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六 太武五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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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皇後禀德坤元,複将配享乾位,此乃君臣并筵,嫂叔同室,曆觀墳籍,未有其事。
”時莊帝意銳,朝臣無敢言者,唯彧與吏部尚書李神并有表聞。
诏報曰:“文穆皇帝勳格四表,道邁百王,是用考循舊軌,恭上尊号。
王表雲漢太上于香街,南頓于舂陵。
漢高不因瓜瓞之緒,光武又無世及之德,皆身受符命,不由父祖,别廟異寝,于理何差?文穆皇帝天眷人宅,曆數有歸;朕忝承下武,遂主神器。
既帝業有統,漢氏非倫。
若以昔況今,不當移寝,則魏太祖、晉景帝雖王迹已顯,皆以人臣而終,豈得與餘帝别廟,有阙餘序。
漢郡國立廟者,欲尊高祖之德,使飨遍天下,非關太廟神主,獨在外祠薦。
漢宣之父,亦非勳德所出,雖不追尊,不亦可乎?伯考之名,自是尊卑之稱,何必準古而言非類也。
複雲君臣同列,嫂叔共室,當以文穆皇帝昔遂臣道,以此為疑。
《禮》:‘天子元子猶士。
’禘祫豈不得同室乎?且晉文、景共為一代,議者雲,世限七,主無定數。
昭穆既同,明有共室之理。
《禮》既有祔,嫂叔何嫌?《禮》,士祖祢一廟,豈無婦舅共室也?若專以共室為疑,容可更議遷毀。
”莊帝既一逼一諸妹之請,此辭意黃門侍郎常景、中書侍郎邢子才所替成也。
又追尊兄彭城王為孝宣皇帝。
彧又面谏曰:“陛下中興,意欲憲章前古,作而不法,後世何觀?曆尋書籍,未有其事。
願割友于之情,使名一器無爽。
”帝不從。
及神主入廟,複敕百官悉陪從,一依乘輿之式。
彧上表,以為爰自中古,迄于下葉,崇尚君親,褒明功懿,乃有皇号,終無帝名。
今若去帝,直留皇名,求之古義,少有依準。
又不納。
爾朱榮死,除彧司徒公。
爾朱世隆率部北叛,诏彧防河一陰一。
及爾朱兆率衆奄至,彧出東掖門,為賊所獲。
見兆,辭色不屈,為群胡所毆薨。
出帝贈太師、太尉公、雍州刺史。
彧美風韻,善進止,衣冠之下,雅有容則。
博覽群書,不為章句。
所著文藻雖多亡失,猶有傳于世者。
然居官不能清白,所進舉止于親娅,為識者所譏。
無子。
弟孝友,少有時譽,襲爵臨淮王,累遷滄州刺史。
為政溫和,好行小惠,不能清白,而無所侵犯,百姓亦以此便之。
孝靜帝宴齊文襄王于華林園,孝友因醉自譽,又雲陛下許賜臣能。
帝笑曰:“朕恆聞王自道清。
”文襄曰:“臨淮王雅旨舍罪。
”于是君臣俱笑而不罪。
孝友明于政理,嘗奏表曰: 令制:百家為一黨一族,二十家為闾,五家為比鄰。
百家之内,有帥二十五,徵發皆免,苦樂不均。
羊少狼多,複有蠶食。
此之為弊久矣。
京邑諸坊,或七八百家,唯一裡正、二史,庶事無阙,而況外州乎?請依舊置,三正之名不改,而百家為四闾,闾二比。
計族省十二丁,得十二匹赀絹。
略計見管之戶,應二萬餘族,一歲出赀絹二十四萬匹。
