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高玉樹為兒子“冥婚”看中國兩面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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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二十九号中午,台北市長高玉樹先生的大少爺高成器,在山仔後别墅,突然踉吳家大小姐吳純純雙雙服毒,從容自殺。

    出事以後,高玉樹先生和女方家長們“悲喜交集”——在喪事中加辦了一椿喜事,為這兩位青年人補辦一場婚禮。

    消息傳出,大家隻注意這個事件的新聞意義,但它的曆史意義,卻看不見有誰提出來。

     “冥婚”有曆史意義嗎?有的,不但有,并且有得源遠流長。

    中國曆史上最有名的“冥婚”事件,是在紀元二0八年——一千七百六十年前的曹沖冥婚。

    曹沖是曹操的小兒子,是個神童。

    當時孫權送來一頭大象,曹操要知道有多重,誰也沒辦法,虧得曹沖想出了刻舟求“重”的主意,才算把問題解決。

    曹沖的主意,其實與希臘科學家阿基米德(Archmedes)稱皇冠方法同出一轍,他若早生四百多年,并且生在希臘,一定前途大有可為。

    可惜他生在一個權力起伏的世家裡。

    他死的時候,他的哥哥曹丕(後來的魏文帝)勸他爸爸不要難過,曹操諷刺說:“此我之不幸而汝曹之幸也!”原來曹操太愛這個小神童,曾打算叫他代他哥哥接棒。

     曹沖死的時候隻有十三歲,曹操難過極了,認為這小孩連婚都沒結就死了,太說不過去了,因此打主意替他來一次“冥婚”。

    正好邴原有一個女兒早死了,曹操找到很重義氣的邴原,要把兩個孩子“合葬”,不料邴原卻不買帳,邴原說:原之所以自容于明公,公之所以待原者,以能守訓典而不易也!若聽明公之命,則是幾庸也!明公焉以為哉? 你不能不佩服曹操是很有度量的人,他碰了手下人的釘子,并不生氣,可是也不洩氣,他還是要給兒子讨媳婦,他并不要守什麼訓典而不易,他終于找到了一位甄家的女孩兒,跟他心愛的曹沖,來了一次合葬。

     故事說完了,讓我們來看看理論。

     邴原為什麼拒絕曹操呢?他的理論根據冥婚合葬不合于訓典”,他所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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