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嚴五教章下卷指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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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無性故。
能依心所。
亦無自性。
是故即空。
又此障法。
以依識故。
即無自性。
是故即空。
由此二釋。
消文可知。
言如維摩經至起是苦義者。
上卷雲。
迦旃如諸法畢竟不生不滅。
是無常義。
五受陰洞達。
空無所起。
是苦義。
諸法究竟無所有。
是空義(雲雲)。
言若依終教至彼所知障者。
若依小教。
愚法二乘。
雖斷人執煩惱。
尚未斷根本無明所起業煩惱故。
亦未斷末那煩惱故。
若依始教為順小乘故。
未深說故。
亦許二乘全斷惑障分斷所知。
然未究竟之大乘說。
為引二乘。
方便說耳。
今終教中。
就大乘究竟理而說。
彼愚法人。
未斷根本無明所起煩惱并末那煩惱故。
是故雲折伏等。
是故下雲。
依始教門。
引小乘故。
所立賴耶。
行相粗顯。
不從真起故。
說有滅。
又為順小乘故。
亦許彼般涅槃。
非不究竟故。
說入已不複起也。
今終教中。
就實而說。
既以根本無明動如來藏成梨耶識。
彼二乘人于此一法。
既俱未斷證。
何因得滅阿梨耶識。
又由于彼無斷證故。
所得涅槃。
豈為究竟。
化城同喻。
應便有失。
又終南問答雲。
其末那識。
依三乘教。
有其識起四惑。
不起法執。
愚法聲聞不斷。
但暫伏上心。
由觀智淺故。
退菩提心聲聞及回心聲聞等。
并斷末那。
為觀智勝故。
元曉雲。
六種染心。
是煩惱礙體。
根本無明。
是智礙體。
此煩惱礙六染之中。
已攝前門二障。
皆盡。
又雲。
明二乘治道位。
此有二義。
若就人法二執本求相依生門者。
一切二乘。
于煩惱障。
唯是折伏。
而非永斷。
所以然者。
無廣大心。
不證法空。
由是不拔煩惱本。
故如其直當人執之内。
縛及随眠相生門者。
皆是永斷。
而非伏斷由證人空所顯真如。
永害人執等種子故。
如彌勒所問論雲。
一切聲聞。
辟支佛人。
不能如實修四無量。
不能究竟斷諸煩惱。
但能折伏一切煩惱。
此依初門。
作是說也。
皆是義也。
言故彌勒問至一切煩惱等者。
論第五雲。
又聲聞人。
辟支佛等。
一切善根。
皆為自身。
其心常為自身樂。
故取于涅槃。
畏煩惱為伏諸結。
修行無量。
非為衆生。
所由如次前說。
又如上卷說。
言楞伽文亦如上說者。
此文訛也。
自此以上。
約斷惑義。
無有引楞伽文處故。
此有二疑。
一疑上文堕無有此文也。
二疑上字可訛。
下字。
是故下二乘回心義雲。
楞伽雲。
樂着三昧樂。
安住無漏界。
無有究竟趣。
亦複不退還。
得諸三昧身。
乃至劫不覺。
譬如昏眠人酒消然後覺。
彼覺法亦爾。
得佛無上身。
案雲。
定性二乘。
斷分段死煩惱業果。
證得滅定。
自謂究竟涅槃。
是故小乘及始教中。
說得究竟無餘涅槃。
今終教中。
就實而說。
既未斷根本無明動業果。
故彼所謂滅。
非究竟滅。
是更回大乘。
若依此釋。
正文可言楞伽文亦如下說(然可待好本也)。
言是故梁攝至出世淨心者。
第三卷出世淨章雲。
菩薩有二種。
一在凡位。
二在聖位。
從初發心。
訖十信以還。
并是凡位。
從十解以上。
悉屬聖位。
今得意引文故。
故雲得出世淨心也。
言又雲十解以上名聖人者。
第四卷雲。
菩薩有二種。
謂凡夫聖人。
十信以還。
是凡夫。
十解以上。
是聖人。
言不堕二乘地者。
