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第十三 禮四之四
關燈
小
中
大
侍中陪乘,奉車都尉禦。
巡狩、小祠則設之。
三曰小駕,屬車十二乘。
平城令、太仆奉引,常侍陪乘,奉車郎禦。
遊宴離宮則設之。
二至郊天地,四節祠五帝,或公卿行一事,唯四月郊天,帝常親行,樂加鐘懸,以為迎送之節焉。
天賜二年初,改大駕魚麗雁行,更為方陳鹵簿。
列步騎,内外為四重,列标建旌,通門四達,五色車旗各處其方。
諸王導從在鉀騎内,公在幢内,侯在步槊内,子在刀盾内,五品朝臣使列乘輿前兩廂,官卑者先引。
王公侯子車旒麾蓋、信幡及散官構服,一皆純黑。
肅宗熙平元年六月,中侍中劉騰等奏:“中宮仆刺列車輿朽敗。
自昔舊都,禮物頗異,遷京已來,未複更造。
請集禮官,以裁其制。
”靈太後令曰:“付尚書量議。
”太常卿穆紹,少卿元端,博士鄭六、劉台龍等議:“案《周禮》王後之五辂:重翟錫面朱總,厭翟勒面缋總,安車雕面鹥總,皆有容蓋;翟車貝面組總,有握;辇車,組輓,有翣,羽蓋。
重翟,後從王祭祀所乘,厭翟,後從王賓飨諸侯所乘;安車,後朝見于王所乘;翟車,後出桑則乘;辇車,後宮中所乘。
謹以《周禮》聖制,不刊之典,其禮文尤備。
孔子雲‘其或繼周者,雖百世可知也’,以其法不可逾。
以此言之,後王輿服典章,多放周式。
雖文質時變,辂名宜存,雕飾雖異,理無全舍。
當今聖後臨朝,親覽庶政,輿駕之式,宜備典禮。
臣等學缺通經,叨參議末,辄率短見,宜準《周禮》備造五辂,雕飾之制,随時增減。
” 太學博士王延業議:“案《周禮》,王後有五辂,重翟以從王祠,厭翟以從王飨賓客,安車以朝見于王,翟車以親桑,辇車宮中所乘。
又《漢輿服志》雲:秦并天下,閱三代之禮,或曰殷瑞山車,金根之色,殷人以為大辂,于是始皇作金根之車。
漢承秦制,禦為乘輿。
太皇太後、皇太後皆禦金根車,加交絡、帷裳,非法駕則乘紫罽軿車,雲虡文畫辀,黃金塗五末,蓋爪,在右騑,駕三馬。
阮谌《禮圖》并載秦漢已來輿服,亦雲:金根辂,皇後法駕乘之,以禮婚見廟;乘辂,後法駕乘之以親桑;安車,後小駕乘之以助祭;山軿車,後行則乘之;绀罽軿車,後小行則乘之,以哭公主、邑君、王妃、公侯夫人;入閣輿,後出入閣、宮中小遊則乘之。
晉《先蠶儀注》:皇後乘雲母安車,駕六鬼。
案周、秦、漢、晉車輿儀式,互見圖書,雖名号小異,其大較略相依拟。
金根車雖起自秦造,即殷之遺制,今之乘輿五辂,是其象也,華飾典麗,容觀莊美。
司馬彪以為孔子所謂乘殷之辂,即此之謂也。
案《阮氏圖》,桑車亦飾以雲母,晉之雲母車即是,一與周之翟車其用正同。
安車既名同周制,又用同重翟。
山軿車,案《圖》飾之以紫。
绀罽軿車,雖制用異于厭翟,而實同用。
于今入閣輿與辇,其用又同。
案《圖》,今之黑漆畫扇辇,與周之辇車其形相似。
竊以為秦減周制,百事創革,官名軌式,莫不殊異。
漢魏因循,繼踵仍舊,雖時有損益,而莫能反古。
良由去聖久遠,典儀殊缺,時移俗易,物随事變。
雖經賢哲,祖襲無改。
伏惟皇太後睿聖淵凝,照臨萬物,動循典故,贻則後王。
今辄竭管見,稽之《周禮》,考之漢晉,采諸圖史,驗之時事,以為宜依漢晉:法駕,則禦金根車,駕四馬,加交絡帷裳;禦雲母車,駕四馬,以親桑;其非法駕則禦紫罽軿車,駕三馬;小駕則禦安車,駕三馬,以助祭;小行則禦绀罽軿車,駕三馬,以哭公主、王妃、公侯夫人;宮中出入,則禦畫扇辇車。
