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國本
關燈
小
中
大
督王之祯,都督佥事陳汝忠,錦衣千戶王名世、王承恩,錦衣指揮佥事鄭國賢。
又有陳矩朝夕帝前,以為之主。
沈一貫右鄭左王,規福避禍,他日必有靖難勤王之事。
吏科都給事中項應祥撰,四川道監察禦史喬應甲刊。
&rdquo其書一夕間自宮門迄于衢巷皆遍,厥明,舉朝失色,莫敢言。
大學士朱赓得于私宅,以聞,請緝其人,乞歸,不允。
上大怒,令廠、衛搜緝,務得造書主名,責項應祥、喬應甲回奏。
沈一貫請嚴迹之,偵校塞路,購賞格五千金,宮指揮佥事。
或曰:&ldquo妖書似出清流之口,将以傾沈一貫者。
&rdquo或曰:&ldquo此一奸一人作之,以陷郭正域。
&rdquo正域時有清流領袖之目,見忌一貫。
已,喬應甲、項應祥各回奏,一奸一書謗人,無自名理。
不問。
召皇太子慰安之,太子泣,上亦泣。
随令内豎以慰安太子語谕内閣。
時一貫方以楚宗事恨郭正域。
正域,輔臣沈鯉門生也。
鯉素踽踽,尤負望,供&ldquo天啟聖聰&rdquo牌于閣,入則禮之。
時開告密。
鯉語人曰:&ldquo此事何必張皇也!&rdquo一貫大不怿。
正域放歸,待凍潞河之楊村,聞問不絕,一貫益側目。
十二月壬午,給事錢夢臯直指正域并及沈鯉,禦史康丕揚佐之。
初,僑醫吳江、沈令譽多貴遊,丕揚巡城迹捕之,搜得楚王揭華走氐副封,及刑部主事于玉立所緻吏部郎中王士骐書,以玉立起官,士骐與正域左右之。
又前漢中府同知荊門胡化、首渠縣訓導阮明卿撰妖書,廉問無據,而明卿為夢臯姻,故夢臯首攻正域。
疏中稱:&ldquo沈令譽,郭氏之食客,胡化同鄉之年友,當亟訊一奸一黨一,治正域罪。
次輔沈鯉屢為一奸一人緩頰,舉朝曰大變,彼曰小事;舉朝曰當捕,彼曰可容。
所上揭有震動人心,虧損聖德等語。
回互隐伏,意欲何為?&rdquo疏入,中外大駭。
于是發卒圍正域舟,捕其仆隸一乳一媪十三人。
巡捕都督陳汝忠又獲正域舍人一毛一尚文、江夏布衣王忠。
巡城禦史康丕揚捕僧達觀、琴士锺澄、百戶劉相等,同沈令譽下诏獄,考訊無所得。
邏校且環一逼一鯉邸,迫脅不堪。
皇太子遣Yan人語閣臣曰:&ldquo先生輩容我,乞全郭侍郎。
&rdquo會都察院溫純上書訟之,唐文獻、陶望齡先後詣沈一貫為解,陳矩亦力持之,鯉得安。
王士骐、于玉立以詞連落職,錦衣都督王之祯、千戶王名世等首錦衣都督周嘉慶下東廠會鞫,阖門慘掠,嘉慶亦不承。
吏部尚書李戴為嘉慶外父,拷訊時不忍慘視,起入中堂。
上聞而惡之,罷戴歸。
命錦衣嚴鞫妖書。
沈一貫、朱赓請寬疑獄。
沈鯉亦上章引咎,且乞歸,不聽。
最後錦衣百戶崔德緝順天黜生生光并其子其篇,婦趙氏、陳氏鞫之。
生旋光一性一險賊,善脅人金,坐譴戍大同,赦歸終不悛,猶脅鄭國泰家。
方廷訊時,丕揚等皆欲坐郭正域,禦史牛應元指天為誓,沈裕厲聲折生光,從重論,恐株連多人,無所歸獄。
生光自誣服,歎曰:&ldquo朝廷得我結案,如一移口,諸君何處求生活乎?&rdquo刑部尚書蕭大亨必欲窮究之。
禮部侍郎李廷機、趙世卿告輔臣赓,謂即此可以具獄。
