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林黨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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驺、震孟朝罷矣。
譽卿擊有直聲,沉一淪谏垣,十年不調,即是削籍。
震孟有時望,入相僅三月而龃龉同官,不竟其用。
逮庶吉士鄭曼阝。
曼阝繼母,大學士吳宗達女弟也。
曼阝薄于宗達,宗達嘗揭其杖母妾。
震孟既忤體仁,體仁并恨鄭曼阝,即以宗達所揭入告,下獄。
九年二月,吏部尚書謝升疏救陳子壯,不聽。
先是,子壯以論宗秩事下獄。
巡按蘇、松、常、鎮禦史王一鹗奏薦周延儒等,以濫及廢籍,責之。
夏四月,大學士錢士升罷。
初,溫體仁深結士升,其入相也,體仁凡有所為,必力推之。
如用冢宰謝升、總憲唐世濟,皆體仁意,而士升成之。
體仁逐文震孟,頗引士升為主,士升亦助體仁。
至是,體仁并欲去士升,因福建右衛經曆吳鲲化讦奏士升弟士晉,即拟嚴旨。
仍囑林焊毋洩言,欲借弟以逐其兄也。
士升遂引歸。
五月,逮滋一陽一知縣成德,下錦衣獄。
德一性一剛激,入前大學士文震孟之門。
至是,連章攻溫體仁,凡十上,盡發其一奸一狀。
母張氏,伺體仁輿出,辄道诟之。
德移獄刑部,戍延綏。
秋七月,國子祭酒倪元璐免。
元璐與同邑左庶子丁進不合,嗾誠意伯劉孔昭讦奏也。
十一月,下左都禦史唐世濟于獄。
世濟以邊才薦故兵部尚書霍維華。
上謂維華逆案,世濟蒙蔽,下刑部獄。
明年正月,霍維華戍 沒。
十年春正月,常熟章從儒讦奏前禮部右侍郎錢謙益、科臣瞿式耜。
疏上,溫體仁修郄,逮之下刑部獄,幾殆。
謙益嘗作《故太監王安祠記》,曹化淳出王安門,憤其冤,發從儒一陰一謀,立枷死。
謙益 等尋得釋。
二月,逮巡按山西禦史張孫振。
初,提學佥事袁繼鹹守官奉公,自書卷外無長物。
孫振貪穢不職,誣奏之。
貢士衛周祚等訟其冤。
命并孫振逮訊。
三月,陸文聲陳&ldquo風俗之弊,皆原于士子。
太倉庶吉士張溥、前臨川知縣張采,倡複社以亂天下&rdquo。
命南直提學禦史倪元珙核奏。
元珙因極言文聲之妄。
上責其蒙飾,降光祿寺錄事。
溥、采為古學以相砥砺,天下一靡一然鄉風,不為政一府所悅,故朝論必苛及之。
時蘇州推官周之夔,亦讦奏溥等樹一黨一挾持。
夏四月,兵科給事中宋學顯,貴州道禦史張盛■俱例轉湖廣、河南參議。
撫甯侯朱國弼劾溫體仁,私左都禦史唐世濟,逐學顯、盛美。
上不聽。
又劾體仁受霍維華賂,令唐世濟發端。
上慰谕體仁,奪國弼侯爵,世濟亦戍邊。
六月,大學士溫體仁引疾免,賜金币,遣行人吳本泰護歸。
體仁在事,諸臣攻者無虛日。
體仁與舉朝為仇,其庇私一黨一排異己,未嘗有迹,但因事圖之,使若發自上者,而主炳一陰一為所假,上竟不之疑。
八月,以薛國觀為禮部左侍郎兼東閣大學士。
十月,定東宮官屬。
右谕德項煜、編修楊廷麟讓左谕德黃道周。
閣臣以道周意見偏,上疏有&ldquo不如鄭曼阝&rdquo之語。
寝之。
刑科給事中 馮元飚言:&ldquo道周忠足以動聖鑒,而不能得執政之心,恐天下後世有以議閣臣之得失也。
&rdquo不聽。
已而道周疏劾楊嗣昌奪情,谪外。
