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嚴五教章中卷指事(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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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體相入義。
謂前一緣所具多一。
與彼一緣。
體無别故。
名為同體。
又由此一緣應多緣故。
有此多一。
所應多緣。
既相入相即。
合此多一。
亦有入即一也。
十玄緣起無礙法門義第三者。
上已雖明果門因門緣起義理分齊。
而未知其緣起為一相緣起。
為無盡緣起。
今簡三乘一相緣起。
将明一乘無盡緣起。
是故第三此門也。
義海宏深。
微言浩汗。
略舉十玄門。
顯無盡緣起。
是故名十玄緣起等。
又終南雲一乘十玄門。
今述彼義。
是故雲十玄等也。
言夫法界緣起乃自在無窮者。
一乘十玄門雲。
明一乘緣起自體法界義者。
不同大乘二乘緣起但能離執常斷諸過等。
此宗不爾。
一即一切。
無過不離。
無法不同也。
今述此義。
是故雲法界緣起等。
言今以要門至即其義也者。
一乘玄門雲。
今且就此華嚴一部經宗。
通明法界緣起。
不過自體因之與果。
所言因者。
謂方便緣備。
體窮位滿。
即普賢是也。
所言果者。
謂自體究竟。
寂滅圓果。
十佛境界。
一即一切。
謂十佛世界海。
及離世間品。
明十佛義是也。
今此段中。
述彼義。
言如華嚴經中究竟果分等者。
有人雲。
如經雲十身中國土身等。
此即國土海及十佛融攝義也。
如舍那品雲。
法界不可壤。
蓮華世界海。
此國土海。
即法界也。
此等即是十佛所知。
故雲果分。
案雲。
此說雖然。
而違疏故。
不可信用。
今正示疏指示處。
疏雲。
三依一乘。
有二。
一約果分。
十佛自體國土海。
此當不可說。
寄緣說十。
如第二會說。
即驗第二會經文雲。
諸佛子。
當知。
佛刹不可思議。
佛住。
佛國。
佛法。
佛刹。
清淨等。
皆不可思議。
乃至廣說十佛世界佛名号(娑婆世界外有十佛世界)疏雲。
此中大意。
于一味法界義。
分為二。
一能随之土海。
二所随之機緣。
此二無二。
通融無礙。
若以緣從體。
即當相圓融。
無别可别。
言說不及也。
若以體從緣。
複印成差别緣起。
約此殊形緣起。
反顯土體妙極難思。
是其意也。
今指彼文。
是故雲如華嚴經中究竟果分。
今助解雲。
凡此經中所說國土及十佛體。
有其二分一就實國土海及實十佛自體。
唯佛境界。
佛智所行。
名為果分。
如三乘中。
自受用身及自受用土。
非菩薩所知。
此亦如是。
二随相國土及十佛身。
菩薩所知。
菩薩境界。
名為因分。
如三乘中他受用等菩薩所知。
此亦如是。
是則果分玄絕。
當不可說。
因分約機。
是則可說。
随一佛國土。
有此二義。
故如十地有二分。
準之可知。
是故藏雲。
此十地有二分。
一就實十地。
唯佛所知。
佛智所行。
名為果分。
上論雲。
此智是誰證。
偈言。
佛所行故。
又上加分中。
言不思議佛法。
又如鳥迹所依太空為果海等。
二随相十地。
菩薩所知。
菩薩所行。
名為因分。
是則果分玄絕。
當不可說。
因分約機。
是則可說。
此義通一部經中大意。
此之謂也。
言不論因陀羅及微細等者。
謂十玄門中。
帝網重重門。
是故旨歸雲。
此華葉一一塵中。
各有無邊諸世界海。
世界海中。
複有微塵。
此微塵内。
複有世界。
如是重重。
不可窮盡。
非是心識思量境界。
如帝釋殿天珠網覆。
珠既明徹。
互相影現。
所現之影。
還能現影。
如是重重。
不可窮盡。