赓以語一貫,事得稍解。
三十二年夏四月乙酉,提督東廠司禮太監陳矩上妖書獄,移生光刑部論斬。
上欲加等,以謀危社稷律論磔。
矩素清直,妖書事保全善類為多。
壬寅,生光磔于市,妻子戍邊。
妖書非生光也,第其人可死,故人不甚憐之。
或謂妖書出武英殿中書舍人永嘉趙士祯,後士祯疾笃,自言之,肉碎落如磔。
三十九年九月己酉,皇貴妃王氏薨。
妃雖生皇太子,失一寵一目眚,比疾笃,太子始知之,亟至,宮門尚閉,抉鑰而入。
妃手太子衣而泣曰:&ldquo兒長大如此,我死何憾!&rdquo太子恸,左右皆泣,莫能仰視,須臾薨。
四十年冬十月,閣臣葉向高請福王之國,報明年春舉行。
四十一年春正月,禮部請東宮開講,福王就國。
不報。
四月, 兵部尚書王象幹複請之。
上曰:&ldquo親王之國,祖制在春,今俞期矣,其明年春舉行。
&rdquo五月辛未,葉向高言:&ldquo福王之國,奉旨明春舉行,頃複以莊田四萬頃責撫、按,如田頃足而後行,則之國何日?聖谕明春舉行,亦甯可必哉!埃王奏稱祖制,謂祖訓有之乎?會典有之乎?累朝之功令有之乎?王所引祖制,抑何指也?如援景府,則自景府而前,莊田并未出數千頃外,獨景府俞制,皇祖一時失聽,至今追咎,王奈何尤而效之!自古開國承家,必循理安分為可久。
鄭莊一愛一太叔段為請大邑,漢窦後一愛一梁孝王封以大國,皆及身而敗。
臣不勝忠一愛一之念,不得不明言之。
&rdquo 六月己醜,錦衣衛百戶王曰幹讦奏一奸一人孔學與皇貴妃宮中内侍姜、龐、劉諸人,請妖人王子诏詛咒皇太子,刊木像聖母、皇上,釘其目,又約趙思聖在東宮侍衛,帶刀行刺,語多涉鄭貴妃、福王。
葉
又有陳矩朝夕帝前,以為之主。
沈一貫右鄭左王,規福避禍,他日必有靖難勤王之事。
吏科都給事中項應祥撰,四川道監察禦史喬應甲刊。
&rdquo其書一夕間自宮門迄于衢巷皆遍,厥明,舉朝失色,莫敢言。
大學士朱赓得于私宅,以聞,請緝其人,乞歸,不允。
上大怒,令廠、衛搜緝,務得造書主名,責項應祥、喬應甲回奏。
沈一貫請嚴迹之,偵校塞路,購賞格五千金,宮指揮佥事。
或曰:&ldquo妖書似出清流之口,将以傾沈一貫者。
&rdquo或曰:&ldquo此一奸一人作之,以陷郭正域。
&rdquo正域時有清流領袖之目,見忌一貫。
已,喬應甲、項應祥各回奏,一奸一書謗人,無自名理。
不問。
召皇太子慰安之,太子泣,上亦泣。
随令内豎以慰安太子語谕内閣。
時一貫方以楚宗事恨郭正域。
正域,輔臣沈鯉門生也。
鯉素踽踽,尤負望,供&ldquo天啟聖聰&rdquo牌于閣,入則禮之。
時開告密。
鯉語人曰:&ldquo此事何必張皇也!&rdquo一貫大不怿。
正域放歸,待凍潞河之楊村,聞問不絕,一貫益側目。
十二月壬午,給事錢夢臯直指正域并及沈鯉,禦史康丕揚佐之。
初,僑醫吳江、沈令譽多貴遊,丕揚巡城迹捕之,搜得楚王揭華走氐副封,及刑部主事于玉立所緻吏部郎中王士骐書,以玉立起官,士骐與正域左右之。
又前漢中府同知荊門胡化、首渠縣訓導阮明卿撰妖書,廉問無據,而明卿為夢臯姻,故夢臯首攻正域。
疏中稱:&ldquo沈令譽,郭氏之食客,胡化同鄉之年友,當亟訊一奸一黨一,治正域罪。
