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教章通路記卷第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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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
無人請故。
便入涅槃。
後化佛身及七寶塔。
證說法花經故。
一時出現。
亦如須扇多佛。
弟子本行未熟。
便舍入涅槃。
留化佛一劫。
以度人。
今是釋迦牟尼佛。
得道後。
五十七日。
寂不說法。
自言我法甚深。
難解難知。
衆生縛者。
不如默然入涅槃樂。
是時諸菩薩。
及釋提桓因。
梵天王禮請。
佛為衆生。
鹿林中。
初轉法輪(已上)智論唯言五十七日。
而料簡之。
在下十二遊經之後也。
言一年不說法經十二年方度五人如十二遊經說者。
十二遊經一卷。
東晉西域迦留陀伽譯。
在賢聖集中。
略說如來成道之後。
十二年中。
所行之事。
法苑雲。
十二遊經雲。
佛以二十九出家。
三十五得道。
從四月八日。
至七月十五日。
坐樹下為一年。
(即一年不說法)二年于鹿野園中。
為阿若物鄰等說法。
複為畢婆般等說法。
複為迦者羅等十七人說法等。
三年為郁毗迦葉兄弟三人說法。
滿千比丘。
四年象頭山上。
為龍鬼神說法。
五年于竹園中。
為私诃味。
說法。
五年去來至舍衛時。
舍利弗作婆羅門。
有百二十五弟子。
坐一樹下。
時目連為彌夷羅國中。
作承相将軍。
出行見舍利弗坐樹下問。
何坐此。
答言學道。
目連即願為伴。
乃遣百官還去。
唯留百二十五人。
二人合有二百五十人。
舍利弗入城分衛見馬師。
為說因緣生滅。
舍利弗。
便得須陀洹。
歡喜即還。
為目連說。
亦得初果。
二人并弟子。
出家得阿羅漢道。
六年須達與太子祇陀。
建佛精舍。
作十二佛圖寺。
七十二講堂。
三千六百間屋。
五百樓閣。
七年邪尼國。
為婆陀和菩薩等八人。
說般舟經。
八年在柳山中。
為長真陀羅王弟說法。
九年穢澤中。
為陀崛摩說法。
十年還摩竭提國。
為弗迦沙王說法。
十一年恐懼樹下。
為彌勒。
說本起。
十二年還父王城中。
為釋氏精廬去城八十裡。
為差摩竭說法。
還國為父王及釋迦種說法。
度八萬四十人。
得須陀洹道。
是十四國。
佛十二年。
于中遊化說法。
釋曰。
據此經。
初一年不說。
從第二年。
至十二年。
說法度人。
今文雲十二年方度五人者。
恐十字是第字。
合雲第二年方度五人。
對文可見(已上)此十字者。
慈恩法苑。
所引亦爾。
十字作第。
此義有理。
又一義雲。
經十二年。
遊方化人。
其中最初。
度五比丘。
非謂成道經十二年。
初度陳如。
度五人者。
是最初故。
言有人解雲等者。
折薪雲。
有人下。
會經論語别教同。
然十二遊經。
從四月八日。
至七月十五日。
為一年者。
乃僧﨟之年。
非歲時之年。
古人錯會歲時之年。
則進退皆失。
何者。
四月八日。
至七月十五日。
止有九十八日。
故進非五十個七日。
退非五十七日。
而章引彼會釋。
似失撿對。
而大疏雖雲大同。
亦失辨對。
今對經文。
顯然易見(已上)問。
此有人解。
五十個七日義者。
章主許之耶。
若許之者。
如折薪核。
進退有失如何。
答。
此一段文。
與慈恩同。
疏是不嫌。
似引用之。