案舊事,比之《周禮》,唯阙從王飨賓客及朝見于王之乘。
竊以為古者諸侯有朝會之禮,故有從飨之儀。
今無其事,宜從省略。
又今之皇居,宮掖相一逼一,就有朝見,理無結驷,即事考實,亦宜阙廢。
又哭公主及王妃,《周禮》所無,施之于今,實合事要。
損益不同,用舍随時,三代異制,其道然也。
又金根及雲母,駕馬或三或六,訪之《經禮》,無駕六之文。
今之乘輿,又皆駕四,義符古典,宜仍駕四。
其餘小駕,宜從駕三。
其制用形飾,備見圖志。
” 司空領尚書令任城王澄、尚書左仆射元晖、尚書右仆射李平、尚書齊王蕭寶夤、尚書元欽、尚書元昭、尚書左丞盧同、右丞元洪超、考功郎中劉懋、北主客郎中源子恭、南主客郎中遊思進、三公郎中崔鴻、長兼駕部郎中薛悅、起部郎中杜遇、左主客郎中元韡、騎兵郎中房景先、外兵郎中石士基、長兼右外兵郎中鄭幼儒、都官郎中李秀之、兼尚書左士郎中朱元旭、度支郎中谷穎、左民郎中張均、金部郎中李仲東、庫部郎中賈思同、國子博士薛祯、邢晏、高諒、奚延、太學博士邢湛、崔瓚、韋朏、鄭季期、國子助教韓神固、四門博士楊那羅、唐荊寶、王令俊、吳珍之、宋婆羅、劉燮、高顯邕、杜靈俊、張文和、陳智顯、楊渴侯、趙安慶、賈天度、艾僧、呂太保、王當百、槐貴等五十人,議以為:“皇太後稱制臨朝,躬親庶政,郊天祭地,宗廟之禮,所乘之車,宜同至尊,不應更有制造。
《周禮》,魏晉雖有文辭,不辨形制,假令欲作,恐未合古制,而不可以為一代典。
臣以太常、國子二議為疑,重集群官,并從今議,唯恩裁決。
”靈太後令曰:“群官以後議折中者,便可如奏。
” 太祖天興元年冬,诏儀曹郎董谧撰朝觐、飨宴、郊廟、社稷之儀。
六年,又昭有司制冠服,随品秩各有差,時事未暇,多失古禮。
世祖經營四方,未能留意,仍世以武力為事,取于便習而已。
至高祖太和中,始考舊典,以制冠服,百僚六宮,各有差次。
早世升遐,猶未周洽。
肅宗時,又诏侍中崔光、安豐王延明及在朝名學更議之,條章粗備焉。
熙平元年九月,侍中、儀同三司崔光表:“奉诏定五時朝服,案北京及遷都以來,未有斯制,辄勒禮官詳據。
”太學博士崔瓚議雲:“《周禮》及《禮記》,三冠六冕,承用區分,璅玉五彩,配飾亦别,都無随氣春夏之異。
唯《月令》有青旗、赤玉、黑衣、白辂,随四時而變,複不列弁冕改用之玄黃。
以此而推,五時之冠,《禮》既無文,若求諸正典,難以經證。
案司馬彪《續漢書輿服》及《祭祀志》雲:迎氣五郊,自永平中以《禮谶》并《月令》迎氣服色,因采元始故事,兆五郊于洛一陽一。
又雲五郊衣帻,各如方色。
又《續漢禮儀志》:立春,京都百官,皆著青衣,服青帻。
秋夏悉如其色。
自漢逮于魏晉,迎氣五郊,用帻從服,改色随氣。
斯制因循,相承不革,冠冕仍舊,未聞有變。
今皇魏憲章前代,損益從宜。
五時之冠,愚謂如漢晉用帻為允。
”靈太後令曰:“太傅博學,洽通多識,前載既綜朝儀,彌悉其事,便可谘訪,以決所疑。
”二年九月,太傅、清河王怿、給事黃門侍郎韋延祥奏:“謹案前敕,制五時朝服,嘗訪國子議其舊式。
太學博士崔瓚等議:‘自漢逮于魏晉,迎氣五郊,用帻從服,改色随氣。
斯制因循,相承不革,冠冕仍舊,未聞有變。
今皇魏憲章前代,損益從宜。
五時之冠,謂如漢晉用帻為允。
’尚書以禮式不經,請訪議事,奉敕付臣,令加考決。
臣以為帝王服章,方為萬世則,不可輕裁。
請更集禮官下省定議,蒙敕聽許。
謹集門下及學官以上四十三人,尋考史傳,量古校今,一同國子前議。
帻随服變,冠冕弗改。
