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二 神元平文諸帝子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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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既為中丞,百僚震悚。
以此而言,則中丞不揖省郎蓋已久矣;憲台不屬都堂,亦非今日。
又尋《職令》雲:“朝會失時,即加彈糾。
”則百官簿帳,應送上台,灼然明矣。
又皇太子以下違犯憲制,皆得糾察,則令仆朝名宜付禦史,又亦彰矣。
不付名至,否臧何驗?臣順專執,未為平通,先朝曲遂,豈是正法? 謹案尚書郎中臣裴獻伯、王元旭等,望班士流,早參清宦,輕弄短劄,斐然若斯;苟執異端,忽焉至此!此而不綱,将隳朝令。
請以見事免獻伯等所居官,付法科處。
尚書納言之本,令仆百揆之要,同彼浮虛,助之乖失,宜明首從,節級其罪。
诏曰:“國異政,不可據之古事。
付司檢高祖舊格,推處得失以聞。
”尋從子思奏。
仍為元天穆所忿,遂停。
元颢之敗,封安定縣子。
孝靜時,位侍中而死。
苌弟珍,字金雀,襲爵艾陵男。
世宗時,曲事高肇,遂為帝一寵一昵。
彭城王勰之死,珍率壯士害之。
後卒于尚書左仆射。
平弟長生,位遊、騎擊将軍。
卒。
孝莊時,以子天穆貴盛,贈司空。
天穆,一性一和厚,美形貌,善射,有能名。
年二十,起家員外郎。
六鎮之亂,尚書令李崇、廣一陽一王深北讨,穆箔奉使慰勞諸軍。
路出秀容,爾朱榮見其法令齊整,有将領氣,深相結托,約為兄弟。
未幾,榮請天穆為行台,朝廷不許,改授别将,令赴秀容。
是時,北鎮紛亂,所在峰起,六鎮蕩然,無複蕃捍,惟榮當職路沖,招聚散亡。
天穆為榮腹心,除并州刺史。
及榮赴洛,天穆參其始謀,乃令天穆留後,為之繼援。
莊帝踐阼,天穆以榮之眷昵,特除太尉,封上一黨一王,徵赴京師。
榮之讨葛榮,诏天穆為前軍都督,率京師之衆以赴之。
榮擒葛榮,天穆增封,通前三萬戶。
尋監國史,錄尚書事,開府,世襲并州刺史。
初,杜洛周、鮮于脩禮為寇,瀛冀諸州人多避亂南向。
幽州前北平府主簿河間邪杲,擁率部曲,屯據鄚城,以拒洛周、葛榮,垂将三載。
及廣一陽一王深等敗後,杲南渡居青州北海界。
靈太後诏流人所在皆置命屬郡縣,選豪右為守令以撫鎮之。
時青州刺史元世俊表置新安郡,以杲為太守,未報。
會台申汰簡所授郡縣,以杲從子子瑤資廕居前,乃授河間太守。
杲深恥恨,于是遂反。
所在流人先為土人淩忽,聞杲起逆,率來從之,旬朔之間,衆逾十萬。
劫掠村塢,毒害民人,齊人号之為“沓榆賊”。
先是,河南人常笑河北人好食榆葉,故因以号之。
杲東掠光州,盡海而還。
又破都督李叔仁軍。
诏天穆與齊獻武王讨,大破之。
杲乃請降,傳送京師,斬之。
增天穆邑萬戶。
時元颢乘虛陷荥一陽一,天穆聞莊帝北巡,自畢公壘北渡,會車駕于河内。
爾朱榮以天時炎熱,欲還師。
天穆苦執不可,榮乃從之。
莊帝還宮,加太宰,羽葆、鼓吹;增邑,通前七萬戶。
天穆以疏屬,本無德望,憑藉爾朱,爵位隆極,當時熏灼,朝野傾悚,王公已下每旦盈門,受納财貨,珍寶充積。
而寬柔容物,不甚見疾于時。
莊帝以其榮一黨一,外示一寵一敬,诏天穆乘車馬出入大司馬門。