十一年八月,南京戶科給事張芳論前巡鹽兩淮禦史史■侵帑三 十餘萬。
命逮■下刑部。
先是,巡鹽禦史張錫命憂去,遺課二十一萬。
■扌耳事,盡入其家。
檢讨楊士聰攻之,■诿橐錫命。
時錫命前卒,子沆奏辨,大學士錢士升拟旨罪■。
王應熊曰:&ldquo史太仆大有才,未易撄也。
&rdquo拟上,上果不聽。
至是,■複奏辨,又發張芳朋一黨一狀,芳奪官。
十二年六月,以左懋第、袁恺、一陰一潤、蔺剛中、範士髦為給事中,詹時雨、李近右、汪承诏、張緒論、楊四重為試監察禦史,吳昌時等并各部主事。
昌時首選吏部。
疏上,上自手定先後,示不測。
昌時謂薛國觀所為,恨之。
八月,故庶吉士鄭曼阝磔于市。
先是,中書舍人許曦讦奏曼阝不孝渎倫,與溫體仁疏合。
法司定罪拟辟,上命加等。
曼阝初選庶吉士,有直谏聲,文震孟、黃道周皆與之遊。
當時欲借曼阝以傾震孟、道周,谳駁逾重。
而曼阝居鄉多不法,遂罹慘禍。
十三年夏四月,巡撫江西右佥都禦史解學龍,薦舉布政司都事黃道周。
上以道周一黨一邪亂政,學龍徇私,俱逮下理,廷杖論戍。
戶部主事葉廷秀請寬之,并杖削籍。
監生塗仲吉上言:&ldquo黃道周通籍二十載,半居墳廬。
稽古著書,一生學力,止知君親。
雖言嘗過■,而志實忠純。
今喘一息僅存,猶讀書不倦。
此臣不為道周惜,而為皇上天下萬世惜也。
昔唐太宗恨魏征之面折,至欲殺而終不果。
漢武帝惡汲黯之直谏,雖遠出而實優容。
皇上欲遠法堯、舜,奈何出漢、唐主下!斷不宜以一黨一人輕議學行才品之臣也。
&rdquo通政司格之不上,仲吉并劾通政使施邦曜遏抑言路,再救道周。
上怒,下獄杖之,論戍。
六月,大學士薛國觀免。
初,國觀以溫體仁援,得入閣。
同官六人皆罷,獨國觀秉政至首輔,上頗向用之。
至是,因拟谕失旨,下五府、九卿議處緻仕。
刑科給事中袁恺再疏劾之,言:&ldquo國觀納賄有據。
&rdquo并及尚書傅永淳、侍郎蔡奕琛等。
遂下鎮撫司訊。
初,上召國觀,語及朝士婪賄。
對曰:&ldquo使廠、衛得人,朝士何敢黩貨!&rdquo東廠太監王化民在側,汗出浃背。
于是專偵其一陰一事,以及于敗。
國觀既削籍,吏部尚書傅永淳、南京吏部尚書朱繼祚并免。
下左副都禦史葉有聲于獄,以通賄國觀也。
時株連頗衆。
十二月,國觀奏辨。
不聽,命入京即訊。
十四年春正月,故大學士薛國觀奏辨刑科給事中袁恺誣劾,出于禮部主事吳昌時之意。
上不聽。
夏四月,召前大學士周延儒、張至發、賀逢聖入朝。
至發辭不 出,逢聖不久以病遍。
初,延儒既罷,丹一陽一監生賀順、虞城侯氏,共斂金,屬太監曹化淳等營複相。
至是,得召用,主事吳昌時之力居多,延儒德之。
六月,故刑部右侍郎蔡奕琛在系上言:&ldquo去夏六月,同邑諸生倪襄,贽于庶吉士張溥之門,歸語知縣丁煌,誇溥大力,可立緻人禍福,因言及臣旦夕必逮。
未幾,而王陛彥果劾臣矣。
一裡居庶常,結一黨一昭權,一陰一握黜陟之一柄一,豈不異哉!&rdquo上令丁煌指證,下倪襄于獄。
既而奕琛亦劾張溥,并及故禮部侍郎錢謙益。
八月辛亥,故大學士薛國觀賜死,誅中書舍人王陛彥,各籍其家。
初,國觀以王陛彥通賂免官,命伺其邸,則王陛彥至,執下獄。
陛彥為吳昌時甥,臨刑呼曰:&ldquo此舅氏所作,我若有言,即累名教矣。
&rdquo時國觀事發于東廠,佥雲昌時實啟其機。
十二月甲子,戌黃道周、解學龍。