又四門博士臣王僧奇、蔣雅哲二人,以為五時冠冕,宜從衣變。
臣等謂從國子前議為允。
”靈太後令曰:“依議。
”
巡狩、小祠則設之。
三曰小駕,屬車十二乘。
平城令、太仆奉引,常侍陪乘,奉車郎禦。
遊宴離宮則設之。
二至郊天地,四節祠五帝,或公卿行一事,唯四月郊天,帝常親行,樂加鐘懸,以為迎送之節焉。
天賜二年初,改大駕魚麗雁行,更為方陳鹵簿。
列步騎,内外為四重,列标建旌,通門四達,五色車旗各處其方。
諸王導從在鉀騎内,公在幢内,侯在步槊内,子在刀盾内,五品朝臣使列乘輿前兩廂,官卑者先引。
王公侯子車旒麾蓋、信幡及散官構服,一皆純黑。
肅宗熙平元年六月,中侍中劉騰等奏:“中宮仆刺列車輿朽敗。
自昔舊都,禮物頗異,遷京已來,未複更造。
請集禮官,以裁其制。
”靈太後令曰:“付尚書量議。
”太常卿穆紹,少卿元端,博士鄭六、劉台龍等議:“案《周禮》王後之五辂:重翟錫面朱總,厭翟勒面缋總,安車雕面鹥總,皆有容蓋;翟車貝面組總,有握;辇車,組輓,有翣,羽蓋。
重翟,後從王祭祀所乘,厭翟,後從王賓飨諸侯所乘;安車,後朝見于王所乘;翟車,後出桑則乘;辇車,後宮中所乘。
謹以《周禮》聖制,不刊之典,其禮文尤備。
孔子雲‘其或繼周者,雖百世可知也’,以其法不可逾。
以此言之,後王輿服典章,多放周式。
雖文質時變,辂名宜存,雕飾雖異,理無全舍。
當今聖後臨朝,親覽庶政,輿駕之式,宜備典禮。
臣等學缺通經,叨參議末,辄率短見,宜準《周禮》備造五辂,雕飾之制,随時增減。
” 太學博士王延業議:“案《周禮》,王後有五辂,重翟以從王祠,厭翟以從王飨賓客,安車以朝見于王,翟車以親桑,辇車宮中所乘。
又《漢輿服志》雲:秦并天下,閱三代之禮,或曰殷瑞山車,金根之色,殷人以為大辂,于是始皇作金根之車。
漢承秦制,禦為乘輿。
太皇太後、皇太後皆禦金根車,加交絡、帷裳,非法駕則乘紫罽軿車,雲虡文畫辀,黃金塗五末,蓋爪,在右騑,駕三馬。
阮谌《禮圖》并載秦漢已來輿服,亦雲:金根辂,皇後法駕乘之,以禮婚見廟;乘辂,後法駕乘之以親桑;安車,後小駕乘之以助祭;山軿車,後行則乘之;绀罽軿車,後小行則乘之,以哭公主、邑君、王妃、公侯夫人;入閣輿,後出入閣、宮中小遊則乘之。
晉《先蠶儀注》:皇後乘雲母安車,駕六鬼。
案周、秦、漢、晉車輿儀式,互見圖書,雖名号小異,其大較略相依拟。
金根車雖起自秦造,即殷之遺制,今之乘輿五辂,是其象也,華飾典麗,容觀莊美。
司馬彪以為孔子所謂乘殷之辂,即此之謂也。
案《阮氏圖》,桑車亦飾以雲母,晉之雲母車即是,一與周之翟車其用正同。
安車既名同周制,又用同重翟。
山軿車,案《圖》飾之以紫。
绀罽軿車,雖制用異于厭翟,而實同用。
于今入閣輿與辇,其用又同。
案《圖》,今之黑漆畫扇辇,與周之辇車其形相似。
竊以為秦減周制,百事創革,官名軌式,莫不殊異。
漢魏因循,繼踵仍舊,雖時有損益,而莫能反古。
良由去聖久遠,典儀殊缺,時移俗易,物随事變。
雖經賢哲,祖襲無改。
伏惟皇太後睿聖淵凝,照臨萬物,動循典故,贻則後王。
今辄竭管見,稽之《周禮》,考之漢晉,采諸圖史,驗之時事,以為宜依漢晉:法駕,則禦金根車,駕四馬,加交絡帷裳;禦雲母車,駕四馬,以親桑;其非法駕則禦紫罽軿車,駕三馬;小駕則禦安車,駕三馬,以助祭;小行則禦绀罽軿車,駕三馬,以哭公主、王妃、公侯夫人;宮中出入,則禦畫扇辇車。
案舊事,比之《周禮》,唯阙從王飨賓客及朝見于王之乘。
竊以為古者諸侯有朝會之禮,故有從飨之儀。
