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教章通路記卷第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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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始為提謂。
說世間因果。
此約小乘相。
不妨為大。
謂彼經文雲。
五百賈人。
得受五戒。
自忏悔五逆十惡謗法等罪。
得四大本淨。
五蘊本淨。
六塵本淨。
五根本淨。
提謂長者。
得不起法忍。
三百賈人。
得柔順忍。
二百賈人得須陀洹果。
四天王。
得柔順忍。
三百龍王。
得不起法忍。
自餘天等。
無量衆生。
發無上菩提心。
此則世間因果。
與得受五戒等。
是人天法。
須陀洹。
與諸忍無上菩提心。
是三乘法也(已上)提謂經中。
有諸類人。
非唯五百二人而已。
通三乘說。
經文炳然。
彼此事似準彼判此。
故雲通三乘說無過。
若直指普曜。
為通三乘者。
事義相違。
不作證。
故折薪雲。
言有義亦攝人天等者。
即佛咒願之詞也。
文雲佛授賈客[麥@少]蜜。
咒願賈人言。
今所布施。
欲令食者。
得充氣力。
當令施家世世得願。
得壽得色。
得力。
得膽得喜。
得安快無病。
得辨才慧。
終保年壽。
諸邪惡鬼。
不得繞近。
以有善意。
立德本故。
諸善鬼神。
常當擁護。
開示道地。
得利贊偶。
不便屯寒。
無複艱患。
乃至日月二十八宿。
四天門王。
常随護助。
不令遭橫。
能有惠意。
精研學問。
敬佛法衆。
棄損衆惡。
終受古祥。
種福德。
福行道得(上即人天乘文也)以先見佛一心奉承。
緻第一福。
現世獲估。
快解見谛。
常受福樂。
自緻泥洹。
聞咒願已。
皆發無上正真道意。
釋曰。
故雲有義亦攝天人乘也。
正當三乘。
兼攝人天。
爾(已上)。
問。
引普曜經。
為取人天。
取小乘耶。
若取人天。
非今科意。
若取小乘。
此意不爾如何。
答。
折薪既立兼正二門。
然約科意。
雖言三乘。
正取二乘。
章言亦攝。
兼攝人天。
此亦之言。
對二乘故。
雖攝人天。
不違科意。
人天亦是小乘攝故。
如上十宗中明。
況有兼正。
義意可知。
問。
此有義者。
何誰師說。
答。
此有義者。
指劉虬公。
指事雲。
有義亦攝人天等法者。
劉虬五時教雲。
第一時者。
佛初成道。
為提謂波利等五百賈人。
但說三歸五戒十善。
世間因果教。
即提謂等五戒。
本行經。
是未有出世善根器故。
(若依此義。
人天教攝)安雲。
非直小乘同于一乘。
亦即人天。
亦同一乘也(已上)故指劉虬。
言有義也。
問。
玄記二雲。
依普曜經。
第二七日。
于鹿野園。
為彼五人。
三轉四谛。
此是小乘(已上)普曜第二七日。
唯在賈人。
度五比丘。
在下。
化五人法輪品。
應是後時。
何言二七。
答。
見普曜說。
度賈客已。
梵王請法。
如來受請。
即往鹿苑。
五比丘即是第二七日之内。
是故玄記引以為證。
故普曜經。
事直二門。
若就賈人。
是人天乘。
若約五人。
是聲聞乘。
不同彼五分律。
由經八七日故。
就二七日。
唯取賈人。
問。
若爾。
五分賈人。
二七應人天乘。
何就鹿苑。
正言小乘。
答。
彼從第二七日取之。
以明同時異處之義。
但言鹿苑者。
約正轉法輪。
小乘正意。
唯在此故。
章問說時既同下。
二問答釋成。
此就已前三乘小乘。
