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叛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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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五十七
○大同叛卒
世宗嘉靖三年秋七月,大同正堡軍叛,殺巡撫張文錦、參将賈鑒。
大同古雲中地,北距塞,地平漫不甚險。
巡撫、都禦史張文 錦議鎮城北九十裡築五堡,将成,欲徙鎮卒二千五百家往戍之,堡五百家,為大同藩籬。
諸鎮卒竊相謂:&ldquo去城下二十裡,猶苦抄掠無甯日。
今五堡孤懸幾百裡,敵至誰複相應援者,即死不願徙也。
&rdquo訴之文錦,文錦不許,嚴令趣之。
又所遣董役參将賈鑒,望風白文錦,杖其隊長且罪之,諸鎮卒遂變。
有郭鑒、柳忠暨諸骁悍者倡亂,殺賈鑒,裂其一屍一,時二十二日也。
遂嘯聚塞下焦山,文錦恐與寇連,招撫之入城,即索治首亂者。
二十七日,郭鑒、柳忠脅諸卒焚大同府門,劫獄囚。
又焚都察院門,文錦倉卒俞垣避匿宗室博野王所。
諸亂卒掠其家,脅博野出文錦,殺之,亦裂其一屍一。
遂發府庫兵仗,盡甲而馳。
欲殺鎮守王某,不果。
又欲殺總兵官江桓,走免,掠其家。
乃出逮系故總兵官朱振于獄,脅令主之。
振知不免,乃告曰:&ldquo吾與衆約三事:勿犯宗室,勿掠倉庫,勿縱火殺人。
能從我則可;不從,甯死無與。
&rdquo諸亂卒曰:&ldquo唯命。
&rdquo衆稍戢,遂脅鎮、巡為奏,乞赦宥。
八月,代王出居宣府。
時廷議遣兵部侍郎李昆宣敕赦谕之。
複命太監武忠鎮守,都督桂勇為總兵官。
擢按察使蔡天佑為巡撫。
先是,撫臣既遇害,諸亂卒肆行劫掠。
天佑至,乃會武忠、桂 勇集亂卒宣谕朝廷恩威,反複開谕。
諸亂卒稽首謝,暫解散,然皆恐不安。
又一奸一盜多乘隙誘亂卒劫掠居民,桂勇稍督兵捶殺五十餘人,乃笞郭鑒、柳忠諸亂首,餘釋之。
而人情洶洶,相傳&ldquo必盡殺大同人&rdquo。
無何,妄報&ldquo京營暨諸鎮兵已駐近地,剿大同矣&rdquo。
适戶部遣進士李枝轉饷至鎮,諸亂卒謂&ldquo密旨也&rdquo。
衆夜集,擊李枝門訊故。
枝自門隙出公移示之,始信。
然衆已集,有謂知縣王文昌曾白巡撫,欲誅衆卒者,遂往執文昌殺之。
又縱火延燒居民百餘家,亂複大作。
明日,一逼一脅代府,謂其請兵也。
且索府賄,代王曲應之,解去。
王懼陷害,率子弟數人潛出居宣府。
天佑委曲撫谕不定,以狀聞。
九月,命戶部侍郎胡瓒、都督魯綱帥師讨大同叛卒,制曰:&ldquo誅首惡,脅從不問也。
&rdquo冬十一月,大同叛卒執總兵桂勇。
胡瓒至一陽一和,密檄桂勇督城 中兵,計擒首惡。
文移一日十數下,于是城中大懼,衆白天佑求自全,天佑傳制谕之,曰:&ldquo兵來惟誅首惡,脅從不問也。
汝輩勿助惡即良民,無事矣。
&rdquo以是首惡者煽惑,衆多不從。
桂勇遂率苗登諸将計擒郭鑒、柳忠等十一人,皆斬之。
鑒父郭疤子糾胡雄、黃臣、徐氈兒等複倡亂報複,一逼一脅諸亂卒盡甲,閉城門。
夜圍桂勇第,掠其赀,殺家衆數人,磔一屍一于坊,有啖其肉者。
遂擁桂勇至葉總兵宅,天佑暨太監武忠亟馳至谕之。
反複譬曉,衆複少定,勇得不遇害。
衆詣天佑泣訴,求止兵,天佑曰:&ldquo汝等自作孽至此,奈何?若今能擒首惡,吾為若轉達,兵猶庶可止也。
&rdquo諸亂卒乃複擒徐氈兒等首惡四人以獻,天佑斬之,函首詣瓒。
郭疤子暨諸首惡皆逃匿,瓒聞之,欲提兵而西。
城中士人數十共詣瓒,請緩師,不聽。
天佑乃疏請班師,複以書止瓒,謂&ldquo首惡既誅,餘一黨一■魚耳,易處也&rdquo。
疏上,命瓒旋師。
瓒還,禦史蕭一中、給事鄭一鵬等劾瓒&ldquo讨叛無功,逆一黨一未盡得,乃師不臨城,歸冒功賞,請治欺罔罪。
别遣大臣,督兵讨亂&rdquo。
疏寝不報,惟敕天佑等擒捕餘一黨一,仍宥脅從弗治。
複遣使谕慰代王還國。
四年春二月,巡撫蔡天佑谕鎮城兵民各安業,所劫軍器令首官,衆稍甯。
郭疤子、胡雄既潛入城,度終不自容,複誘聚餘一黨一數十人,夜焚總兵王振第。