經雲。
如因陀羅網世界。
十地論雲。
帝網差别者。
唯智能知。
非眼所見。
是謂第八帝網門也。
言微細等者。
微細相容安立門。
是故旨歸雲。
此華葉中。
悉能顯現微細刹土。
炳然齊現無不具足。
經雲。
于一塵中。
微細國土。
曠然安住。
又如第九回向微細義說。
是謂第七微細門也。
等等餘門。
欲明十佛自體。
國土海等。
圓融自在。
玄絕言故。
不寄因陀羅網喻及微細等義門可論彼國土海狀相。
何以故。
帝網門等。
由普賢門。
明國土相狀。
開解生機故。
言此當不可說義者。
謂地論二分中。
當果分不可說義故。
是故雲也。
言不與教相應故者。
上果分義。
不對于機緣。
發起言說。
可說其狀故。
是故雲也。
言地論雲因分可說果分不可說等者。
前已雖引。
而文遠故。
亦更引之。
地論第二。
釋經偈言。
前言十地義如是不可得說間。
今言我但說一分。
此言有何義。
是地所攝。
有二種。
一因分。
二果分。
說者謂釋。
一分者是因。
于果分為一分。
故言我但說一分。
此文既雲但說一分者。
是因分。
故知。
果分不可說也。
故今取論意。
雲因分可說果分不可說也。
言問義若如至知形對耳者。
一乘十玄門雲。
問。
不思議法品等。
亦明果德。
何故得于因門說耶。
答。
此等雖是果德。
對緣以辨果。
非是究竟圓寂之果。
是故與因同一會說也。
今此問答。
述此本意。
案雲。
第六他化自在天會。
說十地法。
今不思議品等。
與此十地因。
同會而說故。
故知形對。
此依晉經。
若依周經。
非同會也。
問。
若爾。
如何與因形對。
答。
亦與十定等因同會而說。
故亦為形對。
言一者異體二同體者。
一異體者。
緣起互異門。
謂于無盡大緣起中。
諸緣相望。
體用各别。
不相參雜。
故雲異也。
二同體者。
諸緣相應門。
謂于衆緣之中。
以一緣應多緣故。
各與彼多全為其一。
是故此一。
具多個一。
然此多一。
雖由本一。
應多緣故。
有此一。
然與本一。
體無差别。
是故名為同體門也。
若準處第二門次。
亦應有第三同異無礙門。
然此章略故。
無第三門。
是故藏雲。
三同異無礙門者。
此二門同一緣起。
不相離故。
若無異體。
則諸緣雜亂。
非緣起故。
若無同體。
緣不相資。
亦非緣起。
故要由不雜。
方有相資。
是故若非同體。
無異體故。
若非異體。
無同體故。
通辨亦有四句。
一或舉體全異。
具入即俱。
二或全體是同。
缺具入即俱。
以法融通各全攝故。
三義或俱。
以同異無礙。
雙現前故。
四或俱非。
以相奪俱盡。
故雙非也。
言一不相由義至緣等是也者。
此同體門。
謂因緣之中。
以于一因應多緣故。
各與彼多。
全為一因。
是故此一因具多個一因。
然此多一因。
雖由一因。
應多緣故。
有此多一因。
然與本一因。
體無差别。
是故名為同體門也。
爾乃一因。
遍應多緣。
故所應多緣。
全為因之所具德故。
是故因外。
無别緣也。
故雲不待緣也。
言二相由義如待緣等是也者。
此異體門。
謂于無盡大緣起中。
諸緣相望。
體用各别。
不相參雜。
故雲異也。
爾乃雖所應多緣。
全為因之所具德故。
更無待緣。
若無因緣。
各别體者。
因緣雜亂。
失本法故。
非緣起也。
是故因緣别體。
方成緣起。
由别體故。
因外有緣。
是故待緣。
言由他無性以自作故者。
有雲。
由他無性。
以作自故。
此說不爾。
藏雲。
多緣無性。
為一所成。
是故多即一。
由一有體。
能攝多由多無性。
潛同一故。
乃至一無性。
為多所成。
多有一空。
即多亦爾。
準此可雲由他性自所作故。
餘句準之。
元(或本作元字。
驗疏。
處處皆作元字。
又或處作無字)。
言依因六義内準之者。
上因六義。
第三句數門雲。
有二種。
初待體有無。
而有四句。