此非論文。
此作二釋。
一得意引加。
是故續上論文。
為一句可讀也。
二此釋成上論文。
釋曰。
既稱聖人。
由是明知。
不堕二乘地。
言仁王經雲至不取證等者。
下卷雲。
入生空位。
聖人性故。
今得意引文。
故雲地前得人空。
言而不取證等者。
此非經文。
此作二釋。
一雖不經文。
而得意引文。
故即是經文。
二此釋成上經文。
釋曰。
雖得人空。
唯是比證。
非實證也。
言又起信論等者。
如上數引釋也。
言故彌勒問至一切俱斷者。
言故無性攝論至轉複清淨者。
第十卷雲。
轉染污末那故。
得平等性智。
初現觀時。
先已證得。
于修道位。
轉複清淨。
由此安住無住涅槃。
大慈大悲。
恒與相應。
能随所樂。
現佛影像。
言故寶性至習氣障故者。
言論釋地上名摩诃薩者。
言故論說名無間生習氣者。
瑜伽論雲。
習氣者亦有二種。
謂無間生習氣。
及前生習氣故。
言廣如十地論說者。
第二卷雲。
此智盡漏。
為初智斷。
為中為後。
非初智斷。
亦非中後。
偈言非初非中後故。
雲何斷如燈炎。
非非唯初中後。
前中後取故。
如是解脫。
法藏師疏雲。
釋此文有二門。
一約相翻門。
二約相續門。
初中謂無間道智。
正斷惑時。
為智先起惑後滅耶。
為惑先滅智後生耶。
為同時耶。
此三時惑智各有兩失。
故不成斷。
謂智有自成無流過。
不能滅過。
煩惱有自滅過。
不障聖道過于三位中。
思之可知。
如燈破闇三時不破。
此亦如是。
如雜集論第四雲。
從何而得斷耶。
不從過去。
已滅無故。
不從未來。
未生故。
不從現在。
道不俱故。
從諸煩惱粗重。
而得斷。
乃至廣說。
經雲。
毗婆舍那不能破煩惱等。
皆是此義。
故雲非初非中後也。
問唯識論第九中。
聖道現前。
惑種必滅。
如秤兩頭低即時等。
若據此說。
即是同時如何。
此中三時俱非。
答粗說可爾。
細克實難。
何者。
若同時者。
智自生時。
惑自滅時。
不相由故。
何成對治。
如東家男生。
西家女死。
雖亦同時。
然無相由。
不成對治。
問若爾雲何斷。
答即此三時。
求斷不得方成斷義。
此即不斷斷也。
前中後取故者。
謂于前中後三時之中。
取彼非初中後。
非異三時取彼非三也。
如于色等處。
取彼真空。
非異色等。
别取斷。
空此亦如是。
故不失斷義。
二約相續門者。
謂此地智生滅相續。
前中後三。
何時定能斷煩惱耶。
唯前不能斷。
以落謝故。
唯後不能斷。
以未起故中亦不能斷。
以不住故。
是故三時皆無斷義。
若爾雲何斷。
論雲。
如燈炎。
非唯初中後。
前中後取故。
此則唯初唯中等。
不可有斷。
前中後相續所。
可有斷義。
問既三時單取。
各不成斷。
縱此和合。
豈成斷耶。
答有人解雲。
三時别取。
各不成斷。
三時相續。
縱說為斷。
故雲前中後取也。
此粗說可爾。
細克不然。
以别就三時。
各不成斷。
總此三時。
豈成斷耶。
如一沙亦無今油。
多沙亦無。
今釋。
此言前中後取者。
是簡濫之言。
何者。
人謂。
此智前中後位。
各不能斷。
則謂。
同于無聖智。
處惡取空也。
故簡雲。
此于初上。
取非初。
中上取非中後。
亦爾。
不同無智。
故非惡取空。
故雲非初非中後。
前中後取故。
問餘處論說。
聖道初起。
則能滅惑。
何故此中。
乃雲非初。
答依毗昙。
一念有燒。
始終方盡。
治結。
問然依成實。
一念不燒。
相續方盡。
治結亦爾。
若大乘初教。
初念亦斷。
中後亦然。
若依終教。
如緣起性。
三時俱不能斷。
即由不作。
緣起方成故。
不無斷也。
言又此教中至起信論說者。
彼論中。
廣說六染能煩惱障。
欲明根本無明。
熏動一心海。
而六染故。
是故一心外。
别無六染體。
無别體故。
唯是真如。
随緣成障。
