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叛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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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皆稱快。
事聞,優诏答之,賞赉有差。
天佑厚赉間諜,因事捕誅逆一黨一近數百人,大同始定。
數年,天佑遷兵部侍郎。
言者追論其費财,竟罷去,多枉之。
張文錦妻李氏上疏請恤,上怒,執抱疏者治之。
廷臣屢以為言,不許。
江西巡撫陳洪谟疏言:&ldquo文錦邊圉重臣,緻滋大患,誠宜譴責。
第事在朝廷,雖誅﹃之可也。
若假手士卒,又慫恿之,臣恐群小借口,寝生陵替之階。
其于國家紀綱,所損不小。
&rdquo書奏,上切責之。
萬曆中,贈文錦右都禦史,谥莊愍。
十二年冬十月,大同戍卒叛,殺總兵李瑾。
先是,七月,套部渡河将入寇,巡撫大同都禦史潘仿以聞,兵部尚書王憲曰:&ldquo非設總制重臣不可。
&rdquo乃請以兵部侍郎劉源清為總 制,都督郄永總兵禦之。
舊鎮大同總兵李瑾,議于天城之左浚濠四十裡,以遏虜騎,源清從之,期三日事竣。
瑾素嚴,馭士卒少恩。
及承源清令,益為捶楚,鎮卒季富子、王寶等六七人倡亂,從者六七十人,脅朱振攝指揮使,遂殺瑾。
還圍巡撫潘仿仿,俞垣避匿,亡其符敕,諸卒搜得之。
仿為奏&ldquo鎮将用法苛刻,兵悉變,請置勿問。
&rdquo源清曰:&ldquo即兵悉變,法不可廢,請讨之。
&rdquo事下兵部議,尚書憲曰:&ldquo兵未必悉變。
脅從宥弗治,渠魁必殲。
&rdquo降玺書責總制、巡撫相機撫剿之,仿督佥事孫允中等計擒首惡十餘人縛以獻。
時源清駐一陽一和,乃傍示大同城中,曰:&ldquo五堡之變,朝廷處太寬。
乃今稔惡戕王帥,天讨所必加者。
&rdquo五堡遺孽見榜示,辄偶語不自安,謂追理甲申事也。
允中檻諸囚詣軍門,請沮帥,稍徐圖之,逆一黨一可盡得。
又五堡事朝廷已處分,願勿以為言。
源清曰:&ldquo甲申之役,胡公以兵不臨城,緻言者紛紛,吾不可更襲前轍。
&rdquo乃以囚屬禦史蘇佑訊,而遣參将趙剛等率甲士三百人捕亂一黨一。
仿驗所捕名,多擒賊有功,為諸囚所仇誣者,乃止捕無功八十餘人。
比晚,諸鎮卒皆變,拒巷不納捕者。
源清遣允中入城谕意,令明日釋甲迎王師。
至夜,城中益嘩,言:&ldquo兵來屠城矣。
&rdquo遂群起為亂,仿命允中暨諸礻卑将擒斬二十餘人,餘解散。
源清為書召朱振,振至,切責之,振飲藥死。
明日,源清師至城下,斬關入,大肆殺掠,城外橫一屍一枕藉。
五堡遺孽遂變,悍橫不可制。
閉城門弗啟,擁指揮馬升、楊麟為渠帥。
亡何,郄永師亦至,整隊及城。
亂兵開門迎敵,殺參将一人。
仿、允中亟馳往谕之,衆曰:&ldquo城外一屍一塞道矣,尚绐我。
&rdquo反複谕不聽,仿與允中計曰:&ldquo亂不可遏矣。
&rdquo乃列将士貪功妄殺,激變鎮兵狀,間道上之。
源清亦疏奏巡撫諸臣一黨一逆,卒緻抗王師。
言官劾仿,罷去。
源清次聚落驿,允中往見之,言将士妄殺故。
源清曰:&ldquo毋為賊說。
&rdquo允中遂留居懷仁。
時禮部侍郎顧鼎臣、黃绾皆言用兵之非,绾言尤力,忤輔臣張孚敬意。
吏部以他事谪參政出,绾發憤上疏自列,且指言用兵失。
上悟,命複其官。
十一月,兵部尚書王憲謂&ldquo大同之變,非大發兵誅之不可&rdquo。
張 孚敬主其議,乃以汪桓總兵,擢參政樊繼祖為大同巡撫。
繼祖至一陽一和,與劉源清議大忤,遂上疏請假金牌,單騎入城谕之可立下。
且雲:&ldquo恐賊計無聊,且北走胡,贻患非小也。
&rdquo疏入,不報。
源清于諸關設邏卒,遏城中章疏。
又連疏奏&ldquo宗室、諸文武悉已從賊,實天欲棄此城矣。
&rdquo兵部是其議,有旨命趨攻之。
源清乃百道攻城,令郎中李文芝、主事楚書一穴一城決水灌之,諸叛卒堅守不下。
十三年春正月,小王子寇大同塞。
初,大同叛卒大掠城中,潛出漠北,誘小王子數萬人一大衆入寇。
郄永回師禦之失利,殺傷甚衆。
