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與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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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的世界,可是他們和那些歌劇作曲家一個鼻孔出氣。

    下面我要引用兩位音樂家的話,第一位是德國小提琴家和作曲家摩·霍普特曼,他在給奧·揚恩的信中批評了格魯克。

    衆所周知,格魯克樹立了與莫紮特絕然不同的歌劇風格,當有人責備莫紮特不尊重歌詞時,格魯克就會受到贊揚。

    因此,在摩·霍普特曼眼中,格魯克一直有着要求忠實的意圖,但不是音樂的忠實,隻是詞句的忠實;對詞句的忠實常常會帶來對音樂的不忠實。

    摩·霍普特曼在信上說:“詞句可以簡要地說完,而音樂卻是繞梁不絕。

    音樂永遠是元音,詞句隻是輔音,重點隻能永遠放在元音上,放在正音,而不是放在輔音上。

    ”另一位是英國作曲家亨利·普賽爾,普賽爾是都铎王朝時期将英國音樂推到顯赫地位的最後一位作曲家,他死後英國的音樂差不多沉寂了二百年。

    普賽爾留下了一段漂亮的排比句,在這一段句子裡,他首先讓詩踩在了散文的肩膀上,然後再讓音樂踩到了詩的肩上。

    他說:“像詩是詞彙的和聲一樣,音樂是音符的和聲;像詩是散文和演說的升華一樣,音樂是詩的升華。

    ”促使我有了現在的想法是門德爾松,有一天我讀到了他寫給馬克安德烈·索凱的信,他在信上說:“人們常常抱怨說,音樂太含混模糊,耳邊聽着音樂腦子卻不清楚該想些什麼;反之,語言是人人都能理解的。

    但對于我,情況卻恰恰相反,不僅是就一段完整的談話而言,即便是片言隻語也是這樣。

    語言,在我看來,是含混的,模糊的,容易誤解的;而真正的音樂卻能将千百種美好的事物灌注心田,勝過語言。

    那些我所喜愛的音樂向我表述的思想,不是因為太含糊而不能訴諸語言,相反,是因為太明确而不能化為語言。

    并且,我發現,試圖以文字表述這些思想,會有正确的地方,但同時在所有的文字中,它們又不可能加以正确地表達……”門德爾松向我們展示了一個音樂家的思維是如何起飛和降落的,他明确告訴我們:在語言的跑道上他既不能起飛,也無法降落。

    為此,他進一步說:“如果你問我,我落筆的時候,腦海裡在想些什麼。

    我會說,就是歌曲本身。

    如果我腦海裡偶然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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