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外戚第七十一上 賀讷 劉羅辰 姚黃眉 杜超 賀迷 闾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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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自少綢缪,知之惟朕。
案行定名,谥曰元懿。
”帝又親為作碑文及挽歌,詞皆窮美盡哀,事過其厚。
車駕還京,诏曰:“馮大司馬已就墳茔,永潛幽室,宿草之哭,何能忘之?”遂親臨誕墓,停車而哭。
使彭城王勰诏群官脫朱衣,服單衣介帻,陪哭司徒,貴者示以朋友,微者示如僚佐。
公主貞厚有禮度,産二男,長子穆。
穆,字孝和,襲熙爵。
避皇子愉封,改扶風郡公。
尚高祖女順一陽一長公主,拜驸馬都尉,曆員外、通直散騎常侍。
穆與叔輔興不和。
輔興亡,贈相州刺史。
祖載在庭,而穆方高車良馬,恭受職命,言宴滿堂,忻笑自若,為禦史中尉東平王匡所劾。
後位金紫光祿大夫,遇害河一陰一。
贈司空、雍州刺史。
子冏,字景昭,襲爵昌黎王。
尋以庶姓罷王,仍襲扶風郡公。
子峭,字子漢。
齊受禅,例降。
穆弟颢,襲父誕長樂郡公。
脩弟聿,字寶興,廢後同産兄也。
位黃門郎、信都伯。
後坐妹廢,免為長樂百姓。
世宗時,卒于河南尹。
聿同産弟風,幼養于宮,文明太後特加一愛一念。
數歲,賜爵至北平王,拜太子中庶子,出入禁闼,一寵一侔二兄。
高祖親政後,恩一寵一稍衰,降爵為侯。
幽後立,乃複叙用。
後死,亦冗散。
卒,贈青州刺史。
崔光之兼黃門也,與聿俱直。
光每謂之曰:“君家富貴太盛,終必衰敗。
”聿雲:“我家何負四海,乃呪我也。
”光雲:“以古推之,不可不慎。
”時熙為太保,誕司徒、太子太傅,脩侍中、尚書,聿黃門。
廢後在位,禮一愛一未弛。
是後歲餘,脩以罪棄,熙、誕喪亡,後廢,聿退。
時人以為盛必衰也。
李峻,字珍之,梁國蒙縣人,元皇後兄也。
父方叔,劉義隆濟一陰一太守。
高宗遺間使谕之,峻與五弟誕、嶷、雅、白、永等前後歸京師。
拜峻鎮西将軍、泾州刺史、頓丘公。
雅、嶷、誕等皆封公位顯。
後進峻爵為王,征為太宰,薨。
李惠,中山人,思皇後之父也。
父蓋,少知名,曆位殿中、都官二尚書,左将軍,南郡公。
初,世祖妹武威長公主,故涼王沮渠牧犍之妻。
世祖平涼州,頗以公主通密計助之,故一寵一遇差隆。
诏蓋尚焉。
蓋妻與氏,以是而出。
是後,蓋加侍中,驸馬都尉,殿中、都官尚書,左仆射,卒官。
贈征南大将軍、定州刺史、中山王,谥曰莊。
惠弱冠襲父爵,妻襄城王韓頹女,生二女,長即後也。
惠曆位散騎常侍、侍中、征西大将軍、秦益二州刺史,進爵為王,轉雍州刺史、征南大将軍。
加長安鎮大将。
惠長于思察。
雍州事,有燕争巢,鬥已累日。
惠令人掩獲,試命綱紀斷之,并辭曰:“此乃上智所測,非下愚所知。
”惠乃使卒以弱竹彈兩燕,既而一去一留。
惠笑謂吏屬曰:“此留者自計為巢功重,彼去者既經楚痛,理無留心。
”群下伏其聰察。
人有負鹽負薪者,同釋重擔,息于樹一陰一。