城中叛卒鼓噪以應之,其渠長數十人入城,諸叛卒指代府曰:&ldquo兵退以此謝。
&rdquo小王子留一精一兵相持,餘衆分掠渾、應、朔、懷諸郡邑,數月乃去。
羽檄達京師,中外洶洶。
二月,
事聞,優诏答之,賞赉有差。
天佑厚赉間諜,因事捕誅逆一黨一近數百人,大同始定。
數年,天佑遷兵部侍郎。
言者追論其費财,竟罷去,多枉之。
張文錦妻李氏上疏請恤,上怒,執抱疏者治之。
廷臣屢以為言,不許。
江西巡撫陳洪谟疏言:&ldquo文錦邊圉重臣,緻滋大患,誠宜譴責。
第事在朝廷,雖誅﹃之可也。
若假手士卒,又慫恿之,臣恐群小借口,寝生陵替之階。
其于國家紀綱,所損不小。
&rdquo書奏,上切責之。
萬曆中,贈文錦右都禦史,谥莊愍。
十二年冬十月,大同戍卒叛,殺總兵李瑾。
先是,七月,套部渡河将入寇,巡撫大同都禦史潘仿以聞,兵部
&rdquo乃請以兵部侍郎劉源清為總 制,都督郄永總兵禦之。
舊鎮大同總兵李瑾,議于天城之左浚濠四十裡,以遏虜騎,源清從之,期三日事竣。
瑾素嚴,馭士卒少恩。
及承源清令,益為捶楚,鎮卒季富子、王寶等六七人倡亂,從者六七十人,脅朱振攝指揮使,遂殺瑾。
還圍巡撫潘仿仿,俞垣避匿,亡其符敕,諸卒搜得之。
仿為奏&ldquo鎮将用法苛刻,兵悉變,請置勿問。
&rdquo源清曰:&ldquo即兵悉變,法不可廢,請讨之。
&rdquo事下兵部議,尚書憲曰:&ldquo兵未必悉變。
脅從宥弗治,渠魁必殲。
&rdquo降玺書責總制、巡撫相機撫剿之,仿督佥事孫允中等計擒首惡十餘人縛以獻。
時源清駐一陽一和,乃傍示大同城中,曰:&ldquo五堡之變,朝廷處太寬。
乃今稔惡戕王帥,天讨所必加者。
&rdquo五堡遺孽見榜示,辄偶語不自安,謂追理甲申事也。
允中檻諸囚詣軍門,請沮帥,稍徐圖之,逆一黨一可盡得。
又五堡事朝廷已處分,願勿以為言。
源清曰:&ldquo甲申之役,胡公以兵不臨城,緻言者紛紛,吾不可更襲前轍。
&rdquo乃以囚屬禦史蘇佑訊,而遣參将趙剛等率甲士三百人捕亂一黨一。
仿驗所捕名,多擒賊有功,為諸囚所仇誣者,乃止捕無功八十餘人。
比晚,諸鎮卒皆變,拒巷不納捕者。
源清遣允中入城谕意,令明日釋甲迎王師。
至夜,城中益嘩,言:&ldquo兵來屠城矣。
&rdquo遂群起為亂,仿命允中暨諸礻卑将擒斬二十餘人,餘解散。
源清為書召朱振,振至,切責之,振飲藥死。
明日,源清師至城下,斬關入,大肆殺掠,城外橫一屍一枕藉。
五堡遺孽遂變,悍橫不可制。
閉城門弗啟,擁指揮馬升、楊麟為渠帥。
亡何,郄永師亦至,整隊及城。
亂兵開門迎敵,殺參将一人。
仿、允中亟馳往谕之,衆曰:&ldquo城外一屍一塞道矣,尚绐我。
&rdquo反複谕不聽,仿與允中計曰:&ldquo亂不可遏矣。
&rdquo乃列将士貪功妄殺,激變鎮兵狀,間道上之。
源清亦疏奏巡撫諸臣一黨一逆,卒緻抗王師。
言官劾仿,罷去。
源清次聚落驿,允中往見之,言将士妄殺故。
源清曰:&ldquo毋為賊說。
&rdquo允中遂留居懷仁。
時禮部侍郎顧鼎臣、黃绾皆言用兵之非,绾言尤力,忤輔臣張孚敬意。
吏部以他事谪參政出,绾發憤上疏自列,且指言用兵失。
上悟,命複其官。
十一月,兵部尚書王憲謂&ldquo大同之變,非大發兵誅之不可&rdquo。
張 孚敬主其議,乃以汪桓總兵,擢參政樊繼祖為大同巡撫。
繼祖至一陽一和,與劉源清議大忤,遂上疏請假金牌,單騎入城谕之可立下。
且雲:&ldquo恐賊計無聊,且北走胡,贻患非小也。
&rdquo疏入,不報。
源清于諸關設邏卒,遏城中章疏。
又連疏奏&ldquo宗室、諸文武悉已從賊,實天欲棄此城矣。
&rdquo兵部是其議,有旨命趨攻之。
源清乃百道攻城,令郎中李文芝、主事楚書一穴一城決水灌之,諸叛卒堅守不下。
十三年春正月,小王子寇大同塞。
初,大同叛卒大掠城中,潛出漠北,誘小王子數萬人一大衆入寇。
郄永回師禦之失利,殺傷甚衆。
城中叛卒鼓噪以應之,其渠長數十人入城,諸叛卒指代府曰:&ldquo兵退以此謝。
&rdquo小王子留一精一兵相持,餘衆分掠渾、應、朔、懷諸郡邑,數月乃去。
羽檄達京師,中外洶洶。
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