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四十八 韓麒麟 程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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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秀、孝之名,而無秀、孝之實。

    而朝廷但檢其門望,不複彈坐。

    如此,則可令别貢門望,以叙士人,何假冒秀、孝之名也?夫門望者,是其父祖之遺烈,亦何益于皇家?益于時者,賢才而已。

    苟有其才,雖屠釣奴虜之賤,聖皇不恥以為臣;苟非其才,雖三後之胤,自墜于皁隸矣。

    是以大才受大官,小才受小辟,各得其所,以緻雍熙。

    議者或雲,今世等無奇才,不若取士于門。

    此亦失矣。

    豈可以世無周邵,便廢宰相而不置哉?但當校其有寸長铢重者,即先叙之,則賢才無遺矣。

    ” 又曰:“夫帝皇所以居尊以禦下者,威也;兆庶所以徙惡以從善者,法也。

    是以有國有家,必以刑法為治,生民之命,于是而在。

    有罪必罰,罰必當辜,則雖箠撻之刑,而人莫敢犯也。

    有制不行,人得僥幸,則雖參夷之誅,不足以肅。

    自太和以來,多坐盜棄市,而遠近肅清。

    由此言之,止一奸一在于防檢,不在嚴刑也。

    今州郡牧守,邀當時之名,行一切之法;台閣百官,亦鹹以深酷為無私,以仁恕為容盜。

    疊相敦厲,遂成風俗。

    陛下居九重之内,視人如赤子;百司分萬務之要,遇下如仇雠。

    是則堯舜止一人,而桀纣以千百。

    和氣不至,蓋由于此。

    《書》曰:‘與其殺不辜,甯失不經。

    ’實宜敕示百僚,以惠元元之命。

    ” 又曰:“昔周王為犬戎所逐,東遷河洛,鎬京猶稱‘宗周’,以存本也。

    光武雖曰中興,實自創革,西京尚置京尹,亦不廢舊。

    今陛下光隆先業,遷宅中土,稽古複禮,于斯為盛。

    豈若周漢出于不得已哉?按《春秋》之義,有宗廟曰都,無則謂之邑,此不刊之典也。

    況北代宗廟在焉,山陵托焉,王業所基,聖躬所載,其為神鄉福地,實亦遠矣。

    今便同之郡國,臣竊不安。

    愚謂代京宜建畿置尹,一如故事,崇本重舊,以光萬葉。

    ” 又曰:“伏見洛京之制,居民以官位相從,不依族類。

    然官位非常,有朝榮而夕悴,則衣冠淪于厮豎之邑,臧獲騰于膏腴之裡。

    物之颠倒,或至于斯。

    古之聖王,必令四民異居者,欲其業定而志專。

    業定則不僞,志專則不一婬一。

    故耳目所習,不督而就;父兄之教,不肅而成。

    仰惟太祖道武皇帝創基撥亂,日不暇給,然猶分别士庶,不令雜居;伎作屠沽,各有攸處。

    但不設科禁,賣買任情,販貴易賤,錯居混雜。

    假令一處彈筝吹笛,緩舞長歌;一處嚴師苦訓,誦詩講禮。

    宣令童龀,任意所從,其走赴舞堂者萬數,往就學館者無一。

    此則伎作不可雜居,士人不宜異處之明驗也。

    故孔父雲裡仁之美,孟母弘三徙之訓,賢聖明誨,若此之重。

    今令伎作家習士人風禮,則百年難成;令士人兒童效伎作容态,則一朝可得。

    是以士人同處,則禮教易興;伎作雜居,則風俗難改。

    朝廷每選舉人士,則校其一婚一宦,以為升降,何其密也。

    至于開伎作宦途,得與膏梁華望接闬連甍,何其略也。

    此愚臣之所惑。

    今稽古建極,光宅中區,凡所徙居,皆是公地,分别伎作,在于一言,有何為疑而阙盛美。

    ” 又曰:“自南僞相承,竊有淮北,欲擅中華之稱,且以招誘邊民,故僑置中州郡縣。

    自皇風南被,仍而不改,凡有重名,其數甚衆。

    疑惑書記,錯亂區宇。

    非所以疆域物土,必也正名之謂也。

    愚以為可依地理舊名,一皆厘革。

    小者并合,大者分置。

    及中州郡縣,昔以戶少并省;今人口既多,亦可複舊。

    君人者,以天下為家,不得有所私也。

    故倉庫儲貯,以俟水旱之災,供軍國之用,至于有功德者,然後加賜。

    爰及末代,乃一寵一之所隆,賜赉無限。

    自比以來,亦為太過。

    在朝諸貴,受祿不輕,土木被錦绮,僮妾厭粱肉,而複厚赉屢加,動以千計。

    若分賜鳏寡,贍濟實多。

    如不悛革,豈周給不繼富之謂也?愚謂事有可賞,則明旨褒揚,稱事加賜,以勸為善;不可以親近之昵,猥損天府之儲。

    ” 又曰:“諸宿衛内直者,宜令武官習弓矢,文官諷書傳。

    而今給其蒱博之具,以成亵狎之容,長矜争之心,恣喧嚣之慢,徒損朝儀,無益事實。

    如此之類,一宜禁止。

    ” 高祖善之。

     後乃啟乞宋王劉昶府谘議參軍事,欲立效南境,高祖不許。

    高祖曾謂顯宗及程靈虬曰:“著作之任,國書是司。

    卿等之文,朕自委悉,中省之品,卿等所聞。

    若欲取況古人,班馬之徒,固自遼闊。

    若求之當世,文學之能,卿等應推崔孝伯。

    ”又謂顯宗曰:“見卿所撰《燕志》及在齊詩詠,大勝比來之文。

    然著述之功,我所不見,當更訪之監、令。

    校卿才能,可居中第。

    ”又謂程靈虬曰:“卿比顯宗,複有差降,可居下上。

    ”顯宗對曰:“臣才第短淺,猥聞上天,至乃比于崔光,實為隆渥。

    然臣竊謂陛下貴古而賤今。

    臣學微才短,誠不敢仰希古人,然遭聖明之世,睹惟新之禮,染翰勒素,實錄時事,亦未慚于後人。

    昔揚雄著《太玄經》,當時不免覆盎之談,二百年外,則越諸子。

    今臣之所撰,雖未足光述帝載,裨晖日月;然萬祀之後,仰觀祖宗巍巍之功,上睹陛下明明之德,亦何謝欽明于《唐典》,慎徽于《虞書》?”高祖曰:“假使朕無愧于虞舜,卿複何如于堯臣?”顯宗曰:“臣聞君不可以獨治,故設百官以贊務。

    陛下齊蹤堯舜,公卿甯非二八之俦?”高祖曰:“卿為著作,僅名奉職,未是良史也。

    ”顯宗曰:“臣仰遭明時,直筆而無懼,又不受金,安眠美食,此臣優于遷固也。

    ”高祖哂之。

    後與員外郎崔逸等參定朝儀。

     高祖曾诏諸官曰:“自近代已來,高卑出身,恆有常分。

    朕意一以為可,複以為不可。

    宜相與量之。

    ”李沖對曰:“未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