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七中 景穆十二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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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總督二鎮,授之節度。
至是勒兵進讨。
以東關水沖,大岘險要,東關縱水,一陽一石、合肥有急懸之切;不圖大岘,則曆一陽一有乘險之援,淮陵陸道,九山水路,并宜經略。
于是遣統軍傅豎眼、王神念等進次大岘、東關、九山、淮淩,皆分部諸将,倍道據之;總勒大衆,絡繹相接。
而神念克其關要、颍川二城,斬衍軍主費尼。
而甯朔将軍韋惠、龍骧将軍李伯由仍固大岘。
澄遣統軍一黨一法宗、傅豎眼等進軍克之,遂圍白塔、牽城。
數日之間,便即逃潰。
衍清溪戍望風散走。
衍徐州刺史司馬明素率衆三千,欲援九山;徐州長史潘伯鄰規固淮陵;甯朔将軍王燮負險焦城。
法宗進克焦城,破淮陵,擒明素,斬伯鄰。
其濟一陰一太守王厚強、廬江太守裴邃即亦奔退。
诏澄曰:“将軍文德内昭,武功外暢,奮揚大略,将蕩江吳。
長旌始舒,賊徒懾氣,銳旅方馳,東關席卷。
想江湖弭波,在旦夕耳。
所送首虜,并已聞之。
” 初,澄出讨之後,衍将姜慶真襲據壽春外郭,齊王蕭寶夤擊走之。
長史韋缵坐免官,澄以在外無坐。
遂攻鐘離。
又诏:“鐘離若食盡,三月已前,固有可克,如至四月,淮水泛長,舟行無礙,宜善量之。
前事捷也,此實将軍經略,勳有常焉。
如或以水盛難圖,亦可為萬全之計,不宜昧利無成,以贻後悔也。
”蕭衍冠軍将軍張惠紹、遊擊将軍殷暹、骁騎将軍趙景悅、龍骧将軍張景仁等率衆五千,送糧鐘離。
澄遣統軍王足、劉思祖等邀擊惠紹等,大破之。
獲惠紹、殷暹、景仁及其屯騎校尉史文淵等軍主以上二十七人。
既而遇雨,淮水暴長,引歸壽春。
還既狼狽,失兵四千餘人。
頻表解州,世宗不許。
有司奏軍還失路,奪其開府,又降三階。
時蕭衍有移,求換張惠紹。
澄表請不許,诏付八座會議。
尚書令、廣一陽一王嘉等奏宜還之,诏乃聽還。
後果複寇邊。
轉澄鎮北大将軍、定州刺史。
初,民中每有橫調,百姓煩苦,前後牧守,未能蠲除。
澄多所省減,民以忻賴。
又明黜陟賞罰之法,表減公園之地,以給無業貧口,禁造布絹不任衣者。
母孟太妃薨,居喪毀瘠,當世稱之。
服阕,除太子太保。
于時高肇當朝,猜忌賢戚。
澄為肇間構,常恐不全,乃終日昏飲,以示荒敗。
所作詭越,時謂為狂。
世宗夜崩,時事倉卒,高肇擁兵于外,肅宗沖幼,朝野不安。
澄疏斥不預機要,而朝望所屬。
領軍于忠、侍中崔光等奏澄為尚書令,于是衆心忻服。
又加散騎常侍、骠騎大将軍,尋遷司空,加侍中。
俄诏領尚書令。
初,正始之末,诏百司普升一級,而執事者不達旨意,刺史、守、令限而不及。
澄奏曰:“竊惟雲構郁起,澤及百司,企春望榮,内外同慶。
至于賞陟,不及守宰,爾來十年,冤訟不絕。
封回自鎮遠、安州入為太尉長史,元匡自征虜、恆州入作宗卿,二人遷授,并在先诏。
應蒙之理,備在于斯。