唯引有義。
顯異而已。
異說是多。
以末教故。
法苑一雲。
十二由經雲。
成道竟一年。
不說法。
經十二年。
方度五人。
智論雲。
初成道竟。
五十七日。
佛不說法。
有人解雲。
即五十個七日。
與十二由經一年不說法同也(已上)法苑不破。
唯是引用。
旦顯異說差别非一。
十二年言。
與今章同。
恐彼十字。
應是第子。
今章為明末教随宜差别不同。
故引用之。
如來成道最初說法。
諸教異說。
如是非一。
寶師俱舍疏一。
具引會之。
多分同今章所引文。
彼又引毗婆沙論雲。
四月調機。
後轉法輪。
有經雲。
半年後說。
彼師正義。
佛成道竟。
六七日中。
受解脫樂(于中六日減卻。
出定之日。
即入定故)三七日中。
思法觀機。
四月調機。
乃轉法輪。
會異說雲。
四分律六七日者。
受解脫樂時。
法花經三七日者。
思惟法時。
出曜莊嚴經七七日。
五分律八七日等。
通思惟法時。
智論五十七日者。
梵王請前。
婆沙四月者。
調五比丘根時。
有經半年者。
以六月故。
十二由經一歲者。
以經一夏。
律及受歲經。
以夏為歲故(已上)彼師會異說已。
破諸師雲。
自古經律論師。
皆雲見聞異也。
意說。
佛在世時。
随衆生機威德不同。
或見多日後轉法輪。
或見少日後轉法輪。
今詳不爾。
釋迦如來。
八相成道。
示有父母妻子生日出家成道為五比丘轉法輪日大小乘說理合皆道如說經行遂近觀樹等事容有異也佛神境力入定之相事難知故(已上)諸師多雲蓋是衆生見聞不同(雲雲)定賓律師。
飾宗記中。
破寶師義。
還成古德見聞有異之義。
智首法砺慈恩師等。
皆作見聞不同之釋。
且玄贊第四雲。
諸經說佛成道已後說法。
時節各各不同。
此雲三七日。
彌沙塞律。
三昧七日。
與十地經同。
七日不說法。
顯示自受法樂故。
為令衆生增愛敬故。
律及薩婆多傳。
過六七四十二日。
方說法。
梵天來請。
憍陳如等。
根方熟故。
又有說雲。
夏安居後。
方度五人。
十二由經。
成道後二年。
方度五人。
智度論說五十七日不說法。
此皆諸部宣見不同。
未可和會。
然今解者。
大乘以法花為正。
此說通行四谛法輪。
故三七日。
若唯說大乘法輪。
十地為正。
第二七日。
說十地故(已上)嘉祥法花義疏四雲。
于三七日中者。
第二明思惟時也。
彌沙塞律雲。
三昧七日。
此與十地論同(乃至)此經明過三七日方說。
律中及薩婆多傳。
過六七四十二日方說。
十二由經。
成道竟。
第二年。
方度五人。
則一年不說。
智度論雲。
五十七日。
不說法。
或可則是五十七日。
或是五十個七日。
計近一年。
與十二由經相應。
适緣見聞。
不須會也(已上)慈恩義勢。
似嘉祥疏。
賢首文勢。
似慈恩釋。
賢首宗旨。
别教說時。
恒定不改。
末教不定。
時處俱異。
宜緣不同。
與本非一。
随根緣故。
異類多端。
即随應故。
章以此等教下。
二結釋義意。
亦二。
初正結時處俱異。
二兼結總科二段。
然宋本雲以此等教(乃至)教差别故随機宜故餘可準知。
對校和本脫落或前後故(乃至)二類故也二十一字。
今初結俱異者。
既言當知三乘小乘。
明知。
俱異可有二門。
而總合明故。
不分門。
言或前後故者。
是此時處俱異中之前後。
即于三七日。
乃至一年之間。
以分前後。
以不克定故。
名為前後也。
非謂二七已前為前。
二七已後為後。
章是一乘法下。
二兼結總料二段。
言三乘等法有二類者。
一三乘與一同時異處。
小乘與一同時異處。
是為一類。
二三乘與一異時異處。
