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教章通路記卷第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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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音。
殊類異解。
探玄雲。
一約類。
或為天衆。
現一天音。
能含餘類。
各别得解。
對人亦爾。
餘類皆然。
清涼曰。
如來一音同時數萬。
大小并陳。
玄文雙引流支羅什。
于羅什下。
引經次偈。
佛以一音演說法衆生各各随所解普得受行獲其利斯則神力不共法。
肇曰。
佛以一音。
說一法。
衆生各随所好。
而受行。
探玄雲。
二約法。
或為衆生。
說施一音。
亦令人解戒定等。
清涼曰。
佛一圓音。
平等無二。
無思普應。
機聞自殊。
非謂言音本陳大小。
又雲。
初則佛音具異。
後則異自在機。
各得圓音一義。
有謂與清涼異者誤矣(已上)此釋意者。
以大疏流支。
釋成今流支所立之義。
全同義苑所釋意。
然後即破有人。
謂與清涼流支是别。
此所破者。
即當折薪。
彼記即謂與清涼異。
而設會釋。
還招難故。
集成記雲。
菩提流支。
此與玄文相違。
薪雲玄文傳寫之誤。
若爾豈圓覺亦誤也。
古記誤。
探玄分字為含。
又與出現語業中疏鈔相反。
彼鈔雲。
第二唯是一語。
無多音等。
一雲。
人法影略。
但此引随類音。
與彼随根解為異。
一雲。
各随見聞不同。
如天允叙流支半滿二教也。
後二随意取舍(已上)此集成文。
分二。
初彼此相違。
二薪雲下。
會通兩文。
亦二。
初引情解。
二後二下。
明任用。
初中亦二。
初舉所破義。
二一雲□舉所取義。
言分字為含者。
玄記一雲。
一後魏菩提支。
立一音教。
謂一切聖教。
唯是如來一圓音教。
但随根異故。
分種種。
如經一雨所潤等。
又經雲。
佛以一言演說法。
衆生随類各得等(已上)有人之意。
玄記故分種種分字。
改為含字。
成含種種之義。
此意欲成今章一音即是大小并陳之義。
即同義苑意趣。
但彼不改文字。
言彼鈔雲第二唯是等者。
出現品鈔。
叙舉一音圓音。
昔有三義。
一雲。
如來無聲。
随機異聞。
二雲。
佛音遍滿無五音等。
衆生随機。
聞衆多聲。
但是圓音。
作增上緣。
随根差别。
現衆多聲。
即引維摩以證此義。
三雲。
佛一語中。
演出一切衆生言音。
衆生各聞自己之音。
彼鈔并破三義。
不取。
破第二雲。
第二唯是一語無多音。
故一不即多。
豈為圓音。
有則多亦應有。
無則一亦須無。
何得一有應一無耶(已上)此第二師。
即當今章所叙流支。
此即全聞異解之義。
豈可故字同并陳乎。
若作此解。
違鈔文故。
集成破有人意。
其旨如是。
言人法影略者。
今章所叙。
人是菩提流支。
法即羅什一音。
舉流支人。
則影顯彼師并陳之義。
舉全音法。
則影顯羅什三藏之人。
何以爾耶。
欲此中總攝彼二家義故。
言但此引随類音等者。
今章引維摩經。
即是舉彼随類音文。
彼經明佛說法一音異解之相。
總有三偈。
此引初偈文。
大疏羅什一音之中。
引次彼偈。
即随根解也。
雖同是羅什義。
所引經文是異。
若如此所解者。
探玄所叙一音。
亦可是影略耶。
又慈恩靈祐所叙一音。
亦可同是人法影略。
彼義與章全是同故。
然彼豈爾乎。
此亦如是言各随見聞不同者。
菩提流支。
所立教義。
随人宜緣見聞不同。
有時立一音義判教。
有時立二教攝法。
是一重見聞不同。
又就一音中。
有時立大小并陳。
有時立全音異解。
是一重見聞不同。
言後二随意取舍者。
彼記總舉四偈。
前二謬解。
全破不取。