次輔沈鯉屢為一奸一人緩頰,舉朝曰大變,彼曰小事;舉朝曰當捕,彼曰可容。
所上揭有震動人心,虧損聖德等語。
回互隐伏,意欲何為?&rdquo疏入,中外大駭。
于是發卒圍正域舟,捕其仆隸一乳一媪十三人。
巡捕都督陳汝忠又獲正域舍人一毛一尚文、江夏布衣王忠。
巡城禦史康丕揚捕僧達觀、琴士锺澄、百戶劉相等,同沈令譽下诏獄,考訊無所得。
邏校且環一逼一鯉邸,迫脅不堪。
皇太子遣Yan人語閣臣曰:&ldquo先生輩容我,乞全郭侍郎。
&rdquo會都察院溫純上書訟之,唐文獻、陶望齡先後詣沈一貫為解,陳矩亦力持之,鯉得安。
王士骐、于玉立以詞連落職,錦衣都督王之祯、千戶王名世等首錦衣都督周嘉慶下東廠會鞫,阖門慘掠,嘉慶亦不承。
吏部尚書李戴為嘉慶外父,拷訊時不忍慘視,起入中堂。
上聞而惡之,罷戴歸。
命錦衣嚴鞫妖書。
沈一貫、朱赓請寬疑獄。
沈鯉亦上章引咎,且乞歸,不聽。
最後錦衣百戶崔德緝順天黜生生光并其子其篇,婦趙氏、陳氏鞫之。
生旋光一性一險賊,善脅人金,坐譴戍大同,赦歸終不悛,猶脅鄭國泰家。
方廷訊時,丕揚等皆欲坐郭正域,禦史牛應元指天為誓,沈裕厲聲折生光,從重論,恐株連多人,無所歸獄。
生光自誣服,歎曰:&ldquo朝廷得我結案,如一移口,諸君何處求生活乎?&rdquo刑部尚書蕭大亨必欲窮究之。
禮部侍郎李廷機、趙世卿告輔臣赓,謂即此可以具獄。
赓以語一貫,事得稍解。
三十二年夏四月乙酉,提督東廠司禮太監陳矩上妖書獄,移生光刑部論斬。
上欲加等,以謀危社稷律論磔。
矩素清直,妖書事保全善類為多。
壬寅,生光磔于市,妻子戍邊。
妖書非生光也,第其人可死,故人不甚憐之。
或謂妖書出武英殿中書舍人永嘉趙士祯,後士祯疾笃,自言之,肉碎落如磔。
三十九年九月己酉,皇貴妃王氏薨。
妃雖生皇太子,失一寵一目眚,比疾笃,太子始知之,亟至,宮門尚閉,抉鑰而入。
妃手太子衣而泣曰:&ldquo兒長大如此,我死何憾!&rdquo太子恸,左右皆泣,莫能仰視,須臾薨。
四十年冬十月,閣臣葉向高請福王之國,報明年春舉行。
四十一年春正月,禮部請東宮開講,福王就國。
不報。
四月, 兵部尚書王象幹複請之。
上曰:&ldquo親王之國,祖制在春,今俞期矣,其明年春舉行。
&rdquo五月辛未,葉向高言:&ldquo福王之國,奉旨明春舉行,頃複以莊田四萬頃責撫、按,如田頃足而後行,則之國何日?聖谕明春舉行,亦甯可必哉!埃王奏稱祖制,謂祖訓有之乎?會典有之乎?累朝之功令有之乎?王所引祖制,抑何指也?如援景府,則自景府而前,莊田并未出數千頃外,獨景府俞制,皇祖一時失聽,至今追咎,王奈何尤而效之!自古開國承家,必循理安分為可久。
鄭莊一愛一太叔段為請大邑,漢窦後一愛一梁孝王封以大國,皆及身而敗。
臣不勝忠一愛一之念,不得不明言之。
&rdquo 六月己醜,錦衣衛百戶王曰幹讦奏一奸一人孔學與皇貴妃宮中内侍姜、龐、劉諸人,請妖人王子诏詛咒皇太子,刊木像聖母、皇上,釘其目,又約趙思聖在東宮侍衛,帶刀行刺,語多涉鄭貴妃、福王。
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