兼州佐停私之徒,陪臣郡丞之例,尚蒙天澤下降,榮及當時。
然參佐之來,皆因府主。
今府主不沾,佐官獨預,棄本賞末,愚謂未允。
今計刺史、守、宰之官,請準封回,悉同泛限,上允初旨百司之章,下覆訟者元元之心。
”诏曰:“自今已後,内外之事,嘗經先朝者,不得重聞。
”澄奏曰:“臣聞堯懸谏诤之鼓,舜置诽謗之木,皆所以廣耳目于刍荛,達四聰于天下。
伏惟太祖開基,化隆自遠,累聖相承,于今九帝。
重光疊照,污隆必同,與奪随時,道無恆體。
思過如渴,言重千金,故稱無諱之朝,邁蹤三、五。
高祖沖年纂曆,文明協統,變官易律,未為違典。
及慈聖臨朝,母儀宇縣,爰發慈令,垂心滞獄,深枉者仰日月于九泉,微屈者希曲照于盆下。
今乃格以先朝,限以一例,斯誠奉遵之本心,實乖元元之至望。
在于謙挹,有乖舊典。
謹尋抱枉求直,或經累朝。
毫厘之差,正之宜速;謬若千裡,驷馬弗追。
故禮有損益,事有可否,父有诤子,君有谏臣,琴瑟不調,理宜改作。
是以防川之論,小決則通;鄉校之言,擁則敗國。
矧伊陳屈,而可抑以先朝。
且先朝屈者,非故屈之,或有司一愛一憎,或執事濁僻,空文緻法,以誤視聽。
如此冤塞,彌在可哀。
僭之與濫,甯失不經,乞收今旨,還依前诏。
”诏曰:“省奏,深體毗贊之情,三皇異軌,五代殊風,一時之制,何必诠改。
必謂虛文設旨,理在可申者,何容不同來執。
可依往制。
” 澄表上《皇诰宗制》并《訓诂》各一卷,意欲皇太後覽之,思勸戒之益。
又奏利國濟民所宜振舉者十條。
一曰律度量衡,公私不同,所宜一之。
二曰宜興學校,以明黜陟之法。
三曰宜興滅繼絕,各舉所知。
四曰五調之外,一不煩民;任民之力,不過三日。
五曰臨民之官,皆須黜陟,以旌賞罰。
六曰逃亡代輸,去來年久者,若非伎作,任聽即住。
七曰邊兵逃走,或實陷沒,皆須一精一檢;三長及近親,若實隐之,徵其代輸,不隐勿論。
八曰工商世業之戶,複徵租調,無以堪濟,今請免之,使專其業。
九曰三長禁一奸一,不得隔越相領,戶不滿者,随近并合。
十曰羽林虎贲,邊方有事,暫可赴戰,常戍宜遣蕃兵代之。
靈太後下其奏,百僚議之,事有同否。
時四中郎将兵數寡弱,不足以襟帶京師,澄奏宜以東中帶荥一陽一郡,南中帶魯一陽一郡,西中帶恆農郡,北中帶河内郡,選二品、三品親賢兼稱者居之。
省非急之作,配以強兵,如此則深根固本、強幹弱枝之義也。
靈太後初将從之,後議者不同,乃止。
澄又重奏曰:“固本宜強,防微在豫,故雖有文事,不忘武功。
況今南蠻仍犷,北妖頻結,來事難圖,勢同往變。
脫暴勃忽起,振動關畿,四府羸卒,何以防拟?平康之世,可以寄安,遺之久長,恐非善策。
如臣愚見,郎将領兵,兼總民職,省官實祿,于是乎在。
求還依前增兵益号。
将位既重,則念報亦深,軍郡相依,則表裡俱濟。
朝廷無四顧之憂,一奸一宄絕窺觎之望矣。
”卒不納。
又以流人初至遠鎮,衣食無資,多有死者,奏并其妻子給糧一歲,從之。
尋以疾患,求解任。
不許。
蕭衍于浮山斷淮為堰,以灌壽春。
乃除使持節、大将軍、大都督、南讨諸軍事,勒衆十萬,将出彭宋。
尋淮堰自壞,不行。
澄以北邊鎮将選舉彌輕,恐賊虜窺邊,山陵危迫,奏求重鎮将之選,修警備之嚴。
诏不從。
賊虜入寇,至于舊都,鎮将多非其人,所在叛亂,犯一逼一山陵,如澄所慮。
