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嚴五教章下卷指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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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國東大寺沙門壽靈述
第五修行所依身者。
上約修行時分所诠義五種别。
明能诠教亦五種别。
自下約修行所依身所诠義五種差别。
明能诠教亦五種差别。
上已雖明時分。
若不明依身者。
由何修行。
是故次前此門來也。
言十住經中十地已還有中陰者等者。
十住斷結經第九雲。
爾時世尊。
即入無形觀三昧。
普見五道中陰衆生。
乃至亦複見彼中陰形質。
從一住地。
至二十住地。
案雲。
蓋疑此經文耶。
驗十住經。
無此文故。
言雜集論雲至結生相續者。
第五卷雲。
已離欲聖者。
對治力強故。
雖未永斷。
然此處不複現行。
彼由随眠勢力。
令生相續中有初。
相續刹那。
唯無覆無記。
以是異熟故。
乃至廣說。
案雲。
蓋略取此文耶。
言又梁攝論雲至留彼種子者。
第十四雲。
由諸菩薩永斷除上心欲。
但留随眠欲故。
諸菩薩。
得出離成佛。
何以故。
若不留此随眠欲。
則同二乘涅槃。
若不除上心欲。
則與凡夫不異。
言有聖教說至受變易身者。
此指仁王經等。
故下引彼經雲。
遠達菩薩。
伏三界習因。
業果滅。
住複身中。
住第七地阿羅漢位。
此寄因中自在。
未自在位。
以分大小。
此約始教直進中說。
此中既寄聲聞。
至第七地故。
煩惱障及分段身。
俱至此位。
八地以去。
寄是菩薩。
行位勝前。
是故唯有彼所知障及變易身。
案雲。
非直寄對二生死粗細差别。
顯有功用及無功用二位差别。
亦即寄對二乘。
顯自在未自在二位優劣故也。
言如律中說佛度五人已等者。
五分律第十九雲。
說是法時。
五比丘。
一切漏盡。
得阿羅漢道。
爾時世間。
有六阿羅漢。
案雲。
阿羅漢人。
斷煩惱障。
得解脫邊。
同佛無異。
由此邊故。
同佛不分位也。
同座亦爾。
準之可知。
又為生諸聲聞心勝欲樂故。
同佛不别。
準下知。
言如對法論至及如來故者。
第十四卷雲。
又諸菩薩。
已得谛現觀。
十地修道位。
唯修所知障對治道。
非煩惱障對治道。
若得菩提時。
頓斷煩惱障及所知障。
頓成阿羅漢及如來。
案雲。
二乘煩惱盡邊。
雖同佛而未斷所知障。
邊異佛地。
是故分大小也。
又欲引二乘向大乘故。
言如涅槃經中說至住第十地者。
第六卷雲。
有人出世。
具煩惱性。
是第一須陀洹人。
斯陀含人。
是名第二。
阿那念人。
是第三阿羅漢人。
是名第四。
乃至阿羅漢者。
斷諸煩惱。
舍于重擔。
建得已利。
所作已辨。
住第十地。
乃至廣說。
案雲。
二乘羅漢。
亦雖得果。
而非究竟故。
以望佛為因故。
寄第十地。
顯其羅漢。
以煩惱盡邊。
同第十地故。
漸引小乘令向大故。
以因必歸果故。
前教說同佛故。
若全下同因初。
恐不信故。
稍下同因終。
令易信故。
言如仁王經至阿羅漢位者。
下卷雲。
複次玄達菩薩。
十阿僧祇劫中。
修無生法樂忍滅三界習因業果。
任後身中。
無量功德皆成就。
無生智。
盡智。
五分法身滿足。
住第十地阿羅漢梵天位。
疏雲。
玄達菩薩。
即遠行地也。
無生法樂忍者。
七地得無生。
始證法遍神。
故名法樂忍也。
滅三界習因業果者。
此就分段。
非永盡也。
前六地滅因。
七地滅果也。
又六地斷正使。
七地斷習也。
住後身者。
三界系業分段之窮。
名住後身也。
