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第十三 禮四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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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制,義循事立,可特為齊衰三月,以申追仰之心。
”有司奏:“案舊事,皇太後崩儀,自複魄斂葬,百官哭臨,其禮甚多。
今尼太後既存委俗尊,憑居道法。
兇事簡速,不依配極之典;庭局狹隘,非容百官之位。
但昔經奉接,義成君臣,終始情禮,理無廢絕。
辄準故式,立儀如别。
内外群官,權改常服,單衣邪巾,奉送至墓,列位哭拜,事訖而除。
止在京師,更不宣下。
”诏可。
十一月,侍中、國子祭酒、儀同三司崔光上言:“被台祠部曹符,文昭皇太後改葬,議至尊、皇太後、群臣服制輕重。
四門博士劉季明議雲:‘案《喪服》,《記》雖雲“改葬缌”,文無指據,至于注解,乖異不同。
馬融、王肅雲本有三年之服者,鄭及三重。
然而後來諸儒,符融者多,與玄者少。
今請依馬、王諸儒之議,至尊宜服缌。
案《記》:“外宗為君夫人,猶内宗。
”鄭注雲:“為君服斬,夫人齊衰,不敢以親服至尊也。
”今皇太後雖上奉宗廟,下臨朝臣,至于為姑,不得過期,計應無服。
其清河、汝南二王母服三年,亦宜有缌,自餘王公百官,為君之母妻,唯期而已,并應不服。
’又太常博士鄭六議雲:‘謹檢《喪服》并中代雜論,《記》雲:“改葬缌。
”鄭注:“臣為君,子為父,妻為夫。
親見一屍一柩,不可以無服,故服缌。
”三年者缌,則期已下無服。
竊謂鄭氏得服缌之旨,謬三月之言。
如臣所見,請依康成之服缌,既葬而除。
’愚以為允。
”诏可。
二年正月二日元會,高一陽一王雍以靈太後臨朝,太上秦公喪制未畢,欲罷百戲絲竹之樂。
清河王怿以為萬國慶集,天子臨享,宜應備設。
太後訪之于侍中崔光,光從雍所執。
怿謂光曰:“宜以經典為證。
”光據《禮記》“缟冠玄武,子姓之冠”,父母有重喪,子不純吉。
安定公親為外祖,又有師恩,太後不許公除,衰麻在體。
正月朔日,還家哭臨,至尊輿駕奉慰。
《記》雲:“朋友之墓,有宿草焉而不哭。
”是則朋友有期年之哀。
子貢雲:夫子喪顔淵,若喪子而無服,喪子路亦然。
顔淵之喪,饋練肉,夫子受之,彈琴而後食之。
若子之哀,則容一期,不一舉樂也。
孔子既大練,五日彈琴,父母一之喪也。
由是喪夫子若喪父而無服。
心喪三年,由此而制。
雖古義難追,比來發诏,每言師、祖之尊。
是則一期之内,猶有餘哀。
且《禮》,母有喪服,聲之所聞,子不一舉樂。
今太後更無别宮,所居嘉福,去太極不為大遠。
鼓鐘于宮,聲聞于外,況在内密迩也。
君之卿佐,是謂股肱,股肱或虧,何痛如之!智悼子喪未葬,杜蒉所以谏晉平公也。
今相國雖已安厝,裁三月爾,陵墳未乾。
怿以理證為然,乃從雍議。
孝靜武定五年正月,齊獻武王薨,時秘兇問。
六日,孝靜皇帝舉哀于太極東堂,服齊衰三月。
及将窆,中練。
齊文襄王請自發喪之月,帝使侍中陸子彰舉诏,三往敦喻,王固執,诏不許。
乃從薨月。
太祖天賜三年十月,占授著作郎王宜弟造兵法。
高宗和平三年十二月,因歲除大傩之禮,遂耀兵示武。
更為制,令步兵陳于南,騎士陳于北,各擊鐘鼓,以為節度。
其步兵所衣,青赤黃黑别為部隊。
盾槊矛戟相次周回轉易,以相赴就。
