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國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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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高語通政使,具參疏與曰幹奏同上之。
向高密揭曰幹、孔學皆京師無賴,張至此,此大類往來妖書;但妖書匿名難诘,今兩造俱在法司,其情立見。
皇上第靜俟,勿為所動,動則滋擾。
上初覽曰幹疏,震怒。
及見揭,意解,遂不問。
東宮遣取綁揭,向高曰:&ldquo皇上既不問,則殿下亦無庸更覽。
&rdquo皇太子深然之。
尋禦史以他事參日幹下之獄。
俞年而&ldquo挺擊&rdquo之獄興。
四十二年三月丙子,福王常洵之國。
四十三年二月,南京禦史汪有功言福府内侍李進忠擅祭告孝陵。
不報。
秋七月,太常寺少卿史孟麟請冊立皇太孫,谪兩淮鹽運判官。
四十四年八月壬寅,皇太子出閣講學,蓋曠期十二年。
四十八年夏四月,皇後王氏崩。
後賢而多病,國本之論起,上堅一操一立嫡不立長之語。
群疑上意在後病不可知,貴妃即可為國母, 舉朝皇皇。
及上年高,後以賢見重,而東宮益安,至是崩。
中宮虛位數月,貴妃竟不進位。
上不豫,右谕德張鼐上言:&ldquo皇上起居靜攝,皇太子執禮之暇, 時親左右,皇長孫少成之氣,娛樂庭除,既足寬懷,亦稱聚順。
臣竊見士民之家,或慈母見背,嚴父孤單,惟兒孫繞膝,可開眉宇。
雖天子不同民間,而骨肉應無二理。
&rdquo七月,時上寝疾久,皇太子希得召見,禦史左光鬥等詣方從哲請候安。
從哲曰:&ldquo上諱疾,即入門,左右不敢傳。
&rdquo兵科給事中楊漣曰:&ldquo昔宋文潞公問仁宗疾,内侍不肯言。
潞公曰:&lsquo天子起居,汝曹不令宰相知,将無他志?下中書省行法。
&rsquo今誠日三問,不必見,亦不必上知,第令内臣知大臣在門。
且公當宿閣中。
&rdquo從哲曰:&ldquo非故事。
&rdquo曰:&ldquo潞公不诃史志骢乎?此何時?尚問故事!&rdquo二十一日丙申,上疾大漸,召輔臣方從哲等入弘德殿,尋出,日已旰,皇太子尚彷徨寝門外,不得入。
漣、光鬥遣人語東宮内侍王安曰:&ldquo上疾甚,不召太子,非上意。
太子當力請入侍,以備非常,即夜毋輕出。
&rdquo安故守正,力擁佑太子。
即日上崩,遺命封貴妃鄭氏為皇後。
泰昌元年,即萬曆四十八年也。
八月,光宗既踐祚,遵遺命封皇貴妃,命禮部查例行。
尚書孫如遊争之曰:&ldquo祖宗朝,其以配而後者,乃敵體之經,其以妃而後者,則從子之義。
故累朝非無抱衾之一愛一,終引割席之嫌者,則以例所不載也。
皇貴妃事先帝有年,不聞倡議于生前,而顧遺诏于逝後,豈先帝彌留之際,遂不及緻詳邪?且王貴妃誕育殿下,豈非先帝所留意者!乃恩典尚爾有待,而欲令不屬一毛一離裡者,得子其母,恐九原亦不無怨恫也。
鄭貴妃賢而習于禮,處以非分,必非其心之所樂。