後就用四句等(雲雲)案雲。
約體四句。
以體收用。
無别用故。
約用四句。
以用收體。
更無别體故。
準彼可知。
言一者一是至十非一矣者。
章文其略故。
今具顯示也。
一者一是本數。
何以故。
緣成故。
二者一中二。
何以故。
緣成故。
若無一即二不成故。
即一有全力。
攝于二也。
仍二非一矣。
三者一中三。
四者一中四。
五者一中五。
六者一中六。
七者一中七。
八者一中八。
九者一中九。
十者一中十。
何以故。
緣成故。
若無一即十不成故。
即一有全力。
攝于十也。
仍十非一矣。
言餘九門亦如是等者。
如上說。
一門中。
具十。
餘九之門。
具十亦爾。
謂一者二是本數。
何以故。
緣成故。
二者二中一。
何以故。
緣成故。
若無二。
即一不成故。
即二有全力。
攝于一也。
仍一非二矣。
三者二中三。
四者二中四。
五者二中五。
六者二中六。
七者二中七。
八者二中八。
九者二中九。
十者二中十。
何以故。
緣成故。
若無二即十不成故。
即二有全力。
攝于十也。
仍十非二矣。
餘門準之。
言一者十即攝一何以故等者。
此門甚略。
難知其趣。
若準前門。
亦可說雲。
一者十是本數。
何以故。
緣起故。
二者十即攝九。
乃至十者十即攝一。
何以故。
若無十即一不成故。
即一無全力。
歸于十也。
是故表員集雲。
此中數數法者。
一者十。
二者十中九。
乃至十者十中一。
又元曉雲。
數此十錢。
有其二門。
一向上去。
二向下來。
向上去中。
亦有十門。
一者一。
何以故。
緣成故。
二者一即二。
何以故。
若無一者。
二不成故。
乃至十者。
一即十。
何以故。
若無一者。
十不成故。
以緣成故。
向下來中。
亦有十門。
一者十。
何以故。
緣成故。
二者十即九。
何以故。
若無十者。
九即不成。
乃至十者。
十即一。
何以故。
若無十者。
一不成故。
餘者準之。
是故當知。
一一錢中。
皆具十門。
更互相即。
一切諸法。
皆亦如是。
一與一切。
互相緣起。
一即一切。
一切即一。
此數錢法。
嚴法師出。
亦有道理。
故今取之。
由此故知。
今一者。
十即攝一者。
略舉始終。
謂一者十者。
為始門之始。
即攝一者。
為等十門。
謂十者十即攝一。
言餘例亦然者。
餘九八七乃至一門。
例前亦爾。
謂一者九。
何以故。
緣成故。
二者九中十。
三者九中八。
四者九中七。
五者九中六。
六者九中五。
七者九中四。
八者九中三。
九者九中二。
十者九中一。
何以故。
緣成故。
謂無九即一不成故。
即一無力。
歸于九也。
仍一非九矣。
餘八七門。
準之可知。
言如是本末二門中等者。
第一錢為本門。
第十錢為末門。
如此本末門中。
各具足十門。
餘中九錢。
準以思之。
言若不爾至自性無緣不得名一也者。
計所執自性一。
住自性不藉緣故。
不得有一。
何以故。
依二三等緣。
以得成故一。
既雲不依二三等緣。
一是誰一。
是故無緣。
不得名一。
餘準可知。
言問若去一至無障礙故者。
玄門雲。
問。
既其各各無性。
那得成其一多耶。
答。
此由法界實德。
緣起力用。
普賢境界相應。
所以一多常成。
不增不減也。
如維摩經雲。
從無住本。
立一切法。
又論雲。
以有空義故。
一切法得成也。
今此問答述其意也。
言華嚴。
入諸法。
皆悉如幻。
觀緣起法。
于一法中。
解衆多法。
衆多法中。
解了一法。
言四句護過去非顯現德等者。
護過四句。
準上三性。
問。
一門中。
攝十盡耶。
答。
不也。
十中一故。
問。
不盡耶。
答。
不也。
一中十故。
問。
亦盡亦不盡耶。
答。
不也。
二門體。
無二故。
不相違故。
問。
非盡非不盡耶。
答。
不也。
離戲論故。
又一多緣起故。
應離四句也。
顯德四句。
