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六十六 孫紹 張普惠
關燈
小
中
大
孫紹,字世慶,昌黎人。
世仕慕容氏。
祖志入國,卒于濟一陽一太守。
父協,字文和,上一黨一太守。
紹少好學,通涉經史,頗有文才,一陰一陽一術數,多所貫涉。
初為校書郎,稍遷給事中,自長兼羽林監,為門下錄事。
朝廷大事,好言得失,遂為世知。
曾著《釋典論》,雖不具美,時有可存。
與常景等共修律令。
延昌中,紹表曰: 臣聞建國有計,雖危必安;施化能和,雖寡必盛;治乖人理,雖合必離;作用失機,雖成必敗。
此乃古今同然,百王之定法也。
伏惟大魏應天明命,兆啟無窮,畢世後仁,祚隆七百。
今二虢京門,了無嚴防;南、北二中,複阙固守。
長安、鄴城,股肱之寄;穰城、上一黨一,腹背所憑。
四軍五校之軌,領、護分事之式,征兵儲粟之要,舟車水陸之資,山河要害之權,緩急去來之用,持平赴救之方,節用應時之法,特宜修置,以固堂堂之基。
持盈之體,何得而忽?居安之辰,故應危懼矣。
且法開清濁,而清濁不平;申滞理望,而卑寒亦免。
士庶同悲,兵徒懷怨。
中正賣望于下裡,主案舞筆于上台,真僞混淆,知而不糾,得者不欣,失者倍怨。
使門齊身等,而泾渭奄殊;類應同役,而苦樂懸異。
士人居職,不以為榮;兵士役苦,心不亡亂。
故有競棄本生,飄藏他土。
或詭名托養,散在人間;或亡命山薮,漁獵為命;或投仗強豪,寄命衣食。
又應遷之戶,逐樂諸州;應留之徒,避寒歸暖。
兼職人子弟,随逐浮遊,南北東西,蔔居莫定。
關禁不修,任意取适。
如此之徒,不可勝數。
爪牙不複為用,百工争棄其業。
混一之計,事實阙如;考課之方,責辦無日。
流一浪一之徒,決須一精一校。
今強敵窺時,邊黎伺隙,内民不平,久戍懷怨,戰國之勢,竊謂危矣。
必造禍源者,北邊鎮戍之人也。
若夫一統之年,持平用之者,大道之計也;亂離之期,縱橫作之者,行權之勢也。
故道不可久,須文質以換情;權不可恆,随洿隆以牧物。
文質應世,道形自安;洿隆獲衷;權勢亦濟。
然則王者計法之趣,化物之規,圓方務得其境,人物不失其地。
又先帝時,律令并議,律尋施行,令獨不出,十餘年矣。
臣以令之為體,即帝王之身也。
分處百揆之儀,安置九服之節;經緯三才之倫,包羅六卿之職;措置風化之門,作用賞罰之要;乃是有為之樞機,世法之大本也。
然修令之人,亦皆博古,依古撰置,大體可觀,比之前令,一精一粗有在。
但主議之家,太用古制。
若令依古,高祖之法,複須升降,誰敢措意有是非哉?以是争故,久廢不理。
然律令相須,不可偏用,今律班令止,于事甚滞。
若令不班,是無典法,臣下執事,何依而行?臣等修律,非無勤止,署下之日,臣乃無名。
是謂農夫盡力,他食其秋,功名之所,實懷于悒。
未幾,出除濟一陰一太守。
還,曆司徒功曹參軍,步兵、長水校尉。
正光初,兼中書侍郎,使高麗。
還為鎮遠将軍、右軍将軍。
久之,為徐兗和籴使。
還朝,大陳軍國利害,不報。
紹又表曰:“臣聞文質互用,治道以之緝熙;洿隆得時,人物以之通濟。
故能事恢三靈,仁洽九服。
伏惟陛下,應靈踐阼,沖明照物,宰輔忠純,伊霍均美,既緻升平之基,應成無為之業。
而漠北叛命,隴右構逆,中州驚擾,民庶竊議,其故何哉?皆由上法不通,下情怨塞故也。