有飛龍騰蛇之變,為函箱魚鱗四門之陳,凡十餘法。
跽起前卻,莫不應節。
陳畢,南北二軍皆鳴鼓角,衆盡大噪。
各令騎将六人去來挑戰,步兵更進退以相拒擊,南敗北捷,以為盛觀。
自後踵以為常。
高祖太和十九年五月甲午,冠皇太子恂于廟。
丙申,高祖臨光極堂,太子入見,帝親诏之。
事在《恂傳》。
六月,高祖臨光極堂,引見群官。
诏“比冠子恂,禮有所阙,當思往失,更順将來。
禮古今殊制,三代異章。
近冠恂之禮有三失,一,朕與諸儒同誤,二,諸儒違朕,故令有三誤。
今中原兆建,百禮惟新,而有此三失,殊以愧歎。
《春秋》,襄公将至衛,以同姓之國,問其季幾,而行冠禮。
古者皆灌地降神,或有作樂以迎神。
昨失作樂。
至廟庭,朕以意而行拜禮,雖不得降神,于理猶差完。
司馬彪雲,漢帝有四冠:一缁布,二進賢,三武弁,四通天冠。
朕見《家語》《冠頌篇》,四加冠,公也。
《家語》雖非正經,孔子之言與經何異。
諸儒忽司馬彪《志》,緻使天子之子,而行士冠禮,此朝廷之失。
冠禮朕以為有賓,諸儒皆以為無賓,朕既從之,複令有失。
孔所雲‘斐然成章’,其斯之謂。
”太子太傅穆亮等拜謝。
高祖曰:“昔裴頠作冠儀,不知有四,裴頠尚不知,卿等複何愧。
” 正光元年秋,肅宗加元服,時年十一。
既冠,拜太廟,大赦改元。
官有其注。
輿服之制,秦漢已降,損益可知矣。
魏氏居百王之末,接分崩之後,典禮之用,故有阙焉。
太祖世所制車辇,雖參采古式,多違舊章。
今案而書之,以存一代之迹。
乘輿辇辂:龍辀十六,四衡,毂朱班,繡輪,有雕虬、文虎、盤螭之飾。
龍首銜扼,鸾爵立衡,圓蓋華蟲,金雞樹羽,蛟龍遊蘇。
建太常十有二遊,畫日月升龍。
郊天祭廟則乘之。
乾象辇:羽葆,圓蓋華蟲,金雞樹羽,二十八宿,天階雲罕,山林雲氣、仙聖賢明、忠孝節義、遊龍、飛鳳、朱雀、玄武、白虎、青龍、奇禽異獸可以為飾者皆亦圖焉。
太皇太後、皇太後、皇後助祭郊廟則乘之。
大樓辇:辀十二,加以玉飾,衡輪雕彩,與辇辂同,駕牛二十。
小樓辇:辀八,衡輪色數與大樓辇同,駕牛十二。
天子、太皇太後、皇太後郊廟,亦乘之。
象辇:左右鳳凰,白馬,仙人前卻飛行,駕二象。
羽葆旒蘇,龍旗旌旍麾,其飾與乾象同。
太皇太後、皇太後助祭郊廟之副乘也。
馬辇、重級,其飾皆如之。
缋漆直辀六,左右騑駕。
天子籍田、小祀時,則乘之。
卧辇:其飾皆如之。
丹漆,駕六馬。
遊觀辇:其飾亦如之。
駕馬十五匹,皆白馬朱髦尾。
天子法駕行幸、巡狩、小祀時,則乘之。
七寶旃檀刻镂辇:金薄隐起。
馬辇:天子三駕所乘,或為副乘。
缁漆蜀馬車:金薄華蟲隐起。
轺軒:駕驷,金銀隐起。
出挽解合。
步挽:天子小駕遊宴所乘,亦為副乘。
金根車:羽葆,旒,畫辀輪,華首,彩軒交落,左右騑。
太皇太後、皇太後、皇後助祭郊廟,籍田先蠶,則乘之。
長公主、大貴、公主、封君、諸王妃皆得乘,但右騑而已。
太祖初,皇太子、皇子皆鸾辂立乘,畫辀龍首,朱輪繡毂,彩蓋朱裹,龍旌九遊,畫雲楱。
皇子封則賜之,皆駕驷。
又有轺車:缁漆,紫憲朱裹,駕一馬,為副乘。
公安車:缁漆,紫蓋朱裹,畫辀,朱雀、青龍、白虎,龍旗八遊,駕三馬。
轺車與王同。
候車:與公同。
七遊,紫蓋青裡,駕二馬。
副車亦如之。
子車:缁漆,草蠡文,六遊,皁蓋青裹,駕一馬。
副車亦如之。
阙 及公、侯、子陪列郊天,則乘之。
宗廟小祀,乘轺軒而已。
至高祖太和中,诏儀曹令李韶監造車辂,一遵古式焉。
太祖天興二年,命禮官捃采古事,制三駕鹵簿。
。
一曰大架,設五辂,建太常,屬車八十一乘。
平城令、代尹、司隸校尉、丞相奉引,太尉陪乘,太仆禦從。