書之史冊,傳之後■,将為盛代典禮之累,且昭先帝之失言,非所以為孝也。
《中庸》稱達孝為善繼善述,義可行,則以遵命為孝;義不可行,則以遵禮為孝。
臣不敢奉命。
&rdquo從之。
谷應泰曰:光宗本恭妃所産,神皇之元子也。
恭妃無一寵一,擅一寵一者鄭貴妃耳。
乃自萬曆十四年輔臣申時行以建儲為請,至二十九年而儲位始定,自古父子之間,未有受命若斯之難也。
語雲:&ldquo貴夫人一愛一孺子。
&rdquo又雲:&ldquo母一愛一者子抱。
&rdquo其時枯菀之勢既形,金之寒斯劇,羽翼孝惠者少,樹功舒王者多,而青宮一席尚忍言哉!乃首以争國本獲譴者,禮垣羅大、中書黃正賓也。
又給事李獻可、尚書李春長輩,或杖或戍,一鳴辄斥,甚至九臣面诘政一府,十四官同時降削。
而神宗動加激擾之名,冀箝天下之口,不特不欲建儲也。
因儲禮之不一舉,而冠婚愆期,曠不豫教。
其後乃令三王并封,又欲二王并講。
女戎伏妖,蓋若是其忍乎! 夫《易》稱長子主器,《記》美一人元良,重光重潤,自古榮之。
而神宗乃以正天倫之語,為不入耳之言,深相怨毒,酷罰示威,則有物以蔽之也。
究之前星之輝漸朗,摘瓜之謀不行。
論者以諸臣靜聽,則蚤且觀成。
予則以諸臣力争,故久而克定也。
方鄭妃盛年,神宗固嘗許以立一愛一矣。
而言者紛纭,格不得發。
始則譴诤臣以快宮闱,終亦未必不援朝論以謝嬖幸。
始則欲以神器之重酬晏私之一愛一,究亦不能以房闼之昵廢天下之公。
如是則王家屏之封還禦批,李騰芳之上書執政,斷當以口舌争之者也。
已而妖書反間,詛咒橫行,缇校勾攝,紛然四出,與漢治巫蠱何異?嗚呼!王之祯猶江充也,四明猶公孫賀也。
即不株累東宮,而含沙射人,甯有幸乎?幸生光誣服,得弛羅織,設事更蔓延,魚網之設,鴻則離之,都人士甯得安枕卧邪!比太子既建,而禁不出閣者又十二年。
至史夢麟請冊皇太孫,猶加降谪焉。
蓋神宗怒未怠已!
向高密揭曰幹、孔學皆京師無賴,張至此,此大類往來妖書;但妖書匿名難诘,今兩造俱在法司,其情立見。
皇上第靜俟,勿為所動,動則滋擾。
上初覽曰幹疏,震怒。
及見揭,意解,遂不問。
東宮遣取綁揭,向高曰:&ldquo皇上既不問,則殿下亦無庸更覽。
&rdquo皇太子深然之。
尋禦史以他事參日幹下之獄。
俞年而&ldquo挺擊&rdquo之獄興。
四十二年三月丙子,福王常洵之國。
四十三年二月,南京禦史汪有功言福府内侍李進忠擅祭告孝陵。
不報。
秋七月,太常寺少卿史孟麟請冊立皇太孫,谪兩淮鹽運判官。
四十四年八月壬寅,皇太子出閣講學,蓋曠期十二年。
四十八年夏四月,皇後王氏崩。
後賢而多病,國本之論起,上堅一操一立嫡不立長之語。
群疑上意在後病不可知,貴妃即可為國母, 舉朝皇皇。
及上年高,後以賢見重,而東宮益安,至是崩。
中宮虛位數月,貴妃竟不進位。
上不豫,右谕德張鼐上言:&ldquo皇上起居靜攝,皇太子執禮之暇, 時親左右,皇長孫少成之氣,娛樂庭除,既足寬懷,亦稱聚順。
臣竊見士民之家,或慈母見背,嚴父孤單,惟兒孫繞膝,可開眉宇。
雖天子不同民間,而骨肉應無二理。
&rdquo七月,時上寝疾久,皇太子希得召見,禦史左光鬥等詣方從哲請候安。
從哲曰:&ldquo上諱疾,即入門,左右不敢傳。