臣雖愚短,具鑒始末。
往在代都,武質而治安;中京以來,文華而政亂。
故臣昔于太和,極陳得失,具論四方華夷心态,高祖垂納,文應可尋。
延昌、正光,奏疏頻上,主者收錄,不蒙報問,即日事勢,乃至于此,盡微臣豫陳之驗。
今東南有竊号之豎,西北有逆命之寇,豈得怨天,實尤人矣。
臣今不憂荒外,正慮中畿,急須改張,以甯其意。
若仍持疑,變亂尋作,肘腋一乖,大事去矣。
然臣奉國四世,欣戚是同,但職在冗散,不關樞密,甯濟之計,欲陳無所,可謂經緯甚多,無機可織。
夫天下者,大器也;一正難傾,一傾難正。
當今之危,蹑足之急,臣備肉食,痛心無已。
泣血上陳,願垂采察。
若得言參執事,獻可替否,寇逆獲除,社稷稱慶,雖死如生,犬馬情畢。
” 紹一性一抗直,每上封事,常至墾切,不憚犯忤。
但天一性一疏脫,言乍高下,時人輕之,不見采納。
紹兄世元早卒,世元善彈筝,紹後聞筝聲便涕泗嗚咽,舍之而去,世以此尚之。
除骁騎将軍,使吐谷渾。
還,為太府少卿。
曾因朝見,靈太後謂曰:“卿年稍老矣。
”紹曰:“臣年雖老,臣節乃少。
”太後笑之。
遷右将軍、太中大夫。
紹曾與百僚赴朝,東掖未開,守門候旦。
紹于衆中引吏部郎中辛雄于衆外,竊謂之曰:“此中諸人,尋當死盡,唯吾與卿猶享富貴。
”雄甚駭愕,不測所以。
未幾有河一陰一之難。
紹善推祿命,事驗甚多,知者異之。
建義初,除衛尉少卿,将軍如故。
轉金紫光祿大夫。
永安中,拜太府卿。
以前參議《正光壬子曆》,賜爵新昌子。
太昌初,遷左衛将軍、右光祿大夫。
永熙二年卒,時年六十九。
贈都督冀瀛滄三州諸軍事、骠騎大将軍、尚書左仆射、冀州刺史,谥曰宣。
子伯元,襲。
齊受禅,例降。
伯元弟叔利,右将軍、太中大夫。
紹從父弟瑜,濟州長史。
瑜弟彜,字鳳倫。
太和中,舉秀才,稍遷步兵校尉。
卒于武邑太守。
贈征虜将軍、營州刺史。
子伯融,出繼瑜後。
武定末,□□太守。
伯融嫡弟子寬,開府田曹參軍。
張普惠,字洪赈,常山九門人。
身長八尺,容貌魁偉。
父晔,為齊州中水縣令。
随父之縣,受業齊土,專心墳典,克厲不息。
及還鄉裡,就程玄講習,一精一于《三禮》,兼善《春秋》,百家之說,多所窺覽,諸儒稱之。
太和十九年,為主書,帶制局監,與劉桃符、石榮、劉道斌同員共直,頗為高祖所知。
轉尚書都令史。
任城王澄重其學業,為其聲價。
仆射李沖曾至澄處,見普惠言論,亦善之。
世宗初,轉積射将軍。
澄為安西将軍、雍州刺史,啟普惠為府錄事參軍,尋行馮翊郡事。
澄功衰在身,欲于七月七日集會文武,北園馬射。
普惠奏記于澄曰:“竊聞三殺九親,别疏昵之叙;五服六術,等衰麻之心。
皆因事飾情,不易之道者也。
然則莫大之痛,深于終身之外;書策之哀,除于喪紀之内。
外者不可無節,故斷之以三年;内者不可遂除,故敦之以日月。
《禮》:大練之日,鼓素琴。
蓋推以即吉也。
小寶以上,非虞祔練除不沐浴,此拘之以制也。
曾子問曰:‘相識有喪服,可以與于祭乎?孔子曰:‘缌不祭,又何助于人?祭既不與,疑無宴食之道。
’又曰:‘廢喪服,可以與于饋奠之事乎?’子曰:‘脫衰與奠,非禮也。
’注雲:‘為其忘哀疾。
’愚謂除喪之始,不與饋奠,小寶之内,其可觀射乎?雜記雲:‘大功以下,既葬适人,人食之,其一黨一也食之,非一黨一也不食。