十五丁出一番兵,計得一萬六千兵。
此富國安人之道也。
古諸侯娶九女,士有一妻二妾。
《晉令》:諸王置妾八人,郡公、侯妾六人。
《官品令》:第一、第二品有四妾,第三、第四有三妾,第五、第六有二妾,第七、第八有一妾。
所以一陰一教聿修,繼嗣有廣。
廣繼嗣,孝也;修一陰一教,禮也。
而聖朝忽棄此數,由來漸久。
将相多尚公主,王侯亦娶後族,故無妾媵,習以為常。
婦人多幸,生逢今世,舉朝略是無妾,天下殆皆一妻。
設令人強志廣娶,則家道離索,身事迍邅,内外親知,共相嗤怪。
凡今之人,通無準節。
父母嫁女,則教之以妒;姑姊逢迎,必相勸以忌。
持制夫為婦德,以能妒為女工。
自雲不受人欺,畏他笑我。
王公猶自一心,已下何敢二意?夫妒忌之心生,則妻妾之禮廢;妻妾之禮廢,則一奸一一婬一之兆興。
斯臣之所以毒恨者也。
請以王公第一品娶八,通妻以備九女;稱事二品備七;三品、四品備五;五品、六品則一妻二妾。
限以一周,悉令充數,若不充數及待妾非禮,使妻妒加捶撻,免所居官。
其妻無子而不娶妾,斯則自絕,無以血食祖、父,請科不孝之罪,離遣其妻。
臣之赤心,義唯家國,欲使吉兇無不合禮,貴賤各有其宜,省人帥以出兵丁,立倉儲以豐谷食,設賞格以擒一奸一盜,行典令以示朝章,庶使足食足兵,人信之矣。
又冒申妻妾之數,正欲使王侯、将相、功臣子弟,苗胤滿朝,傳祚無窮,此臣之志也。
诏付有司議奏不同。
孝友又言:“今人生為皁隸,葬拟王侯,存沒異途,無複節制,崇壯丘垅,盛飾祭儀,鄰裡相榮,稱為至孝。
又夫婦之始,王化所先,共食合瓢,足以成禮。
而今之富者彌奢,同牢之設,甚于祭槃。
累魚成山,山有林木,林木之上,鸾鳳斯存。
徒有煩勞,終成委棄,仰惟天意,其或不然。
請自茲以後,若婚葬過禮者,以違旨論,
穆皇後禀德坤元,複将配享乾位,此乃君臣并筵,嫂叔同室,曆觀墳籍,未有其事。
”時莊帝意銳,朝臣無敢言者,唯彧與吏部尚書李神并有表聞。
诏報曰:“文穆皇帝勳格四表,道邁百王,是用考循舊軌,恭上尊号。
王表雲漢太上于香街,南頓于舂陵。
漢高不因瓜瓞之緒,光武又無世及之德,皆身受符命,不由父祖,别廟異寝,于理何差?文穆皇帝天眷人宅,曆數有歸;朕忝承下武,遂主神器。
既帝業有統,漢氏非倫。
若以昔況今,不當移寝,則魏太祖、晉景帝雖王迹已顯,皆以人臣而終,豈得與餘帝别廟,有阙餘序。
漢郡國立廟者,欲尊高祖之德,使飨遍天下,非關太廟神主,獨在外祠薦。
漢宣之父,亦非勳德所出,雖不追尊,不亦可乎?伯考之名,自是尊卑之稱,何必準古而言非類也。
複雲君臣同列,嫂叔共室,當以文穆皇帝昔遂臣道,以此為疑。
《禮》:‘天子元子猶士。
’禘祫豈不得同室乎?且晉文、景共為一代,議者雲,世限七,主無定數。
昭穆既同,明有共室之理。
《禮》既有祔,嫂叔何嫌?《禮》,士祖祢一廟,豈無婦舅共室也?若專以共室為疑,容可更議遷毀。
”莊帝既一逼一諸妹之請,此辭意黃門侍郎常景、中書侍郎邢子才所替成也。
又追尊兄彭城王為孝宣皇帝。
彧又面谏曰:“陛下中興,意欲憲章前古,作而不法,後世何觀?曆尋書籍,未有其事。
願割友于之情,使名一器無爽。
”帝不從。
及神主入廟,複敕百官悉陪從,一依乘輿之式。
