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國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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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六十七 ○争國本 神宗萬曆十年八月丙申,皇元子生,頒诏赦天下。

    十四年正月,皇第三子生,進其母鄭氏為貴妃。

    二月,輔臣申時行等請冊立東宮。

    疏曰:&ldquo早建太子,所以尊宗 廟重社稷也。

    自元子誕生,五年于茲矣,即今麟趾螽斯,方興未艾,正名定分,宜在于茲。

    祖宗朝立皇太子,英宗以二歲,孝宗以六歲,武宗以一歲,成憲具在。

    惟陛下以今春月吉旦,敕下禮部,早建儲位,以慰億兆人之望。

    &rdquo上曰:&ldquo元子嬰弱,少俟二三年舉行。

    &rdquo 戶科給事中姜應麟、吏部員外沈上言:&ldquo貴妃雖賢,所生為次子,而恭妃誕育元子,主鬯承祧,顧反令居下邪?乞收回成命,首進恭妃,次及貴妃。

    &rdquo上怒,谪應麟廣昌典史,亦調外。

    上谕閣臣曰:&ldquo降處非為冊封,惡彼疑朕廢長立幼,先揣摩上意耳。

    我朝立儲,自有成憲,朕豈敢以私意壞公論邪!&rdquo刑部主事孫如法上言:&ldquo恭妃誕育元嗣,五年未聞有進封之典,貴妃鄭氏一生子,即有皇貴妃之封,貴妃能得之于皇子之生之日,而恭妃不能得之五年敬奉之久,此天下不能無疑也。

    &rdquo上怒,谪朝一陽一典史。

    禦史孫維城、楊紹程請定儲位,俱奪俸。

     禮部侍郎沈鯉奏宜并封恭妃王氏,上谕待元子冊立行。

    皇貴妃鄭氏父鄭承憲為其父請■典,援中宮永年伯王衤韋例,禮部疏駁,上命予墳價五百兩。

     十五年春正月,禮科都給事王三餘,禦史何倬、锺化民、王慎德,各奏建儲,不報。

    輔臣請建儲封王,令候旨行。

    十六年六月,山西道禦史陳登雲請冊立東宮,且罪鄭承憲驕橫 之狀。

    不報。

    十八年春正月,朔上禦毓德宮,召輔臣申時行、許國、王錫爵、 王家屏于西室,以冊立東宮系宗社計請。

    上曰:&ldquo朕知之,朕無嫡子,長幼自有定序。

    鄭妃亦再三陳請,恐外間有疑,但長子猶弱,欲俟其壯大使出。

    &rdquo輔臣複請曰:&ldquo皇長子年已九齡,蒙養豫教,正在今日。

    &rdquo上颔之。

    時行等出,上遽令司禮監追止之,雲:&ldquo已令人宣皇子來,與先生一見。

    &rdquo輔臣還至宮門内,有頃,皇長子、皇三子俱至,引至禦榻前,皇長子在禦榻右,上手攜之,向明正立。

    輔臣等注視良久,因奏曰:&ldquo皇長子龍姿鳳表,岐嶷非凡,仰見皇上昌後之仁。

    &rdquo上欣然曰:&ldquo此祖宗德澤,聖母恩庇,朕何敢當。

    &rdquo輔臣奏:&ldquo皇長子春秋長,宜讀書。

    &rdquo且雲:&ldquo皇上正位東宮時,方六齡,即已讀書,皇長子讀書已晚矣。

    &rdquo上曰:&ldquo朕五歲即能讀書。

    &rdquo複指皇三子雲:&ldquo是兒亦五歲,尚不能離一乳一母。

    &rdquo遂手引皇長子至膝前,撫一摩歡惜。

    輔臣叩頭奏曰:&ldquo有此美玉,何不早加琢磨,使之成器?&rdquo上曰:&ldquo朕知之。

    &rdquo時行等叩頭出。

     十月,吏部尚書朱、禮部尚書于慎行率群臣合疏請冊立東宮。

    上怒,下旨奪俸。

    輔臣申時行引疾乞休,王家屏居中調之,上意稍解。

    以鄭國泰請冊立疏示群臣,傳谕建儲之禮,當于明年傅立,群臣無複奏擾,如有複請,直俞十五歲。

     十九年冬十月,閣部大臣合疏請建東宮。

    先是,建儲事既奉上旨,申時行與同官約,遵守稍需一歲,每諸司接見,亦以此告之,故辛卯歲自春及秋,曾無言及者。

    至是,工部主事張有德請備東宮儀仗,時行方在告,次輔許國乃曰:&ldquo小臣尚以建儲請,吾輩不一言可乎?&rdquo倉卒具疏,首列時行名以上。

    時行聞之大愕,别具揭雲:&ldquo臣已在告,同官疏列臣名,臣不知也。

    &rdquo故事,閣臣密揭皆留中,而是疏與諸疏同發。

    禮科羅大纟宏遂上疏論時行迎一合上意以固位,武英中書黃正賓繼之。

    上怒,杖正賓,削大纟宏籍。

    十二月,輔臣王家屏乞明春建儲,以塞道路揣摩之口,銷牆帏牽制之私。

    不報。

     二十年春正月,禮科都給事李獻可疏請豫教,削籍。

    大學士王家屏具揭申救,封還禦批。

    上怒。

    給事锺羽正、舒弘緒、陳尚象、李固策、丁懋遜、吳之佳、楊其休、葉初春,禦史錢一本、鄒德泳、賈名儒、陳禹谟、主事董嗣成交章申救,削籍、降調有差。

    科臣孟養浩疏最後上,加杖一百。

    家屏三疏乞歸,許之。

    吏部主事顧憲成、章嘉祯等廷推家屏忠一愛一,不宜廢置,請召還。

    上怒,憲成削籍,嘉祯谪羅定州州判。

    十一月,禮部尚書李長春屢請冊立,疏十有四,不報,尋罷去。

     二十一年春正月,輔臣王錫爵歸省還朝,密疏請建東宮曰:&ldquo前者冊典垂行,而辄為小臣激聒所阻。

    皇上親發大信,定以二十一年舉行,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