小乘與一異時異處。
是為一類。
斯乃末教之中。
總料二段也。
言也故者。
文字上下。
可作故也。
言餘可準知者。
顯義不盡。
有餘門故。
問。
上來所明。
末教時處。
同時異處。
異時異處。
此之二門。
盡不盡耶。
若攝盡者。
餘門何通。
本業璎珞經。
是異時同處。
慈覺大師義綱集上雲。
一行雲。
三陀羅尼集上雲。
如來成道。
二十八年。
說璎珞經(已上三陀羅尼者。
花嚴方等般若)此是異時。
璎珞經初雲。
一時佛重。
遊于洴沙王國。
道場樹下。
成正覺處。
後座如故。
昔始得佛。
光影甚明。
今後故。
四十二光光。
皆有百方阿僧祇功德光。
為璎珞。
嚴好佛身等。
此是同處。
梵網經雲。
爾時釋迦牟尼佛初坐菩提樹下。
成無上覺。
初結菩薩波羅提木叉(已上)此是同時同處所說。
言初結故。
是與一同時。
言樹下故。
是與一同處。
此之二門。
既在經中。
不可言前二攝盡。
其時處。
若言不攝盡者何不舉此二門。
答。
今立此門。
明時處相。
為顯寄托時處。
定法本末。
随依人法。
□化儀事故。
舉同時異處。
異時異處。
辨定本末難思之義。
故約寄顯。
此二攝盡彼異時同處。
雖有此事。
不足寄對顯法勝妙。
是故章中。
不舉之也。
同時同處。
不可有之。
但梵網經。
雖言初結。
一乘花嚴。
化教之後。
創說制教。
又不待犯緣。
最初頓結。
不同聲聞。
故言初結。
彼經總有十住處。
會又有根本台上說會。
最後化身釋迦。
于閻浮提菩提樹下。
重說十重六八戒等。
此等并是說花嚴後。
于三乘門。
示此化儀。
都不可有同時處義。
天台大師。
判梵網經。
為花嚴結經。
彼亦花嚴之後。
說梵網經。
今花嚴宗。
本教已前。
無有演說枝末之教。
以本教上。
示末教法故。
梵網花嚴。
說時前後。
文義重重。
卒難辨明。
今略示要。
以定義旨。
引文立義。
會違通難。
具如梵網日珠鈔中。
上來教起前後門竟。
五教章通路記卷第十七(終)
無人請故。
便入涅槃。
後化佛身及七寶塔。
證說法花經故。
一時出現。
亦如須扇多佛。
弟子本行未熟。
便舍入涅槃。
留化佛一劫。
以度人。
今是釋迦牟尼佛。
得道後。
五十七日。
寂不說法。
自言我法甚深。
難解難知。
衆生縛者。
不如默然入涅槃樂。
是時諸菩薩。
及釋提桓因。
梵天王禮請。
佛為衆生。
鹿林中。
初轉法輪(已上)智論唯言五十七日。
而料簡之。
在下十二遊經之後也。
言一年不說法經十二年方度五人如十二遊經說者。
十二遊經一卷。
東晉西域迦留陀伽譯。
在賢聖集中。
略說如來成道之後。
十二年中。
所行之事。
法苑雲。
十二遊經雲。
佛以二十九出家。
三十五得道。
從四月八日。
至七月十五日。
坐樹下為一年。
(即一年不說法)二年于鹿野園中。
為阿若物鄰等說法。
複為畢婆般等說法。
複為迦者羅等十七人說法等。
三年為郁毗迦葉兄弟三人說法。
滿千比丘。
四年象頭山上。
為龍鬼神說法。
五年于竹園中。
為私诃味。
說法。
五年去來至舍衛時。
舍利弗作婆羅門。
有百二十五弟子。
坐一樹下。
時目連為彌夷羅國中。
作承相将軍。
出行見舍利弗坐樹下問。
何坐此。
答言學道。
目連即願為伴。
乃遣百官還去。
唯留百二十五人。
二人合有二百五十人。
舍利弗入城分衛見馬師。
為說因緣生滅。
舍利弗。
便得須陀洹。
歡喜即還。
為目連說。
亦得初果。
二人并弟子。
出家得阿羅漢道。
六年須達與太子祇陀。
建佛精舍。
作十二佛圖寺。
七十二講堂。
三千六百間屋。
