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四十三 遊明根 劉芳
關燈
小
中
大
授世宗經。
及南徐州刺史沈陵外叛,徐州大水,遣芳撫一慰赈恤之。
尋正侍中,祭酒、中正并如故。
芳表曰:“夫為國家者,罔不崇儒尊道,學校為先。
誠複政有質文,茲範不易,諒由萬端資始,衆務禀法故也。
唐虞已往,典籍無據;隆周以降,任居虎門。
《周禮·大司樂》雲:‘師氏,掌以微诏王。
居虎門之左,司王朝,掌國中之事,以教國子弟。
’蔡氏《勸學篇》雲:‘周之師氏,居虎門左,敷陳六藝,以教國子。
’今之祭酒,即周師氏。
《洛一陽一記》:國子學宮與天子一宮對,太學在開一陽一門外。
案《學記》雲:‘古之王者,建國親民,教學為先。
’鄭氏注雲:‘内則設師保以教,使國子學焉;外則有太學、庠序之官。
’由斯而言,國學在内,太學在外,明矣。
案如《洛一陽一記》,猶有仿像。
臣愚謂:今既徙縣崧瀍,皇居伊洛,宮阙府寺,佥複故趾,至于國學,豈可舛替?校量舊事,應在宮門之左。
至如太學,基所炳在,仍舊營構。
又雲:太和二十年,發敕立四門博士,于四門置學。
臣案:自周已上,學惟以二,或尚西,或尚東,或貴在國,或貴在郊。
爰暨周室,學蓋有六。
師氏居内,太學在國,四小在郊。
《禮記》雲周人‘養庶老于虞庠,虞庠在國之西郊。
’《禮》又雲:‘天子設四學,當入學而太子齒。
’注雲:‘四學,周四郊之虞庠也。
’案《大戴·保傅篇》雲:‘帝入東學,尚親而貴仁;帝入南學,尚齒而貴信;帝入西學,尚賢而貴德;帝入北學,尚貴而尊爵;帝入太學,承師而問道。
’周之五學,于此彌彰。
案鄭注《學記》,周則六學。
所以然者,注雲:‘内則設師保以教,使國子學焉;外則有太學、庠序之官。
’此其證也。
漢魏已降,無複四郊。
謹尋先旨,宜在四門。
案王肅注雲:‘天子四郊有學,去王都五十裡。
’考之鄭氏,不雲遠近。
今太學故坊,基趾寬曠,四郊别置,相去遼闊,檢督難周。
計太學坊并作四門,猶為太廣。
以臣愚量,同處無嫌。
且今時制置,多循中代,未審四學應從古不?求集名儒禮官,議其定所。
”從之。
遷中書令,祭酒如故。
出除安東将軍、青州刺史。
為政儒緩,不能禁止一奸一盜,廉清寡欲,無犯公私。
還朝,議定律令。
芳斟酌古今,為大議之主,其中損益,多芳意也。
世宗以朝儀多阙,其一切諸議,悉委芳修正。
于是朝廷吉兇大事皆就谘訪焉。
轉太常卿。
芳以所置五郊及日月之位,去城裡數,于禮有違,又靈星、周公之祀,不應隸太常,乃上疏曰: 臣聞國之大事,莫先郊祀,郊祀之本,實在審位。
是以列聖格言,彪炳綿籍;先儒正論,昭著經史。
臣學謝全經,業乖通古,豈可輕薦瞽言,妄陳管說。
竊見所置壇祠遠近之宜,考之典制,或未允衷,既曰職司,請陳膚淺。
《孟春令》雲“其數八”,又雲“迎春于東郊”。
盧植雲:“東郊、八裡之郊也。
”賈逵雲:“東郊,木帝太昊,八裡。
”許慎雲:“東郊,八裡郊也。
”鄭玄《孟春令》注雲:“王居明堂。
《禮》曰:王出十五裡迎歲,蓋殷禮也。
周禮,近郊五十裡。
”鄭玄别注雲:“東郊,去都城八裡。
”高誘雲:“迎春氣于東方,八裡郊也。
”王肅雲:“東郊,八裡,因木數也。
”此皆同謂春郊八裡之明據也。
《孟夏令》雲“其數七”,又雲“迎夏于南郊”。
盧植雲:“南郊、七裡郊也。
”賈逵雲:“南郊,火帝炎帝,七裡。
”許慎雲:“南郊,七裡郊也。
”鄭玄雲:“南郊,去都城七裡。
”高誘雲:“南郊,七裡之郊也。
”王肅雲:“南郊,七裡,因火數也。
”此又南郊七裡之審據也。
《中央令》雲“其數五”。
盧植雲:“中郊,五裡之郊也。
”賈逵雲:“中央,黃帝之位,并南郊之季,故雲兆五帝于四郊也。
”鄭玄雲:“中郊,西南未地,去都城五裡。