是煩惱義。
如論并疏廣說。
恐繁不集。
言又經雲一切法即如也等者。
是維摩經文也。
義準上可知。
言故梁攝論至漸除智障者。
第九卷雲。
清淨位者。
先于地前。
漸除惑障。
後登初地。
漸除智障。
言又雲地前至亦不清淨者。
第十三雲。
法無我是本。
人無我是末。
若得法無我。
必先得人無我。
雖複先得。
猶未清淨。
以根本未除故。
證法無我。
後方得清淨。
法無我境。
能顯四德。
故觀此境。
得離八倒。
又第十一雲。
于十解已通達人無我今于初地。
又通達法無我。
今得意引文耳。
言又雲其人至滅法我執者。
梁論第七雲。
此人我執。
前十解中已滅除故。
唯法我未除故。
顯入唯識方便。
言又仁王經至聖人性故者。
下卷雲。
善男子。
其法師者。
是習種菩薩乃至是定人者。
入生空位。
聖人性故故。
言本業經起信論亦同此說者(本業經未驗之)起信論雲。
染心者有六種。
雲何為六。
一者執相應染。
依二乘解脫及信相應地遠離故。
二者不斷相應染。
依信相應地。
修學方便。
漸漸能舍。
得淨心地。
究竟離故(雲雲)法藏師疏雲。
初執相應染者。
是六粗執取相及計名字相。
亦是上意識見愛煩惱。
所增長義。
亦是上四相中。
粗分别執著相也。
若二乘人。
至無學位。
見修煩惱究竟離也。
信相應者。
十解已去。
信根成就。
無有退失。
名信相應。
故地論中。
地前總名信行地菩薩。
無著論中。
亦同此說也。
此菩薩得人空。
見修煩惱。
不得現行。
故雲遠離。
非約随眠。
以留惑故。
攝論雲。
若不斷上心。
則不異凡夫。
若不留種子。
則不異二乘。
此約終教說。
若約始教。
初地已上方說留惑。
如餘論說。
今此菩薩。
非直斷四住人執。
亦分斷無明住地故。
此論下文雲。
不了一法義。
從信相應地。
觀察學斷故。
今但為顯人我粗執。
故不論彼也。
二不斷相應者。
但法執相續。
生起不斷。
即是相續名也。
從十解已去。
修唯識觀。
尋思方便。
乃至初地。
證三無性遍滿真如。
法執分别。
不得現行。
故言淨心地究竟離也。
廣如論并疏說。
言二寄皮等至祇斷心等者。
是第十一卷文。
若以此名分别内法。
或增或減壞正理立非理。
名肉煩惱。
若以此名分别外塵。
起欲瞋等。
名皮煩惱。
若以此名分别一切世出世法差别。
離前前分别。
名心煩惱。
是故一切煩惱。
皆以分别為體。
廣如彼說。
恐繁不集。
言四以二障至地上及佛地者。
第四十八卷。
菩薩地說。
又由如是所說十二說菩薩住。
說三無數大劫時量。
能斷一切煩惱障品所有粗重。
及斷一切所知障品所有粗重。
于三住中。
當知。
能斷煩惱障品所有粗重。
謂于極歡喜住中。
一切惡趣。
諸煩惱品。
所有粗重。
皆悉永斷。
一切上中諸煩惱品。
皆不現行。
于無加行無功用無住中。
一切能障。
一向清淨。
無生法忍。
諸煩惱品。
所有粗重。
皆悉永斷。
一切煩惱。
皆不現前。
于最上成滿菩薩住中。
當知。
一切煩惱習氣。
随眠障礙。
皆悉永斷。
入如來住。
當知。
一切所知障品。
所有粗重。
亦有三種。
一者在皮粗重。
二者在膚粗重。
三者在實粗重。
當知。
此中在皮粗重。
極歡喜住。
皆悉已斷。
在膚粗重。
無加行無功用無相住。
皆悉已斷。
在實粗重。
如來住中。
皆悉已斷。
得一切障極清淨智。
于三住中。
煩惱所知二障永斷。
所餘諸住。
如其次第。
修斷資糧。
言如金光明經至得顯法身者。
最勝王經第二卷雲。
諸凡夫人。
未能除遣此三心故。
遠離三身。
不能得至。
何者為三。
一者起事心。
二者依根本心。
三者根本心。
依諸伏道。
起事心盡。
依法斷道。
依根本心盡。
依最勝道。
根本心盡。
起事心滅故。
得現化身。
依根本心滅故。
得顯應身。