與一同時異處。
通作問答。
言故地論雲時處等校量等者。
此顯轉證之義。
謂第六會。
于欲界頂。
他化自在天。
摩尼寶藏殿。
說十地法門。
即是第二七日時分。
時既起說之初。
處亦欲界之頂。
故作此釋。
顯法殊勝。
時是同一。
初會即是第二七故。
今準欲頂。
顯道樹下。
最上殊勝。
不起證法之處。
如所證法說故。
随法高上。
處亦高故。
或可。
非是轉證。
七處八會。
既是同時。
他化自在。
不離道樹。
舉他化天。
即是道樹。
言欲明逐機改異等者。
義苑雲。
或曰。
同時異處。
如來之身。
還去來耶。
若有去來。
焉得同時。
若無去來。
何經兩處。
答曰。
性普。
智周。
不動而遍。
時處無違也。
其猶澄江朗月。
三舟共觀。
南者見月。
千裡随南。
北者見月。
千裡随北。
停舟之者見月。
不離中流(已上)随機異見。
不失時宜。
如來化儀。
不可思議。
章第二時處俱異下。
是第二門。
于中分二。
初牒章叙意。
二随章辨相。
今初。
言事處俱異者。
準上同時異處言之。
應作二門。
一三乘與一異時同處。
二小乘與一異時異處。
而合合明。
随簡略故。
雖是合雜。
而于其中。
大小簡别。
可知俱異。
言由與一乘不即義故者。
前出二義。
此同非一義。
斯乃略叙時處俱異所以。
章或三七日後說下。
二随章辨相。
亦二。
初舉列異說。
二結釋義異。
今初。
此中舉列諸教異說。
總有六教。
多分最初小乘之事。
于中三類。
或大乘教。
說小乘事。
如法花等。
或小乘教。
說小乘事。
或可。
有大乘教中。
說大乘事。
随機異聞。
法應爾故。
故下結雲。
當知三乘小乘教。
并非第二七日說(已上)言或三七日後說如法法花經說者。
此出彼經第一方便品廣偈中。
彼明諸佛道同儀式。
先小後大先三後一。
文雲。
我始坐道場。
觀樹亦經行。
于三七日中。
思惟如是事。
我所得智慧。
微妙最第一。
衆生諸根鈍。
着樂癡所盲。
如斯之等類。
雲何而可度(乃至有梵天請)尋念過去佛所行方便力。
我今所得道。
亦應說三乘(乃至諸佛贊等)思惟是事已。
即趣波羅奈。
諸法寂滅相。
不可以言宣。
以方便力故。
為五比丘說。
是名轉法輪。
便有涅槃音法僧差别名(已上)是住禅定。
經三七日。
厥後往鹿苑。
說小乘等法。
而上思惟。
雲亦應說三乘。
又諸佛慰喻中雲。
我等亦皆。
得最妙第一法。
為諸衆生類。
分别說三乘(乃至)雖複說三乘。
但為教菩薩(已上)此三乘言。
非唯小教中之三乘。
亦含大乘教中三乘。
久後三乘大乘。
不待言。
論二七已後。
初說三乘大乘。
事必應有。
言或六七後說如四分律及薩波多論說者。
且四分律。
出第三十一。
受戒犍度。
彼意說言。
釋迦菩薩。
坐菩提樹下。
成正覺已。
七日端坐。
受解脫樂。
從三昧起。
受二賈客[麥@少]蜜。
複坐樹下。
七日受樂(是第二日)出定。
即受樹神呵梨勤果。
亦坐樹下。
七日遊禅(是第三七日)從三昧起。
往郁鞞羅村受婆羅門食。
已上三七。
并在菩提樹下。
次二七日。
在離波那樹下。
從禅定起。
如次即受郁鞞羅婆村。
婆羅門婦。
及男女食。
并前三七。
即成五七。
第六七日。
往文鱗龍宮。
入禅受樂。
縱禅定起。
到阿輸婆羅尼律樹下。
跏坐思惟。
我今已獲此法。
此法。
甚深。
難知難解。
永寂休息。
微妙最上等。
梵王請法。
許請觀機。
乃至往鹿野苑。
度五比丘。
此則六七日後。
如是轉法輪也。
言薩婆多論者。
釋十誦律觀漢所造。
此是律論。
具雲薩婆多毗尼毗婆沙。
有九卷焉。
彼第二雲。