”此又中郊五裡之審據也。
《孟秋令》雲“其數九”,又曰:“迎秋于西郊”。
盧植雲:“西郊、九裡郊。
”賈逵雲:“西郊,金帝少皞,九裡。
”許慎雲:“西郊,九裡郊也。
”鄭玄雲:“西郊,去都城九裡。
”高誘雲:“西郊,九裡之郊也。
”王肅雲:“西郊,九裡,因金數也。
”此又西郊九裡之審據也。
《孟冬令》雲“其數六”,又雲“迎冬于北郊”。
盧植雲:“北郊,六裡郊也。
”賈逵雲:“北郊,水帝颛顼,六裡。
”許慎雲:“北郊,六裡郊也。
”鄭玄雲:“北郊,去都城六裡。
”高誘雲:“北郊,六裡之郊也。
”王肅雲:“北郊六裡,因水數也。
”此又北郊六裡之審據也。
宋氏《舍文嘉》注雲:“《周禮》,王畿千裡,二十分其一以為近郊。
近郊五十裡,倍之為遠郊。
迎王氣蓋于近郊。
漢不設王畿,則以其方數為郊處,故東郊八裡,南郊七裡,西郊九裡,北郊六裡,中郊在西南未地,五裡。
”《祭祀志》雲:“建武二年正月,初制郊兆于雒一陽一城南七裡。
依采元始中故事,北郊在雒一陽一城北四裡。
”此又漢世南北郊之明據也。
今地祗準此。
至如三十裡之郊,進乖鄭玄所引殷周二代之據,退違漢魏所行故事。
凡邑外曰郊,今計四郊,各以郭門為限,裡數依上。
《禮》:朝拜日月,皆于東西門外。
今日月之位,去城東西路各三十,竊又未審。
《禮》又雲:“祭日于壇,祭月于坎。
”今計造如上。
《禮儀志》雲“立高禖祠于城南”,不雲裡數。
故今仍舊。
靈星本非禮事,兆自漢初,專為祈田,恆隸郡縣。
《郊祀志》雲:“高祖五年,制诏禦史,其令天下立靈星祠,牲用太牢,縣邑令長得祠。
”晉祠令雲:“郡、縣、國祠稷、社、先農,縣又祠靈星。
”此靈星在天下諸縣之明據也。
周公廟所以别在洛一陽一者,蓋姬旦創成洛邑,故傳世洛一陽一,崇祠不絕,以彰厥庸。
夷齊廟者,亦世為洛一陽一界内神祠。
今并移太常,恐乖其本。
天下此類甚衆,皆當部郡縣
及南徐州刺史沈陵外叛,徐州大水,遣芳撫一慰赈恤之。
尋正侍中,祭酒、中正并如故。
芳表曰:“夫為國家者,罔不崇儒尊道,學校為先。
誠複政有質文,茲範不易,諒由萬端資始,衆務禀法故也。
唐虞已往,典籍無據;隆周以降,任居虎門。
《周禮·大司樂》雲:‘師氏,掌以微诏王。
居虎門之左,司王朝,掌國中之事,以教國子弟。
’蔡氏《勸學篇》雲:‘周之師氏,居虎門左,敷陳六藝,以教國子。
’今之祭酒,即周師氏。
《洛一陽一記》:國子學宮與天子一宮對,太學在開一陽一門外。
案《學記》雲:‘古之王者,建國親民,教學為先。
’鄭氏注雲:‘内則設師保以教,使國子學焉;外則有太學、庠序之官。
’由斯而言,國學在内,太學在外,明矣。
案如《洛一陽一記》,猶有仿像。
臣愚謂:今既徙縣崧瀍,皇居伊洛,宮阙府寺,佥複故趾,至于國學,豈可舛替?校量舊事,應在宮門之左。
至如太學,基所炳在,仍舊營構。
又雲:太和二十年,發敕立四門博士,于四門置學。
臣案:自周已上,學惟以二,或尚西,或尚東,或貴在國,或貴在郊。
爰暨周室,學蓋有六。
師氏居内,太學在國,四小在郊。
《禮記》雲周人‘養庶老于虞庠,虞庠在國之西郊。
’《禮》又雲:‘天子設四學,當入學而太子齒。
’注雲:‘四學,周四郊之虞庠也。
’案《大戴·保傅篇》雲:‘帝入東學,尚親而貴仁;帝入南學,尚齒而貴信;帝入西學,尚賢而貴德;帝入北學,尚貴而尊爵;帝入太學,承師而問道。
’周之五學,于此彌彰。
案鄭注《學記》,周則六學。
所以然者,注雲:‘内則設師保以教,使國子學焉;外則有太學、庠序之官。
’此其證也。
漢魏已降,無複四郊。
謹尋先旨,宜在四門。
案王肅注雲:‘天子四郊有學,去王都五十裡。
’考之鄭氏,不雲遠近。
今太學故坊,基趾寬曠,四郊别置,相去遼闊,檢督難周。
計太學坊并作四門,猶為太廣。
