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紀第七下 高祖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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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卷。
事迫戎期,未善周悉。
雖不足綱範萬度,永垂不朽,且可釋滞目前,厘整時務。
須侍軍回,更論所阙,權可付外施行。
其有當局所疑而令文不載者,随事以聞,當更附之。
”立皇子恂為皇太子。
戊申,高麗國遣使朝獻。
秋七月癸醜,以皇太子立,诏賜民為人後者爵一級,為公士;曾為吏屬者爵二級,為上造;鳏寡孤獨不能自存者,人粟五斛。
戊午,中外戒嚴。
是月,蕭赜死,孫昭業僭立。
八月乙酉,三老、山一陽一郡公尉元薨。
丙戌,車駕類于上帝,遂臨尉元喪。
丁亥,帝辭永固陵。
己醜,車駕發京師,南伐,步騎百餘萬。
太尉丕奏請以宮人從。
诏曰:“臨戎不語内事,宜停來請。
”壬寅,車駕至肆州,民年七十已上,賜爵一級。
路見眇跛者,停駕親問,賜衣食終身。
戊申,幸并州。
親見高年,問所疾苦。
九月壬子,诏兼員外散騎常侍高聰、兼員外散騎侍郎賈祯使于蕭昭業。
丁巳,诏以車駕所經,傷民秋稼者,畝給谷五斛。
戊辰,濟河。
诏洛、懷、并、肆所過四州之民:百年以上假縣令,九十以上賜爵三級,八十以上賜爵二級,七十以上賜爵一級;鳏寡孤獨不能自存者,粟人五斛,帛二匹;孝悌廉義、文武應求者,皆以名聞。
又诏厮養之戶不得與士民婚;有文武之才、積勞應進者同庶族例,聽之。
庚午,幸洛一陽一,周巡故宮基址。
帝顧謂侍臣曰:晉德不修,早傾宗祀,荒毀至此,用傷朕懷。
”遂詠《黍離》之詩,為之流涕。
壬申,觀洛橋,幸太學,觀《石經》。
乙亥,鄧至王像舒彭遣子舊詣阙朝貢,并奉表,求以位授舊。
诏許之。
丙子,诏六軍發轸。
丁醜,戎服執鞭,禦馬而出。
群臣稽颡于馬前,請停南伐。
帝乃止。
仍定遷都之計。
冬十月戊寅朔,幸金墉城。
诏征司空穆亮與尚書李沖、将作大匠董爵經始洛京。
己卯,幸河南城。
乙酉,幸豫州。
癸巳,次于石濟。
乙未,解嚴,設壇于滑台城東,告行廟以遷都之意。
大赦天下。
起滑台宮。
又诏京師及諸州從戎者賜爵一級,應募者加二級,主将加三級。
癸卯,幸鄴城。
乙巳,诏安定王休率從官迎家于代京,車駕送于漳水上。
初,帝之南伐也,起宮殿于鄴西;十有一月癸亥,宮成,徙禦焉。
十有二月戊寅,巡省六軍。
庚寅,一陰一平國遣使朝貢。
乙未,诏隐恤軍士,死亡疾病務令優給。
十有八年春正月丁未朔,朝群臣于鄴宮澄鸾殿。
丁巳,高麗國遣使朝獻。
癸亥,車駕南巡。
诏相、兗、豫三州:百年以上假縣令,九十以上賜爵二級,七十以上賜爵一級;孤老鳏寡不能自存者,賜粟五石、帛二匹;孝悌廉義、文武應求者,皆以名聞。
戊辰,經殷比幹之墓,祭以太牢。
乙亥,幸洛一陽一西宮。
二月乙醜,行幸河一陰一,親規方澤之所。
丙申,河南王幹徙封趙郡,颍川王雍徙封高一陽一。
壬寅,車駕北巡。
癸卯,濟河。
蕭昭業遣使朝貢。
甲辰,诏天下,喻以遷都之意。