二門中攝十。
一盡一中十故。
二不盡十中一故。
三盡亦不盡。
二門雙有現在故。
四非盡非不盡。
定取不得故。
又應雲。
緣起故。
得成四句也。
解雲。
由四句。
去執者非
同體相入義。
謂前一緣所具多一。
與彼一緣。
體無别故。
名為同體。
又由此一緣應多緣故。
有此多一。
所應多緣。
既相入相即。
合此多一。
亦有入即一也。
十玄緣起無礙法門義第三者。
上已雖明果門因門緣起義理分齊。
而未知其緣起為一相緣起。
為無盡緣起。
今簡三乘一相緣起。
将明一乘無盡緣起。
是故第三此門也。
義海宏深。
微言浩汗。
略舉十玄門。
顯無盡緣起。
是故名十玄緣起等。
又終南雲一乘十玄門。
今述彼義。
是故雲十玄等也。
言夫法界緣起乃自在無窮者。
一乘十玄門雲。
明一乘緣起自體法界義者。
不同大乘二乘緣起但能離執常斷諸過等。
此宗不爾。
一即一切。
無過不離。
無法不同也。
今述此義。
是故雲法界緣起等。
言今以要門至即其義也者。
一乘玄門雲。
今且就此華嚴一部經宗。
通明法界緣起。
不過自體因之與果。
所言因者。
謂方便緣備。
體窮位滿。
即普賢是也。
所言果者。
謂自體究竟。
寂滅圓果。
十佛境界。
一即一切。
謂十佛世界海。
及離世間品。
明十佛義是也。
今此段中。
述彼義。
言如華嚴經中究竟果分等者。
有人雲。
如經雲十身中國土身等。
此即國土海及十佛融攝義也。
如舍那品雲。
法界不可壤。
蓮華世界海。
此國土海。
即法界也。
此等即是十佛所知。
故雲果分。
案雲。
此說雖然。
而違疏故。
不可信用。
今正示疏指示處。
疏雲。
三依一乘。
有二。
一約果分。
十佛自體國土海。
此當不可說。
寄緣說十。
如第二會說。
即驗第二會經文雲。
諸佛子。
當知。
佛刹不可思議。
佛住。
佛國。
佛法。
佛刹。
清淨等。
皆不可思議。
乃至廣說十佛世界佛名号(娑婆世界外有十佛世界)疏雲。
此中大意。
于一味法界義。
分為二。
一能随之土海。
二所随之機緣。
此二無二。
通融無礙。
若以緣從體。
即當相圓融。
無别可别。
言說不及也。
若以體從緣。
複印成差别緣起。
約此殊形緣起。
反顯土體妙極難思。
是其意也。
今指彼文。
是故雲如華嚴經中究竟果分。
今助解雲。
凡此經中所說國土及十佛體。
有其二分一就實國土海及實十佛自體。
唯佛境界。
佛智所行。
名為果分。
如三乘中。
自受用身及自受用土。
非菩薩所知。
此亦如是。
二随相國土及十佛身。
菩薩所知。
菩薩境界。
名為因分。
如三乘中他受用等菩薩所知。
此亦如是。
是則果分玄絕。
當不可說。
因分約機。
是則可說。
随一佛國土。
有此二義。
故如十地有二分。
準之可知。
是故藏雲。
此十地有二分。
一就實十地。
唯佛所知。
佛智所行。
名為果分。
上論雲。
此智是誰證。
偈言。
佛所行故。
又上加分中。
言不思議佛法。
又如鳥迹所依太空為果海等。
二随相十地。
菩薩所知。
菩薩所行。
名為因分。
是則果分玄絕。
當不可說。
因分約機。
是則可說。
此義通一部經中大意。
此之謂也。
言不論因陀羅及微細等者。
謂十玄門中。
帝網重重門。
是故旨歸雲。
此華葉一一塵中。
各有無邊諸世界海。
世界海中。
複有微塵。
此微塵内。
複有世界。
如是重重。
不可窮盡。
非是心識思量境界。
如帝釋殿天珠網覆。
珠既明徹。
互相影現。
所現之影。
還能現影。
如是重重。
不可窮盡。
經雲。
如因陀羅網世界。
十地論雲。
帝網差别者。
唯智能知。
非眼所見。
是謂第八帝網門也。
言微細等者。
微細相容安立門。
是故旨歸雲。
此華葉中。
悉能顯現微細刹土。
炳然齊現無不具足。
經雲。
于一塵中。
微細國土。
曠然安住。
又如第九回向微細義說。
是謂第七微細門也。
