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高玉樹為兒子“冥婚”看中國兩面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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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訓典”,顯然是指《周禮》這部經書而言。

    在《周禮》的“地官”媒氏一節,有這樣的話:禁遷葬者與嫁殇者。

    再按注解,“遷葬”是指“生時非夫婦,死而遷葬之,使相從”;“嫁殇”是指“十九以下未嫁而死者”,“謂嫁死人也”。

    兩者統而言之,都是冥婚合葬。

    而這種冥婚合葬,不管死者成年沒成年,按請傳統經典,都是違背的,在中國“正宗”思想中,對這些是完完全全明明白白禁止的。

    從反面角度推測,中國經典中對冥婚的禁止,正暴露了冥婚的流行。

    (周禮)這部書,專家結論是戰國的作品,所以,書中禁止冥婚的話,足以反證當時這一現象的普遍。

    前面所引《三國志)中曹操的例子,顯然曹操是有所本的,隻不過他本的,是民俗中的傳統文化,而不是經典中的傳統文化。

    曹沖的冥婚是中國史中第一件最有名的冥婚,在曹沖以後,曆朝各代都不乏顯例,換句話說,曆朝各代都不乏有違背經典的人出來,主持儀式,大結其鬼婚。

    例如在(大隋左武衛大将軍吳公李氏女墓志)碑中,就有這樣的話: 女郎姓尉字富娘,河南洛陽人。

    ……以大業十一年(紀元六一五)五月十三日,終于京師京宅,春秋以十有八。

    ……母氏痛盛年之無匹,悲處女之未異,雖在幽媾,婚歸于李氏,共字元支,同穴在斯。

    這是曹沖死後四百多年的例子。

    到了唐朝,冥婚仍舊流行,甚至流行到皇家。

    (舊唐書)戴德太子傳:中宗即位,追贈太子,說曰懿德,陪葬乾陵。

    仍為聘國子監丞裴粹亡女為冥婚,與之合葬。

    這是前面那位尉富娘小姐死了出嫁後九十年的事。

     在唐朝,有冥婚不稀奇,稀奇的是還有冥婚後的離婚。

    唐一朝的韋後為她弟弟與蕭至忠的女兒結了冥婚,合葬以後——及韋氏敗,至忠發墓,持其女框歸。

    台泰山做了盜墓人,你說怪不怪? 唐朝冥婚流行的程度,不但見之于實事,并且載之于小說。

    戴君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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