初,刑部尚書劉澤深拟道周瘴戍,再奏不允。
因上言:&ldquo道周之罪,前兩疏已嚴矣。
至此,惟有論死。
死生之際,臣不敢不慎也。
自來論死諸臣,非封疆則貪酷,未有以建言誅者。
今以此加道周,道周無封疆貪酷之失,而有建言蒙戮之名。
于道周得矣,非我皇上覆載之量也。
且皇上所疑者一黨一耳,一黨一者見諸行一事。
道周具疏空言,一二臣工,始未嘗不相與也。
今且短之,繼而斥之,烏有所謂一黨一,而煩朝廷之大法耶!去年行刑時,忽奉旨停免。
今皇上豈有積恨于道周,萬一轉圜動念,而臣已論定,噬臍何及?敢仍以原拟上。
&rdquo上從之。
十五年夏四月,宥馬士英,起兵部左侍郎兼右佥都禦史,提督鳳一陽一。
士英初撫宣大,以總監王坤論罪。
至是,故太常少卿阮大铖為營救,得起用。
八月,召還黃道周,仍任少詹事。
時周延儒承上眷最深,凡上 怒莫能回,延儒能談言微中。
先是,道周在獄,人謂必不可救。
延儒以微詞解之,得減放。
至是,上偶言及嶽飛,事歎曰:&ldquo安得将如嶽飛者而用之?&rdquo延儒曰:&ldquo嶽飛自是名将。
然其破金人事,史或多溢辭。
即如黃道周之為人,傳之史冊,不免曰其不用也,天下惜之。
&rdquo上默然。
甫還宮,即傳旨複官。
十六年三月,改禮部儀制主事吳昌時為吏部文選主事,署郎中事。
昌時好結納,通司禮太監王化民等,欲轉铨司。
吏部尚書鄭三俊嘗以問鄉人徐石麒,答曰:&ldquo君子也。
&rdquo石麒遂薦于上。
蓋石麒畏昌時機深,故譽之,而三俊不知。
例轉給事中範士髦等四人,禦史陳荩等六人。
故事,例轉科一道二,文選主事吳昌時特廣其數,意脅台、省,為驅除地也。
夏四月,河南道禦史祀彪佳劾吳昌時紊制弄權。
山東道禦史徐 殿臣、賀登選鎊疏參之。
五月,吏部尚書鄭三俊以薦吳昌時引咎罷,大學士周延儒放歸。
給事中郝纟複劾吏部郎中吳昌時、禮部郎中周仲琏&ldquo竊權附勢,納 賄行私。
内閣票拟機密,每事先知。
總之,延儒天下之罪人,而昌時、仲琏又延儒之罪人&rdquo。
禦史蔣拱宸、何綸交劾之。
七月乙卯,上自訊昌時于中左門,拷掠至折胫乃止。
征延儒聽勘,延儒先薦大學士王應熊,途中密語,令先抵京。
上遣缇騎趨延儒入,偵知之。
罷應熊,尋誅昌時,賜延儒死。
初,延儒再召時,庶吉士張溥、馬世奇以公論感動之,故其所舉措,盡反前事。
向之所排,更援而進之,上亦虛已以聽。
Ж既沒,世奇遠權勢不入都。
延儒左右,皆昌時輩,以至于敗。
倪元路曰:自神祖中葉以來,三四十年間,朝廷之局凡三變。
其始天子靜攝,聽臣工群類之自戰,而不為之理,所謂鼠鬥一穴一中,将勇者勝耳。
故其時其血玄黃,時勝時敗。
其既Yan寺擅權,宵人處必勝之地,正人亦戢心搏志,而甘處不勝,不敢複言戰。
宵人亦不曰戰,直曰禽馘之耳。
然其時正人雖嬰禍患,其心愈益喜,曰:&ldquo吾君子也。
&rdquo其後魁一柄一已振,握照虛公,百爾臣工,皆怵然不敢窮戰,而一陰一制以謀。
故其時氣戰者敗,謀戰者勝,謀一陽一者敗,謀一陰一者勝。
凡明主所箝以繩貪人者,宵人皆借之以正人。
其正人既禍敗,即無可自解,曰:&ldquo吾君子。
&rdquo其宵人亦不靳歸名君子,而但使其無救于禍敗。
宵人正人,皆以不敢言一黨一而一黨一愈熾,一黨一愈熾而國是不可問矣。
究之借以朋比,斥為僞學,竄逐禁锢,殆無虛日。