根本以滅故。
得至法身。
是故一切如來。
具足三身。
今得意引文耳。
大乘基雲。
依諸伏道。
起事心盡。
起事心滅故。
得顯化身。
此說見修一切煩惱諸相應名起事心。
發生
無性故。
能依心所。
亦無自性。
是故即空。
又此障法。
以依識故。
即無自性。
是故即空。
由此二釋。
消文可知。
言如維摩經至起是苦義者。
上卷雲。
迦旃如諸法畢竟不生不滅。
是無常義。
五受陰洞達。
空無所起。
是苦義。
諸法究竟無所有。
是空義(雲雲)。
言若依終教至彼所知障者。
若依小教。
愚法二乘。
雖斷人執煩惱。
尚未斷根本無明所起業煩惱故。
亦未斷末那煩惱故。
若依始教為順小乘故。
未深說故。
亦許二乘全斷惑障分斷所知。
然未究竟之大乘說。
為引二乘。
方便說耳。
今終教中。
就大乘究竟理而說。
彼愚法人。
未斷根本無明所起煩惱并末那煩惱故。
是故雲折伏等。
是故下雲。
依始教門。
引小乘故。
所立賴耶。
行相粗顯。
不從真起故。
說有滅。
又為順小乘故。
亦許彼般涅槃。
非不究竟故。
說入已不複起也。
今終教中。
就實而說。
既以根本無明動如來藏成梨耶識。
彼二乘人于此一法。
既俱未斷證。
何因得滅阿梨耶識。
又由于彼無斷證故。
所得涅槃。
豈為究竟。
化城同喻。
應便有失。
又終南問答雲。
其末那識。
依三乘教。
有其識起四惑。
不起法執。
愚法聲聞不斷。
但暫伏上心。
由觀智淺故。
退菩提心聲聞及回心聲聞等。
并斷末那。
為觀智勝故。
元曉雲。
六種染心。
是煩惱礙體。
根本無明。
是智礙體。
此煩惱礙六染之中。
已攝前門二障。
皆盡。
又雲。
明二乘治道位。
此有二義。
若就人法二執本求相依生門者。
一切二乘。
于煩惱障。
唯是折伏。
而非永斷。
所以然者。
無廣大心。
不證法空。
由是不拔煩惱本。
故如其直當人執之内。
縛及随眠相生門者。
皆是永斷。
而非伏斷由證人空所顯真如。
永害人執等種子故。
如彌勒所問論雲。
一切聲聞。
辟支佛人。
不能如實修四無量。
不能究竟斷諸煩惱。
但能折伏一切煩惱。
此依初門。
作是說也。
皆是義也。
言故彌勒問至一切煩惱等者。
論第五雲。
又聲聞人。
辟支佛等。
一切善根。
皆為自身。
其心常為自身樂。
故取于涅槃。
畏煩惱為伏諸結。
修行無量。
非為衆生。
所由如次前說。
又如上卷說。
言楞伽文亦如上說者。
此文訛也。
自此以上。
約斷惑義。
無有引楞伽文處故。
此有二疑。
一疑上文堕無有此文也。
二疑上字可訛。
下字。
是故下二乘回心義雲。
楞伽雲。
樂着三昧樂。
安住無漏界。
無有究竟趣。
亦複不退還。
得諸三昧身。
乃至劫不覺。
譬如昏眠人酒消然後覺。
彼覺法亦爾。
得佛無上身。
案雲。
定性二乘。
斷分段死煩惱業果。
證得滅定。
自謂究竟涅槃。
是故小乘及始教中。
說得究竟無餘涅槃。
今終教中。
就實而說。
既未斷根本無明動業果。
故彼所謂滅。
非究竟滅。
是更回大乘。
若依此釋。
正文可言楞伽文亦如下說(然可待好本也)。
言是故梁攝至出世淨心者。
第三卷出世淨章雲。
菩薩有二種。
一在凡位。
二在聖位。
從初發心。
訖十信以還。
并是凡位。
從十解以上。
悉屬聖位。
今得意引文故。
故雲得出世淨心也。
言又雲十解以上名聖人者。
第四卷雲。
菩薩有二種。
謂凡夫聖人。
十信以還。
是凡夫。
十解以上。
是聖人。
言不堕二乘地者。
此非論文。
此作二釋。
一得意引加。
是故續上論文。
為一句可讀也。
二此釋成上論文。
釋曰。
既稱聖人。
由是明知。
不堕二乘地。
言仁王經雲至不取證等者。
下卷雲。
入生空位。
聖人性故。
今得意引文。
故雲地前得人空。
言而不取證等者。
此非經文。
此作二釋。