澄奏:都城府寺猶未周悉,今軍旅初甯,無宜發衆,請取諸職人及司州郡縣犯十杖已上百鞭已下收贖之物,絹一匹,輸磚二百,以漸修造。
诏從之。
太傅、清河王怿表奏其事,遂寝不行。
澄又奏曰:“臣聞賞必以道,用防一婬一人之一奸一;罰不濫及,以戒良士之困。
刑者,侀也。
每垂三宥,秉律執請,不得已而用之。
是故小大之獄,察之以情;人一呼嗟,或虧王道。
刑罰得失,乃興廢之所由也。
竊聞司州牧、高一陽一王臣雍栲殺奉朝請韓元昭、前門下錄事姚敬賢,雖因公事,理實未盡。
何者?太平之世,草不橫伐;行葦之感,事驗隆周。
若昭等狀彰,死罪以定,應刑于都市,與衆棄之;如其疑似不分,情理未究,不宜以三清九流之官杖下便死,輕絕民命,傷理敗法。
往年州于大市鞭殺五人,及檢贓狀,全無寸尺。
今複酷害,一至于此。
朝野雲雲,鹹懷驚愕。
若殺生在下,虐專于臣,人君之權,安所複用?自開古以來,明明之世,未聞斯比也。
武王曰:‘吾不以一人之命而易天下。
’蓋重民命也。
請以見事付廷尉推究,驗其為劫之狀,察其栲殺之理,使是非分明,幽魂獲雪。
”诏從之。
澄當官而行,無所回避。
又奏墾田授受之制八條,甚有綱貫,大便于時。
前來尚書文簿,諸曹須,則出借。
時公車署以理冤事重,奏請真案。
澄執奏以尚書政本,特宜遠慎,故凡所奏事,閣道通之,蓋以秘要之切,防其宣露。
甯有古制所重,今反輕之,内猶設禁,外更寬也?宜繕寫事意,以付公車。
诏從之。
西域嚈哒、波斯諸國各因公使,并遺澄駿馬一匹。
澄請付太仆,以充國閑。
诏曰:“王廉貞之德,有過楚相,可敕付廄,以成君子大哉之美。
” 禦史中尉、東平王匡奏請取景明元年以來内外考簿、吏部除書、中兵勳案并諸殿最,欲以案校竊階盜官之人,靈太後許之。
澄表曰: 臣聞三季之弊,由于煩刑;火德之興,在于三約。
是以老聃雲:“法令滋彰,盜賊多有”,又曰:“其政察察
至是勒兵進讨。
以東關水沖,大岘險要,東關縱水,一陽一石、合肥有急懸之切;不圖大岘,則曆一陽一有乘險之援,淮陵陸道,九山水路,并宜經略。
于是遣統軍傅豎眼、王神念等進次大岘、東關、九山、淮淩,皆分部諸将,倍道據之;總勒大衆,絡繹相接。
而神念克其關要、颍川二城,斬衍軍主費尼。
而甯朔将軍韋惠、龍骧将軍李伯由仍固大岘。
澄遣統軍一黨一法宗、傅豎眼等進軍克之,遂圍白塔、牽城。
數日之間,便即逃潰。
衍清溪戍望風散走。
衍徐州刺史司馬明素率衆三千,欲援九山;徐州長史潘伯鄰規固淮陵;甯朔将軍王燮負險焦城。
法宗進克焦城,破淮陵,擒明素,斬伯鄰。
其濟一陰一太守王厚強、廬江太守裴邃即亦奔退。
诏澄曰:“将軍文德内昭,武功外暢,奮揚大略,将蕩江吳。
長旌始舒,賊徒懾氣,銳旅方馳,東關席卷。
想江湖弭波,在旦夕耳。
所送首虜,并已聞之。
” 初,澄出讨之後,衍将姜慶真襲據壽春外郭,齊王蕭寶夤擊走之。
長史韋缵坐免官,澄以在外無坐。
遂攻鐘離。
又诏:“鐘離若食盡,三月已前,固有可克,如至四月,淮水泛長,舟行無礙,宜善量之。
前事捷也,此實将軍經略,勳有常焉。
如或以水盛難圖,亦可為萬全之計,不宜昧利無成,以贻後悔也。
”蕭衍冠軍将軍張惠紹、遊擊将軍殷暹、骁騎将軍趙景悅、龍骧将軍張景仁等率衆五千,送糧鐘離。
澄遣統軍王足、劉思祖等邀擊惠紹等,大破之。