輕車介士,千乘萬騎,魚麗雁行。
前駕,皮軒、阘戟、芝蓋、雲罕、指南;後殿,豹尾。
鳴葭唱,上下作鼓吹。
軍戎、大祠則設之。
二曰法駕,屬車三十六乘。
平城令、代尹、太尉奉引,
”有司奏:“案舊事,皇太後崩儀,自複魄斂葬,百官哭臨,其禮甚多。
今尼太後既存委俗尊,憑居道法。
兇事簡速,不依配極之典;庭局狹隘,非容百官之位。
但昔經奉接,義成君臣,終始情禮,理無廢絕。
辄準故式,立儀如别。
内外群官,權改常服,單衣邪巾,奉送至墓,列位哭拜,事訖而除。
止在京師,更不宣下。
”诏可。
十一月,侍中、國子祭酒、儀同三司崔光上言:“被台祠部曹符,文昭皇太後改葬,議至尊、皇太後、群臣服制輕重。
四門博士劉季明議雲:‘案《喪服》,《記》雖雲“改葬缌”,文無指據,至于注解,乖異不同。
馬融、王肅雲本有三年之服者,鄭及三重。
然而後來諸儒,符融者多,與玄者少。
今請依馬、王諸儒之議,至尊宜服缌。
案《記》:“外宗為君夫人,猶内宗。
”鄭注雲:“為君服斬,夫人齊衰,不敢以親服至尊也。
”今皇太後雖上奉宗廟,下臨朝臣,至于為姑,不得過期,計應無服。
其清河、汝南二王母服三年,亦宜有缌,自餘王公百官,為君之母妻,唯期而已,并應不服。
’又太常博士鄭六議雲:‘謹檢《喪服》并中代雜論,《記》雲:“改葬缌。
”鄭注:“臣為君,子為父,妻為夫。
親見一屍一柩,不可以無服,故服缌。
”三年者缌,則期已下無服。
竊謂鄭氏得服缌之旨,謬三月之言。
如臣所見,請依康成之服缌,既葬而除。
’愚以為允。
”诏可。
二年正月二日元會,高一陽一王雍以靈太後臨朝,太上秦公喪制未畢,欲罷百戲絲竹之樂。
清河王怿以為萬國慶集,天子臨享,宜應備設。
太後訪之于侍中崔光,光從雍所執。
怿謂光曰:“宜以經典為證。
”光據《禮記》“缟冠玄武,子姓之冠”,父母有重喪,子不純吉。
安定公親為外祖,又有師恩,太後不許公除,衰麻在體。
正月朔日,還家哭臨,至尊輿駕奉慰。
《記》雲:“朋友之墓,有宿草焉而不哭。
”是則朋友有期年之哀。
子貢雲:夫子喪顔淵,若喪子而無服,喪子路亦然。
顔淵之喪,饋練肉,夫子受之,彈琴而後食之。
若子之哀,則容一期,不一舉樂也。
孔子既大練,五日彈琴,父母一之喪也。
由是喪夫子若喪父而無服。
心喪三年,由此而制。
雖古義難追,比來發诏,每言師、祖之尊。
是則一期之内,猶有餘哀。
且《禮》,母有喪服,聲之所聞,子不一舉樂。
今太後更無别宮,所居嘉福,去太極不為大遠。
鼓鐘于宮,聲聞于外,況在内密迩也。
君之卿佐,是謂股肱,股肱或虧,何痛如之!智悼子喪未葬,杜蒉所以谏晉平公也。
今相國雖已安厝,裁三月爾,陵墳未乾。
怿以理證為然,乃從雍議。
孝靜武定五年正月,齊獻武王薨,時秘兇問。
六日,孝靜皇帝舉哀于太極東堂,服齊衰三月。
及将窆,中練。
齊文襄王請自發喪之月,帝使侍中陸子彰舉诏,三往敦喻,王固執,诏不許。
乃從薨月。
太祖天賜三年十月,占授著作郎王宜弟造兵法。
高宗和平三年十二月,因歲除大傩之禮,遂耀兵示武。
更為制,令步兵陳于南,騎士陳于北,各擊鐘鼓,以為節度。
其步兵所衣,青赤黃黑别為部隊。
盾槊矛戟相次周回轉易,以相赴就。
有飛龍騰蛇之變,為函箱魚鱗四門之陳,凡十餘法。
跽起前卻,莫不應節。
陳畢,南北二軍皆鳴鼓角,衆盡大噪。
各令騎将六人去來挑戰,步兵更進退以相拒擊,南敗北捷,以為盛觀。
自後踵以為常。
高祖太和十九年五月甲午,冠皇太子恂于廟。
丙申,高祖臨光極堂,太子入見,帝親诏之。
事在《恂傳》。
六月,高祖臨光極堂,引見群官。