言十地者。
加前三賢故。
名十地十地之中。
是第七地故。
案雲。
章家七地。
準之可知。
測雲。
玄謂玄遠。
達即通達。
遠至功用邊。
名之為玄。
創入無生忍。
名為達也。
滅三界等者。
滅三界中業果細習。
住後身中者。
住分段生死中最後一身。
至第八地。
即成變易報也。
梵天位者。
梵者淨也。
已住清淨行位故。
今章家意。
如上釋也。
言五初二三地至如本業經說者。
今此引文。
非如本文。
但得意引文。
故今具引。
示現也。
本業經。
賢聖學觀品雲。
歡喜地中。
住中道第一義谛惠。
乃至作五神通。
第二地中。
自行十善。
教人行十善。
第三地中。
修世間門禅等。
第四地中。
修三十七菩提分法。
第五地中。
修四谛觀等。
第六地中。
達十二因緣等。
問驗本文。
不言七地以上。
寄同菩薩。
雲何今言七地以上寄同菩薩。
答既以初地乃至六地。
寄同世間二乘。
明知。
七地以上。
寄同菩薩。
章家本意。
如是可知。
言六世間二乘。
至如梁論等說者。
此寄二乘。
一乘。
自在。
未自在行相。
顯十地自在未自在二位行相。
如梁論說者。
第十二卷。
論曰。
出出世善法。
功能所生。
釋曰。
二乘善名出世。
從八地以上乃至佛地。
名出出世間。
若爾。
可言三乘善是出世。
如何二乘善名出世。
答本業經等雲。
初二三地。
相同世間。
四五二地。
同聲聞。
第六同緣覺。
梁論雲。
八地已去。
為出出世。
彼第七是何人也。
是故當知。
彼三二乘。
名出世。
即大小二乘也。
以聲聞緣覺俱名小故。
二乘名通具如上說。
言七于初地八過至如地論等說者。
第二卷雲。
過凡夫地者。
未現得出世間聖道。
此過有八種。
一者入位過。
如經入菩薩位故。
二者家過。
如經生在家故。
三者種姓過。
如經種姓尊貴。
無可譏嫌故。
四者道過。
如經過一切世間。
入出世道故。
五者法體過。
如經位菩薩法中故。
六者住處過。
如經住在菩薩正處故。
七者業過。
如經入三世真如法中故。
八者畢定過。
如經如來種中。
畢定究竟阿耨菩提故。
廣釋其義。
如探玄記第十卷說。
言此約三乘中比證分齊說者。
案雲。
此為顯三乘地前。
地上二位比證分齊故。
說至于此位過二乘等。
就理實。
信滿位。
既過二乘等也。
言八地前三賢至起信論說者。
信成就發心末雲。
又是菩薩。
一發心後。
遠離怯弱。
畢竟不畏堕二乘地。
若聞無量無邊阿僧祇劫。
勤苦難行。
乃得涅槃。
亦不怯弱。
以信知一切法從本已來自涅槃故。
言又如仁王經至一切善地者。
上卷教化品雲。
于三寶中。
生習種姓十心。
信心。
精進心。
念心。
惠心。
定心。
施心。
戒心。
護心。
願心。
回向心。
是為菩薩能少分化衆生。
已超過二乘一切善地。
測雲。
第二正辨入位。
于三寶田。
生十種心。
就十心中。
前五自利。
後五利他。
前五心者。
信等五根。
後五心者。
一施。
二戒。
三護三寶。
四求勝果。
名為願心。
五回求菩提。
名回向心。
問璎珞經及華嚴等所說十住。
與此經異。
有何意耶。
彼十住者。
一發心住。
二持地住。
三修行住。
四生貴住。
五方便具足住。
六正心住。
七不退住。
八童真住。
九法王子住。
十灌頂住。
解雲。
舊來相傳。
十住二種。
一者别相十住。
如璎珞經發心住等。
二者通相十住。
謂信心等。
以為十住。
諸位皆行十信心。
是故本業經中。
初地菩薩。
百法明門。
所謂十信各有十心。
即百法也。
今此經中。
依通相說。
故不相違。
言九信滿心至賢首品說者。
第八卷賢首品雲。
一切世界群生類。
鮮有欲求聲聞道。
求緣覺者。
轉複少。
求大乘者。
甚希有。
求大乘者。
猶為易。
能信是法。
甚為難。
章家雲。