天穆與榮相倚,情寄特甚。
榮常以兄禮事之,而爾朱世隆等雖榮子侄,位遇已重,畏憚天穆,俯仰承迎。
天穆曾言世隆之失,榮即加杖,其相親任如此。
莊帝内畏惡之,與榮同時見殺。
前廢帝初,贈丞相、柱國大将軍、雍州刺史,假黃钺,谥曰武昭。
子俨,襲,美才貌。
位都官尚書。
及齊受禅,聞敕召,假病,遂怖而卒。
西河公敦,平文帝之曾孫也。
太祖初,從征,被堅執銳,名冠諸将。
後從征中山,所向無前。
太宗時,拜中都大官。
世祖時,進爵西河公,一寵一遇彌笃。
卒,子撥襲。
司徒石,平文帝之玄孫也。
忠勇有膽略,尤善騎射。
從世祖南讨,至瓜步。
位尚書令,雍州刺史。
曆比部侍郎、華州刺史,累遷征南大将軍。
卒,贈司徒公。
武衛将軍謂,烈帝之第四子也。
寬雅有将略,常從太祖征讨有功,除武衛将軍。
後謝老歸家,顯祖善禮遇之,賜幾杖服物,緻膳于第。
卒,賜秘器。
子烏真,膂力絕人。
随太祖征伐,屢有戰功,官至钜鹿太守。
子興都,聰敏剛毅。
高宗時,為河間太守,賜爵樂城子。
為政嚴猛,百姓憚之。
顯祖初,以子丕貴重,進爵樂城侯。
謝老歸家,顯祖益禮之,賜幾杖服物,緻膳于第。
其妻婁氏,為東一陽一王太妃。
卒,追贈定州刺史、河間公,谥曰宣。
子提,襲父侯爵。
提弟丕,世祖擢拜羽林中郎。
從駕臨江,賜爵興平子。
顯祖即位,累遷侍中。
丞相乙渾謀反,丕以奏聞。
诏丕帥元賀、牛益得收渾,誅之。
遷尚書令,改封東一陽一公。
高祖時,封東一陽一王,拜侍中、司徒公。
時有諸疑事三百餘條,敕丕制決,率皆平允。
丕子超生,車駕親幸其第,特加賞賜。
以執心不二,诏賜丕入八議,傳示子孫,犯至百,聽責數恕之。
放其同籍丁口雜使役調,永受複除;若有一奸一邪人方便讒毀者,即加斬戮。
尋遷太尉、錄尚書事。
時淮南王他、淮一陽一王尉元、河東王苟頹并以舊老見禮,每有大事,引入禁中,乘步挽,杖于朝,進退相随。
丕、他、元三人,皆容貌莊偉,腰帶十圍
以此而言,則中丞不揖省郎蓋已久矣;憲台不屬都堂,亦非今日。
又尋《職令》雲:“朝會失時,即加彈糾。
”則百官簿帳,應送上台,灼然明矣。
又皇太子以下違犯憲制,皆得糾察,則令仆朝名宜付禦史,又亦彰矣。
不付名至,否臧何驗?臣順專執,未為平通,先朝曲遂,豈是正法? 謹案尚書郎中臣裴獻伯、王元旭等,望班士流,早參清宦,輕弄短劄,斐然若斯;苟執異端,忽焉至此!此而不綱,将隳朝令。
請以見事免獻伯等所居官,付法科處。
尚書納言之本,令仆百揆之要,同彼浮虛,助之乖失,宜明首從,節級其罪。
诏曰:“國異政,不可據之古事。
付司檢高祖舊格,推處得失以聞。
”尋從子思奏。
仍為元天穆所忿,遂停。
元颢之敗,封安定縣子。
孝靜時,位侍中而死。
苌弟珍,字金雀,襲爵艾陵男。
世宗時,曲事高肇,遂為帝一寵一昵。
彭城王勰之死,珍率壯士害之。
後卒于尚書左仆射。
平弟長生,位遊、騎擊将軍。
卒。
孝莊時,以子天穆貴盛,贈司空。
天穆,一性一和厚,美形貌,善射,有能名。
年二十,起家員外郎。
六鎮之亂,尚書令李崇、廣一陽一王深北讨,穆箔奉使慰勞諸軍。
路出秀容,爾朱榮見其法令齊整,有将領氣,深相結托,約為兄弟。
未幾,榮請天穆為行台,朝廷不許,改授别将,令赴秀容。
是時,北鎮紛亂,所在峰起,六鎮蕩然,無複蕃捍,惟榮當職路沖,招聚散亡。
天穆為榮腹心,除并州刺史。
及榮赴洛,天穆參其始謀,乃令天穆留後,為之繼援。
莊帝踐阼,天穆以榮之眷昵,特除太尉,封上一黨一王,徵赴京師。