五百樓閣。
七年邪尼國。
為婆陀和菩薩等八人。
說般舟經。
八年在柳山中。
為長真陀羅王弟說法。
九年穢澤中。
為陀崛摩說法。
十年還摩竭提國。
為弗迦沙王說法。
十一年恐懼樹下。
為彌勒。
說本起。
十二年還父王城中。
為釋氏精廬去城八十裡。
為差摩竭說法。
還國為父王及釋迦種說法。
度八萬四十人。
得須陀洹道。
是十四國。
佛十二年。
于中遊化說法。
釋曰。
據此經。
初一年不說。
從第二年。
至十二年。
說法度人。
今文雲十二年方度五人者。
恐十字是第字。
合雲第二年方度五人。
對文可見(已上)此十字者。
慈恩法苑。
所引亦爾。
十字作第。
此義有理。
又一義雲。
經十二年。
遊方化人。
其中最初。
度五比丘。
非謂成道經十二年。
初度陳如。
度五人者。
是最初故。
言有人解雲等者。
折薪雲。
有人下。
會經論語别教同。
然十二遊經。
從四月八日。
至七月十五日。
為一年者。
乃僧﨟之年。
非歲時之年。
古人錯會歲時之年。
則進退皆失。
何者。
四月八日。
至七月十五日。
止有九十八日。
故進非五十個七日。
退非五十七日。
而章引彼會釋。
似失撿對。
而大疏雖雲大同。
亦失辨對。
今對經文。
顯然易見(已上)問。
此有人解。
五十個七日義者。
章主許之耶。
若許之者。
如折薪核。
進退有失如何。
答。
此一段文。
與慈恩同。
疏是不嫌。
似引用之。
唯引有義。
顯異而已。
異說是多。
以末教故。
法苑一雲。
十二由經雲。
成道竟一年。
不說法。
經十二年。
方度五人。
智論雲。
初成道竟。
五十七日。
佛不說法。
有人解雲。
即五十個七日。
與十二由經一年不說法同也(已上)法苑不破。
唯是引用。
旦顯異說差别非一。
十二年言。
與今章同。
恐彼十字。
應是第子。
今章為明末教随宜差别不同。
故引用之。
如來成道最初說法。
諸教異說。
如是非一。
寶師俱舍疏一。
具引會之。
多分同今章所引文。
彼又引毗婆沙論雲。
四月調機。
後轉法輪。
有經雲。
半年後說。
彼師正義。
佛成道竟。
六七日中。
受解脫樂(于中六日減卻。
出定之日。
即入定故)三七日中。
思法觀機。
四月調機。
乃轉法輪。
會異說雲。
四分律六七日者。
受解脫樂時。
法花經三七日者。
思惟法時。
出曜莊嚴經七七日。
五分律八七日等。
通思惟法時。
智論五十七日者。
梵王請前。
婆沙四月者。
調五比丘根時。
有經半年者。
以六月故。
十二由經一歲者。
以經一夏。
律及受歲經。
以夏為歲故(已上)彼師會異說已。
破諸師雲。
自古經律論師。
皆雲見聞異也。
意說。
佛在世時。
随衆生機威德不同。
或見多日後轉法輪。
或見少日後轉法輪。
今詳不爾。
釋迦如來。
八相成道。
示有父母妻子生日出家成道為五比丘轉法輪日大小乘說理合皆道如說經行遂近觀樹等事容有異也佛神境力入定之相事難知故(已上)諸師多雲蓋是衆生見聞不同(雲雲)定賓律師。
飾宗記中。
破寶師義。
還成古德見聞有異之義。
智首法砺慈恩師等。
皆作見聞不同之釋。
且玄贊第四雲。
諸經說佛成道已後說法。
時節各各不同。
此雲三七日。
彌沙塞律。
三昧七日。
與十地經同。
七日不說法。
顯示自受法樂故。
為令衆生增愛敬故。
律及薩婆多傳。
過六七四十二日。
方說法。
梵天來請。
憍陳如等。
根方熟故。
又有說雲。
夏安居後。
方度五人。
十二由經。
成道後二年。
方度五人。
智度論說五十七日不說法。
此皆諸部宣見不同。
未可和會。
