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四十二 遊雅 高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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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于何不有。

    疑四也。

    伏願思此四疑,時速返旆。

    ”文明太後令曰:“六軍電發,有若摧朽,何慮四難也。

    ” 遷尚書、中書監。

    淮南王他奏求依舊斷祿,文明太後令召群臣議之。

    闾表曰: 天生烝民,樹之以君,明君不能獨理,必須臣以作輔。

    君使臣以禮,臣事君以忠。

    故車服有等差,爵命有分秩;德高者則位尊,任廣者則祿重。

    下者祿足以代耕,上者俸足以行義。

    庶民均其賦,以展奉上之心;君王聚其材,以供事業之用。

    君班其俸,垂惠則厚;臣受其祿,感恩則深。

    于是貪殘之心止,竭效之誠笃;兆庶無侵削之煩,百辟備禮容之美。

    斯則經世之明典,為治之至術。

    自堯舜以來,逮于三季,雖優劣不同,而斯道弗改。

    自中原崩否,天下幅裂,海内未一,民戶耗減,國用不充,俸祿遂廢。

    此則事出臨時之宜,良非久長之道。

     大魏應期紹祚,照臨萬方,九服既和,八表鹹谧。

    二聖欽明文思,道冠百代,動遵禮式,稽考舊章,準百王不易之勝法,述前聖利世之高軌;置立鄰一黨一,班宣俸祿,事設令行,于今已久;苛慝不生,上下無怨,一奸一巧革慮,窺觎絕心,利潤之厚,同于天地。

    以斯觀之,如何可改? 又洪波奔激,則堤防宜厚;一奸一悖充斥,則禁網須嚴。

    且饑寒切身,慈母不保其子;家給人足,禮讓可得而生。

    但廉清之人,不必皆富;豐财之士,未必悉賢。

    今給其俸,則清者足以息其濫竊,貪者足以感而勸善;若不班祿,則貪者肆其一奸一情,清者不能自保。

    難易之驗,灼然可知,如何一朝便欲去俸?淮南之議,不亦謬乎? 诏從闾議。

     高祖又引見王公已下于皇信堂,高祖曰:“政雖多途,治歸一體,朕每蒙慈訓,猶自昧然。

    誠知忠佞有損益,而未識其異同,恆懼忠貞見毀,佞人便進。

    寤寐思此,如有隐憂。

    國彥朝賢,休戚所共,宜辨斯真僞,以釋朕懷。

    ”尚書遊明根對曰:“忠佞之士,實亦難知。

    依古爵人,先試之以官,官定然後祿之,三載考績,然後忠佞可明。

    ”闾曰:“竊謂袁盎徹慎夫人席,是其忠;谮殺晁錯,是其佞。

    若以異人言之,望之為忠,石顯是佞。

    ”高祖曰:“自非聖人,忠佞之行,時或互有。

    但忠功顯即謂之忠,佞迹成斯謂之佞。

    史官據成事而書,于今觀之,有别明矣。

    朕所問者,未然之前;卿之所對,已然之後。

    ”闾曰:“佞者,飾智以行一事;忠者,發心以附道。

    譬如玉石,皦然可知。

    ”高祖曰:“玉石同體而異名,忠佞異名而同理。

    求之于同,則得其所以異;尋之于異,則失其所以同。

    出處同異之間,交換忠佞之境,豈是皦然易明哉?或有托佞以成忠,或有假忠以飾佞。

    如楚子綦後事顯忠,初非佞也。

    ”闾曰:“子綦谏楚,初雖随述,終緻忠言,此适欲幾谏,非為佞也。

    子綦若不設初權,後忠無由得顯。

    ”高祖善闾對。

     闾後上表曰: 臣聞為國之道,其要有五:一曰文德,二曰武功,三曰法度,四曰防固,五曰刑賞。

    故遠人不服,則修文德以來之;荒狡放命,則播武功以威之;民未知戰,則制法度以齊之;暴敵輕侵,則設防固以禦之;臨事制勝,則明刑賞以勸之。

    用能辟國甯方,征伐四克。

    北狄悍愚,同于禽一獸,所長者野戰,所短者攻城。

    若以狄之所短,奪其所長,則雖衆不能成患,雖來不能内一逼一。

    又狄散居野澤,随逐水草,戰則與家産并至,奔則與畜牧俱逃,不赍資糧而飲食足。

    是以古人伐北方,攘其侵掠而已。

    曆代為邊患者,良以倏忽無常故也。

    六鎮勢分,倍衆不鬥,互相圍一逼一,難以制之。

    昔周命南仲,城彼朔方;趙靈、秦始,長城是築;漢之孝武,踵其前事。

    此四代之君,皆帝王之雄傑,所以同此役者,非智術之不長,兵衆之不足,乃防狄之要事,其理宜然故也。

    《易》稱天險不可升,地險山川丘陵,王公設險以守其國,長城之謂欤?今宜依故于六鎮之北築長城,以禦北虜。

    雖有暫勞之勤,乃有永逸之益,如其一成,惠及百世。

    即于要害,往往開門,造小城于其側。

    因地卻敵,多置弓一弩一。

    狄來有城可守,其兵可捍。

    既不攻城,野掠無獲,草盡則走,終必懲艾。

     宜發近州武勇四萬人及京師二萬人,合六萬人為武士,于苑内立征北大将軍府,選忠勇有志幹者以充其選。

    下置官屬,分為三軍,二萬人專習弓射,二萬人專習戈盾,二萬人專習騎槊。

    修立戰場,十日一習,采諸葛亮八陣之法,為平地禦寇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