予以世患無真品望,不患無真經濟耳!所謂道德事功,垂之竹帛,貞之珉石,蓋乎未有睹也。
嗟乎!此後世之所以衰也。
譽卿擊有直聲,沉一淪谏垣,十年不調,即是削籍。
震孟有時望,入相僅三月而龃龉同官,不竟其用。
逮庶吉士鄭曼阝。
曼阝繼母,大學士吳宗達女弟也。
曼阝薄于宗達,宗達嘗揭其杖母妾。
震孟既忤體仁,體仁并恨鄭曼阝,即以宗達所揭入告,下獄。
九年二月,吏部尚書謝升疏救陳子壯,不聽。
先是,子壯以論宗秩事下獄。
巡按蘇、松、常、鎮禦史王一鹗奏薦周延儒等,以濫及廢籍,責之。
夏四月,大學士錢士升罷。
初,溫體仁深結士升,其入相也,體仁凡有所為,必力推之。
如用冢宰謝升、總憲唐世濟,皆體仁意,而士升成之。
體仁逐文震孟,頗引士升為主,士升亦助體仁。
至是,體仁并欲去士升,因福建右衛經曆吳鲲化讦奏士升弟士晉,即拟嚴旨。
仍囑林焊毋洩言,欲借弟以逐其兄也。
士升遂引歸。
五月,逮滋一陽一知縣成德,下錦衣獄。
德一性一剛激,入前大學士文震孟之門。
至是,連章攻溫體仁,凡十上,盡發其一奸一狀。
母張氏,伺體仁輿出,辄道诟之。
德移獄刑部,戍延綏。
秋七月,國子祭酒倪元璐免。
元璐與同邑左庶子丁進不合,嗾誠意伯劉孔昭讦奏也。
十一月,下左都禦史唐世濟于獄。
世濟以邊才薦故兵部尚書霍維華。
上謂維華逆案,世濟蒙蔽,下刑部獄。
明年正月,霍維華戍 沒。
十年春正月,常熟章從儒讦奏前禮部右侍郎錢謙益、科臣瞿式耜。
疏上,溫體仁修郄,逮之下刑部獄,幾殆。
謙益嘗作《故太監王安祠記》,曹化淳出王安門,憤其冤,發從儒一陰一謀,立枷死。
謙益 等尋得釋。
二月,逮巡按山西禦史張孫振。
初,提學佥事袁繼鹹守官奉公,自書卷外無長物。
孫振貪穢不職,誣奏之。
貢士衛周祚等訟其冤。
命并孫振逮訊。
三月,陸文聲陳&ldquo風俗之弊,皆原于士子。
太倉庶吉士張溥、前臨川知縣張采,倡複社以亂天下&rdquo。
命南直提學禦史倪元珙核奏。
元珙因極言文聲之妄。
上責其蒙飾,降光祿寺錄事。
溥、采為古學以相砥砺,天下一靡一然鄉風,不為政一府所悅,故朝論必苛及之。
時蘇州推官周之夔,亦讦奏溥等樹一黨一挾持。
夏四月,兵科給事中宋學顯,貴州道禦史張盛■俱例轉湖廣、河南參議。
撫甯侯朱國弼劾溫體仁,私左都禦史唐世濟,逐學顯、盛美。
上不聽。
又劾體仁受霍維華賂,令唐世濟發端。
上慰谕體仁,奪國弼侯爵,世濟亦戍邊。
六月,大學士溫體仁引疾免,賜金币,遣行人吳本泰護歸。
體仁在事,諸臣攻者無虛日。
體仁與舉朝為仇,其庇私一黨一排異己,未嘗有迹,但因事圖之,使若發自上者,而主炳一陰一為所假,上竟不之疑。
八月,以薛國觀為禮部左侍郎兼東閣大學士。
十月,定東宮官屬。
右谕德項煜、編修楊廷麟讓左谕德黃道周。
閣臣以道周意見偏,上疏有&ldquo不如鄭曼阝&rdquo之語。
寝之。
刑科給事中 馮元飚言:&ldquo道周忠足以動聖鑒,而不能得執政之心,恐天下後世有以議閣臣之得失也。
&rdquo不聽。
已而道周疏劾楊嗣昌奪情,谪外。
十一年八月,南京戶科給事張芳論前巡鹽兩淮禦史史■侵帑三 十餘萬。
命逮■下刑部。
先是,巡鹽禦史張錫命憂去,遺課二十一萬。
■扌耳事,盡入其家。
檢讨楊士聰攻之,■诿橐錫命。
時錫命前卒,子沆奏辨,大學士錢士升拟旨罪■。
王應熊曰:&ldquo史太仆大有才,未易撄也。
