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十三 長孫嵩 長孫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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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卒。
抗子觀,少以壯勇知名,後襲祖爵上一黨一王。
時異姓諸王,襲爵多降為公,帝以其祖道生佐命先朝,故特不降。
以征西大将軍、假司空督河西七鎮諸軍讨吐谷渾。
部帥拾寅遁藏,焚其所居城邑而還。
高祖初,拜殿中尚書、侍中。
吐谷渾又侵一逼一,複假觀司空讨降之。
後為征南大将軍。
薨,谥曰定。
葬禮依其祖靖王故事,陪葬雲中金陵。
子冀歸,六歲襲爵,降為公。
高祖以其幼承家業,賜名稚,字承業。
稚聰敏有才藝,虛心一愛一士。
為前将軍,從高祖南讨,授七兵尚書、太常卿、右将軍。
世宗時,侯剛子淵,稚之女婿。
剛為元叉所厚,故稚驟得轉進。
出為撫軍大将軍,領揚州刺史,假鎮南大将軍,都督淮南諸軍事。
蕭衍将裴邃、虞鴻襲據壽春,稚諸子骁果,邃頗難之,号曰“鐵小兒”。
诏河間王琛總衆援之。
琛欲決戰,稚以雨久,更須持重。
琛哎從,遂戰,為賊所乘,稚後殿。
初,稚既總強兵,久不決戰,議者疑有異圖。
朝廷重遣河間王琛及臨淮王彧、尚書李憲等三都督,外聲助稚,内實防之。
會鮮于脩禮反于中山,以稚為大都督北讨。
尋以本使達鄴城。
诏稚解行台,罷大使,遣河間王琛為大都督,郦道元為行台。
稚遣子子裕奉表,稱與琛同在淮南,俱當國難,琛敗臣全,遂生私隙。
且臨機奪帥,非算所長。
書奏,不納。
琛與稚前到呼沱,稚未欲戰,而琛不從。
行達五鹿,為脩禮邀擊,琛不赴之。
賊總至,遂大敗,稚與琛并除名。
尋而正平郡蜀反,複假稚鎮西将軍、讨蜀都督。
頻戰有功,除平東将軍,複本爵。
後除尚書右仆射。
未幾,雍州刺史蕭寶夤據州反,複以稚為行台讨之。
稚時背疽未愈,靈太後勞之曰:“卿疹源如此,朕欲相停,更無可寄如何?”稚答曰:“死而後已,敢不自力。
”時子彥亦患腳痹,扶杖入辭。
尚書仆射元順顧相謂曰:“吾等備位大臣,各居一寵一位,危難之日,病者先行,無乃不可乎?”莫有對者。
時薛鳳賢反于正平,薛脩義屯聚河東,分據鹽池,攻圍蒲坂,東西連結,以應寶夤。
稚乃據河東。
時有诏廢鹽池稅,稚上表曰:“鹽池天資賄貨,密迩京畿,唯須寶而護之,均贍以理。
今四境多虞,府藏罄竭。
然冀定二州且亡且亂,常調之絹,不複可收。
仰惟府庫,有出無入,必須經綸,出入相補。
略論鹽稅,一年之中,準絹而言,猶不應減三十萬匹也,便是移冀定二州置于畿甸。
今若廢之,事同再失。
臣前仰違嚴旨,不先讨關賊而解河東者,非是閑長安而急蒲坂。
蒲坂一陷,沒失鹽池,三軍口命,濟贍理絕。
天助大魏,茲計不爽。
昔高祖升平之年,無所乏少,猶創置鹽官而加典護,非為物而競利,恐由利而亂俗也。
況今王公素餐,百官一屍一祿,租徵六年之粟,調折來歲之資,此皆出人私财,奪人膂力。
豈是願言,事不獲已。
臣辄符司監将尉還率所部,依常收稅,更聽後敕。
” 稚克寶夤将侯終德,寶夤出走,雍州平。
除雍州刺史。
莊帝初,封上一黨一王,尋改馮翊王,後降為郡公。
遷司徒公,加侍中,兼尚書令、大行台,仍鎮長安。
前廢帝立,遷太尉公,錄尚書事。
及韓陵之敗,斛斯椿先據河橋,謀誅爾朱。
使稚入洛,啟帝誅世隆兄弟之意。
出帝初,轉太傅,錄尚書事。
以定策功,更封開國子。
稚表請回授其姨兄廷尉卿元洪超次子恽。
初,稚生而母亡,為洪超母所撫養,是以求讓,許之。
出帝入關,稚時鎮虎牢,亦随赴長安。
稚妻張氏,生二子,子彥、子裕。
後與羅氏私通,遂殺其夫,棄張納羅。
羅年大稚十餘歲,妒忌防限。
稚雅相一愛一敬,旁無姻妾,僮侍之中,嫌疑緻死者,乃有數四。
羅生三子,紹遠、士亮、季亮,兄弟皆廉武。
稚少輕俠,鬥雞走馬,力争殺人,因亡抵龍門将陳興德家,會赦乃免。
因以後妻羅前夫女呂氏,妻興德兄興恩以報之。
子彥,本名俊,有膂力。
以累從父征讨功,封槐裡縣子。
