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五十五 崔光
關燈
小
中
大
崔光,本名孝伯,字長仁,高祖賜名焉。
東清河鄃人也。
祖曠,從慕容德南渡河,居青州之時水。
慕容氏滅,仕劉義隆為樂陵太守。
父靈延,劉駿龍骧将軍、長廣太守,與劉彧冀州刺史崔道固共拒國軍。
慕容白曜之平三齊,光年十七,随父徙代。
家貧好學,晝耕夜誦,傭書以養父母。
太和六年,拜中書博士,轉著作郎,與秘書丞李彪參撰國書。
遷中書侍郎、給事黃門侍郎,甚為高祖所知待。
常曰:“孝伯之才,浩浩如黃河東注,固今日之文宗也。
”以參贊遷都之謀,賜爵朝一陽一子,拜散騎常侍,黃門、著作如故,又兼太子少傅。
尋以本官兼侍中、使持節,為陝西大使,巡方省察,所經述叙古事,因而賦詩三十八篇。
還,仍兼侍中,以謀谟之功,進爵為伯。
光少有大度,喜怒不見于色。
有毀惡之者,必善言以報之,雖見誣謗,終不自申曲直。
皇興初,有同郡二人并被掠為奴婢,後詣光求哀,光乃以二口贖免。
高祖聞而嘉之。
雖處機近,曾不留心文案,唯從容論議,參贊大政而已。
高祖每對群臣曰:“以崔光之高才大量,若無意外咎譴,二十年後當作司空。
”其見重如是。
又從駕破陳顯達。
世宗即位,正除侍中。
初,光與李彪共撰國書。
太和之末,彪解著作,專以史事任光。
彪尋以罪廢。
世宗居諒暗,彪上表求成《魏書》,诏許之,彪遂以白衣于秘書省著述。
光雖領史官,以彪意在專功,表解侍中、著作以讓彪,世宗不許。
遷太常卿,領齊州大中正。
正始元年夏,有典事史元顯獻四足四翼雞,诏散騎侍郎趙邕以問光。
光表答曰: 臣謹按:《漢書·五行志》:宣帝黃龍元年,未央殿路軨中,雌雞化為雄,一毛一變而不鳴不将,無距。
元帝初元中,丞相府史家雌雞伏子,漸化為雄,冠距鳴将。
永光中,有獻雄雞生角。
劉向以為雞者小畜,主司時起居,小臣執事為政之象也。
言小臣将乘君之威,以害政事,指石顯也。
竟甯元年,石顯伏辜,此其效也。
靈帝光和元年,南宮寺雌雞欲化為雄,一身一毛一皆似雄,但頭冠尚未變。
诏以問議郎蔡邕,邕對曰:“貌之不恭,則有雞禍。
臣竊推之,頭為元首,人君之象也。
今雞一身已變,未至于頭,而上知之,是将有其事,而不遂成之象也。
若應之不一精一,政無所改,頭冠或成,為患滋大。
”是後張角作亂,稱“黃巾賊”,遂破壞四方,疲于賦役,民多叛者。
上不改政,遂至天下大亂。
今之雞狀雖與漢不同,而其應頗相類矣。
向、邕并博達之士,考物驗事,信而有證,誠可畏也。
臣以邕言推之,翅足衆多,亦群下相扇助之象,雛而未大,腳羽差小,亦其勢尚微,易制禦也。
臣聞災異之見,皆所以示吉兇,明君睹之而懼,乃能招福;暗主視之彌慢,所用緻禍。
《詩》、《書》、《春秋》、秦、漢之事多矣,此陛下所觀者也。
今或有自賤而貴,關預政事,殆亦前代君房之匹比者。
南境死亡千計,白骨橫野,存有酷恨之痛,殁為怨傷之魂。
義一陽一屯師,盛夏未返;荊蠻狡猾,征人淹次。
東州轉輸,往多無還;百姓困窮,絞缢以殒。
北方霜降,蠶婦辍事;群生憔悴,莫甚于今。
此亦賈誼哭歎、谷永切谏之時。
司寇行戮,君為之不一舉,陛下為民父母,所宜矜恤。
國重戎戰,用兵猶火,内外怨弊,易以亂離。
陛下縱一欲忽天下,豈不仰念太祖取之艱難,先帝經營劬勞也? 誠願陛下留聰明之鑒,警天地之意,禮處左右,節其貴越。
往者鄧通、董賢之盛,一愛一之正所以害之。
又躬飨加罕,宴宗或阙,時應親肅郊廟,延敬諸父。
檢訪四方,務加休息,爰發慈旨,撫赈貧瘼。