佛初得道。
于七七日中。
遊諸法門。
及觀衆生。
初七日。
入喜法門。
第二七日。
入樂法門。
第三七日。
入諸解脫。
第四七日。
遊入大舍。
第五七日。
入逆順觀十二因緣。
第六七日。
重複遊曆前諸法門。
第七七日。
觀諸衆生。
應受化者(已上)第七七日。
非是入禅。
唯是觀見機宜而已。
前四分律六七日間。
唯雲受解脫樂。
不舉所入法門名體。
多論六七。
皆明定名。
四分釋家。
即取多論。
解四分定。
故多論中。
六七日後。
觀機見緣。
往鹿野苑。
度五比丘。
折薪雲。
或七七如興起行經者。
當讀此經。
即無此說。
後讀出曜。
方見此文。
故出曜第八雲。
佛受二賈客食。
咒願已。
爾時世尊。
七七四十九日。
默然不說法。
内自思惟。
欲使前人自來詩受。
時摩竭人民。
聞菩薩已成佛道。
晝夜懇恻。
追念如來(大既亦指興起行經。
乃依今章。
由失檢對。
緻誤。
書經各爾。
已上薪文)興起行經二卷。
是小乘藏。
後漢外國三藏。
康孟詳譯。
是單譯本。
開元錄十三雲。
右此興起行經。
大周錄中。
編為重譯。
雲與木槍刺腳因緣經。
同本異譯者誤者也(已上)尋經本。
總有十緣。
其木槍刺腳經。
即十緣之一緣也。
鈔出别行。
如觀世音經等類。
既非再翻。
故為單本(已上)言十緣者。
佛自宜說宿世因緣。
有此十緣。
彌陀利宿緣奢彌跋宿緣。
頭痛宿緣。
骨節煩疼因緣。
皆痛宿緣。
木槍剌腳因緣(已上在上卷經)地婆達兜。
擲石緣。
旃婆謗佛緣。
食馬麥宿緣。
苦行宿緣(已上在下卷經)是其十也。
彼經雖說十因緣。
而不見說七七日事。
今章指此。
未詳何意。
彼出曜經。
有二十卷。
竺佛念譯。
是賢聖集。
而彼第八。
亦無其文。
言或八七日乃說如十誦律說者。
折薪雲。
當檢十誦。
亦無此說。
故大疏卻指五分七八。
然五分律所說。
還與四分大同。
乃六七爾。
疑兩處皆失撿對(已上)言或五十七日後說如大智論說者。
折薪雲。
智論雲。
如多寶
始為提謂。
說世間因果。
此約小乘相。
不妨為大。
謂彼經文雲。
五百賈人。
得受五戒。
自忏悔五逆十惡謗法等罪。
得四大本淨。
五蘊本淨。
六塵本淨。
五根本淨。
提謂長者。
得不起法忍。
三百賈人。
得柔順忍。
二百賈人得須陀洹果。
四天王。
得柔順忍。
三百龍王。
得不起法忍。
自餘天等。
無量衆生。
發無上菩提心。
此則世間因果。
與得受五戒等。
是人天法。
須陀洹。
與諸忍無上菩提心。
是三乘法也(已上)提謂經中。
有諸類人。
非唯五百二人而已。
通三乘說。
經文炳然。
彼此事似準彼判此。
故雲通三乘說無過。
若直指普曜。
為通三乘者。
事義相違。
不作證。
故折薪雲。
言有義亦攝人天等者。
即佛咒願之詞也。
文雲佛授賈客[麥@少]蜜。
咒願賈人言。
今所布施。
欲令食者。
得充氣力。
當令施家世世得願。
得壽得色。
得力。
得膽得喜。
得安快無病。
得辨才慧。
終保年壽。
諸邪惡鬼。
不得繞近。
以有善意。
立德本故。
諸善鬼神。
常當擁護。
開示道地。
得利贊偶。
不便屯寒。
無複艱患。
乃至日月二十八宿。
四天門王。
常随護助。
不令遭橫。
能有惠意。
精研學問。
敬佛法衆。
棄損衆惡。
終受古祥。
種福德。
福行道得(上即人天乘文也)以先見佛一心奉承。
緻第一福。
現世獲估。
快解見谛。
常受福樂。
自緻泥洹。
聞咒願已。
皆發無上正真道意。
釋曰。
故雲有義亦攝天人乘也。
正當三乘。
兼攝人天。
爾(已上)。
問。
引普曜經。
為取人天。
取小乘耶。
若取人天。
