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四十三 遊明根 劉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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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理,公私施之禱請。
竊惟太常所司郊廟神祗,自有常限,無宜臨時斟酌以意,若遂爾妄營,則不免一婬一祀。
二祠在太常,在洛一陽一,于國一也,然貴在審本。
臣以庸蔽,謬忝今職,考括墳籍,博采群議,既無異端,謂粗可依據。
今玄冬務隙,野罄人閑,遷易郊壇,二三為便。
诏曰:“所上乃有明據,但先朝置立已久,且可從舊。
” 先是,高祖于代都诏中書監高闾、太常少卿陸琇、并公孫崇等十餘人修理金石及八音之器。
後崇為太樂令,乃上請尚書仆射高肇,更共營理。
世宗诏芳共主之。
芳表以禮樂事大,不容辄決,自非博延公卿,廣集儒彥,讨論得失,研窮是非,則無以垂之萬葉,為不朽之式。
被報聽許,數旬之間,頻煩三議。
于時,朝士頗以崇專綜既久,不應乖謬,各嘿然無發論者。
芳乃探引經诰,搜括舊文,共相難質,皆有明據,以為盈縮有差,不合典式。
崇雖示相酬答,而不會問意,卒無以自通。
尚書述奏,仍诏委芳别更考制,于是學者彌歸宗焉。
芳以社稷無樹,又上疏曰:“依《合朔儀注》:日有變,以朱絲為繩,以繞系社樹三匝。
而今無樹。
又《周禮·司徒職》雲:‘設其社稷之壝,而樹之田主,各以其社之所宜木。
’鄭玄注雲:‘所宜木,謂若松柏栗也。
’此其一證也。
又《小司徒》、《封人職》雲:‘掌設王之社壝,為畿封而樹之。
’鄭玄注雲:‘不言稷者,王主于社。
稷,社之細也。
’此其二證也。
又《論語》曰:‘哀公問社于宰我,宰我對曰:夏後氏以松,殷人以柏,周人以栗。
’是乃土地之所宜也。
此其三證也。
又《白虎通》雲:‘社稷所以有樹,何也?尊而識之也,使民望見即敬之,又所以表功也。
’案此正解所以有樹之義,了不論有之與無也。
此其四證也。
此雲‘社稷所以有樹何’,然則稷亦有樹明矣。
又《五經通義》雲:‘天子太社、王社,諸侯國社、侯社。
制度奈何?曰:社皆有垣無屋,樹其中以木,有木者土,主生萬物,萬物莫善于木,故樹木也。
’此其五證也。
此最其丁甯備解有樹之意也。
又《五經要義》雲:‘社必樹之以木。
’《周禮·司徒職》曰:‘班社而樹之,各以土地所生。
’《尚書逸篇》曰:‘太社惟松,東社惟柏,南社惟梓,西社惟栗,北社惟槐。
’此其六證也。
此又太社及四方皆有樹别之明據也。
又見諸家《禮圖》、《社稷圖》皆畫為樹,唯誡社、誡稷無樹。
此其七證也。
雖辨有樹之據,猶未正所植之木。
案《論語》稱‘夏後氏以松,殷人以柏,周人以栗’,便是世代不同。
而《尚書逸篇》則雲‘太社惟松,東社惟柏,南社惟梓,西社惟栗,北社惟槐’,如此,便以一代之中,而五社各異也。
愚以為宜植以松。
何以言之?《逸書》雲‘太社惟松’,今者植松,不慮失禮。
惟稷無成證,乃社之細,蓋亦不離松也。
”世宗從之。
芳沉雅方正,概尚甚高,經傳多通,高祖尤器敬之,動相顧訪。
太子恂之在東宮,高祖欲為納芳女,芳辭以年貌非宜。
高祖歎其謙慎,更敕芳舉其宗女,芳乃稱其族子長文之女。
高祖乃為恂聘之,與鄭懿女對為左右孺子焉。
崔光于芳有中表之敬,每事詢仰。
