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九上 獻文六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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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乖天澤之均,下生不等之苦。
又尋景明之格,無折考之文;正始之奏,有與奪之級。
明參差之考,非聖慈之心;改典易常,乃有司之意。
又尋考級之奏,委于任事之手;涉議科勤,絕于散官之筆。
遂使在事者得展自勤之能,散輩者獨絕披衿之所。
抑以上下之閑,限以旨格之判,緻使近侍禁職,抱槃屈之辭;禁衛武夫,懷不申之恨。
欲克平四海,何以獲諸?又散官在直,一玷成尤;銜使愆失,差毫即坐。
徽纆所逮,未以事閑優之;節慶之赉,不以祿微加賞。
罪殿之犯,未殊任事;考陟之機,推年不等。
臣聞君舉必書,書而不法,後代何觀?《詩》雲:“王事一靡一鹽,不遑啟處”。
又曰:“豈不懷歸,畏此簡書”。
依依楊柳,以叙治兵之役;霏霏雨雪,又申振旅之勤。
若折往來日月,便是《采薇》之詩廢,《杕杜》之歌罷。
又任事之官,吉兇請假,定省掃拜,動曆十旬,或因患重請,動辄經歲。
征役在途,勤泰百倍。
苦樂之勢,非任事之倫;在家私閑,非理務之日,論優語劇,先宜折之。
武人本挽上格者為羽林,次格者為虎贲,下格者為直從。
或累紀征戍,一靡一所不涉;或帶甲連年,負重千裡;或經戰損傷;或年老衰竭。
今試以本格,責其如初,有爽于先,退階奪級。
此便責以不衰,理未通也。
又蕃使之人,必一抽一朝彥。
或曆險千餘,或履危萬裡,登有死亡之憂,鹹懷不返之戚,魂骨奉忠,以一屍一将命。
先朝賞格,酬以爵品;今朝改式,止及階勞。
折以代考,有乖使望。
非所以獎勵《皇華》而敦崇《四牡》者也。
複尋正始之格:泛後任事上中者,三年升一階;泛前任事上中者,六年進一級。
三年一考,自古通經。
今以泛前六年升一階,檢無愆犯,倍年成級。
以此推之,明以泛代考。
新除一日,同沾階榮,下第之人因泛上陟,上第之士由泛而退。
臣又見部尉資品,本居流外,刊諸明令,行之已久。
然近為裡巷多盜,以其威輕不肅,欲進品清流,以壓一奸一宄。
甄琛啟雲:“為法者施而觀之,不便則改。
”竊謂斯言有可采用,聖慈昭覽,更高宰尉之秩。
今考格始宣,懷怨者衆,臣竊觀之,亦謂不可,有光國典,改之何難? 世宗乃引雍共論時務。
肅宗初,诏雍入居太極西柏堂,谘決大政,給親信二十人。
又诏雍為宗師,進太傅、侍中,領太尉公,王如故。
别敕将作,營國子學寺,給雍居之。
領軍于忠擅權專恣,仆射郭祚勸雍出之。
忠怒,矯诏殺祚及尚書裴植,廢雍以王歸第。
朝有大事,使黃門郎就谘訪之。
忠尋複矯诏,将欲殺雍,以問侍中崔光,光拒之,乃止。
未幾,靈太後臨朝,出忠為翼州刺史。