二人将行,争一羊皮,各言藉背之物。
惠遺争者出,顧謂州綱紀曰:“此羊皮可拷知主乎。
”群下以為戲言,鹹無答者。
惠令人置羊皮席上,以杖擊之,見少鹽屑,曰:“得其實矣。
”使争者視之,負薪者乃伏而就罪。
泛所察究,多如此類。
由是吏民莫敢欺犯。
後為開府儀同三司、青州刺史,王如故。
曆政有美績。
惠素為文明太後所忌,誣惠将南叛,誅之。
惠二弟,初、樂,與惠諸子同戮。
後妻梁氏亦死青州。
盡沒其家财。
惠本無釁,故天下冤惜焉。
惠從弟鳳,為定州刺史、安樂王長樂主簿。
後長樂以罪賜死,時蔔筮者河間邢瓚辭引鳳,雲“長樂不軌,鳳為謀主”,伏誅。
惟鳳弟道念與鳳子及兄弟之子皆逃免,後遇赦乃出。
太和十二年,高祖将爵舅氏,诏訪存者。
而惠諸從以再罹孥戮,難于應命。
唯道念敢先詣阙,乃申後妹及鳳兄弟子女之存者。
于是賜鳳子屯爵柏人侯,安祖浮一陽一侯,興祖安喜侯,道念真定侯,從弟寄生高邑子,皆加将軍。
十五年,安祖昆弟四人,以外戚蒙見,诏謂曰:“卿之先世,内外有犯,得罪于時。
然官必用才,以親非興邦之選。
外氏之一寵一,超于末葉。
從今已後,自非奇才,不得複外戚謬班一抽一舉。
既無殊能,今且可還。
”後例降爵,安祖等改侯為伯,并去軍号。
高祖奉馮氏過厚,于李氏過薄,舅家了無叙用。
朝野人士所以竊議,太常高闾顯言于禁中。
及世宗一寵一隆外家,并居顯位,乃惟高祖舅氏存已不沾恩澤,景明末,特诏興祖為中山太守。
正始初,诏追崇惠為使持節、骠騎将軍、開府儀同三司、定州刺史、中山公。
太常考行,上言,案谥法武而不遂曰“莊”谥曰莊公。
興祖自中山遷燕州刺史。
卒,以兄安祖子侃晞為後,襲。
先封南郡王,後以庶姓罷王,改為博陵郡公。
侃晞為莊帝所親幸。
拜散騎常侍、嘗食典禦。
帝之圖爾朱榮,侃晞與魯安等持刀于禁内,殺榮。
及莊帝蒙塵,侃晞奔蕭衍。
案行定名,谥曰元懿。
”帝又親為作碑文及挽歌,詞皆窮美盡哀,事過其厚。
車駕還京,诏曰:“馮大司馬已就墳茔,永潛幽室,宿草之哭,何能忘之?”遂親臨誕墓,停車而哭。
使彭城王勰诏群官脫朱衣,服單衣介帻,陪哭司徒,貴者示以朋友,微者示如僚佐。
公主貞厚有禮度,産二男,長子穆。
穆,字孝和,襲熙爵。
避皇子愉封,改扶風郡公。
尚高祖女順一陽一長公主,拜驸馬都尉,曆員外、通直散騎常侍。
穆與叔輔興不和。
輔興亡,贈相州刺史。
祖載在庭,而穆方高車良馬,恭受職命,言宴滿堂,忻笑自若,為禦史中尉東平王匡所劾。
後位金紫光祿大夫,遇害河一陰一。
贈司空、雍州刺史。
子冏,字景昭,襲爵昌黎王。
尋以庶姓罷王,仍襲扶風郡公。
子峭,字子漢。
齊受禅,例降。
穆弟颢,襲父誕長樂郡公。
脩弟聿,字寶興,廢後同産兄也。
位黃門郎、信都伯。
後坐妹廢,免為長樂百姓。
世宗時,卒于河南尹。
聿同産弟風,幼養于宮,文明太後特加一愛一念。
數歲,賜爵至北平王,拜太子中庶子,出入禁闼,一寵一侔二兄。
高祖親政後,恩一寵一稍衰,降爵為侯。
幽後立,乃複叙用。
後死,亦冗散。
卒,贈青州刺史。
崔光之兼黃門也,與聿俱直。
光每謂之曰:“君家富貴太盛,終必衰敗。
”聿雲:“我家何負四海,乃呪我也。
”光雲:“以古推之,不可不慎。
”時熙為太保,誕司徒、太子太傅,脩侍中、尚書,聿黃門。