&rdquo兵科給事中楊漣曰:&ldquo昔宋文潞公問仁宗疾,内侍不肯言。
潞公曰:&lsquo天子起居,汝曹不令宰相知,将無他志?下中書省行法。
&rsquo今誠日三問,不必見,亦不必上知,第令内臣知大臣在門。
且公當宿閣中。
&rdquo從哲曰:&ldquo非故事。
&rdquo曰:&ldquo潞公不诃史志骢乎?此何時?尚問故事!&rdquo二十一日丙申,上疾大漸,召輔臣方從哲等入弘德殿,尋出,日已旰,皇太子尚彷徨寝門外,不得入。
漣、光鬥遣人語東宮内侍王安曰:&ldquo上疾甚,不召太子,非上意。
太子當力請入侍,以備非常,即夜毋輕出。
&rdquo安故守正,力擁佑太子。
即日上崩,遺命封貴妃鄭氏為皇後。
泰昌元年,即萬曆四十八年也。
八月,光宗既踐祚,遵遺命封皇貴妃,命禮部查例行。
尚書孫如遊争之曰:&ldquo祖宗朝,其以配而後者,乃敵體之經,其以妃而後者,則從子之義。
故累朝非無抱衾之一愛一,終引割席之嫌者,則以例所不載也。
皇貴妃事先帝有年,不聞倡議于生前,而顧遺诏于逝後,豈先帝彌留之際,遂不及緻詳邪?且王貴妃誕育殿下,豈非先帝所留意者!乃恩典尚爾有待,而欲令不屬一毛一離裡者,得子其母,恐九原亦不無怨恫也。
鄭貴妃賢而習于禮,處以非分,必非其心之所樂。
書之史冊,傳之後■,将為盛代典禮之累,且昭先帝之失言,非所以為孝也。
《
臣不敢奉命。
&rdquo從之。
谷應泰曰:光宗本恭妃所産,神皇之元子也。
恭妃無一寵一,擅一寵一者鄭貴妃耳。
乃自萬曆十四年輔臣申時行以建儲為請,至二十九年而儲位始定,自古父子之間,未有受命若斯之難也。
語雲:&ldquo貴夫人一愛一孺子。
&rdquo又雲:&ldquo母一愛一者子抱。
&rdquo其時枯菀之勢既形,金之寒斯劇,羽翼孝惠者少,樹功舒王者多,而青宮一席尚忍言哉!乃首以争國本獲譴者,禮垣羅大、中書黃正賓也。
又給事李獻可、尚書李春長輩,或杖或戍,一鳴辄斥,甚至九臣面诘政一府,十四官同時降削。
而神宗動加激擾之名,冀箝天下之口,不特不欲建儲也。
因儲禮之不一舉,而冠婚愆期,曠不豫教。
其後乃令三王并封,又欲二王并講。
女戎伏妖,蓋若是其忍乎! 夫《易》稱長子主器,《記》美一人元良,重光重潤,自古榮之。
而神宗乃以正天倫之語,為不入耳之言,深相怨毒,酷罰示威,則有物以蔽之也。
究之前星之輝漸朗,摘瓜之謀不行。
論者以諸臣靜聽,則蚤且觀成。
予則以諸臣力争,故久而克定也。
方鄭妃盛年,神宗固嘗許以立一愛一矣。
而言者紛纭,格不得發。
始則譴诤臣以快宮闱,終亦未必不援朝論以謝嬖幸。
始則欲以神器之重酬晏私之一愛一,究亦不能以房闼之昵廢天下之公。
如是則王家屏之封還禦批,李騰芳之上書執政,斷當以口舌争之者也。
已而妖書反間,詛咒橫行,缇校勾攝,紛然四出,與漢治巫蠱何異?嗚呼!王之祯猶江充也,四明猶公孫賀也。
即不株累東宮,而含沙射人,甯有幸乎?幸生光誣服,得弛羅織,設事更蔓延,魚網之設,鴻則離之,都人士甯得安枕卧邪!比太子既建,而禁不出閣者又十二年。
至史夢麟請冊皇太孫,猶加降谪焉。
蓋神宗怒未怠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