一雖不經文。
而得意引文。
故即是經文。
二此釋成上經文。
釋曰。
雖得人空。
唯是比證。
非實證也。
言又起信論等者。
如上數引釋也。
言故彌勒問至一切俱斷者。
言故無性攝論至轉複清淨者。
第十卷雲。
轉染污末那故。
得平等性智。
初現觀時。
先已證得。
于修道位。
轉複清淨。
由此安住無住涅槃。
大慈大悲。
恒與相應。
能随所樂。
現佛影像。
言故寶性至習氣障故者。
言論釋地上名摩诃薩者。
言故論說名無間生習氣者。
瑜伽論雲。
習氣者亦有二種。
謂無間生習氣。
及前生習氣故。
言廣如十地論說者。
第二卷雲。
此智盡漏。
為初智斷。
為中為後。
非初智斷。
亦非中後。
偈言非初非中後故。
雲何斷如燈炎。
非非唯初中後。
前中後取故。
如是解脫。
法藏師疏雲。
釋此文有二門。
一約相翻門。
二約相續門。
初中謂無間道智。
正斷惑時。
為智先起惑後滅耶。
為惑先滅智後生耶。
為同時耶。
此三時惑智各有兩失。
故不成斷。
謂智有自成無流過。
不能滅過。
煩惱有自滅過。
不障聖道過于三位中。
思之可知。
如燈破闇三時不破。
此亦如是。
如雜集論第四雲。
從何而得斷耶。
不從過去。
已滅無故。
不從未來。
未生故。
不從現在。
道不俱故。
從諸煩惱粗重。
而得斷。
乃至廣說。
經雲。
毗婆舍那不能破煩惱等。
皆是此義。
故雲非初非中後也。
問唯識論第九中。
聖道現前。
惑種必滅。
如秤兩頭低即時等。
若據此說。
即是同時如何。
此中三時俱非。
答粗說可爾。
細克實難。
何者。
若同時者。
智自生時。
惑自滅時。
不相由故。
何成對治。
如東家男生。
西家女死。
雖亦同時。
然無相由。
不成對治。
問若爾雲何斷。
答即此三時。
求斷不得方成斷義。
此即不斷斷也。
前中後取故者。
謂于前中後三時之中。
取彼非初中後。
非異三時取彼非三也。
如于色等處。
取彼真空。
非異色等。
别取斷。
空此亦如是。
故不失斷義。
二約相續門者。
謂此地智生滅相續。
前中後三。
何時定能斷煩惱耶。
唯前不能斷。
以落謝故。
唯後不能斷。
以未起故中亦不能斷。
以不住故。
是故三時皆無斷義。
若爾雲何斷。
論雲。
如燈炎。
非唯初中後。
前中後取故。
此則唯初唯中等。
不可有斷。
前中後相續所。
可有斷義。
問既三時單取。
各不成斷。
縱此和合。
豈成斷耶。
答有人解雲。
三時别取。
各不成斷。
三時相續。
縱說為斷。
故雲前中後取也。
此粗說可爾。
細克不然。
以别就三時。
各不成斷。
總此三時。
豈成斷耶。
如一沙亦無今油。
多沙亦無。
今釋。
此言前中後取者。
是簡濫之言。
何者。
人謂。
此智前中後位。
各不能斷。
則謂。
同于無聖智。
處惡取空也。
故簡雲。
此于初上。
取非初。
中上取非中後。
亦爾。
不同無智。
故非惡取空。
故雲非初非中後。
前中後取故。
問餘處論說。
聖道初起。
則能滅惑。
何故此中。
乃雲非初。
答依毗昙。
一念有燒。
始終方盡。
治結。
問然依成實。
一念不燒。
相續方盡。
治結亦爾。
若大乘初教。
初念亦斷。
中後亦然。
若依終教。
如緣起性。
三時俱不能斷。
即由不作。
緣起方成故。
不無斷也。
言又此教中至起信論說者。
彼論中。
廣說六染能煩惱障。
欲明根本無明。
熏動一心海。
而六染故。
是故一心外。
别無六染體。
無别體故。
唯是真如。
随緣成障。
是煩惱義。
如論并疏廣說。
恐繁不集。
言又經雲一切法即如也等者。
是維摩經文也。
義準上可知。
言故梁攝論至漸除智障者。
第九卷雲。
清淨位者。
先于地前。
漸除惑障。
後登初地。
漸除智障。
言又雲地前至亦不清淨者。
第十三雲。
法無我是本。
人無我是末。
若得法無我。
