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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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了口無遮攔。
“立鴻呀,看來你确實認真思考過。
我承認你說得有道理,家教行為确實不好管。
你說的這些我駁不倒,可是,引導、限制、規範老師的家教行為又勢在必行,這是個矛盾。
我這樣想,無論如何你先起草,給大家提供研究問題的基礎。
我再往深處想想,和阮校長交換交換意見。
不是要開會讨論嘛,到時候你暢所欲言。
行不行?”方知行用商量的口氣說。
“問題是我咋辦?起草文件嘛,難道能信口開河?随意編幾條,連我都沒想通,以其昏昏使人昭昭,可能嗎?”水立鴻繼續搖頭,“您剛才說,我們要表明态度,反對老師鑽錢眼。
這種話領導在大會上可以講,作為一種教育,一種倡導,當然是對的,但要形成文字,弄成規定,強制施行,卻不簡單。
現在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人人都喜歡掙錢,何況做家教又有旺盛的市場需求,社會上很多沒文化的人都辦班、辦學校,從家長兜裡掏錢,學校有專業水準的老師通過家教掙幾個錢又有什麼不對?憑什麼老師一定要受窮?别人鑽錢眼都對,老師鑽錢眼為什麼不行?何況家長追着攆着非要把錢往老師衣兜裡塞。
說實話吧,方校長,我幹管理,沒在一線帶課,但我畢竟是化學老師,親戚朋友熟人介紹很多學生要我給做家教,有些實在推不掉,也帶好幾個呢。
挺能掙錢的,我也嘗到了甜頭。
學校要限制老師做家教,我就有抵觸情緒。
你們讓起草文件,簡直是為難我嘛!” “水立鴻,你叫我說什麼好呢?聽了你這番話,我頭都大了。
實際情況是極少數老師舍本逐末,課堂上無精打采,熱衷于做家教,想方設法動員所帶班級的學生成為家教對象,的确有損于老師隊伍形象。
甚至模範教師、奧賽班任課老師也這樣幹。
曾寶銀之死,和家教有直接關系,社會影響不好。
完全放任自流,顯然不行。
你承認不承認,學校初衷是好的?有難度,但必須做,你就當完成一項艱巨任務,先弄個草稿出來。
我隻能把話說到這兒,你看着辦吧。
”一向和藹民主的方副校長隻好改用行政命令。
“唉……”水立鴻頭搖得像撥浪鼓。
水立鴻總算憋出來了關于規範家教的“幾條規定”。
虛空的話不願寫進去,真正能寫進去的實質内容很少,采取措施的力度更不好把握,于是弄了幾條諸如“本校老師課餘時間做家教,所帶學生人數不得超過□□人”,“每周做家教,授課時間不得超過□□課時”,“家教收費标準不得超過每課時□□元”的内容,具體數字用方框代替,準備讓學校領導做這些頗有難度的填空題。
後來領導班子開會,大家讨論半天,充分意識到家教本來不好管,硬要管的确左右為難。
校長副校長也沒有怪罪水立鴻起草文件不用心。
“務虛的條文也要有。
表明學校态度,哪怕隻是倡導也有積極意義啊。
”阮克剛校長說。
于是文件第一條寫了“提倡本校老師敬業奉獻,立足課堂和校内做好教書育人工作;堅決反對以家教為名,以盈利為目的規模化辦班。
” 經過大家反複讨論甚至激烈争辯,最後由阮校長拍闆,總算弄出了幾條有實質意義、有操作性的條文,規定“本校老師課餘時間做家教,所帶學生人數不得超過5人”,“每周做家教,授課時間不得超過4課時”,“家教收費标準不得超過每課時20元”等等。
文件裡面規定的數字,大家心照不宣知道缺乏科學依據,有點兒想當然,把領導意志強加于人,但是誰也拿不出比這個更合理、更科學的數字來。
“還要有獎懲。
要不然沒有力度。
”阮克剛又說。
于是,在具體條文之後,寫了“自本規定公布實行之日起,凡違反上述條款的本校老師,一律不得評為各級各類先進模範。
情節嚴重的,影響正常晉級晉職。
” 定稿的時候,方知行建議說:“文件名後面加個括号,注明‘試行’或‘暫行’,試一試再說吧。
我們出發點無疑是好的,效果還要看實踐檢驗。
” 《龍川市一中關于規範本校教師家教行為的幾條規定》(試行)印發到老師手裡,大家議論紛紛,莫衷一是,都對“規定”的科學性、可行性表示懷疑。