出帝與齊獻武王構隙,加子彥中軍大都督、行台仆射,鎮弘農,以為心膂。
後從帝入關。
子彥少嘗墜馬折臂,肘上骨起寸餘,乃命開内鋸骨,流血數升,言戲自若。
時以為逾于關羽。
子裕,位衛尉少卿。
抗子觀,少以壯勇知名,後襲祖爵上一黨一王。
時異姓諸王,襲爵多降為公,帝以其祖道生佐命先朝,故特不降。
以征西大将軍、假司空督河西七鎮諸軍讨吐谷渾。
部帥拾寅遁藏,焚其所居城邑而還。
高祖初,拜殿中尚書、侍中。
吐谷渾又侵一逼一,複假觀司空讨降之。
後為征南大将軍。
薨,谥曰定。
葬禮依其祖靖王故事,陪葬雲中金陵。
子冀歸,六歲襲爵,降為公。
高祖以其幼承家業,賜名稚,字承業。
稚聰敏有才藝,虛心一愛一士。
為前将軍,從高祖南讨,授七兵尚書、太常卿、右将軍。
世宗時,侯剛子淵,稚之女婿。
剛為元叉所厚,故稚驟得轉進。
出為撫軍大将軍,領揚州刺史,假鎮南大将軍,都督淮南諸軍事。
蕭衍将裴邃、虞鴻襲據壽春,稚諸子骁果,邃頗難之,号曰“鐵小兒”。
诏河間王琛總衆援之。
琛欲決戰,稚以雨久,更須持重。
琛哎從,遂戰,為賊所乘,稚後殿。
初,稚既總強兵,久不決戰,議者疑有異圖。
朝廷重遣河間王琛及臨淮王彧、尚書李憲等三都督,外聲助稚,内實防之。
會鮮于脩禮反于中山,以稚為大都督北讨。
尋以本使達鄴城。
诏稚解行台,罷大使,遣河間王琛為大都督,郦道元為行台。
稚遣子子裕奉表,稱與琛同在淮南,俱當國難,琛敗臣全,遂生私隙。
且臨機奪帥,非算所長。
書奏,不納。
琛與稚前到呼沱,稚未欲戰,而琛不從。
行達五鹿,為脩禮邀擊,琛不赴之。
賊總至,遂大敗,稚與琛并除名。
尋而正平郡蜀反,複假稚鎮西将軍、讨蜀都督。
頻戰有功,除平東将軍,複本爵。
後除尚書右仆射。
未幾,雍州刺史蕭寶夤據州反,複以稚為行台讨之。
稚時背疽未愈,靈太後勞之曰:“卿疹源如此,朕欲相停,更無可寄如何?”稚答曰:“死而後已,敢不自力。
”時子彥亦患腳痹,扶杖入辭。
尚書仆射元順顧相謂曰:“吾等備位大臣,各居一寵一位,危難之日,病者先行,無乃不可乎?”莫有對者。
時薛鳳賢反于正平,薛脩義屯聚河東,分據鹽池,攻圍蒲坂,東西連結,以應寶夤。
稚乃據河東。
時有诏廢鹽池稅,稚上表曰:“鹽池天資賄貨,密迩京畿,唯須寶而護之,均贍以理。
今四境多虞,府藏罄竭。
然冀定二州且亡且亂,常調之絹,不複可收。
仰惟府庫,有出無入,必須經綸,出入相補。
略論鹽稅,一年之中,準絹而言,猶不應減三十萬匹也,便是移冀定二州置于畿甸。
今若廢之,事同再失。
臣前仰違嚴旨,不先讨關賊而解河東者,非是閑長安而急蒲坂。
蒲坂一陷,沒失鹽池,三軍口命,濟贍理絕。
天助大魏,茲計不爽。
昔高祖升平之年,無所乏少,猶創置鹽官而加典護,非為物而競利,恐由利而亂俗也。
況今王公素餐,百官一屍一祿,租徵六年之粟,調折來歲之資,此皆出人私财,奪人膂力。
豈是願言,事不獲已。
臣辄符司監将尉還率所部,依常收稅,更聽後敕。
” 稚克寶夤将侯終德,寶夤出走,雍州平。
除雍州刺史。
莊帝初,封上一黨一王,尋改馮翊王,後降為郡公。
遷司徒公,加侍中,兼尚書令、大行台,仍鎮長安。
前廢帝立,遷太尉公,錄尚書事。
及韓陵之敗,斛斯椿先據河橋,謀誅爾朱。
使稚入洛,啟帝誅世隆兄弟之意。
出帝初,轉太傅,錄尚書事。
以定策功,更封開國子。
稚表請回授其姨兄廷尉卿元洪超次子恽。
初,稚生而母亡,為洪超母所撫養,是以求讓,許之。
出帝入關,稚時鎮虎牢,亦随赴長安。
稚妻張氏,生二子,子彥、子裕。
後與羅氏私通,遂殺其夫,棄張納羅。
羅年大稚十餘歲,妒忌防限。
稚雅相一愛一敬,旁無姻妾,僮侍之中,嫌疑緻死者,乃有數四。
羅生三子,紹遠、士亮、季亮,兄弟皆廉武。
稚少輕俠,鬥雞走馬,力争殺人,因亡抵龍門将陳興德家,會赦乃免。
因以後妻羅前夫女呂氏,妻興德兄興恩以報之。
子彥,本名俊,有膂力。
以累從父征讨功,封槐裡縣子。
出帝與齊獻武王構隙,加子彥中軍大都督、行台仆射,鎮弘農,以為心膂。
後從帝入關。
子彥少嘗墜馬折臂,肘上骨起寸餘,乃命開内鋸骨,流血數升,言戲自若。
時以為逾于關羽。
子裕,位衛尉少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