廢後在位,禮一愛一未弛。
是後歲餘,脩以罪棄,熙、誕喪亡,後廢,聿退。
時人以為盛必衰也。
李峻,字珍之,梁國蒙縣人,元皇後兄也。
父方叔,劉義隆濟一陰一太守。
高宗遺間使谕之,峻與五弟誕、嶷、雅、白、永等前後歸京師。
拜峻鎮西将軍、泾州刺史、頓丘公。
雅、嶷、誕等皆封公位顯。
後進峻爵為王,征為太宰,薨。
李惠,中山人,思皇後之父也。
父蓋,少知名,曆位殿中、都官二尚書,左将軍,南郡公。
初,世祖妹武威長公主,故涼王沮渠牧犍之妻。
世祖平涼州,頗以公主通密計助之,故一寵一遇差隆。
诏蓋尚焉。
蓋妻與氏,以是而出。
是後,蓋加侍中,驸馬都尉,殿中、都官尚書,左仆射,卒官。
贈征南大将軍、定州刺史、中山王,谥曰莊。
惠弱冠襲父爵,妻襄城王韓頹女,生二女,長即後也。
惠曆位散騎常侍、侍中、征西大将軍、秦益二州刺史,進爵為王,轉雍州刺史、征南大将軍。
加長安鎮大将。
惠長于思察。
雍州事,有燕争巢,鬥已累日。
惠令人掩獲,試命綱紀斷之,并辭曰:“此乃上智所測,非下愚所知。
”惠乃使卒以弱竹彈兩燕,既而一去一留。
惠笑謂吏屬曰:“此留者自計為巢功重,彼去者既經楚痛,理無留心。
”群下伏其聰察。
人有負鹽負薪者,同釋重擔,息于樹一陰一。
二人将行,争一羊皮,各言藉背之物。
惠遺争者出,顧謂州綱紀曰:“此羊皮可拷知主乎。
”群下以為戲言,鹹無答者。
惠令人置羊皮席上,以杖擊之,見少鹽屑,曰:“得其實矣。
”使争者視之,負薪者乃伏而就罪。
泛所察究,多如此類。
由是吏民莫敢欺犯。
後為開府儀同三司、青州刺史,王如故。
曆政有美績。
惠素為文明太後所忌,誣惠将南叛,誅之。
惠二弟,初、樂,與惠諸子同戮。
後妻梁氏亦死青州。
盡沒其家财。
惠本無釁,故天下冤惜焉。
惠從弟鳳,為定州刺史、安樂王長樂主簿。
後長樂以罪賜死,時蔔筮者河間邢瓚辭引鳳,雲“長樂不軌,鳳為謀主”,伏誅。
惟鳳弟道念與鳳子及兄弟之子皆逃免,後遇赦乃出。
太和十二年,高祖将爵舅氏,诏訪存者。
而惠諸從以再罹孥戮,難于應命。
唯道念敢先詣阙,乃申後妹及鳳兄弟子女之存者。
于是賜鳳子屯爵柏人侯,安祖浮一陽一侯,興祖安喜侯,道念真定侯,從弟寄生高邑子,皆加将軍。
十五年,安祖昆弟四人,以外戚蒙見,诏謂曰:“卿之先世,内外有犯,得罪于時。
然官必用才,以親非興邦之選。
外氏之一寵一,超于末葉。
從今已後,自非奇才,不得複外戚謬班一抽一舉。
既無殊能,今且可還。
”後例降爵,安祖等改侯為伯,并去軍号。
高祖奉馮氏過厚,于李氏過薄,舅家了無叙用。
朝野人士所以竊議,太常高闾顯言于禁中。
及世宗一寵一隆外家,并居顯位,乃惟高祖舅氏存已不沾恩澤,景明末,特诏興祖為中山太守。
正始初,诏追崇惠為使持節、骠騎将軍、開府儀同三司、定州刺史、中山公。
太常考行,上言,案谥法武而不遂曰“莊”谥曰莊公。
興祖自中山遷燕州刺史。
卒,以兄安祖子侃晞為後,襲。
先封南郡王,後以庶姓罷王,改為博陵郡公。
侃晞為莊帝所親幸。
拜散騎常侍、嘗食典禦。
帝之圖爾朱榮,侃晞與魯安等持刀于禁内,殺榮。
及莊帝蒙塵,侃晞奔蕭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