獲惠紹、殷暹、景仁及其屯騎校尉史文淵等軍主以上二十七人。
既而遇雨,淮水暴長,引歸壽春。
還既狼狽,失兵四千餘人。
頻表解州,世宗不許。
有司奏軍還失路,奪其開府,又降三階。
時蕭衍有移,求換張惠紹。
澄表請不許,诏付八座會議。
尚書令、廣一陽一王嘉等奏宜還之,诏乃聽還。
後果複寇邊。
轉澄鎮北大将軍、定州刺史。
初,民中每有橫調,百姓煩苦,前後牧守,未能蠲除。
澄多所省減,民以忻賴。
又明黜陟賞罰之法,表減公園之地,以給無業貧口,禁造布絹不任衣者。
母孟太妃薨,居喪毀瘠,當世稱之。
服阕,除太子太保。
于時高肇當朝,猜忌賢戚。
澄為肇間構,常恐不全,乃終日昏飲,以示荒敗。
所作詭越,時謂為狂。
世宗夜崩,時事倉卒,高肇擁兵于外,肅宗沖幼,朝野不安。
澄疏斥不預機要,而朝望所屬。
領軍于忠、侍中崔光等奏澄為尚書令,于是衆心忻服。
又加散騎常侍、骠騎大将軍,尋遷司空,加侍中。
俄诏領尚書令。
初,正始之末,诏百司普升一級,而執事者不達旨意,刺史、守、令限而不及。
澄奏曰:“竊惟雲構郁起,澤及百司,企春望榮,内外同慶。
至于賞陟,不及守宰,爾來十年,冤訟不絕。
封回自鎮遠、安州入為太尉長史,元匡自征虜、恆州入作宗卿,二人遷授,并在先诏。
應蒙之理,備在于斯。
兼州佐停私之徒,陪臣郡丞之例,尚蒙天澤下降,榮及當時。
然參佐之來,皆因府主。
今府主不沾,佐官獨預,棄本賞末,愚謂未允。
今計刺史、守、宰之官,請準封回,悉同泛限,上允初旨百司之章,下覆訟者元元之心。
”诏曰:“自今已後,内外之事,嘗經先朝者,不得重聞。
”澄奏曰:“臣聞堯懸谏诤之鼓,舜置诽謗之木,皆所以廣耳目于刍荛,達四聰于天下。
伏惟太祖開基,化隆自遠,累聖相承,于今九帝。
重光疊照,污隆必同,與奪随時,道無恆體。
思過如渴,言重千金,故稱無諱之朝,邁蹤三、五。
高祖沖年纂曆,文明協統,變官易律,未為違典。
及慈聖臨朝,母儀宇縣,爰發慈令,垂心滞獄,深枉者仰日月于九泉,微屈者希曲照于盆下。
今乃格以先朝,限以一例,斯誠奉遵之本心,實乖元元之至望。
在于謙挹,有乖舊典。
謹尋抱枉求直,或經累朝。
毫厘之差,正之宜速;謬若千裡,驷馬弗追。
故禮有損益,事有可否,父有诤子,君有谏臣,琴瑟不調,理宜改作。
是以防川之論,小決則通;鄉校之言,擁則敗國。
矧伊陳屈,而可抑以先朝。
且先朝屈者,非故屈之,或有司一愛一憎,或執事濁僻,空文緻法,以誤視聽。
如此冤塞,彌在可哀。
僭之與濫,甯失不經,乞收今旨,還依前诏。
”诏曰:“省奏,深體毗贊之情,三皇異軌,五代殊風,一時之制,何必诠改。
必謂虛文設旨,理在可申者,何容不同來執。
可依往制。
” 澄表上《皇诰宗制》并《訓诂》各一卷,意欲皇太後覽之,思勸戒之益。
又奏利國濟民所宜振舉者十條。
一曰律度量衡,公私不同,所宜一之。
二曰宜興學校,以明黜陟之法。
三曰宜興滅繼絕,各舉所知。
四曰五調之外,一不煩民;任民之力,不過三日。
五曰臨民之官,皆須黜陟,以旌賞罰。
六曰逃亡代輸,去來年久者,若非伎作,任聽即住。
七曰邊兵逃走,或實陷沒,皆須一精一檢;三長及近親,若實隐之,徵其代輸,不隐勿論。
八曰工商世業之戶,複徵租調,無以堪濟,今請免之,使專其業。
九曰三長禁一奸一,不得隔越相領,戶不滿者,随近并合。