雍表曰: 臣初入柏堂,見诏旨之行,一由門下,而臣出君行,不以悛意。
每覽傷矜,視之慘目,深知不可,不能禁制。
臣之罪一也。
臣近忝内樞,兼一屍一師傅,宜保護聖躬,溫清晨夕。
而于忠身居武司,禁勒自在,限以内外,朝谒簡絕。
皇居寝食,所在不知,社稷安危,又亦不預,出入柏堂,一屍一立而已。
臣之罪二也。
忠規欲殺臣,賴在事執拒。
又令仆卿相,任情進黜,遷官授職,多不經旬,斥退賢良,專納心腹,威振百僚,勢傾朝野。
臣見其如此,欲出忠為雍州刺史,鎮撫關右,在心未行,反為忠廢。
忝官一屍一祿,孤負恩私。
臣之罪三也。
先帝升遐,儲宮纂統,斯乃君父之恆谟,臣子之永則,加賞之義,自古無之。
忠既人臣,受恩先帝,喪禍之際,竭節是常,迎陛下于東宮,臣下之恆事,如其不爾,更欲何為?而忠意氣淩雲,坐要封爵。
爾日抑之,交恐為禍。
臣以權臣所欲,不敢辄違,即集王公卿士,議其多少。
清河王臣澤,先帝懿弟,識度寬明,臨衆唱議,非以勤而賞之,憚違權臣之旨,望顔而授。
臣知不可,因而從之。
臣之罪四也。
忠秉權門下,且居宰執,又總禁旅,為崇訓衛尉,身兼内外,橫幹宮掖。
臣之罪五也。
古者重罪,必令三公會,期至旬日,所以重死刑也。
先帝登極,十有七年,細人犯刑,猶寬憲墨,朝廷貴仕,不戮一人。
今陛下踐阼,年未半周,殺仆射、尚書,如夭一草,是忠秉權矯旨,擅行誅戮。
臣知不能救,臣之罪六也。
臣位荷師相,年未及終,難恕之罪,顯露非一,何情以處,何顔以生?雖經恩宥,猶有餘責,謹反私門,伏聽司敗。
靈太後感忠保護之勳,不問其罪。
增雍封一千戶,除侍中、太師,又加使持節,以本官領司州牧。
雍表請:王公以下賤妾,悉不聽用織成錦繡、金玉珠玑,違者以違旨論;奴婢悉不得衣绫绮缬,止于缦缯而已;奴則布服,并不得以金銀為钗帶,犯者鞭一百。
太後從之,而不能久行也。
诏雍乘步挽出入掖門。
又以本官錄尚書事。
雍頻表辭遜,優答不許,诏侍中敦谕。
诏雍朝夕侍講。
肅宗覽政,除使持節、司州牧、侍中、太師、錄尚書如故。
肅宗加元服,雍兼太保,與兼太尉崔光攝行冠禮。
诏雍乘車出入大司馬門,進位丞相,給羽葆鼓吹,倍加班劍,餘悉如故。
又賜帛八百匹,與一千人供具,催令速拜。
诏雍依齊郡順王簡太和故事,朝訖引坐,特優拜伏之禮。
總攝内外,與元叉同決庶政。
歲祿萬餘,粟至四萬,伎侍盈房,諸子榼冕,榮貴之盛,昆弟莫及焉。
元妃盧氏薨後,更納博陵崔顯妹,甚有色一寵一,欲以為妃。
世宗初以崔氏世号“東崔”,地寒望劣,難之,久乃聽許。
延昌已後,多幸一妓一侍,近百許人,而疏棄崔氏,别房幽禁,不得關豫内政,僅給衣食而已。
至乃左右無複婢使,子女欲省其母,必啟聞,許乃得見。
未幾,崔暴薨,多雲雍毆殺之也。
靈太後許賜其女一妓一,未及送之,雍遣其Yan豎丁鵝自至宮内,料簡四口,冒以還第。
太後責其專擅,追停之。
孝昌初,诏曰:“比相府弗開,一陰一陽一未變。
王秉哲居宗,勳望隆重,道庇蒼生,威被華裔,體國猶家,匪躬在節,可開府置佐史。
”尋罷司徒,以為丞相府。