榮之讨葛榮,诏天穆為前軍都督,率京師之衆以赴之。
榮擒葛榮,天穆增封,通前三萬戶。
尋監國史,錄尚書事,開府,世襲并州刺史。
初,杜洛周、鮮于脩禮為寇,瀛冀諸州人多避亂南向。
幽州前北平府主簿河間邪杲,擁率部曲,屯據鄚城,以拒洛周、葛榮,垂将三載。
及廣一陽一王深等敗後,杲南渡居青州北海界。
靈太後诏流人所在皆置命屬郡縣,選豪右為守令以撫鎮之。
時青州刺史元世俊表置新安郡,以杲為太守,未報。
會台申汰簡所授郡縣,以杲從子子瑤資廕居前,乃授河間太守。
杲深恥恨,于是遂反。
所在流人先為土人淩忽,聞杲起逆,率來從之,旬朔之間,衆逾十萬。
劫掠村塢,毒害民人,齊人号之為“沓榆賊”。
先是,河南人常笑河北人好食榆葉,故因以号之。
杲東掠光州,盡海而還。
又破都督李叔仁軍。
诏天穆與齊獻武王讨,大破之。
杲乃請降,傳送京師,斬之。
增天穆邑萬戶。
時元颢乘虛陷荥一陽一,天穆聞莊帝北巡,自畢公壘北渡,會車駕于河内。
爾朱榮以天時炎熱,欲還師。
天穆苦執不可,榮乃從之。
莊帝還宮,加太宰,羽葆、鼓吹;增邑,通前七萬戶。
天穆以疏屬,本無德望,憑藉爾朱,爵位隆極,當時熏灼,朝野傾悚,王公已下每旦盈門,受納财貨,珍寶充積。
而寬柔容物,不甚見疾于時。
莊帝以其榮一黨一,外示一寵一敬,诏天穆乘車馬出入大司馬門。
天穆與榮相倚,情寄特甚。
榮常以兄禮事之,而爾朱世隆等雖榮子侄,位遇已重,畏憚天穆,俯仰承迎。
天穆曾言世隆之失,榮即加杖,其相親任如此。
莊帝内畏惡之,與榮同時見殺。
前廢帝初,贈丞相、柱國大将軍、雍州刺史,假黃钺,谥曰武昭。
子俨,襲,美才貌。
位都官尚書。
及齊受禅,聞敕召,假病,遂怖而卒。
西河公敦,平文帝之曾孫也。
太祖初,從征,被堅執銳,名冠諸将。
後從征中山,所向無前。
太宗時,拜中都大官。
世祖時,進爵西河公,一寵一遇彌笃。
卒,子撥襲。
司徒石,平文帝之玄孫也。
忠勇有膽略,尤善騎射。
從世祖南讨,至瓜步。
位尚書令,雍州刺史。
曆比部侍郎、華州刺史,累遷征南大将軍。
卒,贈司徒公。
武衛将軍謂,烈帝之第四子也。
寬雅有将略,常從太祖征讨有功,除武衛将軍。
後謝老歸家,顯祖善禮遇之,賜幾杖服物,緻膳于第。
卒,賜秘器。
子烏真,膂力絕人。
随太祖征伐,屢有戰功,官至钜鹿太守。
子興都,聰敏剛毅。
高宗時,為河間太守,賜爵樂城子。
為政嚴猛,百姓憚之。
顯祖初,以子丕貴重,進爵樂城侯。
謝老歸家,顯祖益禮之,賜幾杖服物,緻膳于第。
其妻婁氏,為東一陽一王太妃。
卒,追贈定州刺史、河間公,谥曰宣。
子提,襲父侯爵。
提弟丕,世祖擢拜羽林中郎。
從駕臨江,賜爵興平子。
顯祖即位,累遷侍中。
丞相乙渾謀反,丕以奏聞。
诏丕帥元賀、牛益得收渾,誅之。
遷尚書令,改封東一陽一公。
高祖時,封東一陽一王,拜侍中、司徒公。
時有諸疑事三百餘條,敕丕制決,率皆平允。
丕子超生,車駕親幸其第,特加賞賜。
以執心不二,诏賜丕入八議,傳示子孫,犯至百,聽責數恕之。
放其同籍丁口雜使役調,永受複除;若有一奸一邪人方便讒毀者,即加斬戮。
尋遷太尉、錄尚書事。
時淮南王他、淮一陽一王尉元、河東王苟頹并以舊老見禮,每有大事,引入禁中,乘步挽,杖于朝,進退相随。
丕、他、元三人,皆容貌莊偉,腰帶十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