簡費山池,減撤聲飲,晝存政道,夜以安身。
博采刍荛,進賢黜佞。
則兆庶幸甚,妖弭慶進,祯祥集矣。
世宗覽之,大悅。
後數日,而茹皓等并以罪失伏法,于是禮光愈重,加撫軍将軍。
二年八月,光表曰:“去二十八日,有物出于太極之西序,敕以示臣,臣按其形,即莊子所謂‘蒸成菌’者也。
又雲‘朝菌不終晦朔’,雍門周所稱‘磨蕭斧而伐朝菌’,皆指言蒸氣郁長,非有根種,柔脆之質,凋殒速易,不延旬月,無拟斧斤。
又多生墟落穢濕之地,罕起殿堂高華之所。
今極宇崇麗,牆築工密,糞朽弗加,沾濡不及,而茲菌焱構,厥狀扶疏,誠足異也。
夫野木生朝,野鳥入廟,古人以為敗亡之象。
然懼災修德者,鹹緻休慶;所謂家利而怪先,國興而妖豫。
是故桑谷拱庭,太戊以昌;雊雉集鼎,武丁用熙。
自比鸱鵲巢于廟殿,枭鵩鳴于宮寝,菌生賓階軒坐之正,準諸往記,信可為誡。
且東南未靜,兵革不息,郊甸之内,大旱跨時,民勞物悴,莫此之甚。
承天子育者,所宜矜恤。
伏願陛下,追殷二宗感變之意,側躬聳誠,惟新聖道。
節夜飲之忻,強朝禦之膳,養方富之年,保金玉之一性一,則魏祚可以永隆,皇壽等于山嶽。
” 四年秋,除中書令,進号鎮東将軍。
永平元年秋,将刑元愉妾李氏,群官無敢言者。
敕光為诏,光逡巡不作,奏曰:“伏聞當刑元愉妾李,加之屠割。
妖惑扇亂,誠合此罪。
但外人竊雲李今懷妊,例待分産。
且臣尋諸舊典,兼推近事,戮至刳胎,謂之虐刑。
桀纣之主,乃行斯事。
君舉必書,義無隐昧,酷而乖法,何以示後?陛下春秋已長,未有儲體,皇子襁褓,至有夭失。
臣之愚識,知無不言,乞停李獄,以俟育孕。
”世宗納之。
延昌元年春,遷中書監,侍中如故。
二年,世宗幸東宮,召光與黃門甄琛、廣一陽一王淵等,并賜坐。
诏光曰:“卿是朕西台大臣,今當為太子師傅。
”光起拜固辭,诏不許。
即命肅宗出,從者十餘人,敕以光為傅之意,令肅宗拜光。
光又拜辭,不當受太子拜,複不蒙許,肅宗遂
東清河鄃人也。
祖曠,從慕容德南渡河,居青州之時水。
慕容氏滅,仕劉義隆為樂陵太守。
父靈延,劉駿龍骧将軍、長廣太守,與劉彧冀州刺史崔道固共拒國軍。
慕容白曜之平三齊,光年十七,随父徙代。
家貧好學,晝耕夜誦,傭書以養父母。
太和六年,拜中書博士,轉著作郎,與秘書丞李彪參撰國書。
遷中書侍郎、給事黃門侍郎,甚為高祖所知待。
常曰:“孝伯之才,浩浩如黃河東注,固今日之文宗也。
”以參贊遷都之謀,賜爵朝一陽一子,拜散騎常侍,黃門、著作如故,又兼太子少傅。
尋以本官兼侍中、使持節,為陝西大使,巡方省察,所經述叙古事,因而賦詩三十八篇。
還,仍兼侍中,以謀谟之功,進爵為伯。
光少有大度,喜怒不見于色。
有毀惡之者,必善言以報之,雖見誣謗,終不自申曲直。
皇興初,有同郡二人并被掠為奴婢,後詣光求哀,光乃以二口贖免。
高祖聞而嘉之。
雖處機近,曾不留心文案,唯從容論議,參贊大政而已。
高祖每對群臣曰:“以崔光之高才大量,若無意外咎譴,二十年後當作司空。
”其見重如是。
又從駕破陳顯達。
世宗即位,正除侍中。
初,光與李彪共撰國書。
太和之末,彪解著作,專以史事任光。
彪尋以罪廢。
世宗居諒暗,彪上表求成《
光雖領史官,以彪意在專功,表解侍中、著作以讓彪,世宗不許。
遷太常卿,領齊州大中正。
正始元年夏,有典事史元顯獻四足四翼雞,诏散騎侍郎趙邕以問光。
光表答曰: 臣謹按:《
元帝初元中,丞相府史家雌雞伏子,漸化為雄,冠距鳴将。
永光中,有獻雄雞生角。
劉向以為雞者小畜,主司時起居,小臣執事為政之象也。
言小臣将乘君之威,以害政事,指石顯也。
竟甯元年,石顯伏辜,此其效也。