孝莊初,爾朱榮欲害朝士,遂雲雍将謀逆,于河一陰一遇害。
贈假黃钺、相國,谥文穆王。
雍識懷短淺,又無學業,雖位居朝首,不為時情所推。
既以親尊,地當宰輔,自熙平以後,朝政褫落,不能守政匡弼,唯唯而已。
及清河王怿之死,元叉專一政,天下大責歸焉。
嫡子泰,字昌,頗有時譽。
為中書侍郎,尋遷通直散騎常侍、鎮東将軍、太常卿。
與雍同時遇害。
追贈侍中、特進、骠騎大将軍、太尉公、武州刺史、高一陽一王,谥曰文孝。
子斌,襲。
武定中,官至尚書右仆射。
齊受禅,爵例降。
泰兄端,字宣雅。
美容貌,頗涉書史。
起家散騎侍郎。
累遷通直常侍、鴻胪、太常少卿、散騎常侍。
出為安東将軍、青州刺史。
是時蕭衍遣将寇一逼一徐揚,除端撫軍将軍、金紫光祿大夫、使持節、東南道大使,處分軍機。
賊平,拜鎮軍将軍、兗州刺史。
俄而衍将複寇徐兗,圍一逼一州城。
端率在州文武拒守,得全。
以功封安德縣開國公,食邑五百戶。
還,除都官尚書。
與雍俱遇害。
贈車騎大将軍、儀同三司、相州刺史。
子峻,襲爵。
齊受禅,例降。
泰弟睿,字子哲。
輕忽榮利,一愛一玩琴書。
起家拜通直散騎侍郎,遷衛尉少卿,轉光祿少卿,封濟北郡王。
與雍俱遇害。
贈車騎大将軍、司空公、雍州刺史。
子徽,普泰中,襲爵。
起家通直郎。
武定五年,坐與元瑾等謀反,伏法。
睿弟誕,字文發。
少聰惠,有風儀。
起家通直郎,遷中書侍郎、通直散騎常侍。
封新一陽一縣開國伯,食邑三百戶。
加龍骧将軍。
進封昌樂王,食邑七百戶。
遷平南将軍、散騎常侍、黃門侍郎。
孝靜初,拜侍中、車騎大将軍、儀同三司、司州牧。
天平三年薨,贈使持節、侍中、太保、司徒公、尚書令,将軍、牧如故,谥曰文獻。
無子,以斌第二子子亮為後。
誕弟勒叉,勒叉弟亘,亘弟伏陀,伏陀弟彌陀,彌陀弟僧育,僧育弟居羅。
出帝初,勒叉封一陽一平縣,亘封濮一陽一縣,伏陀封武一陽一縣,彌陀封新一陽一縣,僧育封頓丘縣,居羅封衛縣,并開國伯,食邑四百戶。
天平中,并除鎮遠将軍、散騎侍郎。
僧育走關西,國除。
其餘齊受禅,爵例降。
北海王詳,字季豫。
美姿容,善舉止。
太和九年封,加侍中、征北大将軍。
後拜光祿大夫,解侍中、将軍。
又兼侍中。
從高祖南伐,為散騎常侍。
高祖自洛北巡,詳常與侍中、彭城王勰并在輿辇,陪侍左右。
至高宗射銘之所,高祖停駕,诏諸弟及侍臣,皆試射遠近,唯詳箭不及高宗箭所十餘步。
高祖嘉之,拊掌欣笑,遂诏勒銘,親自為制。
五等開建,食邑二千戶。
遷侍中,轉秘書監。
車駕南伐,詳行中領軍,留守,給鼓吹一部,甲仗三百人,兼督營構之務。
高祖賜詳玺書曰:“比遊神何業也?丘墳六籍,何事非娛?善正風猷,肅是禁旅。
”詳後朝于行宮,高祖引見之。
詳慶平沔北,高祖曰:“朕以畿南未清,神麾暫動,沔北數城,并皆柔服,此乃将士之效,非朕之功。
”詳對曰:“陛下德邁唐虞,功微周漢,自南之風,于是乎始。
”詳還洛,高祖餞之,诏詳曰:“昔者,淮夷叛命,故有三年之舉;鬼方不令,乃緻淹載之師。