然今解者。
大乘以法花為正。
此說通行四谛法輪。
故三七日。
若唯說大乘法輪。
十地為正。
第二七日。
說十地故(已上)嘉祥法花義疏四雲。
于三七日中者。
第二明思惟時也。
彌沙塞律雲。
三昧七日。
此與十地論同(乃至)此經明過三七日方說。
律中及薩婆多傳。
過六七四十二日方說。
十二由經。
成道竟。
第二年。
方度五人。
則一年不說。
智度論雲。
五十七日。
不說法。
或可則是五十七日。
或是五十個七日。
計近一年。
與十二由經相應。
适緣見聞。
不須會也(已上)慈恩義勢。
似嘉祥疏。
賢首文勢。
似慈恩釋。
賢首宗旨。
别教說時。
恒定不改。
末教不定。
時處俱異。
宜緣不同。
與本非一。
随根緣故。
異類多端。
即随應故。
章以此等教下。
二結釋義意。
亦二。
初正結時處俱異。
二兼結總科二段。
然宋本雲以此等教(乃至)教差别故随機宜故餘可準知。
對校和本脫落或前後故(乃至)二類故也二十一字。
今初結俱異者。
既言當知三乘小乘。
明知。
俱異可有二門。
而總合明故。
不分門。
言或前後故者。
是此時處俱異中之前後。
即于三七日。
乃至一年之間。
以分前後。
以不克定故。
名為前後也。
非謂二七已前為前。
二七已後為後。
章是一乘法下。
二兼結總料二段。
言三乘等法有二類者。
一三乘與一同時異處。
小乘與一同時異處。
是為一類。
二三乘與一異時異處。
小乘與一異時異處。
是為一類。
斯乃末教之中。
總料二段也。
言也故者。
文字上下。
可作故也。
言餘可準知者。
顯義不盡。
有餘門故。
問。
上來所明。
末教時處。
同時異處。
異時異處。
此之二門。
盡不盡耶。
若攝盡者。
餘門何通。
本業璎珞經。
是異時同處。
慈覺大師義綱集上雲。
一行雲。
三陀羅尼集上雲。
如來成道。
二十八年。
說璎珞經(已上三陀羅尼者。
花嚴方等般若)此是異時。
璎珞經初雲。
一時佛重。
遊于洴沙王國。
道場樹下。
成正覺處。
後座如故。
昔始得佛。
光影甚明。
今後故。
四十二光光。
皆有百方阿僧祇功德光。
為璎珞。
嚴好佛身等。
此是同處。
梵網經雲。
爾時釋迦牟尼佛初坐菩提樹下。
成無上覺。
初結菩薩波羅提木叉(已上)此是同時同處所說。
言初結故。
是與一同時。
言樹下故。
是與一同處。
此之二門。
既在經中。
不可言前二攝盡。
其時處。
若言不攝盡者何不舉此二門。
答。
今立此門。
明時處相。
為顯寄托時處。
定法本末。
随依人法。
□化儀事故。
舉同時異處。
異時異處。
辨定本末難思之義。
故約寄顯。
此二攝盡彼異時同處。
雖有此事。
不足寄對顯法勝妙。
是故章中。
不舉之也。
同時同處。
不可有之。
但梵網經。
雖言初結。
一乘花嚴。
化教之後。
創說制教。
又不待犯緣。
最初頓結。
不同聲聞。
故言初結。
彼經總有十住處。
會又有根本台上說會。
最後化身釋迦。
于閻浮提菩提樹下。
重說十重六八戒等。
此等并是說花嚴後。
于三乘門。
示此化儀。
都不可有同時處義。
天台大師。
判梵網經。
為花嚴結經。
彼亦花嚴之後。
說梵網經。
今花嚴宗。
本教已前。
無有演說枝末之教。
以本教上。
示末教法故。
梵網花嚴。
說時前後。
文義重重。
卒難辨明。
今略示要。
以定義旨。
引文立義。
會違通難。
具如梵網日珠鈔中。
上來教起前後門竟。
五教章通路記卷第十七(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