芳撰鄭玄所注《周官儀禮音》、幹寶所注《周官音》、王肅所注《尚書音》、何休所注《公羊音》、範甯所注《谷梁音》、韋昭所注《國語音》、範晔《後漢書音》各一卷,《辨類》三卷,《徐州人地錄》二十卷,《急就篇續注音義證》三卷,《一毛一詩箋音義證》十卷,《禮記義證》十卷,《周官》、《儀禮義證》各五卷。
崔光表求以中書監讓芳,世宗不許。
延昌二年卒,年六十一。
诏賜帛四百匹,贈鎮東将軍、徐州刺史,谥文貞。
長子怿,字祖欣。
雅有父風,頗好文翰。
曆徐州别駕、兗州左軍府長史、司空谘議參軍。
屢為行台出使,所曆皆有當官之稱。
轉通直散騎常侍、徐州大中正、行郢州事,尋遷安南将軍、大司農卿。
卒,贈鎮東将軍、徐州刺史,谥曰簡。
無子,弟廞以第三子夋為後。
夋,天平中,走江南。
武定末歸國,賜爵臨颍縣子。
怿弟廞,字景興。
好學強立,善事當世。
高肇之盛及清河王怿為宰輔,廞皆與其子侄交遊往來。
靈太後臨朝,又與太後兄弟往還相好,太後令廞以詩賦授弟元吉。
曆尚書郎、太尉屬、中書侍郎、冠軍将軍、行南青州事,尋征安南将軍、光祿大夫。
孝莊初,除國子祭酒,複以本官行徐州事。
前廢帝時,除骠騎将軍、左光祿大夫。
出帝初,除散騎常侍,遷骠騎大将軍,複領國子祭酒。
出帝于顯一陽一殿講孝經,廞為執經,雖詶答論難未能一精一盡,而風采音制足有可觀。
尋兼都官尚書,又兼殿中尚書。
及出帝入關,齊獻武王至洛,責廞而誅之,時年五十二。
子骘,字子升。
少有風氣,頗涉文史。
弱冠,州辟主簿,奉使詣阙,見莊帝于顯一陽一殿,問以邊事。
骘應對閑敏,帝善之,遂敕除員外散騎侍郎。
出補徐州開府從事中郎。
父廞之死,骘率勒鄉部赴兗州,與刺史樊子鹄抗禦王師,每戰流涕突陳。
城陷,擒送晉一陽一,齊獻武王矜而赦之。
文襄王之為儀同開府,以骘為屬——本州大中正。
武定初,轉中書舍人,加安東将軍。
于時與蕭衍和通,骘前後受敕接對其使十六人。
出為司徒右長史,未幾,遷左長史。
六年,受使兗州,行達東郡,暴疾卒,時人嗟惜之。
追贈本将軍、南青州刺史。
廞弟悅,永安中,開府記室。
悅弟戫,武定中,鎮南将軍、金紫光祿大夫。
戫弟粹,徐州别駕、朱衣直閣。
粹少尚氣俠,兄廞死,粹招合部曲,就兗州刺史樊子鹄,謀應關西。
大将軍攻讨,城陷,殺之。
芳叔撫之孫思祖,勇
竊惟太常所司郊廟神祗,自有常限,無宜臨時斟酌以意,若遂爾妄營,則不免一婬一祀。
二祠在太常,在洛一陽一,于國一也,然貴在審本。
臣以庸蔽,謬忝今職,考括墳籍,博采群議,既無異端,謂粗可依據。
今玄冬務隙,野罄人閑,遷易郊壇,二三為便。
诏曰:“所上乃有明據,但先朝置立已久,且可從舊。
” 先是,高祖于代都诏中書監高闾、太常少卿陸琇、并公孫崇等十餘人修理金石及八音之器。
後崇為太樂令,乃上請尚書仆射高肇,更共營理。
世宗诏芳共主之。
芳表以禮樂事大,不容辄決,自非博延公卿,廣集儒彥,讨論得失,研窮是非,則無以垂之萬葉,為不朽之式。
被報聽許,數旬之間,頻煩三議。
于時,朝士頗以崇專綜既久,不應乖謬,各嘿然無發論者。
芳乃探引經诰,搜括舊文,共相難質,皆有明據,以為盈縮有差,不合典式。
崇雖示相酬答,而不會問意,卒無以自通。
尚書述奏,仍诏委芳别更考制,于是學者彌歸宗焉。
芳以社稷無樹,又上疏曰:“依《合朔儀注》:日有變,以朱絲為繩,以繞系社樹三匝。
而今無樹。
又《周禮·司徒職》雲:‘設其社稷之壝,而樹之田主,各以其社之所宜木。
’鄭玄注雲:‘所宜木,謂若松柏栗也。
’此其一證也。
又《小司徒》、《封人職》雲:‘掌設王之社壝,為畿封而樹之。
’鄭玄注雲:‘不言稷者,王主于社。
稷,社之細也。
’此其二證也。
又《
’是乃土地之所宜也。
此其三證也。
又《白虎通》雲:‘社稷所以有樹,何也?尊而識之也,使民望見即敬之,又所以表功也。