彧上表,以為爰自中古,迄于下葉,崇尚君親,褒明功懿,乃有皇号,終無帝名。
今若去帝,直留皇名,求之古義,少有依準。
又不納。
爾朱榮死,除彧司徒公。
爾朱世隆率部北叛,诏彧防河一陰一。
及爾朱兆率衆奄至,彧出東掖門,為賊所獲。
見兆,辭色不屈,為群胡所毆薨。
出帝贈太師、太尉公、雍州刺史。
彧美風韻,善進止,衣冠之下,雅有容則。
博覽群書,不為章句。
所著文藻雖多亡失,猶有傳于世者。
然居官不能清白,所進舉止于親娅,為識者所譏。
無子。
弟孝友,少有時譽,襲爵臨淮王,累遷滄州刺史。
為政溫和,好行小惠,不能清白,而無所侵犯,百姓亦以此便之。
孝靜帝宴齊文襄王于華林園,孝友因醉自譽,又雲陛下許賜臣能。
帝笑曰:“朕恆聞王自道清。
”文襄曰:“臨淮王雅旨舍罪。
”于是君臣俱笑而不罪。
孝友明于政理,嘗奏表曰: 令制:百家為一黨一族,二十家為闾,五家為比鄰。
百家之内,有帥二十五,徵發皆免,苦樂不均。
羊少狼多,複有蠶食。
此之為弊久矣。
京邑諸坊,或七八百家,唯一裡正、二史,庶事無阙,而況外州乎?請依舊置,三正之名不改,而百家為四闾,闾二比。
計族省十二丁,得十二匹赀絹。
略計見管之戶,應二萬餘族,一歲出赀絹二十四萬匹。
十五丁出一番兵,計得一萬六千兵。
此富國安人之道也。
古諸侯娶九女,士有一妻二妾。
《晉令》:諸王置妾八人,郡公、侯妾六人。
《官品令》:第一、第二品有四妾,第三、第四有三妾,第五、第六有二妾,第七、第八有一妾。
所以一陰一教聿修,繼嗣有廣。
廣繼嗣,孝也;修一陰一教,禮也。
而聖朝忽棄此數,由來漸久。
将相多尚公主,王侯亦娶後族,故無妾媵,習以為常。
婦人多幸,生逢今世,舉朝略是無妾,天下殆皆一妻。
設令人強志廣娶,則家道離索,身事迍邅,内外親知,共相嗤怪。
凡今之人,通無準節。
父母嫁女,則教之以妒;姑姊逢迎,必相勸以忌。
持制夫為婦德,以能妒為女工。
自雲不受人欺,畏他笑我。
王公猶自一心,已下何敢二意?夫妒忌之心生,則妻妾之禮廢;妻妾之禮廢,則一奸一一婬一之兆興。
斯臣之所以毒恨者也。
請以王公第一品娶八,通妻以備九女;稱事二品備七;三品、四品備五;五品、六品則一妻二妾。
限以一周,悉令充數,若不充數及待妾非禮,使妻妒加捶撻,免所居官。
其妻無子而不娶妾,斯則自絕,無以血食祖、父,請科不孝之罪,離遣其妻。
臣之赤心,義唯家國,欲使吉兇無不合禮,貴賤各有其宜,省人帥以出兵丁,立倉儲以豐谷食,設賞格以擒一奸一盜,行典令以示朝章,庶使足食足兵,人信之矣。
又冒申妻妾之數,正欲使王侯、将相、功臣子弟,苗胤滿朝,傳祚無窮,此臣之志也。
诏付有司議奏不同。
孝友又言:“今人生為皁隸,葬拟王侯,存沒異途,無複節制,崇壯丘垅,盛飾祭儀,鄰裡相榮,稱為至孝。
又夫婦之始,王化所先,共食合瓢,足以成禮。
而今之富者彌奢,同牢之設,甚于祭槃。
累魚成山,山有林木,林木之上,鸾鳳斯存。
徒有煩勞,終成委棄,仰惟天意,其或不然。
請自茲以後,若婚葬過禮者,以違旨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