以此品中。
正明信位終心。
即攝一切位及成佛等事。
既超三乘。
恐難信受。
故舉三乘。
對比決之。
此之謂也。
言十初在凡至推在前等者(未見本文)傳雲。
昔有羅漢。
共一沙彌行。
乃沙彌學菩薩道。
羅漢觀知。
即代沙彌。
擔衣襟。
推沙彌前。
沙彌即自思惟。
昔屍毗王。
割肉代鴿命。
薩埵太子。
舍身祀虎。
此難行苦行。
即生退心。
阿羅漢即還沙彌衣襟。
自在沙彌前。
沙彌問師曰。
向者代弟子擔衣襟。
今何故休。
師答曰。
爾向者發心。
超我二乘境界。
以勝我故。
是以代汝擔襟。
汝今退心。
不如我故。
是以汝擔推汝在後也。
言當知由此至于增上也者。
案雲。
若約終教。
初地以上。
皆受變易。
若約始教中。
有二說。
一約實報。
金剛以還。
皆為分段。
二為寄二生死。
顯有功用無功用别。
七地以還。
名為分段。
八地以上。
方受變易。
具如上說。
由此明知。
有諸教中。
初地以上。
受分段者。
約始教說。
非悲增上。
有聖教中。
受變易者。
約終教說。
非智增上。
是故雲也。
言故起信論至無差别也者。
彼論證發心中雲。
是菩薩于一念頃。
能至十方無餘世界。
供養諸佛。
請轉法輪。
唯為開導利益衆生。
不依文字。
或示超地速成正覺。
以為怯弱衆生故。
或說我于無量阿僧祇劫當成佛道。
以為懈慢衆生故。
能示如是無數方便。
不可思議。
而實菩薩種根姓等。
發心則等。
所證亦等。
無有超過之法。
以一切菩薩皆迳三阿僧祇劫故。
案雲。
由此明知。
初地以上。
悲智平等。
無互增上。
所依身亦皆共齊等。
亦無粗細。
以種姓等共齊等故。
言又此教中至亦如下指者。
下斷惑章中雲。
第二以四障習。
寄顯地上四位。
四定。
四德。
四報。
一初二三地。
滅闡提不信習。
即顯此一位相同世間。
又得大乘光明三昧。
成于淨德。
除因緣生死變易報。
二四五六地。
滅外道我執習。
顯此一位相同二乘。
得集福德王三昧。
成于我德。
除方便生死。
三七八九地。
滅聲聞畏苦習。
顯此一位相同大乘。
得賢護三昧。
成于樂德。
除有有生死。
四十地至佛地已還。
滅獨覺舍大悲習。
顯此一位因圓果滿。
得首楞三昧。
成于常德。
除無有生死。
四德圓故。
生死永盡。
故雲無有也。
今指此文故。
雲如下指也。
言廣如大般若經那伽室利分說者。
第五百七十六卷。
八會。
會那伽室利分雲。
龍吉祥言。
頗有能證菩提者不。
妙吉祥曰。
亦有能證。
龍吉祥言。
誰為證者。
妙吉祥曰。
名無名妙施設語言。
彼為能證。
龍吉祥言。
彼既如是。
雲何能證。
妙吉祥曰。
彼心無生。
不念菩提及菩提座。
亦不愍念一切有情。
以無表心無見心等。
能證無上正等菩提等(雲雲)案雲。
此明無能證菩提者。
由此即知。
依頓教門。
非直行位既不可說。
亦即所依身份。
不可說也。
言若依圓教至是分段也者。
兜率天子。
出地獄已。
生兜率天。
以此生身。
至十地離垢定前故。
廣如少相品說。
案雲。
若依此普門。
初入信滿。
即由一位攝一切位故。
以一生攝無量生故。
是故分段至于十地離垢定前。
若寄終教位。
顯位差别。
分段變易。
各别可知。
言又如善财等者。
如入法界品雲。
彌勒告善财言。
無量菩薩。
于無數劫。
修菩薩行。
汝今一生。
皆悉具得等。
具如彼說。
案雲。
此亦依普門。
一生攝無量生。
故雲一生窮因位也。
若約别門。
不得如是。
第六斷惑分齊者。
上約修行所依身。
所诠義。
五種差别。
明彼能诠教亦五種差别已。
自下約斷惑分齊所诠義五種别。
明能诠教五種差别。
既知修行所依之身。
而若不知道位之賊害。
何能除害煩惱大賊。
證得大菩提果。
是故次前此門來也。
言若依小乘者。
問準上下文。
