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五十四 李崇 崔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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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男。
建義初,遇害于河一陰一。
贈都督青兗二州諸軍事、鎮東将軍、青州刺史,谥曰文肅。
子肇師,襲爵。
武定末,中書舍人。
亮弟敬默,奉朝請。
卒于征虜長史,贈南一陽一太守。
子思韶,從亮征硖石,以軍功賜爵武城子,為冀州别駕。
敬默弟隐處,青州州都。
亮以其賤出,殊不經紀,論者譏焉。
亮從父弟光韶,事親以孝聞。
初除奉朝請。
光韶與弟光伯雙生,一操一業相侔,特相友一愛一。
遂經吏部尚書李沖,讓官于光伯,辭色懇至。
沖為奏聞,高祖嘉而許之。
太和二十年,以光韶為司空行參軍,複請讓從叔和,曰:“臣誠微賤,未登讓品,屬逢皇朝,恥無讓德。
”和亦謙退,辭而不當。
高祖善之,遂以和為廣陵王國常侍。
尋敕光韶兼秘書郎,掌校華林禦書。
肅宗初,除青州治中,後為司空騎兵參軍,又兼司徒戶曹。
出為濟州輔國府司馬,刺史高植甚知之,政事多委訪焉。
遷青州平東府長史,府解,敕知州事。
光韶清直明斷,民吏畏一愛一之。
入為司空從事中郎,以母老解官歸養,賦詩展意,朝士屬和者數十人。
久之,征為司徒谘議,固辭不拜。
光韶一性一嚴毅,聲韻抗烈,與人平談,常若震厲。
至于兄弟議論,外聞謂為忿怒,然孔懷雍睦,人少逮之。
孝莊初,河間邢杲率河北流民十餘萬衆,攻一逼一州郡。
刺史元俊憂不自安,州人乞光韶為長史以鎮之。
時一陽一平路回寓居齊土,與杲潛相影響,引賊入郭。
光韶臨機處分,在難确然。
賊退之後,刺史表光韶忠毅,朝廷嘉之,發使慰勞焉。
尋為東道軍司。
及元颢入洛,自河以南,莫不風一靡一。
而刺史、廣陵王欣集文武以議所從。
欣曰:“北海、長樂俱是同堂兄弟,今宗祏不移,我欲受赦。
諸君意各何如?”在坐之人莫不失色,光韶獨抗言曰:“元颢受制梁國,稱兵本朝,拔本塞源,以資仇敵,賊臣亂子,曠代少俦!何但大王家事,所宜切齒。
等荷朝眷,未敢仰從!”長史崔景茂、前瀛州刺史張烈、前郢州刺史房叔祖、征士張僧皓鹹雲:“軍司議是。
”欣乃斬颢使。
尋征輔國将軍、廷尉少卿。
未至,除太尉長史,加左将軍,俄遷廷尉卿。
時秘書監祖瑩以贓罪被劾,光韶必欲緻之重法。
太尉、一陽一城王徽,尚書令、臨淮王彧,吏部尚書李神俊,侍中李彧,并勢望當時,皆為瑩求寬。
光韶正色曰:“朝賢執事,于舜之功未聞有一,如何反為罪人言乎!”其執意不回如此。
永安末,擾亂之際,遂還鄉裡。
光韶博學強辯,尤好理論,至于人倫名教得失之間,榷而論之,不以一毫假物。
家足于财,而一性一儉吝,衣馬敝瘦,食味粗薄。
始光韶在都,同裡人王蔓于夜遇盜,害其二子。
孝莊诏黃門高道穆令加檢捕,一坊之内,家别搜索。
至光韶宅,绫絹錢布,匮箧充積。
議者譏其矯啬。
其家資産,皆光伯所營。
光伯亡,悉焚其契。
河間邢子才曾貸錢數萬,後送還之。
光韶曰:“此亡弟相貸,仆不知也。
”竟不納。
刺史元弼前妻,是光韶之繼室兄女,而弼貪婪,多諸不法,光韶以親情,亟相非責,弼銜之。
時耿翔反于州界,弼誣光韶子通與賊連結,囚其合家,考掠非理,而光韶與之辯争,辭色不屈。
會樊子鹄為東道大使,知其見枉,理出之。
時人勸令詣樊陳謝,光韶曰:“羊舌大夫已有成事,何勞往也。
”子鹄亦歎尚之。
後刺史侯淵代下疑懼,停軍益都,謀為不軌。
令數百騎夜入南郭,劫光韶,以兵脅之,責以謀略。
光韶曰:“凡起兵者,須有名義,使君今日舉動直是作賊耳。
父老知複何計?”淵雖恨之,敬而不敢害。
尋除征東将軍、金紫光祿大夫,不起。
