相應。
若異不可熏。
說是熏體要。
六識無相應。
三差别相違。
二念不俱有。
餘生例應爾。
此外内種子。
能生及引因。
枯喪猶相續。
然後方滅盡。
釋曰。
已說阿黎耶識為一切法種子。
今更欲顯種子義。
故說斯偈。
外内不明了。
于二者。
種子有二種。
一外二内。
外謂谷麥等。
于善惡二性不明了。
是有記故。
内謂阿黎耶識。
于善惡二性則明了。
或以染污清淨為二。
但假名及真實者。
外種子但是假名。
何以故。
一切法唯有識故。
内種子則是真實。
何以故。
一切法以識為本部。
一切種子有六種者。
如此内外種子不過六種。
何者為六。
念念滅者。
此二種子刹那刹那生滅。
先生後滅無有間故。
此法得成種子。
何以故。
常住法不成種子。
一切時無差别故。
是故一名○(文)。
孔目第一雲。
六約熏成不成辨差别者。
一梨耶是種子必熏成。
若餘法為種子即不熏成。
不熏成故即非實種。
問。
若如是者。
谷麥等種非是熏成。
應非種義。
答。
外谷麥等。
從梨耶熏變故。
谷麥等假說為種。
若定是種。
種谷麥等。
定應齊得。
既不齊成。
當知。
業為正種。
故谷麥等是其假因。
此義不疑。
故論文舉内外本。
證内有熏○但諸法中辨因果者。
并轉理門非實義也○七明生引二因義。
證唯有本識。
若以因義顯之。
成二種因。
一者生因。
二者引因。
猶如人射。
發箭為生因。
彎弓為引因。
乃至能生果報及以命終。
是其生因。
枯喪相續。
是其引因。
是二種因。
離阿賴耶識即不得成。
故唯有識。
八内為外本。
證唯有識者。
所以知之。
一切皆識故是本也。
外法○。
文永三年六月八日。
于常樂院書寫了。
聖嚴之(生年二十二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