于是可說愚法小乘斷惑分齊。
何以故。
不說耶。
答傳有二釋。
一以文堕故。
無說也。
二略故不說。
謂大乘中。
二乘斷惑。
與小乘中二乘斷惑。
小分雖殊。
多分同故。
更别不說。
又大小
上約修行時分所诠義五種别。
明能诠教亦五種别。
自下約修行所依身所诠義五種差别。
明能诠教亦五種差别。
上已雖明時分。
若不明依身者。
由何修行。
是故次前此門來也。
言十住經中十地已還有中陰者等者。
十住斷結經第九雲。
爾時世尊。
即入無形觀三昧。
普見五道中陰衆生。
乃至亦複見彼中陰形質。
從一住地。
至二十住地。
案雲。
蓋疑此經文耶。
驗十住經。
無此文故。
言雜集論雲至結生相續者。
第五卷雲。
已離欲聖者。
對治力強故。
雖未永斷。
然此處不複現行。
彼由随眠勢力。
令生相續中有初。
相續刹那。
唯無覆無記。
以是異熟故。
乃至廣說。
案雲。
蓋略取此文耶。
言又梁攝論雲至留彼種子者。
第十四雲。
由諸菩薩永斷除上心欲。
但留随眠欲故。
諸菩薩。
得出離成佛。
何以故。
若不留此随眠欲。
則同二乘涅槃。
若不除上心欲。
則與凡夫不異。
言有聖教說至受變易身者。
此指仁王經等。
故下引彼經雲。
遠達菩薩。
伏三界習因。
業果滅。
住複身中。
住第七地阿羅漢位。
此寄因中自在。
未自在位。
以分大小。
此約始教直進中說。
此中既寄聲聞。
至第七地故。
煩惱障及分段身。
俱至此位。
八地以去。
寄是菩薩。
行位勝前。
是故唯有彼所知障及變易身。
案雲。
非直寄對二生死粗細差别。
顯有功用及無功用二位差别。
亦即寄對二乘。
顯自在未自在二位優劣故也。
言如律中說佛度五人已等者。
五分律第十九雲。
說是法時。
五比丘。
一切漏盡。
得阿羅漢道。
爾時世間。
有六阿羅漢。
案雲。
阿羅漢人。
斷煩惱障。
得解脫邊。
同佛無異。
由此邊故。
同佛不分位也。
同座亦爾。
準之可知。
又為生諸聲聞心勝欲樂故。
同佛不别。
準下知。
言如對法論至及如來故者。
第十四卷雲。
又諸菩薩。
已得谛現觀。
十地修道位。
唯修所知障對治道。
非煩惱障對治道。
若得菩提時。
頓斷煩惱障及所知障。
頓成阿羅漢及如來。
案雲。
二乘煩惱盡邊。
雖同佛而未斷所知障。
邊異佛地。
是故分大小也。
又欲引二乘向大乘故。
言如涅槃經中說至住第十地者。
第六卷雲。
有人出世。
具煩惱性。
是第一須陀洹人。
斯陀含人。
是名第二。
阿那念人。
是第三阿羅漢人。
是名第四。
乃至阿羅漢者。
斷諸煩惱。
舍于重擔。
建得已利。
所作已辨。
住第十地。
乃至廣說。
案雲。
二乘羅漢。
亦雖得果。
而非究竟故。
以望佛為因故。
寄第十地。
顯其羅漢。
以煩惱盡邊。
同第十地故。
漸引小乘令向大故。
以因必歸果故。
前教說同佛故。
若全下同因初。
恐不信故。
稍下同因終。
令易信故。
言如仁王經至阿羅漢位者。
下卷雲。
複次玄達菩薩。
十阿僧祇劫中。
修無生法樂忍滅三界習因業果。
任後身中。
無量功德皆成就。
無生智。
盡智。
五分法身滿足。
住第十地阿羅漢梵天位。
疏雲。
玄達菩薩。
即遠行地也。
無生法樂忍者。
七地得無生。
始證法遍神。
故名法樂忍也。
滅三界習因業果者。
此就分段。
非永盡也。
前六地滅因。
七地滅果也。
又六地斷正使。
七地斷習也。
住後身者。
三界系業分段之窮。
名住後身也。
言十地者。
加前三賢故。
名十地十地之中。
是第七地故。
案雲。
章家七地。
準之可知。
測雲。
玄謂玄遠。
達即通達。
遠至功用邊。
名之為玄。
創入無生忍。
名為達也。
滅三界等者。
滅三界中業果細習。
住後身中者。
住分段生死中最後一身。
至第八地。
即成變易報也。
梵天位者。