诏“比冠子恂,禮有所阙,當思往失,更順将來。
禮古今殊制,三代異章。
近冠恂之禮有三失,一,朕與諸儒同誤,二,諸儒違朕,故令有三誤。
今中原兆建,百禮惟新,而有此三失,殊以愧歎。
《春秋》,襄公将至衛,以同姓之國,問其季幾,而行冠禮。
古者皆灌地降神,或有作樂以迎神。
昨失作樂。
至廟庭,朕以意而行拜禮,雖不得降神,于理猶差完。
司馬彪雲,漢帝有四冠:一缁布,二進賢,三武弁,四通天冠。
朕見《家語》《冠頌篇》,四加冠,公也。
《家語》雖非正經,孔子之言與經何異。
諸儒忽司馬彪《志》,緻使天子之子,而行士冠禮,此朝廷之失。
冠禮朕以為有賓,諸儒皆以為無賓,朕既從之,複令有失。
孔所雲‘斐然成章’,其斯之謂。
”太子太傅穆亮等拜謝。
高祖曰:“昔裴頠作冠儀,不知有四,裴頠尚不知,卿等複何愧。
” 正光元年秋,肅宗加元服,時年十一。
既冠,拜太廟,大赦改元。
官有其注。
輿服之制,秦漢已降,損益可知矣。
魏氏居百王之末,接分崩之後,典禮之用,故有阙焉。
太祖世所制車辇,雖參采古式,多違舊章。
今案而書之,以存一代之迹。
乘輿辇辂:龍辀十六,四衡,毂朱班,繡輪,有雕虬、文虎、盤螭之飾。
龍首銜扼,鸾爵立衡,圓蓋華蟲,金雞樹羽,蛟龍遊蘇。
建太常十有二遊,畫日月升龍。
郊天祭廟則乘之。
乾象辇:羽葆,圓蓋華蟲,金雞樹羽,二十八宿,天階雲罕,山林雲氣、仙聖賢明、忠孝節義、遊龍、飛鳳、朱雀、玄武、白虎、青龍、奇禽異獸可以為飾者皆亦圖焉。
太皇太後、皇太後、皇後助祭郊廟則乘之。
大樓辇:辀十二,加以玉飾,衡輪雕彩,與辇辂同,駕牛二十。
小樓辇:辀八,衡輪色數與大樓辇同,駕牛十二。
天子、太皇太後、皇太後郊廟,亦乘之。
象辇:左右鳳凰,白馬,仙人前卻飛行,駕二象。
羽葆旒蘇,龍旗旌旍麾,其飾與乾象同。
太皇太後、皇太後助祭郊廟之副乘也。
馬辇、重級,其飾皆如之。
缋漆直辀六,左右騑駕。
天子籍田、小祀時,則乘之。
卧辇:其飾皆如之。
丹漆,駕六馬。
遊觀辇:其飾亦如之。
駕馬十五匹,皆白馬朱髦尾。
天子法駕行幸、巡狩、小祀時,則乘之。
七寶旃檀刻镂辇:金薄隐起。
馬辇:天子三駕所乘,或為副乘。
缁漆蜀馬車:金薄華蟲隐起。
轺軒:駕驷,金銀隐起。
出挽解合。
步挽:天子小駕遊宴所乘,亦為副乘。
金根車:羽葆,旒,畫辀輪,華首,彩軒交落,左右騑。
太皇太後、皇太後、皇後助祭郊廟,籍田先蠶,則乘之。
長公主、大貴、公主、封君、諸王妃皆得乘,但右騑而已。
太祖初,皇太子、皇子皆鸾辂立乘,畫辀龍首,朱輪繡毂,彩蓋朱裹,龍旌九遊,畫雲楱。
皇子封則賜之,皆駕驷。
又有轺車:缁漆,紫憲朱裹,駕一馬,為副乘。
公安車:缁漆,紫蓋朱裹,畫辀,朱雀、青龍、白虎,龍旗八遊,駕三馬。
轺車與王同。
候車:與公同。
七遊,紫蓋青裡,駕二馬。
副車亦如之。
子車:缁漆,草蠡文,六遊,皁蓋青裹,駕一馬。
副車亦如之。
阙 及公、侯、子陪列郊天,則乘之。
宗廟小祀,乘轺軒而已。
至高祖太和中,诏儀曹令李韶監造車辂,一遵古式焉。
太祖天興二年,命禮官捃采古事,制三駕鹵簿。
。
一曰大架,設五辂,建太常,屬車八十一乘。
平城令、代尹、司隸校尉、丞相奉引,太尉陪乘,太仆禦從。
輕車介士,千乘萬騎,魚麗雁行。
前駕,皮軒、阘戟、芝蓋、雲罕、指南;後殿,豹尾。
鳴葭唱,上下作鼓吹。
軍戎、大祠則設之。
二曰法駕,屬車三十六乘。
平城令、代尹、太尉奉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