“規定帶五個學生合法,六個七個為什麼不合法?難道六個是‘規模化辦班’,五個
“立鴻呀,看來你确實認真思考過。
我承認你說得有道理,家教行為确實不好管。
你說的這些我駁不倒,可是,引導、限制、規範老師的家教行為又勢在必行,這是個矛盾。
我這樣想,無論如何你先起草,給大家提供研究問題的基礎。
我再往深處想想,和阮校長交換交換意見。
不是要開會讨論嘛,到時候你暢所欲言。
行不行?”方知行用商量的口氣說。
“問題是我咋辦?起草文件嘛,難道能信口開河?随意編幾條,連我都沒想通,以其昏昏使人昭昭,可能嗎?”水立鴻繼續搖頭,“您剛才說,我們要表明态度,反對老師鑽錢眼。
這種話領導在大會上可以講,作為一種教育,一種倡導,當然是對的,但要形成文字,弄成規定,強制施行,卻不簡單。
現在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人人都喜歡掙錢,何況做家教又有旺盛的市場需求,社會上很多沒文化的人都辦班、辦學校,從家長兜裡掏錢,學校有專業水準的老師通過家教掙幾個錢又有什麼不對?憑什麼老師一定要受窮?别人鑽錢眼都對,老師鑽錢眼為什麼不行?何況家長追着攆着非要把錢往老師衣兜裡塞。
說實話吧,方校長,我幹管理,沒在一線帶課,但我畢竟是化學老師,親戚朋友熟人介紹很多學生要我給做家教,有些實在推不掉,也帶好幾個呢。
挺能掙錢的,我也嘗到了甜頭。
學校要限制老師做家教,我就有抵觸情緒。
你們讓起草文件,簡直是為難我嘛!” “水立鴻,你叫我說什麼好呢?聽了你這番話,我頭都大了。
實際情況是極少數老師舍本逐末,課堂上無精打采,熱衷于做家教,想方設法動員所帶班級的學生成為家教對象,的确有損于老師隊伍形象。
甚至模範教師、奧賽班任課老師也這樣幹。
曾寶銀之死,和家教有直接關系,社會影響不好。
完全放任自流,顯然不行。
你承認不承認,學校初衷是好的?有難度,但必須做,你就當完成一項艱巨任務,先弄個草稿出來。
我隻能把話說到這兒,你看着辦吧。
”一向和藹民主的方副校長隻好改用行政命令。
“唉……”水立鴻頭搖得像撥浪鼓。
水立鴻總算憋出來了關于規範家教的“幾條規定”。
虛空的話不願寫進去,真正能寫進去的實質内容很少,采取措施的力度更不好把握,于是弄了幾條諸如“本校老師課餘時間做家教,所帶學生人數不得超過□□人”,“每周做家教,授課時間不得超過□□課時”,“家教收費标準不得超過每課時□□元”的内容,具體數字用方框代替,準備讓學校領導做這些頗有難度的填空題。
後來領導班子開會,大家讨論半天,充分意識到家教本來不好管,硬要管的确左右為難。
校長副校長也沒有怪罪水立鴻起草文件不用心。
“務虛的條文也要有。
表明學校态度,哪怕隻是倡導也有積極意義啊。
”阮克剛校長說。
于是文件第一條寫了“提倡本校老師敬業奉獻,立足課堂和校内做好教書育人工作;堅決反對以家教為名,以盈利為目的規模化辦班。
” 經過大家反複讨論甚至激烈争辯,最後由阮校長拍闆,總算弄出了幾條有實質意義、有操作性的條文,規定“本校老師課餘時間做家教,所帶學生人數不得超過5人”,“每周做家教,授課時間不得超過4課時”,“家教收費标準不得超過每課時20元”等等。
文件裡面規定的數字,大家心照不宣知道缺乏科學依據,有點兒想當然,把領導意志強加于人,但是誰也拿不出比這個更合理、更科學的數字來。
“還要有獎懲。
要不然沒有力度。
”阮克剛又說。
于是,在具體條文之後,寫了“自本規定公布實行之日起,凡違反上述條款的本校老師,一律不得評為各級各類先進模範。
情節嚴重的,影響正常晉級晉職。
” 定稿的時候,方知行建議說:“文件名後面加個括号,注明‘試行’或‘暫行’,試一試再說吧。
我們出發點無疑是好的,效果還要看實踐檢驗。
” 《龍川市一中關于規範本校教師家教行為的幾條規定》(試行)印發到老師手裡,大家議論紛紛,莫衷一是,都對“規定”的科學性、可行性表示懷疑。
“規定帶五個學生合法,六個七個為什麼不合法?難道六個是‘規模化辦班’,五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