光韶以世道屯邅,朝廷屢變,閉門卻掃,吉兇斷絕。
誡子孫曰:“吾自謂立身無慚古烈,但以祿命有限,無容希世取進。
在官以來,不冒一級,官雖不達,經為九卿。
且吾平生素業,足以遺汝,官閥亦何足言也。
吾既運薄,便經三娶,而汝之兄弟各不同生,合葬非古,吾百年之後,不須合也。
然贈谥之及,出自君恩,豈容子孫自求之也,勿須求贈。
若違吾志,如有神靈,不享汝祀。
吾兄弟自幼及老,衣服飲食未曾一片不同,至于兒女官婚榮利之事,未嘗不先以推弟。
弟頃橫禍,權作松榇,亦可為吾作松棺,使吾見之。
”卒年七十一。
孝靜初,侍中賈思同申啟,稱述光韶,贈散騎常侍、骠騎将軍、青州刺史。
光韶弟光伯,尚書郎、青州别駕。
後以族弟休臨州,遂申牒求解。
尚書奏:“按禮:始封之君不臣諸父昆弟,封君之子臣昆弟不臣諸父,封君之孫得盡臣。
計始封之君,即是世繼之祖,尚不得臣,況今之刺史,既非世繼,而得行臣吏之節、執笏稱名者乎?檢光伯請解,率禮不愆,請宜許遂,以明道教。
”靈太後令從之。
尋除北海太守,有司以其更滿,依例奏代。
肅宗诏曰:“光伯自莅海沂,清風遠著,兼其兄光韶複能辭榮侍養,兄弟忠孝,宜有甄錄。
可更申三年,以厲風化。
”後曆太傅谘議參軍。
前廢帝時,崔祖螭、張僧皓起逆,攻東一陽一,旬日之間,衆十餘萬。
刺史、東萊王貴平欲令光伯出城慰勞。
兄光韶曰:“城民陵縱,為日已久,人人恨之,其氣甚盛。
古人有言‘衆怒如水火焉’,以此觀之,今日非可慰谕止也。
”貴平強之,光韶曰:“使君受委一方,董攝萬裡,而經略大事,不與國士圖之。
所共腹心,皆趨走群小。
既不能綏遏以杜其萌,又不能坐觀待其衰挫。
蹙迫小弟,從為無名之行。
若單騎獨往,或見拘絷;若以衆臨之,勢必相拒敵。
懸見無益也。
”貴平一逼一之,不得已,光伯遂出城數裡,城民以光伯兄弟群情所系,慮人劫留,防衛者衆。
外人疑其欲戰,未及曉谕,為飛矢所中,卒。
贈征東将軍、青州刺史。
子滔,武定末,殷州别駕。
史臣曰:李崇以風質英重,毅然秀立,任當将相,望高朝野,美矣。
崔亮既明達後事,動有名迹,于斷年之選,失之逾遠,救弊未聞,終為國蠹,“無所苟而已”,其若是乎?光韶居雅仗正,有國士之風矣。
建義初,遇害于河一陰一。
贈都督青兗二州諸軍事、鎮東将軍、青州刺史,谥曰文肅。
子肇師,襲爵。
武定末,中書舍人。
亮弟敬默,奉朝請。
卒于征虜長史,贈南一陽一太守。
子思韶,從亮征硖石,以軍功賜爵武城子,為冀州别駕。
敬默弟隐處,青州州都。
亮以其賤出,殊不經紀,論者譏焉。
亮從父弟光韶,事親以孝聞。
初除奉朝請。
光韶與弟光伯雙生,一操一業相侔,特相友一愛一。
遂經吏部尚書李沖,讓官于光伯,辭色懇至。
沖為奏聞,高祖嘉而許之。
太和二十年,以光韶為司空行參軍,複請讓從叔和,曰:“臣誠微賤,未登讓品,屬逢皇朝,恥無讓德。
”和亦謙退,辭而不當。
高祖善之,遂以和為廣陵王國常侍。
尋敕光韶兼秘書郎,掌校華林禦書。
肅宗初,除青州治中,後為司空騎兵參軍,又兼司徒戶曹。
出為濟州輔國府司馬,刺史高植甚知之,政事多委訪焉。
遷青州平東府長史,府解,敕知州事。
光韶清直明斷,民吏畏一愛一之。
入為司空從事中郎,以母老解官歸養,賦詩展意,朝士屬和者數十人。
久之,征為司徒谘議,固辭不拜。
光韶一性一嚴毅,聲韻抗烈,與人平談,常若震厲。
至于兄弟議論,外聞謂為忿怒,然孔懷雍睦,人少逮之。
孝莊初,河間邢杲率河北流民十餘萬衆,攻一逼一州郡。
刺史元俊憂不自安,州人乞光韶為長史以鎮之。
時一陽一平路回寓居齊土,與杲潛相影響,引賊入郭。
光韶臨機處分,在難确然。
賊退之後,刺史表光韶忠毅,朝廷嘉之,發使慰勞焉。
尋為東道軍司。
及元颢入洛,自河以南,莫不風一靡一。
而刺史、廣陵王欣集文武以議所從。
欣曰:“北海、長樂俱是同堂兄弟,今宗祏不移,我欲受赦。
諸君意各何如?”在坐之人莫不失色,光韶獨抗言曰:“元颢受制梁國,稱兵本朝,拔本塞源,以資仇敵,賊臣亂子,曠代少俦!何但大王家事,所宜切齒。