後二有理。
記主取之。
但随人意。
随一取之。
雖有此别。
而影略義。
例難有數。
不用無過。
見聞不同。
此亦難得。
如來說法。
一音異解。
流支所立。
豈必爾乎。
案流支意。
就佛唯是一音。
就機即是二教。
是故所立有此異也。
然流支三藏。
随時立教。
就宜緣故。
事非一準。
或一音教。
或頓漸二教。
或半滿二教。
即成三類。
又一音教中。
或大小并陳。
或全音異解。
是亦随時。
所立不定。
俱一音故。
皆約本故。
羅什唯存全音異解。
然賢首今章及玄。
且舉流支全音異解之邊。
以唯此一家。
不舉羅什。
故清涼刊定。
且舉流支大小并陳之邊。
對彼羅什全音義故。
羅什唯存此一義故。
是故賢首清涼無違。
法苑一雲。
後魏有菩提流支法師。
此名覺愛。
唯立一時教。
佛得自在。
都不可有說不說。
但衆生有感于一切時。
謂說一切法。
譬如天樂随衆生念。
出種種聲。
亦如末尼随意所求。
雨種種寶。
花嚴經雲。
如來一語中。
演出無邊契經海。
維摩經雲。
佛以一音演說法。
衆生随類。
各得解。
或有恐怖或歡喜。
或生厭離。
或斷疑故無一教定頓定漸。
又無量義經言。
我得道來。
四十餘年。
常說諸法不生不滅。
不去不來。
無此無彼。
無得無失。
一相無相。
但由衆生悟解不同。
得諸果異。
法花亦言。
一雨普潤。
三草二木。
生長不同。
優婆塞經言。
三獸渡河。
深淺成别。
故知諸教但總一味。
無二三等(已上)此中所叙全音異解。
大同羅什一音之義。
法苑亦雲。
菩提流支法師。
亦立二時教。
楞伽經說。
漸頓者。
莫問聲聞菩薩。
皆漸次修行。
從淺至深。
名為漸也。
頓者。
如來能一時頓說一切法。
名之為頓(已上)流支雖立一時。
亦立此二。
法苑次下。
又立半滿二教。
而不言流支所立。
然天台所叙流支立教。
即是半滿二教者也。
流支如此随時立教。
是故一音亦舉二門。
有何妨難。
當知一音就佛立之。
即有二門。
就機立之。
亦有二門。
是故彼此不相違也。
章故經雲佛以一音下。
二印成。
引經印可成音自所立之義。
故義苑雲。
所憑之經。
既雲一音。
故但是教本設爾。
随機為教。
一音之義。
以自相乖。
焉是為例(已上)此匡所據文。
明不成證也。
音是教本。
音正出時。
成名句文。
此時方名大小乘教。
是時即是随機義顯。
今以教本。
證教故。
所立義不成。
折薪雲。
故經下。
即淨名經。
言等者。
等有二意。
一等餘半偈。
二等餘二偈。
下半雲。
皆謂世尊同其語。
斯則神通不共法。
餘偈雲。
佛以一音。
演說法。
衆生各各随所解。
普得受行。
獲其刹斯則神通不共法。
佛以一音。
演說法。
或有恐畏或歡喜。
或生厭離。
或斷疑。
斯則神通不共法(已上)彼經上卷。
佛國品中。
以偈贊佛。
有此三偈。
又義雲。
此等言者。
上雲一音一味一雨等。
為證此義。
引彼彼經。
為證一音。
引維摩經為證一味一雨。
可引法花經等。
是故等取此經。
上雲一雨等。
若等□者。
不可等經。
若不爾者。
可等取經。
如雲一地所生。
亦是法花經也。
餘經中。
有如是義者。
即可取用成立此事。
故安等言。
問此一音教。
如來本意。
克體言之。
大小乘何。
答克體明之。
是一乘法。
故補亡飾宗第一雲。
後魏三藏菩提流支。
魏雲覺愛。
立一切教。
總唯一時。
無有世間出世之異。
亦無頓漸半滿之殊。
所以然者。
由佛昔日為菩薩時。
普發大悲。
誓度群品。
盡皆令得般無餘依。
豈今成覺。
而說小教。
故但贊說究竟一乘。
随諸衆生根性有異。
禀受差别。
大小之殊。
法花經雲。
佛平等說。
如一味雨。
随衆生性。
所受不同。
淨名經雲。
佛以一音。
演說法。
衆生随類各得解。
又華嚴經雲。
如來微妙音。
如空無别異。
随應受化者。
所聞各不同。
無量義經雲。
我得道來。