今無其事,宜從省略。
又今之皇居,宮掖相一逼一,就有朝見,理無結驷,即事考實,亦宜阙廢。
又哭公主及王妃,《周禮》所無,施之于今,實合事要。
損益不同,用舍随時,三代異制,其道然也。
又金根及雲母,駕馬或三或六,訪之《經禮》,無駕六之文。
今之乘輿,又皆駕四,義符古典,宜仍駕四。
其餘小駕,宜從駕三。
其制用形飾,備見圖志。
” 司空領尚書令任城王澄、尚書左仆射元晖、尚書右仆射李平、尚書齊王蕭寶夤、尚書元欽、尚書元昭、尚書左丞盧同、右丞元洪超、考功郎中劉懋、北主客郎中源子恭、南主客郎中遊思進、三公郎中崔鴻、長兼駕部郎中薛悅、起部郎中杜遇、左主客郎中元韡、騎兵郎中房景先、外兵郎中石士基、長兼右外兵郎中鄭幼儒、都官郎中李秀之、兼尚書左士郎中朱元旭、度支郎中谷穎、左民郎中張均、金部郎中李仲東、庫部郎中賈思同、國子博士薛祯、邢晏、高諒、奚延、太學博士邢湛、崔瓚、韋朏、鄭季期、國子助教韓神固、四門博士楊那羅、唐荊寶、王令俊、吳珍之、宋婆羅、劉燮、高顯邕、杜靈俊、張文和、陳智顯、楊渴侯、趙安慶、賈天度、艾僧、呂太保、王當百、槐貴等五十人,議以為:“皇太後稱制臨朝,躬親庶政,郊天祭地,宗廟之禮,所乘之車,宜同至尊,不應更有制造。
《周禮》,魏晉雖有文辭,不辨形制,假令欲作,恐未合古制,而不可以為一代典。
臣以太常、國子二議為疑,重集群官,并從今議,唯恩裁決。
”靈太後令曰:“群官以後議折中者,便可如奏。
” 太祖天興元年冬,诏儀曹郎董谧撰朝觐、飨宴、郊廟、社稷之儀。
六年,又昭有司制冠服,随品秩各有差,時事未暇,多失古禮。
世祖經營四方,未能留意,仍世以武力為事,取于便習而已。
至高祖太和中,始考舊典,以制冠服,百僚六宮,各有差次。
早世升遐,猶未周洽。
肅宗時,又诏侍中崔光、安豐王延明及在朝名學更議之,條章粗備焉。
熙平元年九月,侍中、儀同三司崔光表:“奉诏定五時朝服,案北京及遷都以來,未有斯制,辄勒禮官詳據。
”太學博士崔瓚議雲:“《周禮》及《禮記》,三冠六冕,承用區分,璅玉五彩,配飾亦别,都無随氣春夏之異。
唯《月令》有青旗、赤玉、黑衣、白辂,随四時而變,複不列弁冕改用之玄黃。
以此而推,五時之冠,《禮》既無文,若求諸正典,難以經證。
案司馬彪《續
又雲五郊衣帻,各如方色。
又《續漢禮儀志》:立春,京都百官,皆著青衣,服青帻。
秋夏悉如其色。
自漢逮于魏晉,迎氣五郊,用帻從服,改色随氣。
斯制因循,相承不革,冠冕仍舊,未聞有變。
今皇魏憲章前代,損益從宜。
五時之冠,愚謂如漢晉用帻為允。
”靈太後令曰:“太傅博學,洽通多識,前載既綜朝儀,彌悉其事,便可谘訪,以決所疑。
”二年九月,太傅、清河王怿、給事黃門侍郎韋延祥奏:“謹案前敕,制五時朝服,嘗訪國子議其舊式。
太學博士崔瓚等議:‘自漢逮于魏晉,迎氣五郊,用帻從服,改色随氣。
斯制因循,相承不革,冠冕仍舊,未聞有變。
今皇魏憲章前代,損益從宜。
五時之冠,謂如漢晉用帻為允。
’尚書以禮式不經,請訪議事,奉敕付臣,令加考決。
臣以為帝王服章,方為萬世則,不可輕裁。
請更集禮官下省定議,蒙敕聽許。
謹集門下及學官以上四十三人,尋考史傳,量古校今,一同國子前議。
帻随服變,冠冕弗改。
又四門博士臣王僧奇、蔣雅哲二人,以為五時冠冕,宜從衣變。
臣等謂從國子前議為允。
”靈太後令曰:“依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