況江吳竊命,于今十紀,朕必欲蕩滌南海,然後言歸。
今夏停此,故與汝相見,善守京邑,副我所懷。
”趙郡王幹薨,以詳行司州牧。
除護軍将軍,兼尚書左仆射。
高祖臨崩,顧命詳為司空輔政。
世宗即位,
又尋景明之格,無折考之文;正始之奏,有與奪之級。
明參差之考,非聖慈之心;改典易常,乃有司之意。
又尋考級之奏,委于任事之手;涉議科勤,絕于散官之筆。
遂使在事者得展自勤之能,散輩者獨絕披衿之所。
抑以上下之閑,限以旨格之判,緻使近侍禁職,抱槃屈之辭;禁衛武夫,懷不申之恨。
欲克平四海,何以獲諸?又散官在直,一玷成尤;銜使愆失,差毫即坐。
徽纆所逮,未以事閑優之;節慶之赉,不以祿微加賞。
罪殿之犯,未殊任事;考陟之機,推年不等。
臣聞君舉必書,書而不法,後代何觀?《詩》雲:“王事一靡一鹽,不遑啟處”。
又曰:“豈不懷歸,畏此簡書”。
依依楊柳,以叙治兵之役;霏霏雨雪,又申振旅之勤。
若折往來日月,便是《采薇》之詩廢,《杕杜》之歌罷。
又任事之官,吉兇請假,定省掃拜,動曆十旬,或因患重請,動辄經歲。
征役在途,勤泰百倍。
苦樂之勢,非任事之倫;在家私閑,非理務之日,論優語劇,先宜折之。
武人本挽上格者為羽林,次格者為虎贲,下格者為直從。
或累紀征戍,一靡一所不涉;或帶甲連年,負重千裡;或經戰損傷;或年老衰竭。
今試以本格,責其如初,有爽于先,退階奪級。
此便責以不衰,理未通也。
又蕃使之人,必一抽一朝彥。
或曆險千餘,或履危萬裡,登有死亡之憂,鹹懷不返之戚,魂骨奉忠,以一屍一将命。
先朝賞格,酬以爵品;今朝改式,止及階勞。
折以代考,有乖使望。
非所以獎勵《皇華》而敦崇《四牡》者也。
複尋正始之格:泛後任事上中者,三年升一階;泛前任事上中者,六年進一級。
三年一考,自古通經。
今以泛前六年升一階,檢無愆犯,倍年成級。
以此推之,明以泛代考。
新除一日,同沾階榮,下第之人因泛上陟,上第之士由泛而退。
臣又見部尉資品,本居流外,刊諸明令,行之已久。
然近為裡巷多盜,以其威輕不肅,欲進品清流,以壓一奸一宄。
甄琛啟雲:“為法者施而觀之,不便則改。
”竊謂斯言有可采用,聖慈昭覽,更高宰尉之秩。
今考格始宣,懷怨者衆,臣竊觀之,亦謂不可,有光國典,改之何難? 世宗乃引雍共論時務。
肅宗初,诏雍入居太極西柏堂,谘決大政,給親信二十人。
又诏雍為宗師,進太傅、侍中,領太尉公,王如故。
别敕将作,營國子學寺,給雍居之。
領軍于忠擅權專恣,仆射郭祚勸雍出之。
忠怒,矯诏殺祚及尚書裴植,廢雍以王歸第。
朝有大事,使黃門郎就谘訪之。
忠尋複矯诏,将欲殺雍,以問侍中崔光,光拒之,乃止。
未幾,靈太後臨朝,出忠為翼州刺史。
雍表曰: 臣初入柏堂,見诏旨之行,一由門下,而臣出君行,不以悛意。
每覽傷矜,視之慘目,深知不可,不能禁制。
臣之罪一也。
臣近忝内樞,兼一屍一師傅,宜保護聖躬,溫清晨夕。
而于忠身居武司,禁勒自在,限以内外,朝谒簡絕。
皇居寝食,所在不知,社稷安危,又亦不預,出入柏堂,一屍一立而已。