等等餘門。
欲明十佛自體。
國土海等。
圓融自在。
玄絕言故。
不寄因陀羅網喻及微細等義門可論彼國土海狀相。
何以故。
帝網門等。
由普賢門。
明國土相狀。
開解生機故。
言此當不可說義者。
謂地論二分中。
當果分不可說義故。
是故雲也。
言不與教相應故者。
上果分義。
不對于機緣。
發起言說。
可說其狀故。
是故雲也。
言地論雲因分可說果分不可說等者。
前已雖引。
而文遠故。
亦更引之。
地論第二。
釋經偈言。
前言十地義如是不可得說間。
今言我但說一分。
此言有何義。
是地所攝。
有二種。
一因分。
二果分。
說者謂釋。
一分者是因。
于果分為一分。
故言我但說一分。
此文既雲但說一分者。
是因分。
故知。
果分不可說也。
故今取論意。
雲因分可說果分不可說也。
言問義若如至知形對耳者。
一乘十玄門雲。
問。
不思議法品等。
亦明果德。
何故得于因門說耶。
答。
此等雖是果德。
對緣以辨果。
非是究竟圓寂之果。
是故與因同一會說也。
今此問答。
述此本意。
案雲。
第六他化自在天會。
說十地法。
今不思議品等。
與此十地因。
同會而說故。
故知形對。
此依晉經。
若依周經。
非同會也。
問。
若爾。
如何與因形對。
答。
亦與十定等因同會而說。
故亦為形對。
言一者異體二同體者。
一異體者。
緣起互異門。
謂于無盡大緣起中。
諸緣相望。
體用各别。
不相參雜。
故雲異也。
二同體者。
諸緣相應門。
謂于衆緣之中。
以一緣應多緣故。
各與彼多全為其一。
是故此一。
具多個一。
然此多一。
雖由本一。
應多緣故。
有此一。
然與本一。
體無差别。
是故名為同體門也。
若準處第二門次。
亦應有第三同異無礙門。
然此章略故。
無第三門。
是故藏雲。
三同異無礙門者。
此二門同一緣起。
不相離故。
若無異體。
則諸緣雜亂。
非緣起故。
若無同體。
緣不相資。
亦非緣起。
故要由不雜。
方有相資。
是故若非同體。
無異體故。
若非異體。
無同體故。
通辨亦有四句。
一或舉體全異。
具入即俱。
二或全體是同。
缺具入即俱。
以法融通各全攝故。
三義或俱。
以同異無礙。
雙現前故。
四或俱非。
以相奪俱盡。
故雙非也。
言一不相由義至緣等是也者。
此同體門。
謂因緣之中。
以于一因應多緣故。
各與彼多。
全為一因。
是故此一因具多個一因。
然此多一因。
雖由一因。
應多緣故。
有此多一因。
然與本一因。
體無差别。
是故名為同體門也。
爾乃一因。
遍應多緣。
故所應多緣。
全為因之所具德故。
是故因外。
無别緣也。
故雲不待緣也。
言二相由義如待緣等是也者。
此異體門。
謂于無盡大緣起中。
諸緣相望。
體用各别。
不相參雜。
故雲異也。
爾乃雖所應多緣。
全為因之所具德故。
更無待緣。
若無因緣。
各别體者。
因緣雜亂。
失本法故。
非緣起也。
是故因緣别體。
方成緣起。
由别體故。
因外有緣。
是故待緣。
言由他無性以自作故者。
有雲。
由他無性。
以作自故。
此說不爾。
藏雲。
多緣無性。
為一所成。
是故多即一。
由一有體。
能攝多由多無性。
潛同一故。
乃至一無性。
為多所成。
多有一空。
即多亦爾。
準此可雲由他性自所作故。
餘句準之。
元(或本作元字。
驗疏。
處處皆作元字。
又或處作無字)。
言依因六義内準之者。
上因六義。
第三句數門雲。
有二種。
初待體有無。
而有四句。
後就用四句等(雲雲)案雲。
約體四句。
以體收用。
無别用故。
約用四句。
以用收體。
更無别體故。
準彼可知。
言一者一是至十非一矣者。
章文其略故。
今具顯示也。
一者一是本數。
何以故。
緣成故。
二者一中二。
何以故。
緣成故。
若無一即二不成故。
即一有全力。
攝于二也。