以臣愚量,同處無嫌。
且今時制置,多循中代,未審四學應從古不?求集名儒禮官,議其定所。
”從之。
遷中書令,祭酒如故。
出除安東将軍、青州刺史。
為政儒緩,不能禁止一奸一盜,廉清寡欲,無犯公私。
還朝,議定律令。
芳斟酌古今,為大議之主,其中損益,多芳意也。
世宗以朝儀多阙,其一切諸議,悉委芳修正。
于是朝廷吉兇大事皆就谘訪焉。
轉太常卿。
芳以所置五郊及日月之位,去城裡數,于禮有違,又靈星、周公之祀,不應隸太常,乃上疏曰: 臣聞國之大事,莫先郊祀,郊祀之本,實在審位。
是以列聖格言,彪炳綿籍;先儒正論,昭著經史。
臣學謝全經,業乖通古,豈可輕薦瞽言,妄陳管說。
竊見所置壇祠遠近之宜,考之典制,或未允衷,既曰職司,請陳膚淺。
《孟春令》雲“其數八”,又雲“迎春于東郊”。
盧植雲:“東郊、八裡之郊也。
”賈逵雲:“東郊,木帝太昊,八裡。
”許慎雲:“東郊,八裡郊也。
”鄭玄《孟春令》注雲:“王居明堂。
《禮》曰:王出十五裡迎歲,蓋殷禮也。
周禮,近郊五十裡。
”鄭玄别注雲:“東郊,去都城八裡。
”高誘雲:“迎春氣于東方,八裡郊也。
”王肅雲:“東郊,八裡,因木數也。
”此皆同謂春郊八裡之明據也。
《孟夏令》雲“其數七”,又雲“迎夏于南郊”。
盧植雲:“南郊、七裡郊也。
”賈逵雲:“南郊,火帝炎帝,七裡。
”許慎雲:“南郊,七裡郊也。
”鄭玄雲:“南郊,去都城七裡。
”高誘雲:“南郊,七裡之郊也。
”王肅雲:“南郊,七裡,因火數也。
”此又南郊七裡之審據也。
《中央令》雲“其數五”。
盧植雲:“中郊,五裡之郊也。
”賈逵雲:“中央,黃帝之位,并南郊之季,故雲兆五帝于四郊也。
”鄭玄雲:“中郊,西南未地,去都城五裡。
”此又中郊五裡之審據也。
《孟秋令》雲“其數九”,又曰:“迎秋于西郊”。
盧植雲:“西郊、九裡郊。
”賈逵雲:“西郊,金帝少皞,九裡。
”許慎雲:“西郊,九裡郊也。
”鄭玄雲:“西郊,去都城九裡。
”高誘雲:“西郊,九裡之郊也。
”王肅雲:“西郊,九裡,因金數也。
”此又西郊九裡之審據也。
《孟冬令》雲“其數六”,又雲“迎冬于北郊”。
盧植雲:“北郊,六裡郊也。
”賈逵雲:“北郊,水帝颛顼,六裡。
”許慎雲:“北郊,六裡郊也。
”鄭玄雲:“北郊,去都城六裡。
”高誘雲:“北郊,六裡之郊也。
”王肅雲:“北郊六裡,因水數也。
”此又北郊六裡之審據也。
宋氏《舍文嘉》注雲:“《周禮》,王畿千裡,二十分其一以為近郊。
近郊五十裡,倍之為遠郊。
迎王氣蓋于近郊。
漢不設王畿,則以其方數為郊處,故東郊八裡,南郊七裡,西郊九裡,北郊六裡,中郊在西南未地,五裡。
”《祭祀志》雲:“建武二年正月,初制郊兆于雒一陽一城南七裡。
依采元始中故事,北郊在雒一陽一城北四裡。
”此又漢世南北郊之明據也。
今地祗準此。
至如三十裡之郊,進乖鄭玄所引殷周二代之據,退違漢魏所行故事。
凡邑外曰郊,今計四郊,各以郭門為限,裡數依上。
《禮》:朝拜日月,皆于東西門外。
今日月之位,去城東西路各三十,竊又未審。
《禮》又雲:“祭日于壇,祭月于坎。
”今計造如上。
《禮儀志》雲“立高禖祠于城南”,不雲裡數。
故今仍舊。
靈星本非禮事,兆自漢初,專為祈田,恆隸郡縣。
《郊祀志》雲:“高祖五年,制诏禦史,其令天下立靈星祠,牲用太牢,縣邑令長得祠。
”晉祠令雲:“郡、縣、國祠稷、社、先農,縣又祠靈星。
”此靈星在天下諸縣之明據也。
周公廟所以别在洛一陽一者,蓋姬旦創成洛邑,故傳世洛一陽一,崇祠不絕,以彰厥庸。
夷齊廟者,亦世為洛一陽一界内神祠。
今并移太常,恐乖其本。
天下此類甚衆,皆當部郡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