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僞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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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的精神才是真實時,難免會遇到這樣的理解:我在逃離現實生活。

    漢語裡的&ldquo逃離&rdquo暗示了某種驚慌失措。

    另一種理解是上述理解的深入,即我是屬于強調自我對世界的感知,我承認這個說法的合理之處,但我此刻想強調的是:自我對世界的感知其終極目的便是消失自我。

    人隻有進入廣闊的精神領域才能真正體會世界的無邊無際。

    我并不否認人可以在日常生活裡消解自我,那時候人的自我将融化在大衆裡,融化在常識裡。

    這種自我消解所得到的很可能是個性的喪失。

     在人的精神世界裡,一切常識提供的價值都開始搖搖欲墜,一切舊有的事物都将獲得新的意義。

    在那裡,時間固有的意義被取消。

    十年前的往事可以排列在五年前的往事之後,然後再引出六年前的往事。

    同樣這三件往事,在另一種環境時間裡再度回想時,它們又将重新組合,從而展示其新的含義。

    時間的順序在一片甯靜裡随意變化。

    生與死的界線也開始模糊不清,對于在現實中死去的人,隻要記住他們,他們便依然活着。

    另一些人盡管繼續活在現實中,可是對他們的遺忘也就意味着他們已經死亡。

    而欲望和美感、愛與恨、真與善在精神裡都像床和椅子一樣實在,它們都具有限定的輪廊,堅實的形體和常識所理解的現實性。

    我們的目光可以望到它們,我們的手可以觸摸它們。

     二 對于一九八九年開始寫作或者還在寫作的人來說,小說已不是首創的形式,它作為一種傳統為我們繼承。

    我這裡所指的傳統,并不隻針對狄得羅,或者十九世紀的巴爾紮克、狄更斯,也包括活到二十世紀的卡夫卡、喬伊斯,同樣也沒有排斥羅布&mdash格裡耶,福克納和川端康成。

    對于我們來說,無論是舊小說,還是新小說,都已經成為傳統。

    因此我們無法回避這樣的問題,即我們為何寫作?我們所有的努力都是為了什麼?我現在所能回答的隻能是&mdash&mdash我所有的努力都是為了使這種傳統更為接近現代,也就是說使小說這個過去的形式更為接近現在。

     這種接近現在的努力将具體體現在叙述方式、語言和結構、時間和人物的處理上,就是如何尋求最為真實的表現形式。

     當我越來越接近三十歲的時候(這個年齡在老人的回顧裡具有少年的形象,然而在于我卻預示着與日俱增的回想),在我規範的日常生活裡,每日都有多次的事與物觸發我回首過去,而我過去的經驗為這樣的回想提供了足夠事例。

    我開始意識到那些即将來到的事物,其實是為了打開我的過去之門。

    因此現實時間裡的從過去走向将來便喪失了其内在的說服力。

    似乎可以這樣認為,時間将來隻是時間過去的表象。

    如果我此刻反過來認為時間過去隻是時間将來的表象時,确立的可能也同樣存在。

    我完全有理由認為過去的經驗是為将來的事物存在的,因為過去的經驗隻有通過将來事物的指引才會出現新的意義。

     擁有上述前提以後,我開始面對現在了。

    事實上我們真實擁有的隻有現在,過去和将來隻是現在的兩種表現形式。

    我的所有創作都是針對現在成立的,雖然我叙述的所有事件都作為過去的狀态出現,可是叙述進程隻能在現在的層面上進行。

    在這個意義上說,一切回憶與預測都是現在的内容,因此現在的實際意義遠比常識的理解要來得複雜。

    由于過去的經驗和将來的事物同時存在現在之中,所以現在往往是無法确定和變幻莫測的。

     陰沉的天空具有難得的甯靜,它有助于我舒展自己的回憶。

    當我開始回憶多年前某樁往事,并涉及到與那樁往事有關的陽光時,我便知道自己叙述中需要的陽光應該是怎樣的陽光了。

    正是這種在陰沉的天空裡顯示出來的過去的陽光,便是叙述中現在的陽光。

     在叙述與叙述對象之間存在的第三者(陰沉的天空),可以有效地回避表層現實的局限,也就是說可以從單調的此刻進入廣闊複雜的現在層面。

    這種現在的陽光,事實上是叙述者經驗裡所有陽光的彙集。

    因此叙述者可以不受束縛地尋找最為真實的陽光。

     我喜歡這樣一種叙述态度,通俗的說法便是将别人的事告訴别人。

    而努力躲避另一種叙述态度,即将自己的事告訴别人。

    即便是我個人的事,一旦進入叙述我也将其轉化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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