四十餘年。
常說此法不生不滅。
不去不來。
無得無失。
一相無相。
但随衆生悟解不同。
得諸果異。
經教既然。
豈佛所說。
而有差别。
但随聞者。
受解不同。
亦同法花一地所生。
一雨所潤。
三草二木。
生長有異(已上)是故如來說法本意。
常說一乘。
無有異說。
三乘小乘五乘等者。
即随機性。
于一音說。
作種種解。
是故具有請乘差别。
若直餐受一乘法理。
即契如來說法本懷。
無有一音異解之義。
故異解者。
就一乘權門。
方便諸乘為言。
餘乘不契佛本意故。
以唯一乘合佛意故。
問何故章中。
不取羅什。
答既言且略。
未必欲盡。
就中自一至六增數。
各舉一師。
第七已後。
雜亂而舉。
且就要略盛弘為言。
問義苑雲。
若天台所叙。
留支半滿教。
十二年前。
皆半字。
十二年後。
皆滿字。
彼與今不同(已上)一師所立何故不同。
答達者判教。
随宜不定。
諸師所立。
皆有此例。
即今章中。
漸頓二教。
指遠法師。
彼師亦立四宗判。
斷諸教。
又如嘉祥師。
有二藏判。
有三輪判。
随時用之。
今流支三藏義。
亦如此。
一音約教本判之。
二字就異解陳之。
彼此有由。
非疑怪例。
章二依誕法師等下。
第二二教。
亦二。
初舉人标所立。
二依法陳所立。
今初。
宋本雲依護法師等。
折薪雲。
護法師者。
未詳上字(已上)日本章。
雲從法師等。
探玄記第一雲。
二陳朝真谛三藏等。
立漸頓二教(雲雲)二教相狀。
全同誕師。
玄記亦舉十家立教。
二處之師。
唯舉真谛漸頓。
印師屈曲平等。
不别舉誕法師。
而其教相。
當真谛師。
既雲真谛三藏。
等言定有誕法法師也。
今章亦雲誕法師等。
等言有真谛。
有何遮妨。
大疏叙二種教。
總舉四家。
其第二家。
即隋延法師。
立漸頓二教。
即當今章誕法師也。
刊定記□叙二種教。
亦列四家。
其第二即隋朝誕法師等。
立漸頓二教。
全同今章。
然宋朝章本。
皆雲護法師。
相違如何。
今料簡雲。
章疏雲誕法師等。
非唯一人所立而已。
即如大衍等四宗。
南中諸師三教等。
是故彼能立之人中。
或舉誕師。
或舉護師。
殊類異解。
探玄雲。
一約類。
或為天衆。
現一天音。
能含餘類。
各别得解。
對人亦爾。
餘類皆然。
清涼曰。
如來一音同時數萬。
大小并陳。
玄文雙引流支羅什。
于羅什下。
引經次偈。
佛以一音演說法衆生各各随所解普得受行獲其利斯則神力不共法。
肇曰。
佛以一音。
說一法。
衆生各随所好。
而受行。
探玄雲。
二約法。
或為衆生。
說施一音。
亦令人解戒定等。
清涼曰。
佛一圓音。
平等無二。
無思普應。
機聞自殊。
非謂言音本陳大小。
又雲。
初則佛音具異。
後則異自在機。
各得圓音一義。
有謂與清涼異者誤矣(已上)此釋意者。
以大疏流支。
釋成今流支所立之義。
全同義苑所釋意。
然後即破有人。
謂與清涼流支是别。
此所破者。
即當折薪。
彼記即謂與清涼異。
而設會釋。
還招難故。
集成記雲。
菩提流支。
此與玄文相違。
薪雲玄文傳寫之誤。
若爾豈圓覺亦誤也。
古記誤。
探玄分字為含。
又與出現語業中疏鈔相反。
彼鈔雲。
第二唯是一語。
無多音等。
一雲。
人法影略。
但此引随類音。
與彼随根解為異。
一雲。
各随見聞不同。
如天允叙流支半滿二教也。
後二随意取舍(已上)此集成文。
分二。
初彼此相違。
二薪雲下。
會通兩文。
亦二。
初引情解。
二後二下。
明任用。
初中亦二。
初舉所破義。
二一雲□舉所取義。
言分字為含者。
玄記一雲。
一後魏菩提支。
立一音教。
謂一切聖教。
唯是如來一圓音教。
但随根異故。
分種種。
如經一雨所潤等。
又經雲。
佛以一言演說法。
衆生随類各得等(已上)有人之意。
玄記故分種種分字。
改為含字。
成含種種之義。
此意欲成今章一音即是大小并陳之義。