非今科意。
若取小乘。
此意不爾如何。
答。
折薪既立兼正二門。
然約科意。
雖言三乘。
正取二乘。
章言亦攝。
兼攝人天。
此亦之言。
對二乘故。
雖攝人天。
不違科意。
人天亦是小乘攝故。
如上十宗中明。
況有兼正。
義意可知。
問。
此有義者。
何誰師說。
答。
此有義者。
指劉虬公。
指事雲。
有義亦攝人天等法者。
劉虬五時教雲。
第一時者。
佛初成道。
為提謂波利等五百賈人。
但說三歸五戒十善。
世間因果教。
即提謂等五戒。
本行經。
是未有出世善根器故。
(若依此義。
人天教攝)安雲。
非直小乘同于一乘。
亦即人天。
亦同一乘也(已上)故指劉虬。
言有義也。
問。
玄記二雲。
依普曜經。
第二七日。
于鹿野園。
為彼五人。
三轉四谛。
此是小乘(已上)普曜第二七日。
唯在賈人。
度五比丘。
在下。
化五人法輪品。
應是後時。
何言二七。
答。
見普曜說。
度賈客已。
梵王請法。
如來受請。
即往鹿苑。
五比丘即是第二七日之内。
是故玄記引以為證。
故普曜經。
事直二門。
若就賈人。
是人天乘。
若約五人。
是聲聞乘。
不同彼五分律。
由經八七日故。
就二七日。
唯取賈人。
問。
若爾。
五分賈人。
二七應人天乘。
何就鹿苑。
正言小乘。
答。
彼從第二七日取之。
以明同時異處之義。
但言鹿苑者。
約正轉法輪。
小乘正意。
唯在此故。
章問說時既同下。
二問答釋成。
此就已前三乘小乘。
與一同時異處。
通作問答。
言故地論雲時處等校量等者。
此顯轉證之義。
謂第六會。
于欲界頂。
他化自在天。
摩尼寶藏殿。
說十地法門。
即是第二七日時分。
時既起說之初。
處亦欲界之頂。
故作此釋。
顯法殊勝。
時是同一。
初會即是第二七故。
今準欲頂。
顯道樹下。
最上殊勝。
不起證法之處。
如所證法說故。
随法高上。
處亦高故。
或可。
非是轉證。
七處八會。
既是同時。
他化自在。
不離道樹。
舉他化天。
即是道樹。
言欲明逐機改異等者。
義苑雲。
或曰。
同時異處。
如來之身。
還去來耶。
若有去來。
焉得同時。
若無去來。
何經兩處。
答曰。
性普。
智周。
不動而遍。
時處無違也。
其猶澄江朗月。
三舟共觀。
南者見月。
千裡随南。
北者見月。
千裡随北。
停舟之者見月。
不離中流(已上)随機異見。
不失時宜。
如來化儀。
不可思議。
章第二時處俱異下。
是第二門。
于中分二。
初牒章叙意。
二随章辨相。
今初。
言事處俱異者。
準上同時異處言之。
應作二門。
一三乘與一異時同處。
二小乘與一異時異處。
而合合明。
随簡略故。
雖是合雜。
而于其中。
大小簡别。
可知俱異。
言由與一乘不即義故者。
前出二義。
此同非一義。
斯乃略叙時處俱異所以。
章或三七日後說下。
二随章辨相。
亦二。
初舉列異說。
二結釋義異。
今初。
此中舉列諸教異說。
總有六教。
多分最初小乘之事。
于中三類。
或大乘教。
說小乘事。
如法花等。
或小乘教。
說小乘事。
或可。
有大乘教中。
說大乘事。
随機異聞。
法應爾故。
故下結雲。
當知三乘小乘教。
并非第二七日說(已上)言或三七日後說如法法花經說者。
此出彼經第一方便品廣偈中。
彼明諸佛道同儀式。
先小後大先三後一。
文雲。
我始坐道場。
觀樹亦經行。
于三七日中。
思惟如是事。
我所得智慧。
微妙最第一。
衆生諸根鈍。
着樂癡所盲。
如斯之等類。
雲何而可度(乃至有梵天請)尋念過去佛所行方便力。
我今所得道。
亦應說三乘(乃至諸佛贊等)思惟是事已。
即趣波羅奈。