’食猶擇人,于射為惑。
伏見明教,立射會之限,将以二七令
世仕慕容氏。
祖志入國,卒于濟一陽一太守。
父協,字文和,上一黨一太守。
紹少好學,通涉經史,頗有文才,一陰一陽一術數,多所貫涉。
初為校書郎,稍遷給事中,自長兼羽林監,為門下錄事。
朝廷大事,好言得失,遂為世知。
曾著《釋典論》,雖不具美,時有可存。
與常景等共修律令。
延昌中,紹表曰: 臣聞建國有計,雖危必安;施化能和,雖寡必盛;治乖人理,雖合必離;作用失機,雖成必敗。
此乃古今同然,百王之定法也。
伏惟大魏應天明命,兆啟無窮,畢世後仁,祚隆七百。
今二虢京門,了無嚴防;南、北二中,複阙固守。
長安、鄴城,股肱之寄;穰城、上一黨一,腹背所憑。
四軍五校之軌,領、護分事之式,征兵儲粟之要,舟車水陸之資,山河要害之權,緩急去來之用,持平赴救之方,節用應時之法,特宜修置,以固堂堂之基。
持盈之體,何得而忽?居安之辰,故應危懼矣。
且法開清濁,而清濁不平;申滞理望,而卑寒亦免。
士庶同悲,兵徒懷怨。
中正賣望于下裡,主案舞筆于上台,真僞混淆,知而不糾,得者不欣,失者倍怨。
使門齊身等,而泾渭奄殊;類應同役,而苦樂懸異。
士人居職,不以為榮;兵士役苦,心不亡亂。
故有競棄本生,飄藏他土。
或詭名托養,散在人間;或亡命山薮,漁獵為命;或投仗強豪,寄命衣食。
又應遷之戶,逐樂諸州;應留之徒,避寒歸暖。
兼職人子弟,随逐浮遊,南北東西,蔔居莫定。
關禁不修,任意取适。
如此之徒,不可勝數。
爪牙不複為用,百工争棄其業。
混一之計,事實阙如;考課之方,責辦無日。
流一浪一之徒,決須一精一校。
今強敵窺時,邊黎伺隙,内民不平,久戍懷怨,戰國之勢,竊謂危矣。
必造禍源者,北邊鎮戍之人也。
若夫一統之年,持平用之者,大道之計也;亂離之期,縱橫作之者,行權之勢也。
故道不可久,須文質以換情;權不可恆,随洿隆以牧物。
文質應世,道形自安;洿隆獲衷;權勢亦濟。
然則王者計法之趣,化物之規,圓方務得其境,人物不失其地。
又先帝時,律令并議,律尋施行,令獨不出,十餘年矣。
臣以令之為體,即帝王之身也。
分處百揆之儀,安置九服之節;經緯三才之倫,包羅六卿之職;措置風化之門,作用賞罰之要;乃是有為之樞機,世法之大本也。
然修令之人,亦皆博古,依古撰置,大體可觀,比之前令,一精一粗有在。
但主議之家,太用古制。
若令依古,高祖之法,複須升降,誰敢措意有是非哉?以是争故,久廢不理。
然律令相須,不可偏用,今律班令止,于事甚滞。
若令不班,是無典法,臣下執事,何依而行?臣等修律,非無勤止,署下之日,臣乃無名。
是謂農夫盡力,他食其秋,功名之所,實懷于悒。
未幾,出除濟一陰一太守。
還,曆司徒功曹參軍,步兵、長水校尉。
正光初,兼中書侍郎,使高麗。
還為鎮遠将軍、右軍将軍。
久之,為徐兗和籴使。
還朝,大陳軍國利害,不報。
紹又表曰:“臣聞文質互用,治道以之緝熙;洿隆得時,人物以之通濟。
故能事恢三靈,仁洽九服。
伏惟陛下,應靈踐阼,沖明照物,宰輔忠純,伊霍均美,既緻升平之基,應成無為之業。
而漠北叛命,隴右構逆,中州驚擾,民庶竊議,其故何哉?皆由上法不通,下情怨塞故也。
臣雖愚短,具鑒始末。
往在代都,武質而治安;中京以來,文華而政亂。
故臣昔于太和,極陳得失,具論四方華夷心态,高祖垂納,文應可尋。