&rdquo拟上,上果不聽。
至是,■複奏辨,又發張芳朋一黨一狀,芳奪官。
十二年六月,以左懋第、袁恺、一陰一潤、蔺剛中、範士髦為給事中,詹時雨、李近右、汪承诏、張緒論、楊四重為試監察禦史,吳昌時等并各部主事。
昌時首選吏部。
疏上,上自手定先後,示不測。
昌時謂薛國觀所為,恨之。
八月,故庶吉士鄭曼阝磔于市。
先是,中書舍人許曦讦奏曼阝不孝渎倫,與溫體仁疏合。
法司定罪拟辟,上命加等。
曼阝初選庶吉士,有直谏聲,文震孟、黃道周皆與之遊。
當時欲借曼阝以傾震孟、道周,谳駁逾重。
而曼阝居鄉多不法,遂罹慘禍。
十三年夏四月,巡撫江西右佥都禦史解學龍,薦舉布政司都事黃道周。
上以道周一黨一邪亂政,學龍徇私,俱逮下理,廷杖論戍。
戶部主事葉廷秀請寬之,并杖削籍。
監生塗仲吉上言:&ldquo黃道周通籍二十載,半居墳廬。
稽古著書,一生學力,止知君親。
雖言嘗過■,而志實忠純。
今喘一息僅存,猶讀書不倦。
此臣不為道周惜,而為皇上天下萬世惜也。
昔唐太宗恨魏征之面折,至欲殺而終不果。
漢武帝惡汲黯之直谏,雖遠出而實優容。
皇上欲遠法堯、舜,奈何出漢、唐主下!斷不宜以一黨一人輕議學行才品之臣也。
&rdquo通政司格之不上,仲吉并劾通政使施邦曜遏抑言路,再救道周。
上怒,下獄杖之,論戍。
六月,大學士薛國觀免。
初,國觀以溫體仁援,得入閣。
同官六人皆罷,獨國觀秉政至首輔,上頗向用之。
至是,因拟谕失旨,下五府、九卿議處緻仕。
刑科給事中袁恺再疏劾之,言:&ldquo國觀納賄有據。
&rdquo并及尚書傅永淳、侍郎蔡奕琛等。
遂下鎮撫司訊。
初,上召國觀,語及朝士婪賄。
對曰:&ldquo使廠、衛得人,朝士何敢黩貨!&rdquo東廠太監王化民在側,汗出浃背。
于是專偵其一陰一事,以及于敗。
國觀既削籍,吏部尚書傅永淳、南京吏部尚書朱繼祚并免。
下左副都禦史葉有聲于獄,以通賄國觀也。
時株連頗衆。
十二月,國觀奏辨。
不聽,命入京即訊。
十四年春正月,故大學士薛國觀奏辨刑科給事中袁恺誣劾,出于禮部主事吳昌時之意。
上不聽。
夏四月,召前大學士周延儒、張至發、賀逢聖入朝。
至發辭不 出,逢聖不久以病遍。
初,延儒既罷,丹一陽一監生賀順、虞城侯氏,共斂金,屬太監曹化淳等營複相。
至是,得召用,主事吳昌時之力居多,延儒德之。
六月,故刑部右侍郎蔡奕琛在系上言:&ldquo去夏六月,同邑諸生倪襄,贽于庶吉士張溥之門,歸語知縣丁煌,誇溥大力,可立緻人禍福,因言及臣旦夕必逮。
未幾,而王陛彥果劾臣矣。
一裡居庶常,結一黨一昭權,一陰一握黜陟之一柄一,豈不異哉!&rdquo上令丁煌指證,下倪襄于獄。
既而奕琛亦劾張溥,并及故禮部侍郎錢謙益。
八月辛亥,故大學士薛國觀賜死,誅中書舍人王陛彥,各籍其家。
初,國觀以王陛彥通賂免官,命伺其邸,則王陛彥至,執下獄。
陛彥為吳昌時甥,臨刑呼曰:&ldquo此舅氏所作,我若有言,即累名教矣。
&rdquo時國觀事發于東廠,佥雲昌時實啟其機。
十二月甲子,戌黃道周、解學龍。
初,刑部尚書劉澤深拟道周瘴戍,再奏不允。
因上言:&ldquo道周之罪,前兩疏已嚴矣。
至此,惟有論死。
死生之際,臣不敢不慎也。
自來論死諸臣,非封疆則貪酷,未有以建言誅者。
今以此加道周,道周無封疆貪酷之失,而有建言蒙戮之名。