臣之罪二也。
忠規欲殺臣,賴在事執拒。
又令仆卿相,任情進黜,遷官授職,多不經旬,斥退賢良,專納心腹,威振百僚,勢傾朝野。
臣見其如此,欲出忠為雍州刺史,鎮撫關右,在心未行,反為忠廢。
忝官一屍一祿,孤負恩私。
臣之罪三也。
先帝升遐,儲宮纂統,斯乃君父之恆谟,臣子之永則,加賞之義,自古無之。
忠既人臣,受恩先帝,喪禍之際,竭節是常,迎陛下于東宮,臣下之恆事,如其不爾,更欲何為?而忠意氣淩雲,坐要封爵。
爾日抑之,交恐為禍。
臣以權臣所欲,不敢辄違,即集王公卿士,議其多少。
清河王臣澤,先帝懿弟,識度寬明,臨衆唱議,非以勤而賞之,憚違權臣之旨,望顔而授。
臣知不可,因而從之。
臣之罪四也。
忠秉權門下,且居宰執,又總禁旅,為崇訓衛尉,身兼内外,橫幹宮掖。
臣之罪五也。
古者重罪,必令三公會,期至旬日,所以重死刑也。
先帝登極,十有七年,細人犯刑,猶寬憲墨,朝廷貴仕,不戮一人。
今陛下踐阼,年未半周,殺仆射、尚書,如夭一草,是忠秉權矯旨,擅行誅戮。
臣知不能救,臣之罪六也。
臣位荷師相,年未及終,難恕之罪,顯露非一,何情以處,何顔以生?雖經恩宥,猶有餘責,謹反私門,伏聽司敗。
靈太後感忠保護之勳,不問其罪。
增雍封一千戶,除侍中、太師,又加使持節,以本官領司州牧。
雍表請:王公以下賤妾,悉不聽用織成錦繡、金玉珠玑,違者以違旨論;奴婢悉不得衣绫绮缬,止于缦缯而已;奴則布服,并不得以金銀為钗帶,犯者鞭一百。
太後從之,而不能久行也。
诏雍乘步挽出入掖門。
又以本官錄尚書事。
雍頻表辭遜,優答不許,诏侍中敦谕。
诏雍朝夕侍講。
肅宗覽政,除使持節、司州牧、侍中、太師、錄尚書如故。
肅宗加元服,雍兼太保,與兼太尉崔光攝行冠禮。
诏雍乘車出入大司馬門,進位丞相,給羽葆鼓吹,倍加班劍,餘悉如故。
又賜帛八百匹,與一千人供具,催令速拜。
诏雍依齊郡順王簡太和故事,朝訖引坐,特優拜伏之禮。
總攝内外,與元叉同決庶政。
歲祿萬餘,粟至四萬,伎侍盈房,諸子榼冕,榮貴之盛,昆弟莫及焉。
元妃盧氏薨後,更納博陵崔顯妹,甚有色一寵一,欲以為妃。
世宗初以崔氏世号“東崔”,地寒望劣,難之,久乃聽許。
延昌已後,多幸一妓一侍,近百許人,而疏棄崔氏,别房幽禁,不得關豫内政,僅給衣食而已。
至乃左右無複婢使,子女欲省其母,必啟聞,許乃得見。
未幾,崔暴薨,多雲雍毆殺之也。
靈太後許賜其女一妓一,未及送之,雍遣其Yan豎丁鵝自至宮内,料簡四口,冒以還第。
太後責其專擅,追停之。
孝昌初,诏曰:“比相府弗開,一陰一陽一未變。
王秉哲居宗,勳望隆重,道庇蒼生,威被華裔,體國猶家,匪躬在節,可開府置佐史。
”尋罷司徒,以為丞相府。
孝莊初,爾朱榮欲害朝士,遂雲雍将謀逆,于河一陰一遇害。
贈假黃钺、相國,谥文穆王。
雍識懷短淺,又無學業,雖位居朝首,不為時情所推。
既以親尊,地當宰輔,自熙平以後,朝政褫落,不能守政匡弼,唯唯而已。
及清河王怿之死,元叉專一政,天下大責歸焉。
嫡子泰,字昌,頗有時譽。
