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八十八 高句麗 百濟 勿吉 失韋 豆莫婁 地豆于 庫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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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能審悉。

    卿所送鞍,比校舊乘,非中國之物。

    不可以疑似之事,以生必然之過。

    經略權要,已具别旨。

    ”又诏曰:“知高麗阻疆,侵轶卿土,修先君之舊怨,棄息民之大德,兵交累載,難結荒邊。

    使兼申胥之誠,國有楚越之急,乃應展義扶微,乘機電舉。

    但以高麗稱籓先朝,供職日久,于彼雖有自昔之釁,于國未有犯令之愆。

    卿使命始通,便求緻伐,尋讨事會,理亦未周。

    故往年遣禮等至平壤,欲驗其由狀。

    然高麗奏請頻煩,辭理俱詣,行人不能抑其請,司法無以成其責,故聽其所啟,诏禮等還。

    若今複違旨,則過咎益露,後雖自陳,無所逃罪,然後興師讨之,于義為得。

    九夷之國,民居海外,道暢則奉籓,惠戢則保境,故羁縻著于前典,楛貢曠于歲時。

    卿備陳強弱之形,具列往代之迹,欲殊事異,拟贶乖衷,洪規大略,其緻猶在。

    今中夏平一,宇内無虞,每欲陵威東極,懸旌域表,拯荒黎于偏方,舒皇風于遠服。

    良由高麗即叙,未及蔔征。

    今若不從诏旨,則卿之來謀,載協朕意元戎啟行,将不雲遠。

    便可豫率同興,具以待事,時遣報使,速究彼情。

    師舉之日,卿為鄉導之首,大捷之後,又受元功之賞,不亦善乎。

    所獻錦布海物雖不悉達,明卿至心。

    今賜雜物如别。

    ”又诏琏護送安等。

     安等至高句麗,琏稱昔與餘慶有仇,不令東過,安等于是皆還。

    乃下诏切責之。

    五年,使安等從東萊浮海,賜餘慶玺書,褒其誠節。

    安等至海濱,遇風飄蕩。

    竟不達而還。

     勿吉國,在高句麗北,舊肅慎國也。

    邑落各自有長,不相總一。

    其人勁悍,于東夷最強。

    言語獨異。

    常輕豆莫婁等國,諸國亦患之。

    去洛五千裡。

    自和龍北二百餘裡有善玉山,山北行十三日至祁黎山,又北行七日至如洛環水,水廣裡餘,又北行十五日至太魯水,又東北行十八日到其國。

    國有大水,闊三裡餘,名速末水。

    其地下濕,築城一穴一居,屋似形冢,開口于上,以梯出入。

    其國無牛,有車馬,佃則偶耕,車則步推。

    有粟及麥穄,菜則有葵。

    水氣醎凝,鹽生樹上,亦有鹽池。

    多豬無羊。

    嚼米醖酒,飲能至醉。

    婦人則布裙,男子豬犬皮裘。

    初婚之夕,男就女家執女一乳一而罷,便以為定,仍為夫婦。

    俗以人溺洗手面。

    頭插虎豹尾。

    善射獵,弓長三尺,箭長尺二寸,以石為镞。

    其父母春夏死,立埋之,冢上作屋,不令雨濕;若秋冬,以其一屍一捕貂,貂食其肉,多得之。

    常七八月造毒一藥傅箭镞,射禽一獸,中者便死,煮藥毒氣亦能殺人。

    國南有徒太山,魏言“大皇”,有虎豹罴狼不害人,人不得山上溲污,行迳山者,皆以物盛。

     去延興中,遣使乙力支朝獻。

    太和初,又貢馬五百匹。

    乙力支稱:初發其國,北船溯難河西上,至太氵河,沉船于水,南出陸行,渡洛孤水,從契丹西界達和龍。

    自雲其國先破高句麗十落,密其百濟謀從水道并力取斑句麗,遣乙力支奉使大國,請其可否。

    诏敕三國同是籓附,宜共和順,勿相侵擾。

    乙力支乃還。

    從其來道,取得本船,泛達其國。

    九年,複遣使侯尼支朝獻。

    明年複入貢。

     其傍有大莫盧國、複鐘國、莫多回國、庫婁國、素和國、具弗伏國、匹黎爾國、拔大何國、郁羽陵國、庫伏真國、魯婁國、羽真侯國,前後各遣使朝獻。

     太和十二年,勿吉複遣使貢楛矢方物于京師。

    十七年,又遣使人婆非等五百餘人朝獻。

    景明四年,複遣使候力歸等朝貢。

    自此迄于正光,貢使相尋。

    爾後,中國紛擾,頗或不至。

    興和二年六月,遣使石久雲等貢方物,至于武定不絕。

     失韋國,在勿吉北千裡,去洛六千裡。

    路出和龍北千餘裡,入契丹國,又北行十日至啜水,又北行三日有蓋水,又北行三日有犢了山,其山高大,周回三百餘裡,又北行三日有大水名屈利,又北行三日至刃水,又北行五日到其國。

    有大水從北而來,廣四裡餘,名穄水。

    國土下濕。

    ,語與庫莫奚、契丹、豆莫婁國同。

    頗有粟麥及穄,唯食豬魚,養牛馬,俗又無羊。

    夏則城居,冬逐水草。

    亦多貂皮。

    丈夫索發。

    用角弓,其箭尤長。

    女婦束發,作叉手髻。

    其國少竊盜,盜一征三,殺人者責馬三百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