諸法寂滅相。
不可以言宣。
以方便力故。
為五比丘說。
是名轉法輪。
便有涅槃音法僧差别名(已上)是住禅定。
經三七日。
厥後往鹿苑。
說小乘等法。
而上思惟。
雲亦應說三乘。
又諸佛慰喻中雲。
我等亦皆。
得最妙第一法。
為諸衆生類。
分别說三乘(乃至)雖複說三乘。
但為教菩薩(已上)此三乘言。
非唯小教中之三乘。
亦含大乘教中三乘。
久後三乘大乘。
不待言。
論二七已後。
初說三乘大乘。
事必應有。
言或六七後說如四分律及薩波多論說者。
且四分律。
出第三十一。
受戒犍度。
彼意說言。
釋迦菩薩。
坐菩提樹下。
成正覺已。
七日端坐。
受解脫樂。
從三昧起。
受二賈客[麥@少]蜜。
複坐樹下。
七日受樂(是第二日)出定。
即受樹神呵梨勤果。
亦坐樹下。
七日遊禅(是第三七日)從三昧起。
往郁鞞羅村受婆羅門食。
已上三七。
并在菩提樹下。
次二七日。
在離波那樹下。
從禅定起。
如次即受郁鞞羅婆村。
婆羅門婦。
及男女食。
并前三七。
即成五七。
第六七日。
往文鱗龍宮。
入禅受樂。
縱禅定起。
到阿輸婆羅尼律樹下。
跏坐思惟。
我今已獲此法。
此法。
甚深。
難知難解。
永寂休息。
微妙最上等。
梵王請法。
許請觀機。
乃至往鹿野苑。
度五比丘。
此則六七日後。
如是轉法輪也。
言薩婆多論者。
釋十誦律觀漢所造。
此是律論。
具雲薩婆多毗尼毗婆沙。
有九卷焉。
彼第二雲。
佛初得道。
于七七日中。
遊諸法門。
及觀衆生。
初七日。
入喜法門。
第二七日。
入樂法門。
第三七日。
入諸解脫。
第四七日。
遊入大舍。
第五七日。
入逆順觀十二因緣。
第六七日。
重複遊曆前諸法門。
第七七日。
觀諸衆生。
應受化者(已上)第七七日。
非是入禅。
唯是觀見機宜而已。
前四分律六七日間。
唯雲受解脫樂。
不舉所入法門名體。
多論六七。
皆明定名。
四分釋家。
即取多論。
解四分定。
故多論中。
六七日後。
觀機見緣。
往鹿野苑。
度五比丘。
折薪雲。
或七七如興起行經者。
當讀此經。
即無此說。
後讀出曜。
方見此文。
故出曜第八雲。
佛受二賈客食。
咒願已。
爾時世尊。
七七四十九日。
默然不說法。
内自思惟。
欲使前人自來詩受。
時摩竭人民。
聞菩薩已成佛道。
晝夜懇恻。
追念如來(大既亦指興起行經。
乃依今章。
由失檢對。
緻誤。
書經各爾。
已上薪文)興起行經二卷。
是小乘藏。
後漢外國三藏。
康孟詳譯。
是單譯本。
開元錄十三雲。
右此興起行經。
大周錄中。
編為重譯。
雲與木槍刺腳因緣經。
同本異譯者誤者也(已上)尋經本。
總有十緣。
其木槍刺腳經。
即十緣之一緣也。
鈔出别行。
如觀世音經等類。
既非再翻。
故為單本(已上)言十緣者。
佛自宜說宿世因緣。
有此十緣。
彌陀利宿緣奢彌跋宿緣。
頭痛宿緣。
骨節煩疼因緣。
皆痛宿緣。
木槍剌腳因緣(已上在上卷經)地婆達兜。
擲石緣。
旃婆謗佛緣。
食馬麥宿緣。
苦行宿緣(已上在下卷經)是其十也。
彼經雖說十因緣。
而不見說七七日事。
今章指此。
未詳何意。
彼出曜經。
有二十卷。
竺佛念譯。
是賢聖集。
而彼第八。
亦無其文。
言或八七日乃說如十誦律說者。
折薪雲。
當檢十誦。
亦無此說。
故大疏卻指五分七八。
然五分律所說。
還與四分大同。
乃六七爾。
疑兩處皆失撿對(已上)言或五十七日後說如大智論說者。
折薪雲。
智論雲。
如多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