諸卒奔告天佑,天佑曰:&ldquo曉當治之。
&rdquo明日,集諸 卒,谕以朝廷班師不屠城之意,且诘亂故。
衆曰:&ldquo夜倡亂者皆知,請閉諸門戶索之。
&rdquo得首惡郭疤子、胡雄等四十人斬之,
大同古雲中地,北距塞,地平漫不甚險。
巡撫、都禦史張文 錦議鎮城北九十裡築五堡,将成,欲徙鎮卒二千五百家往戍之,堡五百家,為大同藩籬。
諸鎮卒竊相謂:&ldquo去城下二十裡,猶苦抄掠無甯日。
今五堡孤懸幾百裡,敵至誰複相應援者,即死不願徙也。
&rdquo訴之文錦,文錦不許,嚴令趣之。
又所遣董役參将賈鑒,望風白文錦,杖其隊長且罪之,諸鎮卒遂變。
有郭鑒、柳忠暨諸骁悍者倡亂,殺賈鑒,裂其一屍一,時二十二日也。
遂嘯聚塞下焦山,文錦恐與寇連,招撫之入城,即索治首亂者。
二十七日,郭鑒、柳忠脅諸卒焚大同府門,劫獄囚。
又焚都察院門,文錦倉卒俞垣避匿宗室博野王所。
諸亂卒掠其家,脅博野出文錦,殺之,亦裂其一屍一。
遂發府庫兵仗,盡甲而馳。
欲殺鎮守王某,不果。
又欲殺總兵官江桓,走免,掠其家。
乃出逮系故總兵官朱振于獄,脅令主之。
振知不免,乃告曰:&ldquo吾與衆約三事:勿犯宗室,勿掠倉庫,勿縱火殺人。
能從我則可;不從,甯死無與。
&rdquo諸亂卒曰:&ldquo唯命。
&rdquo衆稍戢,遂脅鎮、巡為奏,乞赦宥。
八月,代王出居宣府。
時廷議遣兵部侍郎李昆宣敕赦谕之。
複命太監武忠鎮守,都督桂勇為總兵官。
擢按察使蔡天佑為巡撫。
先是,撫臣既遇害,諸亂卒肆行劫掠。
天佑至,乃會武忠、桂 勇集亂卒宣谕朝廷恩威,反複開谕。
諸亂卒稽首謝,暫解散,然皆恐不安。
又一奸一盜多乘隙誘亂卒劫掠居民,桂勇稍督兵捶殺五十餘人,乃笞郭鑒、柳忠諸亂首,餘釋之。
而人情洶洶,相傳&ldquo必盡殺大同人&rdquo。
無何,妄報&ldquo京營暨諸鎮兵已駐近地,剿大同矣&rdquo。
适戶部遣進士李枝轉饷至鎮,諸亂卒謂&ldquo密旨也&rdquo。
衆夜集,擊李枝門訊故。
枝自門隙出公移示之,始信。
然衆已集,有謂知縣王文昌曾白巡撫,欲誅衆卒者,遂往執文昌殺之。
又縱火延燒居民百餘家,亂複大作。
明日,一逼一脅代府,謂其請兵也。
且索府賄,代王曲應之,解去。
王懼陷害,率子弟數人潛出居宣府。
天佑委曲撫谕不定,以狀聞。
九月,命戶部侍郎胡瓒、都督魯綱帥師讨大同叛卒,制曰:&ldquo誅首惡,脅從不問也。
&rdquo冬十一月,大同叛卒執總兵桂勇。
胡瓒至一陽一和,密檄桂勇督城 中兵,計擒首惡。
文移一日十數下,于是城中大懼,衆白天佑求自全,天佑傳制谕之,曰:&ldquo兵來惟誅首惡,脅從不問也。
汝輩勿助惡即良民,無事矣。
&rdquo以是首惡者煽惑,衆多不從。
桂勇遂率苗登諸将計擒郭鑒、柳忠等十一人,皆斬之。
鑒父郭疤子糾胡雄、黃臣、徐氈兒等複倡亂報複,一逼一脅諸亂卒盡甲,閉城門。
夜圍桂勇第,掠其赀,殺家衆數人,磔一屍一于坊,有啖其肉者。
遂擁桂勇至葉總兵宅,天佑暨太監武忠亟馳至谕之。
反複譬曉,衆複少定,勇得不遇害。
衆詣天佑泣訴,求止兵,天佑曰:&ldquo汝等自作孽至此,奈何?若今能擒首惡,吾為若轉達,兵猶庶可止也。
&rdquo諸亂卒乃複擒徐氈兒等首惡四人以獻,天佑斬之,函首詣瓒。
郭疤子暨諸首惡皆逃匿,瓒聞之,欲提兵而西。
城中士人數十共詣瓒,請緩師,不聽。
天佑乃疏請班師,複以書止瓒,謂&ldquo首惡既誅,餘一黨一■魚耳,易處也&rdquo。
疏上,命瓒旋師。
瓒還,禦史蕭一中、給事鄭一鵬等劾瓒&ldquo讨叛無功,逆一黨一未盡得,乃師不臨城,歸冒功賞,請治欺罔罪。
别遣大臣,督兵讨亂&rdquo。
疏寝不報,惟敕天佑等擒捕餘一黨一,仍宥脅從弗治。
複遣使谕慰代王還國。
四年春二月,巡撫蔡天佑谕鎮城兵民各安業,所劫軍器令首官,衆稍甯。
郭疤子、胡雄既潛入城,度終不自容,複誘聚餘一黨一數十人,夜焚總兵王振第。
諸卒奔告天佑,天佑曰:&ldquo曉當治之。
&rdquo明日,集諸 卒,谕以朝廷班師不屠城之意,且诘亂故。
衆曰:&ldquo夜倡亂者皆知,請閉諸門戶索之。
&rdquo得首惡郭疤子、胡雄等四十人斬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