即同義苑意趣。
但彼不改文字。
言彼鈔雲第二唯是等者。
出現品鈔。
叙舉一音圓音。
昔有三義。
一雲。
如來無聲。
随機異聞。
二雲。
佛音遍滿無五音等。
衆生随機。
聞衆多聲。
但是圓音。
作增上緣。
随根差别。
現衆多聲。
即引維摩以證此義。
三雲。
佛一語中。
演出一切衆生言音。
衆生各聞自己之音。
彼鈔并破三義。
不取。
破第二雲。
第二唯是一語無多音。
故一不即多。
豈為圓音。
有則多亦應有。
無則一亦須無。
何得一有應一無耶(已上)此第二師。
即當今章所叙流支。
此即全聞異解之義。
豈可故字同并陳乎。
若作此解。
違鈔文故。
集成破有人意。
其旨如是。
言人法影略者。
今章所叙。
人是菩提流支。
法即羅什一音。
舉流支人。
則影顯彼師并陳之義。
舉全音法。
則影顯羅什三藏之人。
何以爾耶。
欲此中總攝彼二家義故。
言但此引随類音等者。
今章引維摩經。
即是舉彼随類音文。
彼經明佛說法一音異解之相。
總有三偈。
此引初偈文。
大疏羅什一音之中。
引次彼偈。
即随根解也。
雖同是羅什義。
所引經文是異。
若如此所解者。
探玄所叙一音。
亦可是影略耶。
又慈恩靈祐所叙一音。
亦可同是人法影略。
彼義與章全是同故。
然彼豈爾乎。
此亦如是言各随見聞不同者。
菩提流支。
所立教義。
随人宜緣見聞不同。
有時立一音義判教。
有時立二教攝法。
是一重見聞不同。
又就一音中。
有時立大小并陳。
有時立全音異解。
是一重見聞不同。
言後二随意取舍者。
彼記總舉四偈。
前二謬解。
全破不取。
後二有理。
記主取之。
但随人意。
随一取之。
雖有此别。
而影略義。
例難有數。
不用無過。
見聞不同。
此亦難得。
如來說法。
一音異解。
流支所立。
豈必爾乎。
案流支意。
就佛唯是一音。
就機即是二教。
是故所立有此異也。
然流支三藏。
随時立教。
就宜緣故。
事非一準。
或一音教。
或頓漸二教。
或半滿二教。
即成三類。
又一音教中。
或大小并陳。
或全音異解。
是亦随時。
所立不定。
俱一音故。
皆約本故。
羅什唯存全音異解。
然賢首今章及玄。
且舉流支全音異解之邊。
以唯此一家。
不舉羅什。
故清涼刊定。
且舉流支大小并陳之邊。
對彼羅什全音義故。
羅什唯存此一義故。
是故賢首清涼無違。
法苑一雲。
後魏有菩提流支法師。
此名覺愛。
唯立一時教。
佛得自在。
都不可有說不說。
但衆生有感于一切時。
謂說一切法。
譬如天樂随衆生念。
出種種聲。
亦如末尼随意所求。
雨種種寶。
花嚴經雲。
如來一語中。
演出無邊契經海。
維摩經雲。
佛以一音演說法。
衆生随類。
各得解。
或有恐怖或歡喜。
或生厭離。
或斷疑故無一教定頓定漸。
又無量義經言。
我得道來。
四十餘年。
常說諸法不生不滅。
不去不來。
無此無彼。
無得無失。
一相無相。
但由衆生悟解不同。
得諸果異。
法花亦言。
一雨普潤。
三草二木。
生長不同。
優婆塞經言。
三獸渡河。
深淺成别。
故知諸教但總一味。
無二三等(已上)此中所叙全音異解。
大同羅什一音之義。
法苑亦雲。
菩提流支法師。
亦立二時教。
楞伽經說。
漸頓者。
莫問聲聞菩薩。
皆漸次修行。
從淺至深。
名為漸也。
頓者。
如來能一時頓說一切法。
名之為頓(已上)流支雖立一時。
亦立此二。
法苑次下。
又立半滿二教。
而不言流支所立。
然天台所叙流支立教。
即是半滿二教者也。
流支如此随時立教。
是故一音亦舉二門。
有何妨難。
當知一音就佛立之。
即有二門。
就機立之。
亦有二門。
是故彼此不相違也。
章故經雲佛以一音下。
二印成。
引經印可成音自所立之義。
故義苑雲。
所憑之經。
既雲一音。
故但是教本設爾。
随機為教。
一音之義。
以自相乖。
焉是為例(已上)此匡所據文。
明不成證也。