為中書侍郎,尋遷通直散騎常侍、鎮東将軍、太常卿。
與雍同時遇害。
追贈侍中、特進、骠騎大将軍、太尉公、武州刺史、高一陽一王,谥曰文孝。
子斌,襲。
武定中,官至尚書右仆射。
齊受禅,爵例降。
泰兄端,字宣雅。
美容貌,頗涉書史。
起家散騎侍郎。
累遷通直常侍、鴻胪、太常少卿、散騎常侍。
出為安東将軍、青州刺史。
是時蕭衍遣将寇一逼一徐揚,除端撫軍将軍、金紫光祿大夫、使持節、東南道大使,處分軍機。
賊平,拜鎮軍将軍、兗州刺史。
俄而衍将複寇徐兗,圍一逼一州城。
端率在州文武拒守,得全。
以功封安德縣開國公,食邑五百戶。
還,除都官尚書。
與雍俱遇害。
贈車騎大将軍、儀同三司、相州刺史。
子峻,襲爵。
齊受禅,例降。
泰弟睿,字子哲。
輕忽榮利,一愛一玩琴書。
起家拜通直散騎侍郎,遷衛尉少卿,轉光祿少卿,封濟北郡王。
與雍俱遇害。
贈車騎大将軍、司空公、雍州刺史。
子徽,普泰中,襲爵。
起家通直郎。
武定五年,坐與元瑾等謀反,伏法。
睿弟誕,字文發。
少聰惠,有風儀。
起家通直郎,遷中書侍郎、通直散騎常侍。
封新一陽一縣開國伯,食邑三百戶。
加龍骧将軍。
進封昌樂王,食邑七百戶。
遷平南将軍、散騎常侍、黃門侍郎。
孝靜初,拜侍中、車騎大将軍、儀同三司、司州牧。
天平三年薨,贈使持節、侍中、太保、司徒公、尚書令,将軍、牧如故,谥曰文獻。
無子,以斌第二子子亮為後。
誕弟勒叉,勒叉弟亘,亘弟伏陀,伏陀弟彌陀,彌陀弟僧育,僧育弟居羅。
出帝初,勒叉封一陽一平縣,亘封濮一陽一縣,伏陀封武一陽一縣,彌陀封新一陽一縣,僧育封頓丘縣,居羅封衛縣,并開國伯,食邑四百戶。
天平中,并除鎮遠将軍、散騎侍郎。
僧育走關西,國除。
其餘齊受禅,爵例降。
北海王詳,字季豫。
美姿容,善舉止。
太和九年封,加侍中、征北大将軍。
後拜光祿大夫,解侍中、将軍。
又兼侍中。
從高祖南伐,為散騎常侍。
高祖自洛北巡,詳常與侍中、彭城王勰并在輿辇,陪侍左右。
至高宗射銘之所,高祖停駕,诏諸弟及侍臣,皆試射遠近,唯詳箭不及高宗箭所十餘步。
高祖嘉之,拊掌欣笑,遂诏勒銘,親自為制。
五等開建,食邑二千戶。
遷侍中,轉秘書監。
車駕南伐,詳行中領軍,留守,給鼓吹一部,甲仗三百人,兼督營構之務。
高祖賜詳玺書曰:“比遊神何業也?丘墳六籍,何事非娛?善正風猷,肅是禁旅。
”詳後朝于行宮,高祖引見之。
詳慶平沔北,高祖曰:“朕以畿南未清,神麾暫動,沔北數城,并皆柔服,此乃将士之效,非朕之功。
”詳對曰:“陛下德邁唐虞,功微周漢,自南之風,于是乎始。
”詳還洛,高祖餞之,诏詳曰:“昔者,淮夷叛命,故有三年之舉;鬼方不令,乃緻淹載之師。
況江吳竊命,于今十紀,朕必欲蕩滌南海,然後言歸。
今夏停此,故與汝相見,善守京邑,副我所懷。
”趙郡王幹薨,以詳行司州牧。
除護軍将軍,兼尚書左仆射。
高祖臨崩,顧命詳為司空輔政。
世宗即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