仍二非一矣。
三者一中三。
四者一中四。
五者一中五。
六者一中六。
七者一中七。
八者一中八。
九者一中九。
十者一中十。
何以故。
緣成故。
若無一即十不成故。
即一有全力。
攝于十也。
仍十非一矣。
言餘九門亦如是等者。
如上說。
一門中。
具十。
餘九之門。
具十亦爾。
謂一者二是本數。
何以故。
緣成故。
二者二中一。
何以故。
緣成故。
若無二。
即一不成故。
即二有全力。
攝于一也。
仍一非二矣。
三者二中三。
四者二中四。
五者二中五。
六者二中六。
七者二中七。
八者二中八。
九者二中九。
十者二中十。
何以故。
緣成故。
若無二即十不成故。
即二有全力。
攝于十也。
仍十非二矣。
餘門準之。
言一者十即攝一何以故等者。
此門甚略。
難知其趣。
若準前門。
亦可說雲。
一者十是本數。
何以故。
緣起故。
二者十即攝九。
乃至十者十即攝一。
何以故。
若無十即一不成故。
即一無全力。
歸于十也。
是故表員集雲。
此中數數法者。
一者十。
二者十中九。
乃至十者十中一。
又元曉雲。
數此十錢。
有其二門。
一向上去。
二向下來。
向上去中。
亦有十門。
一者一。
何以故。
緣成故。
二者一即二。
何以故。
若無一者。
二不成故。
乃至十者。
一即十。
何以故。
若無一者。
十不成故。
以緣成故。
向下來中。
亦有十門。
一者十。
何以故。
緣成故。
二者十即九。
何以故。
若無十者。
九即不成。
乃至十者。
十即一。
何以故。
若無十者。
一不成故。
餘者準之。
是故當知。
一一錢中。
皆具十門。
更互相即。
一切諸法。
皆亦如是。
一與一切。
互相緣起。
一即一切。
一切即一。
此數錢法。
嚴法師出。
亦有道理。
故今取之。
由此故知。
今一者。
十即攝一者。
略舉始終。
謂一者十者。
為始門之始。
即攝一者。
為等十門。
謂十者十即攝一。
言餘例亦然者。
餘九八七乃至一門。
例前亦爾。
謂一者九。
何以故。
緣成故。
二者九中十。
三者九中八。
四者九中七。
五者九中六。
六者九中五。
七者九中四。
八者九中三。
九者九中二。
十者九中一。
何以故。
緣成故。
謂無九即一不成故。
即一無力。
歸于九也。
仍一非九矣。
餘八七門。
準之可知。
言如是本末二門中等者。
第一錢為本門。
第十錢為末門。
如此本末門中。
各具足十門。
餘中九錢。
準以思之。
言若不爾至自性無緣不得名一也者。
計所執自性一。
住自性不藉緣故。
不得有一。
何以故。
依二三等緣。
以得成故一。
既雲不依二三等緣。
一是誰一。
是故無緣。
不得名一。
餘準可知。
言問若去一至無障礙故者。
玄門雲。
問。
既其各各無性。
那得成其一多耶。
答。
此由法界實德。
緣起力用。
普賢境界相應。
所以一多常成。
不增不減也。
如維摩經雲。
從無住本。
立一切法。
又論雲。
以有空義故。
一切法得成也。
今此問答述其意也。
言華嚴。
入諸法。
皆悉如幻。
觀緣起法。
于一法中。
解衆多法。
衆多法中。
解了一法。
言四句護過去非顯現德等者。
護過四句。
準上三性。
問。
一門中。
攝十盡耶。
答。
不也。
十中一故。
問。
不盡耶。
答。
不也。
一中十故。
問。
亦盡亦不盡耶。
答。
不也。
二門體。
無二故。
不相違故。
問。
非盡非不盡耶。
答。
不也。
離戲論故。
又一多緣起故。
應離四句也。
顯德四句。
二門中攝十。
一盡一中十故。
二不盡十中一故。
三盡亦不盡。
二門雙有現在故。
四非盡非不盡。
定取不得故。
又應雲。
緣起故。
得成四句也。
解雲。
由四句。
去執者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