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諱——“非常不敢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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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尊敬,有的因為厭惡或懷恨,這是例外的諱,也構成了避一避的理由。

    例如唐朝的肅宗最恨叛變的将軍安祿山,所以,凡是郡縣中有“安”字的,他都給改了,比如“安定”改變“保定”;“安化”改為“順化”;“安靜”改為“保靜”,都是由于同一個理由。

     明朝的世宗最恨“夷狄”,竟恨到不願意看“夷狄”這兩個字的程度,你說恨得多厲害!所以凡是寫到“夷狄”這兩個字的時候,都要寫得特别小,愈小愈好,因為寫得小了,皇帝才高興。

     清朝時候一個人叫“王國鈞”,考試成績很好,正要被派個官兒做,可是被西太後見到了他的名字,不見到不要緊,一見到太後就氣起來,太後說:“王國鈞”三個字的音,正好是“亡國君”,是指亡國的皇帝,這種人,這種名字,還能要他做官嗎?于是,可憐的“王國鈞”,由于他爸爸沒把他的名字起好,竟鬧得斷送了前程。

     這些都是因為厭惡或懷恨的緣故,造成的心理忌諱。

     避諱這套想起來實在沒有什麼道理的習慣,在世界上,可說是中國獨有的壞習慣,自找麻煩的壞習慣。

    我們再反看外國,外國正好和中國相反,洋鬼子們覺得,尊敬一個人,最好的尊敬法子,不是不敢提他的名字,而是偏偏要提他。

     洋鬼子尊敬華盛頓,特别把美國國都叫做“華盛頓”,大家你叫我叫老頭子叫小孩子叫,絲毫沒有覺得該“避”什麼“諱”,同時覺得,這是對華盛頓最大的恭敬和紀念。

     洋鬼子尊敬一個人,常常把自己兒子的名字,起名跟他所尊敬的人一樣,在中國人看起來,這簡直大逆不道!例如你姓張,你尊敬孔夫子、孔丘,而把自己的兒子叫“張丘”,你這樣做,若在中國古代,不挨揍才怪;不但挨揍,并且還要坐牢呢!那時候的“張丘”,不但不能叫“張丘”,恐怕得叫“張囚”了,不,不對,也不能叫“張囚”,因為“囚”與“丘”同一個聲音,要避諱! 中國在走入二十世紀以後,慢慢的,也學會了用一個尊敬的人的名字了,也慢慢知道這并不是不可以的事了。

    “中山縣”、“立煌縣”、“羅斯福路”、“麥克阿瑟公路”等等,都是這種轉變的證明。

    時代畢竟是進步的,中國也不知不覺的在進步。

    在進步過程中,一切落伍的;日習慣,都必須被抛棄。

    在沒有忌諱的新時代裡,一切;日的忌諱,都将是曆史的陳迹。

    讓我們了解它,可是不要再複興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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