等荷朝眷,未敢仰從!”長史崔景茂、前瀛州刺史張烈、前郢州刺史房叔祖、征士張僧皓鹹雲:“軍司議是。
”欣乃斬颢使。
尋征輔國将軍、廷尉少卿。
未至,除太尉長史,加左将軍,俄遷廷尉卿。
時秘書監祖瑩以贓罪被劾,光韶必欲緻之重法。
太尉、一陽一城王徽,尚書令、臨淮王彧,吏部尚書李神俊,侍中李彧,并勢望當時,皆為瑩求寬。
光韶正色曰:“朝賢執事,于舜之功未聞有一,如何反為罪人言乎!”其執意不回如此。
永安末,擾亂之際,遂還鄉裡。
光韶博學強辯,尤好理論,至于人倫名教得失之間,榷而論之,不以一毫假物。
家足于财,而一性一儉吝,衣馬敝瘦,食味粗薄。
始光韶在都,同裡人王蔓于夜遇盜,害其二子。
孝莊诏黃門高道穆令加檢捕,一坊之内,家别搜索。
至光韶宅,绫絹錢布,匮箧充積。
議者譏其矯啬。
其家資産,皆光伯所營。
光伯亡,悉焚其契。
河間邢子才曾貸錢數萬,後送還之。
光韶曰:“此亡弟相貸,仆不知也。
”竟不納。
刺史元弼前妻,是光韶之繼室兄女,而弼貪婪,多諸不法,光韶以親情,亟相非責,弼銜之。
時耿翔反于州界,弼誣光韶子通與賊連結,囚其合家,考掠非理,而光韶與之辯争,辭色不屈。
會樊子鹄為東道大使,知其見枉,理出之。
時人勸令詣樊陳謝,光韶曰:“羊舌大夫已有成事,何勞往也。
”子鹄亦歎尚之。
後刺史侯淵代下疑懼,停軍益都,謀為不軌。
令數百騎夜入南郭,劫光韶,以兵脅之,責以謀略。
光韶曰:“凡起兵者,須有名義,使君今日舉動直是作賊耳。
父老知複何計?”淵雖恨之,敬而不敢害。
尋除征東将軍、金紫光祿大夫,不起。
光韶以世道屯邅,朝廷屢變,閉門卻掃,吉兇斷絕。
誡子孫曰:“吾自謂立身無慚古烈,但以祿命有限,無容希世取進。
在官以來,不冒一級,官雖不達,經為九卿。
且吾平生素業,足以遺汝,官閥亦何足言也。
吾既運薄,便經三娶,而汝之兄弟各不同生,合葬非古,吾百年之後,不須合也。
然贈谥之及,出自君恩,豈容子孫自求之也,勿須求贈。
若違吾志,如有神靈,不享汝祀。
吾兄弟自幼及老,衣服飲食未曾一片不同,至于兒女官婚榮利之事,未嘗不先以推弟。
弟頃橫禍,權作松榇,亦可為吾作松棺,使吾見之。
”卒年七十一。
孝靜初,侍中賈思同申啟,稱述光韶,贈散騎常侍、骠騎将軍、青州刺史。
光韶弟光伯,尚書郎、青州别駕。
後以族弟休臨州,遂申牒求解。
尚書奏:“按禮:始封之君不臣諸父昆弟,封君之子臣昆弟不臣諸父,封君之孫得盡臣。
計始封之君,即是世繼之祖,尚不得臣,況今之刺史,既非世繼,而得行臣吏之節、執笏稱名者乎?檢光伯請解,率禮不愆,請宜許遂,以明道教。
”靈太後令從之。
尋除北海太守,有司以其更滿,依例奏代。
肅宗诏曰:“光伯自莅海沂,清風遠著,兼其兄光韶複能辭榮侍養,兄弟忠孝,宜有甄錄。
可更申三年,以厲風化。
”後曆太傅谘議參軍。
前廢帝時,崔祖螭、張僧皓起逆,攻東一陽一,旬日之間,衆十餘萬。
刺史、東萊王貴平欲令光伯出城慰勞。
兄光韶曰:“城民陵縱,為日已久,人人恨之,其氣甚盛。
古人有言‘衆怒如水火焉’,以此觀之,今日非可慰谕止也。
”貴平強之,光韶曰:“使君受委一方,董攝萬裡,而經略大事,不與國士圖之。
所共腹心,皆趨走群小。
既不能綏遏以杜其萌,又不能坐觀待其衰挫。
蹙迫小弟,從為無名之行。
若單騎獨往,或見拘絷;若以衆臨之,勢必相拒敵。
懸見無益也。
”貴平一逼一之,不得已,光伯遂出城數裡,城民以光伯兄弟群情所系,慮人劫留,防衛者衆。
外人疑其欲戰,未及曉谕,為飛矢所中,卒。
贈征東将軍、青州刺史。
子滔,武定末,殷州别駕。
史臣曰:李崇以風質英重,毅然秀立,任當将相,望高朝野,美矣。
崔亮既明達後事,動有名迹,于斷年之選,失之逾遠,救弊未聞,終為國蠹,“無所苟而已”,其若是乎?光韶居雅仗正,有國士之風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