靈帝光和元年,南宮寺雌雞欲化為雄,一身一毛一皆似雄,但頭冠尚未變。
诏以問議郎蔡邕,邕對曰:“貌之不恭,則有雞禍。
臣竊推之,頭為元首,人君之象也。
今雞一身已變,未至于頭,而上知之,是将有其事,而不遂成之象也。
若應之不一精一,政無所改,頭冠或成,為患滋大。
”是後張角作亂,稱“黃巾賊”,遂破壞四方,疲于賦役,民多叛者。
上不改政,遂至天下大亂。
今之雞狀雖與漢不同,而其應頗相類矣。
向、邕并博達之士,考物驗事,信而有證,誠可畏也。
臣以邕言推之,翅足衆多,亦群下相扇助之象,雛而未大,腳羽差小,亦其勢尚微,易制禦也。
臣聞災異之見,皆所以示吉兇,明君睹之而懼,乃能招福;暗主視之彌慢,所用緻禍。
《詩》、《書》、《春秋》、秦、漢之事多矣,此陛下所觀者也。
今或有自賤而貴,關預政事,殆亦前代君房之匹比者。
南境死亡千計,白骨橫野,存有酷恨之痛,殁為怨傷之魂。
義一陽一屯師,盛夏未返;荊蠻狡猾,征人淹次。
東州轉輸,往多無還;百姓困窮,絞缢以殒。
北方霜降,蠶婦辍事;群生憔悴,莫甚于今。
此亦賈誼哭歎、谷永切谏之時。
司寇行戮,君為之不一舉,陛下為民父母,所宜矜恤。
國重戎戰,用兵猶火,内外怨弊,易以亂離。
陛下縱一欲忽天下,豈不仰念太祖取之艱難,先帝經營劬勞也? 誠願陛下留聰明之鑒,警天地之意,禮處左右,節其貴越。
往者鄧通、董賢之盛,一愛一之正所以害之。
又躬飨加罕,宴宗或阙,時應親肅郊廟,延敬諸父。
檢訪四方,務加休息,爰發慈旨,撫赈貧瘼。
簡費山池,減撤聲飲,晝存政道,夜以安身。
博采刍荛,進賢黜佞。
則兆庶幸甚,妖弭慶進,祯祥集矣。
世宗覽之,大悅。
後數日,而茹皓等并以罪失伏法,于是禮光愈重,加撫軍将軍。
二年八月,光表曰:“去二十八日,有物出于太極之西序,敕以示臣,臣按其形,即
又雲‘朝菌不終晦朔’,雍門周所稱‘磨蕭斧而伐朝菌’,皆指言蒸氣郁長,非有根種,柔脆之質,凋殒速易,不延旬月,無拟斧斤。
又多生墟落穢濕之地,罕起殿堂高華之所。
今極宇崇麗,牆築工密,糞朽弗加,沾濡不及,而茲菌焱構,厥狀扶疏,誠足異也。
夫野木生朝,野鳥入廟,古人以為敗亡之象。
然懼災修德者,鹹緻休慶;所謂家利而怪先,國興而妖豫。
是故桑谷拱庭,太戊以昌;雊雉集鼎,武丁用熙。
自比鸱鵲巢于廟殿,枭鵩鳴于宮寝,菌生賓階軒坐之正,準諸往記,信可為誡。
且東南未靜,兵革不息,郊甸之内,大旱跨時,民勞物悴,莫此之甚。
承天子育者,所宜矜恤。
伏願陛下,追殷二宗感變之意,側躬聳誠,惟新聖道。
節夜飲之忻,強朝禦之膳,養方富之年,保金玉之一性一,則魏祚可以永隆,皇壽等于山嶽。
” 四年秋,除中書令,進号鎮東将軍。
永平元年秋,将刑元愉妾李氏,群官無敢言者。
敕光為诏,光逡巡不作,奏曰:“伏聞當刑元愉妾李,加之屠割。
妖惑扇亂,誠合此罪。
但外人竊雲李今懷妊,例待分産。
且臣尋諸舊典,兼推近事,戮至刳胎,謂之虐刑。
桀纣之主,乃行斯事。
君舉必書,義無隐昧,酷而乖法,何以示後?陛下春秋已長,未有儲體,皇子襁褓,至有夭失。
臣之愚識,知無不言,乞停李獄,以俟育孕。
”世宗納之。
延昌元年春,遷中書監,侍中如故。
二年,世宗幸東宮,召光與黃門甄琛、廣一陽一王淵等,并賜坐。
诏光曰:“卿是朕西台大臣,今當為太子師傅。
”光起拜固辭,诏不許。
即命肅宗出,從者十餘人,敕以光為傅之意,令肅宗拜光。
光又拜辭,不當受太子拜,複不蒙許,肅宗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