梵者淨也。
已住清淨行位故。
今章家意。
如上釋也。
言五初二三地至如本業經說者。
今此引文。
非如本文。
但得意引文。
故今具引。
示現也。
本業經。
賢聖學觀品雲。
歡喜地中。
住中道第一義谛惠。
乃至作五神通。
第二地中。
自行十善。
教人行十善。
第三地中。
修世間門禅等。
第四地中。
修三十七菩提分法。
第五地中。
修四谛觀等。
第六地中。
達十二因緣等。
問驗本文。
不言七地以上。
寄同菩薩。
雲何今言七地以上寄同菩薩。
答既以初地乃至六地。
寄同世間二乘。
明知。
七地以上。
寄同菩薩。
章家本意。
如是可知。
言六世間二乘。
至如梁論等說者。
此寄二乘。
一乘。
自在。
未自在行相。
顯十地自在未自在二位行相。
如梁論說者。
第十二卷。
論曰。
出出世善法。
功能所生。
釋曰。
二乘善名出世。
從八地以上乃至佛地。
名出出世間。
若爾。
可言三乘善是出世。
如何二乘善名出世。
答本業經等雲。
初二三地。
相同世間。
四五二地。
同聲聞。
第六同緣覺。
梁論雲。
八地已去。
為出出世。
彼第七是何人也。
是故當知。
彼三二乘。
名出世。
即大小二乘也。
以聲聞緣覺俱名小故。
二乘名通具如上說。
言七于初地八過至如地論等說者。
第二卷雲。
過凡夫地者。
未現得出世間聖道。
此過有八種。
一者入位過。
如經入菩薩位故。
二者家過。
如經生在家故。
三者種姓過。
如經種姓尊貴。
無可譏嫌故。
四者道過。
如經過一切世間。
入出世道故。
五者法體過。
如經位菩薩法中故。
六者住處過。
如經住在菩薩正處故。
七者業過。
如經入三世真如法中故。
八者畢定過。
如經如來種中。
畢定究竟阿耨菩提故。
廣釋其義。
如探玄記第十卷說。
言此約三乘中比證分齊說者。
案雲。
此為顯三乘地前。
地上二位比證分齊故。
說至于此位過二乘等。
就理實。
信滿位。
既過二乘等也。
言八地前三賢至起信論說者。
信成就發心末雲。
又是菩薩。
一發心後。
遠離怯弱。
畢竟不畏堕二乘地。
若聞無量無邊阿僧祇劫。
勤苦難行。
乃得涅槃。
亦不怯弱。
以信知一切法從本已來自涅槃故。
言又如仁王經至一切善地者。
上卷教化品雲。
于三寶中。
生習種姓十心。
信心。
精進心。
念心。
惠心。
定心。
施心。
戒心。
護心。
願心。
回向心。
是為菩薩能少分化衆生。
已超過二乘一切善地。
測雲。
第二正辨入位。
于三寶田。
生十種心。
就十心中。
前五自利。
後五利他。
前五心者。
信等五根。
後五心者。
一施。
二戒。
三護三寶。
四求勝果。
名為願心。
五回求菩提。
名回向心。
問璎珞經及華嚴等所說十住。
與此經異。
有何意耶。
彼十住者。
一發心住。
二持地住。
三修行住。
四生貴住。
五方便具足住。
六正心住。
七不退住。
八童真住。
九法王子住。
十灌頂住。
解雲。
舊來相傳。
十住二種。
一者别相十住。
如璎珞經發心住等。
二者通相十住。
謂信心等。
以為十住。
諸位皆行十信心。
是故本業經中。
初地菩薩。
百法明門。
所謂十信各有十心。
即百法也。
今此經中。
依通相說。
故不相違。
言九信滿心至賢首品說者。
第八卷賢首品雲。
一切世界群生類。
鮮有欲求聲聞道。
求緣覺者。
轉複少。
求大乘者。
甚希有。
求大乘者。
猶為易。
能信是法。
甚為難。
章家雲。
以此品中。
正明信位終心。
即攝一切位及成佛等事。
既超三乘。
恐難信受。
故舉三乘。
對比決之。
此之謂也。
言十初在凡至推在前等者(未見本文)傳雲。
昔有羅漢。
共一沙彌行。
乃沙彌學菩薩道。
羅漢觀知。
即代沙彌。
擔衣襟。
推沙彌前。
沙彌即自思惟。
昔屍毗王。
割肉代鴿命。