延昌、正光,奏疏頻上,主者收錄,不蒙報問,即日事勢,乃至于此,盡微臣豫陳之驗。
今東南有竊号之豎,西北有逆命之寇,豈得怨天,實尤人矣。
臣今不憂荒外,正慮中畿,急須改張,以甯其意。
若仍持疑,變亂尋作,肘腋一乖,大事去矣。
然臣奉國四世,欣戚是同,但職在冗散,不關樞密,甯濟之計,欲陳無所,可謂經緯甚多,無機可織。
夫天下者,大器也;一正難傾,一傾難正。
當今之危,蹑足之急,臣備肉食,痛心無已。
泣血上陳,願垂采察。
若得言參執事,獻可替否,寇逆獲除,社稷稱慶,雖死如生,犬馬情畢。
” 紹一性一抗直,每上封事,常至墾切,不憚犯忤。
但天一性一疏脫,言乍高下,時人輕之,不見采納。
紹兄世元早卒,世元善彈筝,紹後聞筝聲便涕泗嗚咽,舍之而去,世以此尚之。
除骁騎将軍,使吐谷渾。
還,為太府少卿。
曾因朝見,靈太後謂曰:“卿年稍老矣。
”紹曰:“臣年雖老,臣節乃少。
”太後笑之。
遷右将軍、太中大夫。
紹曾與百僚赴朝,東掖未開,守門候旦。
紹于衆中引吏部郎中辛雄于衆外,竊謂之曰:“此中諸人,尋當死盡,唯吾與卿猶享富貴。
”雄甚駭愕,不測所以。
未幾有河一陰一之難。
紹善推祿命,事驗甚多,知者異之。
建義初,除衛尉少卿,将軍如故。
轉金紫光祿大夫。
永安中,拜太府卿。
以前參議《正光壬子曆》,賜爵新昌子。
太昌初,遷左衛将軍、右光祿大夫。
永熙二年卒,時年六十九。
贈都督冀瀛滄三州諸軍事、骠騎大将軍、
子伯元,襲。
齊受禅,例降。
伯元弟叔利,右将軍、太中大夫。
紹從父弟瑜,濟州長史。
瑜弟彜,字鳳倫。
太和中,舉秀才,稍遷步兵校尉。
卒于武邑太守。
贈征虜将軍、營州刺史。
子伯融,出繼瑜後。
武定末,□□太守。
伯融嫡弟子寬,開府田曹參軍。
張普惠,字洪赈,常山九門人。
身長八尺,容貌魁偉。
父晔,為齊州中水縣令。
随父之縣,受業齊土,專心墳典,克厲不息。
及還鄉裡,就程玄講習,一精一于《三禮》,兼善《春秋》,百家之說,多所窺覽,諸儒稱之。
太和十九年,為主書,帶制局監,與劉桃符、石榮、劉道斌同員共直,頗為高祖所知。
轉尚書都令史。
任城王澄重其學業,為其聲價。
仆射李沖曾至澄處,見普惠言論,亦善之。
世宗初,轉積射将軍。
澄為安西将軍、雍州刺史,啟普惠為府錄事參軍,尋行馮翊郡事。
澄功衰在身,欲于七月七日集會文武,北園馬射。
普惠奏記于澄曰:“竊聞三殺九親,别疏昵之叙;五服六術,等衰麻之心。
皆因事飾情,不易之道者也。
然則莫大之痛,深于終身之外;書策之哀,除于喪紀之内。
外者不可無節,故斷之以三年;内者不可遂除,故敦之以日月。
《禮》:大練之日,鼓素琴。
蓋推以即吉也。
小寶以上,非虞祔練除不沐浴,此拘之以制也。
曾子問曰:‘相識有喪服,可以與于祭乎?孔子曰:‘缌不祭,又何助于人?祭既不與,疑無宴食之道。
’又曰:‘廢喪服,可以與于饋奠之事乎?’子曰:‘脫衰與奠,非禮也。
’注雲:‘為其忘哀疾。
’愚謂除喪之始,不與饋奠,小寶之内,其可觀射乎?雜記雲:‘大功以下,既葬适人,人食之,其一黨一也食之,非一黨一也不食。
’食猶擇人,于射為惑。
伏見明教,立射會之限,将以二七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