’案此正解所以有樹之義,了不論有之與無也。
此其四證也。
此雲‘社稷所以有樹何’,然則稷亦有樹明矣。
又《五經通義》雲:‘天子太社、王社,諸侯國社、侯社。
制度奈何?曰:社皆有垣無屋,樹其中以木,有木者土,主生萬物,萬物莫善于木,故樹木也。
’此其五證也。
此最其丁甯備解有樹之意也。
又《五經要義》雲:‘社必樹之以木。
’《周禮·司徒職》曰:‘班社而樹之,各以土地所生。
’《尚書逸篇》曰:‘太社惟松,東社惟柏,南社惟梓,西社惟栗,北社惟槐。
’此其六證也。
此又太社及四方皆有樹别之明據也。
又見諸家《禮圖》、《社稷圖》皆畫為樹,唯誡社、誡稷無樹。
此其七證也。
雖辨有樹之據,猶未正所植之木。
案《論語》稱‘夏後氏以松,殷人以柏,周人以栗’,便是世代不同。
而《尚書逸篇》則雲‘太社惟松,東社惟柏,南社惟梓,西社惟栗,北社惟槐’,如此,便以一代之中,而五社各異也。
愚以為宜植以松。
何以言之?《逸書》雲‘太社惟松’,今者植松,不慮失禮。
惟稷無成證,乃社之細,蓋亦不離松也。
”世宗從之。
芳沉雅方正,概尚甚高,經傳多通,高祖尤器敬之,動相顧訪。
太子恂之在東宮,高祖欲為納芳女,芳辭以年貌非宜。
高祖歎其謙慎,更敕芳舉其宗女,芳乃稱其族子長文之女。
高祖乃為恂聘之,與鄭懿女對為左右孺子焉。
崔光于芳有中表之敬,每事詢仰。
芳撰鄭玄所注《周官儀禮音》、幹寶所注《周官音》、王肅所注《尚書音》、何休所注《公羊音》、範甯所注《谷梁音》、韋昭所注《國語音》、範晔《後
崔光表求以中書監讓芳,世宗不許。
延昌二年卒,年六十一。
诏賜帛四百匹,贈鎮東将軍、徐州刺史,谥文貞。
長子怿,字祖欣。
雅有父風,頗好文翰。
曆徐州别駕、兗州左軍府長史、司空谘議參軍。
屢為行台出使,所曆皆有當官之稱。
轉通直散騎常侍、徐州大中正、行郢州事,尋遷安南将軍、大司農卿。
卒,贈鎮東将軍、徐州刺史,谥曰簡。
無子,弟廞以第三子夋為後。
夋,天平中,走江南。
武定末歸國,賜爵臨颍縣子。
怿弟廞,字景興。
好學強立,善事當世。
高肇之盛及清河王怿為宰輔,廞皆與其子侄交遊往來。
靈太後臨朝,又與太後兄弟往還相好,太後令廞以詩賦授弟元吉。
曆尚書郎、太尉屬、中書侍郎、冠軍将軍、行南青州事,尋征安南将軍、光祿大夫。
孝莊初,除國子祭酒,複以本官行徐州事。
前廢帝時,除骠騎将軍、左光祿大夫。
出帝初,除散騎常侍,遷骠騎大将軍,複領國子祭酒。
出帝于顯一陽一殿講孝經,廞為執經,雖詶答論難未能一精一盡,而風采音制足有可觀。
尋兼都官尚書,又兼殿中尚書。
及出帝入關,齊獻武王至洛,責廞而誅之,時年五十二。
子骘,字子升。
少有風氣,頗涉文史。
弱冠,州辟主簿,奉使詣阙,見莊帝于顯一陽一殿,問以邊事。
骘應對閑敏,帝善之,遂敕除員外散騎侍郎。
出補徐州開府從事中郎。
父廞之死,骘率勒鄉部赴兗州,與刺史樊子鹄抗禦王師,每戰流涕突陳。
城陷,擒送晉一陽一,齊獻武王矜而赦之。
文襄王之為儀同開府,以骘為屬——本州大中正。
武定初,轉中書舍人,加安東将軍。
于時與蕭衍和通,骘前後受敕接對其使十六人。
出為司徒右長史,未幾,遷左長史。
六年,受使兗州,行達東郡,暴疾卒,時人嗟惜之。
追贈本将軍、南青州刺史。
廞弟悅,永安中,開府記室。
悅弟戫,武定中,鎮南将軍、金紫光祿大夫。
戫弟粹,徐州别駕、朱衣直閣。
粹少尚氣俠,兄廞死,粹招合部曲,就兗州刺史樊子鹄,謀應關西。
大将軍攻讨,城陷,殺之。
芳叔撫之孫思祖,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