十曰羽林虎贲,邊方有事,暫可赴戰,常戍宜遣蕃兵代之。
靈太後下其奏,百僚議之,事有同否。
時四中郎将兵數寡弱,不足以襟帶京師,澄奏宜以東中帶荥一陽一郡,南中帶魯一陽一郡,西中帶恆農郡,北中帶河内郡,選二品、三品親賢兼稱者居之。
省非急之作,配以強兵,如此則深根固本、強幹弱枝之義也。
靈太後初将從之,後議者不同,乃止。
澄又重奏曰:“固本宜強,防微在豫,故雖有文事,不忘武功。
況今南蠻仍犷,北妖頻結,來事難圖,勢同往變。
脫暴勃忽起,振動關畿,四府羸卒,何以防拟?平康之世,可以寄安,遺之久長,恐非善策。
如臣愚見,郎将領兵,兼總民職,省官實祿,于是乎在。
求還依前增兵益号。
将位既重,則念報亦深,軍郡相依,則表裡俱濟。
朝廷無四顧之憂,一奸一宄絕窺觎之望矣。
”卒不納。
又以流人初至遠鎮,衣食無資,多有死者,奏并其妻子給糧一歲,從之。
尋以疾患,求解任。
不許。
蕭衍于浮山斷淮為堰,以灌壽春。
乃除使持節、大将軍、大都督、南讨諸軍事,勒衆十萬,将出彭宋。
尋淮堰自壞,不行。
澄以北邊鎮将選舉彌輕,恐賊虜窺邊,山陵危迫,奏求重鎮将之選,修警備之嚴。
诏不從。
賊虜入寇,至于舊都,鎮将多非其人,所在叛亂,犯一逼一山陵,如澄所慮。
澄奏:都城府寺猶未周悉,今軍旅初甯,無宜發衆,請取諸職人及司州郡縣犯十杖已上百鞭已下收贖之物,絹一匹,輸磚二百,以漸修造。
诏從之。
太傅、清河王怿表奏其事,遂寝不行。
澄又奏曰:“臣聞賞必以道,用防一婬一人之一奸一;罰不濫及,以戒良士之困。
刑者,侀也。
每垂三宥,秉律執請,不得已而用之。
是故小大之獄,察之以情;人一呼嗟,或虧王道。
刑罰得失,乃興廢之所由也。
竊聞司州牧、高一陽一王臣雍栲殺奉朝請韓元昭、前門下錄事姚敬賢,雖因公事,理實未盡。
何者?太平之世,草不橫伐;行葦之感,事驗隆周。
若昭等狀彰,死罪以定,應刑于都市,與衆棄之;如其疑似不分,情理未究,不宜以三清九流之官杖下便死,輕絕民命,傷理敗法。
往年州于大市鞭殺五人,及檢贓狀,全無寸尺。
今複酷害,一至于此。
朝野雲雲,鹹懷驚愕。
若殺生在下,虐專于臣,人君之權,安所複用?自開古以來,明明之世,未聞斯比也。
武王曰:‘吾不以一人之命而易天下。
’蓋重民命也。
請以見事付廷尉推究,驗其為劫之狀,察其栲殺之理,使是非分明,幽魂獲雪。
”诏從之。
澄當官而行,無所回避。
又奏墾田授受之制八條,甚有綱貫,大便于時。
前來尚書文簿,諸曹須,則出借。
時公車署以理冤事重,奏請真案。
澄執奏以尚書政本,特宜遠慎,故凡所奏事,閣道通之,蓋以秘要之切,防其宣露。
甯有古制所重,今反輕之,内猶設禁,外更寬也?宜繕寫事意,以付公車。
诏從之。
西域嚈哒、波斯諸國各因公使,并遺澄駿馬一匹。
澄請付太仆,以充國閑。
诏曰:“王廉貞之德,有過楚相,可敕付廄,以成君子大哉之美。
” 禦史中尉、東平王匡奏請取景明元年以來内外考簿、吏部除書、中兵勳案并諸殿最,欲以案校竊階盜官之人,靈太後許之。
澄表曰: 臣聞三季之弊,由于煩刑;火德之興,在于三約。
是以老聃雲:“法令滋彰,盜賊多有”,又曰:“其政察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