于道周得矣,非我皇上覆載之量也。
且皇上所疑者一黨一耳,一黨一者見諸行一事。
道周具疏空言,一二臣工,始未嘗不相與也。
今且短之,繼而斥之,烏有所謂一黨一,而煩朝廷之大法耶!去年行刑時,忽奉旨停免。
今皇上豈有積恨于道周,萬一轉圜動念,而臣已論定,噬臍何及?敢仍以原拟上。
&rdquo上從之。
十五年夏四月,宥馬士英,起兵部左侍郎兼右佥都禦史,提督鳳一陽一。
士英初撫宣大,以總監王坤論罪。
至是,故太常少卿阮大铖為營救,得起用。
八月,召還黃道周,仍任少詹事。
時周延儒承上眷最深,凡上 怒莫能回,延儒能談言微中。
先是,道周在獄,人謂必不可救。
延儒以微詞解之,得減放。
至是,上偶言及嶽飛,事歎曰:&ldquo安得将如嶽飛者而用之?&rdquo延儒曰:&ldquo嶽飛自是名将。
然其破金人事,史或多溢辭。
即如黃道周之為人,傳之史冊,不免曰其不用也,天下惜之。
&rdquo上默然。
甫還宮,即傳旨複官。
十六年三月,改禮部儀制主事吳昌時為吏部文選主事,署郎中事。
昌時好結納,通司禮太監王化民等,欲轉铨司。
吏部尚書鄭三俊嘗以問鄉人徐石麒,答曰:&ldquo君子也。
&rdquo石麒遂薦于上。
蓋石麒畏昌時機深,故譽之,而三俊不知。
例轉給事中範士髦等四人,禦史陳荩等六人。
故事,例轉科一道二,文選主事吳昌時特廣其數,意脅台、省,為驅除地也。
夏四月,河南道禦史祀彪佳劾吳昌時紊制弄權。
山東道禦史徐 殿臣、賀登選鎊疏參之。
五月,吏部尚書鄭三俊以薦吳昌時引咎罷,大學士周延儒放歸。
給事中郝纟複劾吏部郎中吳昌時、禮部郎中周仲琏&ldquo竊權附勢,納 賄行私。
内閣票拟機密,每事先知。
總之,延儒天下之罪人,而昌時、仲琏又延儒之罪人&rdquo。
禦史蔣拱宸、何綸交劾之。
七月乙卯,上自訊昌時于中左門,拷掠至折胫乃止。
征延儒聽勘,延儒先薦大學士王應熊,途中密語,令先抵京。
上遣缇騎趨延儒入,偵知之。
罷應熊,尋誅昌時,賜延儒死。
初,延儒再召時,庶吉士張溥、馬世奇以公論感動之,故其所舉措,盡反前事。
向之所排,更援而進之,上亦虛已以聽。
Ж既沒,世奇遠權勢不入都。
延儒左右,皆昌時輩,以至于敗。
倪元路曰:自神祖中葉以來,三四十年間,朝廷之局凡三變。
其始天子靜攝,聽臣工群類之自戰,而不為之理,所謂鼠鬥一穴一中,将勇者勝耳。
故其時其血玄黃,時勝時敗。
其既Yan寺擅權,宵人處必勝之地,正人亦戢心搏志,而甘處不勝,不敢複言戰。
宵人亦不曰戰,直曰禽馘之耳。
然其時正人雖嬰禍患,其心愈益喜,曰:&ldquo吾君子也。
&rdquo其後魁一柄一已振,握照虛公,百爾臣工,皆怵然不敢窮戰,而一陰一制以謀。
故其時氣戰者敗,謀戰者勝,謀一陽一者敗,謀一陰一者勝。
凡明主所箝以繩貪人者,宵人皆借之以正人。
其正人既禍敗,即無可自解,曰:&ldquo吾君子。
&rdquo其宵人亦不靳歸名君子,而但使其無救于禍敗。
宵人正人,皆以不敢言一黨一而一黨一愈熾,一黨一愈熾而國是不可問矣。
究之借以朋比,斥為僞學,竄逐禁锢,殆無虛日。
予以世患無真品望,不患無真經濟耳!所謂道德事功,垂之竹帛,貞之珉石,蓋乎未有睹也。
嗟乎!此後世之所以衰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