薩埵太子。
舍身祀虎。
此難行苦行。
即生退心。
阿羅漢即還沙彌衣襟。
自在沙彌前。
沙彌問師曰。
向者代弟子擔衣襟。
今何故休。
師答曰。
爾向者發心。
超我二乘境界。
以勝我故。
是以代汝擔襟。
汝今退心。
不如我故。
是以汝擔推汝在後也。
言當知由此至于增上也者。
案雲。
若約終教。
初地以上。
皆受變易。
若約始教中。
有二說。
一約實報。
金剛以還。
皆為分段。
二為寄二生死。
顯有功用無功用别。
七地以還。
名為分段。
八地以上。
方受變易。
具如上說。
由此明知。
有諸教中。
初地以上。
受分段者。
約始教說。
非悲增上。
有聖教中。
受變易者。
約終教說。
非智增上。
是故雲也。
言故起信論至無差别也者。
彼論證發心中雲。
是菩薩于一念頃。
能至十方無餘世界。
供養諸佛。
請轉法輪。
唯為開導利益衆生。
不依文字。
或示超地速成正覺。
以為怯弱衆生故。
或說我于無量阿僧祇劫當成佛道。
以為懈慢衆生故。
能示如是無數方便。
不可思議。
而實菩薩種根姓等。
發心則等。
所證亦等。
無有超過之法。
以一切菩薩皆迳三阿僧祇劫故。
案雲。
由此明知。
初地以上。
悲智平等。
無互增上。
所依身亦皆共齊等。
亦無粗細。
以種姓等共齊等故。
言又此教中至亦如下指者。
下斷惑章中雲。
第二以四障習。
寄顯地上四位。
四定。
四德。
四報。
一初二三地。
滅闡提不信習。
即顯此一位相同世間。
又得大乘光明三昧。
成于淨德。
除因緣生死變易報。
二四五六地。
滅外道我執習。
顯此一位相同二乘。
得集福德王三昧。
成于我德。
除方便生死。
三七八九地。
滅聲聞畏苦習。
顯此一位相同大乘。
得賢護三昧。
成于樂德。
除有有生死。
四十地至佛地已還。
滅獨覺舍大悲習。
顯此一位因圓果滿。
得首楞三昧。
成于常德。
除無有生死。
四德圓故。
生死永盡。
故雲無有也。
今指此文故。
雲如下指也。
言廣如大般若經那伽室利分說者。
第五百七十六卷。
八會。
會那伽室利分雲。
龍吉祥言。
頗有能證菩提者不。
妙吉祥曰。
亦有能證。
龍吉祥言。
誰為證者。
妙吉祥曰。
名無名妙施設語言。
彼為能證。
龍吉祥言。
彼既如是。
雲何能證。
妙吉祥曰。
彼心無生。
不念菩提及菩提座。
亦不愍念一切有情。
以無表心無見心等。
能證無上正等菩提等(雲雲)案雲。
此明無能證菩提者。
由此即知。
依頓教門。
非直行位既不可說。
亦即所依身份。
不可說也。
言若依圓教至是分段也者。
兜率天子。
出地獄已。
生兜率天。
以此生身。
至十地離垢定前故。
廣如少相品說。
案雲。
若依此普門。
初入信滿。
即由一位攝一切位故。
以一生攝無量生故。
是故分段至于十地離垢定前。
若寄終教位。
顯位差别。
分段變易。
各别可知。
言又如善财等者。
如入法界品雲。
彌勒告善财言。
無量菩薩。
于無數劫。
修菩薩行。
汝今一生。
皆悉具得等。
具如彼說。
案雲。
此亦依普門。
一生攝無量生。
故雲一生窮因位也。
若約别門。
不得如是。
第六斷惑分齊者。
上約修行所依身。
所诠義。
五種差别。
明彼能诠教亦五種差别已。
自下約斷惑分齊所诠義五種别。
明能诠教五種差别。
既知修行所依之身。
而若不知道位之賊害。
何能除害煩惱大賊。
證得大菩提果。
是故次前此門來也。
言若依小乘者。
問準上下文。
于是可說愚法小乘斷惑分齊。
何以故。
不說耶。
答傳有二釋。
一以文堕故。
無說也。
二略故不說。
謂大乘中。
二乘斷惑。
與小乘中二乘斷惑。
小分雖殊。
多分同故。
更别不說。
又大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