必先得人無我。
雖複先得。
猶未清淨。
以根本未除故。
證法無我。
後方得清淨。
法無我境。
能顯四德。
故觀此境。
得離八倒。
又第十一雲。
于十解已通達人無我今于初地。
又通達法無我。
今得意引文耳。
言又雲其人至滅法我執者。
梁論第七雲。
此人我執。
前十解中已滅除故。
唯法我未除故。
顯入唯識方便。
言又仁王經至聖人性故者。
下卷雲。
善男子。
其法師者。
是習種菩薩乃至是定人者。
入生空位。
聖人性故故。
言本業經起信論亦同此說者(本業經未驗之)起信論雲。
染心者有六種。
雲何為六。
一者執相應染。
依二乘解脫及信相應地遠離故。
二者不斷相應染。
依信相應地。
修學方便。
漸漸能舍。
得淨心地。
究竟離故(雲雲)法藏師疏雲。
初執相應染者。
是六粗執取相及計名字相。
亦是上意識見愛煩惱。
所增長義。
亦是上四相中。
粗分别執著相也。
若二乘人。
至無學位。
見修煩惱究竟離也。
信相應者。
十解已去。
信根成就。
無有退失。
名信相應。
故地論中。
地前總名信行地菩薩。
無著論中。
亦同此說也。
此菩薩得人空。
見修煩惱。
不得現行。
故雲遠離。
非約随眠。
以留惑故。
攝論雲。
若不斷上心。
則不異凡夫。
若不留種子。
則不異二乘。
此約終教說。
若約始教。
初地已上方說留惑。
如餘論說。
今此菩薩。
非直斷四住人執。
亦分斷無明住地故。
此論下文雲。
不了一法義。
從信相應地。
觀察學斷故。
今但為顯人我粗執。
故不論彼也。
二不斷相應者。
但法執相續。
生起不斷。
即是相續名也。
從十解已去。
修唯識觀。
尋思方便。
乃至初地。
證三無性遍滿真如。
法執分别。
不得現行。
故言淨心地究竟離也。
廣如論并疏說。
言二寄皮等至祇斷心等者。
是第十一卷文。
若以此名分别内法。
或增或減壞正理立非理。
名肉煩惱。
若以此名分别外塵。
起欲瞋等。
名皮煩惱。
若以此名分别一切世出世法差别。
離前前分别。
名心煩惱。
是故一切煩惱。
皆以分别為體。
廣如彼說。
恐繁不集。
言四以二障至地上及佛地者。
第四十八卷。
菩薩地說。
又由如是所說十二說菩薩住。
說三無數大劫時量。
能斷一切煩惱障品所有粗重。
及斷一切所知障品所有粗重。
于三住中。
當知。
能斷煩惱障品所有粗重。
謂于極歡喜住中。
一切惡趣。
諸煩惱品。
所有粗重。
皆悉永斷。
一切上中諸煩惱品。
皆不現行。
于無加行無功用無住中。
一切能障。
一向清淨。
無生法忍。
諸煩惱品。
所有粗重。
皆悉永斷。
一切煩惱。
皆不現前。
于最上成滿菩薩住中。
當知。
一切煩惱習氣。
随眠障礙。
皆悉永斷。
入如來住。
當知。
一切所知障品。
所有粗重。
亦有三種。
一者在皮粗重。
二者在膚粗重。
三者在實粗重。
當知。
此中在皮粗重。
極歡喜住。
皆悉已斷。
在膚粗重。
無加行無功用無相住。
皆悉已斷。
在實粗重。
如來住中。
皆悉已斷。
得一切障極清淨智。
于三住中。
煩惱所知二障永斷。
所餘諸住。
如其次第。
修斷資糧。
言如金光明經至得顯法身者。
最勝王經第二卷雲。
諸凡夫人。
未能除遣此三心故。
遠離三身。
不能得至。
何者為三。
一者起事心。
二者依根本心。
三者根本心。
依諸伏道。
起事心盡。
依法斷道。
依根本心盡。
依最勝道。
根本心盡。
起事心滅故。
得現化身。
依根本心滅故。
得顯應身。
根本以滅故。
得至法身。
是故一切如來。
具足三身。
今得意引文耳。
大乘基雲。
依諸伏道。
起事心盡。
起事心滅故。
得顯化身。
此說見修一切煩惱諸相應名起事心。
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