音是教本。
音正出時。
成名句文。
此時方名大小乘教。
是時即是随機義顯。
今以教本。
證教故。
所立義不成。
折薪雲。
故經下。
即淨名經。
言等者。
等有二意。
一等餘半偈。
二等餘二偈。
下半雲。
皆謂世尊同其語。
斯則神通不共法。
餘偈雲。
佛以一音。
演說法。
衆生各各随所解。
普得受行。
獲其刹斯則神通不共法。
佛以一音。
演說法。
或有恐畏或歡喜。
或生厭離。
或斷疑。
斯則神通不共法(已上)彼經上卷。
佛國品中。
以偈贊佛。
有此三偈。
又義雲。
此等言者。
上雲一音一味一雨等。
為證此義。
引彼彼經。
為證一音。
引維摩經為證一味一雨。
可引法花經等。
是故等取此經。
上雲一雨等。
若等□者。
不可等經。
若不爾者。
可等取經。
如雲一地所生。
亦是法花經也。
餘經中。
有如是義者。
即可取用成立此事。
故安等言。
問此一音教。
如來本意。
克體言之。
大小乘何。
答克體明之。
是一乘法。
故補亡飾宗第一雲。
後魏三藏菩提流支。
魏雲覺愛。
立一切教。
總唯一時。
無有世間出世之異。
亦無頓漸半滿之殊。
所以然者。
由佛昔日為菩薩時。
普發大悲。
誓度群品。
盡皆令得般無餘依。
豈今成覺。
而說小教。
故但贊說究竟一乘。
随諸衆生根性有異。
禀受差别。
大小之殊。
法花經雲。
佛平等說。
如一味雨。
随衆生性。
所受不同。
淨名經雲。
佛以一音。
演說法。
衆生随類各得解。
又華嚴經雲。
如來微妙音。
如空無别異。
随應受化者。
所聞各不同。
無量義經雲。
我得道來。
四十餘年。
常說此法不生不滅。
不去不來。
無得無失。
一相無相。
但随衆生悟解不同。
得諸果異。
經教既然。
豈佛所說。
而有差别。
但随聞者。
受解不同。
亦同法花一地所生。
一雨所潤。
三草二木。
生長有異(已上)是故如來說法本意。
常說一乘。
無有異說。
三乘小乘五乘等者。
即随機性。
于一音說。
作種種解。
是故具有請乘差别。
若直餐受一乘法理。
即契如來說法本懷。
無有一音異解之義。
故異解者。
就一乘權門。
方便諸乘為言。
餘乘不契佛本意故。
以唯一乘合佛意故。
問何故章中。
不取羅什。
答既言且略。
未必欲盡。
就中自一至六增數。
各舉一師。
第七已後。
雜亂而舉。
且就要略盛弘為言。
問義苑雲。
若天台所叙。
留支半滿教。
十二年前。
皆半字。
十二年後。
皆滿字。
彼與今不同(已上)一師所立何故不同。
答達者判教。
随宜不定。
諸師所立。
皆有此例。
即今章中。
漸頓二教。
指遠法師。
彼師亦立四宗判。
斷諸教。
又如嘉祥師。
有二藏判。
有三輪判。
随時用之。
今流支三藏義。
亦如此。
一音約教本判之。
二字就異解陳之。
彼此有由。
非疑怪例。
章二依誕法師等下。
第二二教。
亦二。
初舉人标所立。
二依法陳所立。
今初。
宋本雲依護法師等。
折薪雲。
護法師者。
未詳上字(已上)日本章。
雲從法師等。
探玄記第一雲。
二陳朝真谛三藏等。
立漸頓二教(雲雲)二教相狀。
全同誕師。
玄記亦舉十家立教。
二處之師。
唯舉真谛漸頓。
印師屈曲平等。
不别舉誕法師。
而其教相。
當真谛師。
既雲真谛三藏。
等言定有誕法法師也。
今章亦雲誕法師等。
等言有真谛。
有何遮妨。
大疏叙二種教。
總舉四家。
其第二家。
即隋延法師。
立漸頓二教。
即當今章誕法師也。
刊定記□叙二種教。
亦列四家。
其第二即隋朝誕法師等。
立漸頓二教。
全同今章。
然宋朝章本。
皆雲護法師。
相違如何。
今料簡雲。
章疏雲誕法師等。
非唯一人所立而已。
即如大衍等四宗。
南中諸師三教等。
是故彼能立之人中。
或舉誕師。
或舉護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