閏月癸亥,次句注陉南,皇太子朝于蒲池。
壬申,至平城宮。
癸酉,臨朝堂,部分遷留。
甲戌,谒永固陵。
三月庚辰,罷西郊祭天。
壬辰,帝臨太極殿,谕在代群臣以遷移之略。
夏五月乙亥,诏罷五月五日、七月七日飨。
六月己巳,诏兼員外散騎常侍盧昶、兼員外散騎侍郎王清石使于蕭昭業。
秋七月乙亥,以宋王劉昶為大将軍。
壬午,侍中、大司馬、安定王休薨。
辛卯,高麗國遣使朝貢。
壬辰,車駕北巡。
戊戌,谒金陵。
辛醜,幸朔州。
是月,島夷蕭鸾殺其主蕭昭業,立昭業弟昭文。
八月癸卯,皇太子朝于行宮。
甲辰,行幸一陰一山,觀雲川。
丁未,幸閱武台,臨觀講武。
癸醜,幸懷朔鎮。
己未,幸武川鎮。
辛酉,幸撫冥鎮。
甲子,幸柔玄鎮。
乙醜,南還。
所過皆親見高年,問民疾苦,貧窘孤老賜以粟帛。
丙寅,诏六鎮及禦夷城人,年八十以上而無子孫兄弟,終身給其廪粟;七十以上家貧者,各賜粟十斛。
又诏諸北城人,年滿七十以上及廢疾之徒,校其元犯,以準新律。
事當從坐者,聽一身還鄉,又令一子撫養,終命之後,乃遣歸邊;自餘之處,如此之犯,年八十以上,皆聽還。
戊辰,車駕次旋鴻池。
庚午,谒永固陵。
辛未,還平城宮。
九月壬申朔,诏曰:“三載考績,自古通經;三考黜陟,以彰能否。
今若待三考然後黜陟,可黜者不足為遲,可進者大成賒緩。
是以朕今三載一考,考即黜陟,欲令愚滞無妨于賢者,才能不壅于下位。
各令當曹考其優劣,為三等。
六品以下,尚書重問;五品以上,朕将親與公卿論其善惡。
上上者遷之,下下者黜之,中中者守其本任。
”壬午,帝臨朝堂,親加黜陟。
壬辰,一陰一平王楊炅來朝。
冬十月甲辰,以太尉、東一陽一王丕為太傅。
戊申,親告太廟,奉遷神主。
辛亥,車駕發平城宮。
壬戌,次于中山之唐湖。
乙醜,分遣侍臣巡問民所疾苦。
己巳,奉信都。
庚午,诏曰:“比聞緣邊之蠻,多有竊掠,緻有父子乖離,室家分絕,既虧和氣,有傷仁厚。
方一區宇,子育萬姓,若苟如此,南人豈知朝德哉?可诏荊、郢、東荊三州勒敕蠻民,勿有侵暴。
”是月,蕭鸾廢殺其主蕭昭文而僭立。
十有一月辛未朔,诏冀、定二州民:百年以上假以縣令,九十以上賜爵三級,八十以上賜爵二級,七十以上賜爵一級;鳏寡孤獨不能自存者,賜以谷帛;孝義廉貞、文武應求者具以名聞。
丁醜,車駕幸鄴。
甲申,經比幹之墓,傷其忠而獲戾,親為吊文,樹碑而刊之。
己醜,車駕至洛一陽一。
蕭鸾雍州刺史曹虎據襄一陽一請降。
十有二月辛醜朔,遣行征南将軍薛真度督四将出襄一陽一,大将軍劉昶出義一陽一,徐州刺史元衍出鐘離,平南将軍劉藻出南鄭。
壬寅,革衣服之制。
癸卯,诏中外戒嚴。
戊申,優複代遷之戶租賦三歲。
己酉,诏王、公、侯、伯、子、男開國食邑者:王食半,公三分食一,侯伯四分食一,子男五分食一。
辛亥,車駕南伐。
丁卯,诏郢豫二州之民:百齡以上假縣令,九十以上賜爵三級,八十以上賜爵二級,七十以上賜爵一級;孤寡鳏老不能自存者,賜以谷帛;緣路之民複田租一歲;孝悌廉義、文武應求具以名聞。
戊辰,車駕至懸瓠。
己巳,诏壽一陽一、鐘離、馬頭之師所獲男一女之口皆放還南。
十有九年春正月辛未朔,朝飨群臣于懸瓠。
癸酉,诏禁淮北之民不得侵掠,犯者以大辟論。
甲戌,檄喻蕭鸾。
丙子,鸾龍一陽一縣開國侯王朗自渦一陽一來降。
壬午,講武于汝水之西,大赍六軍。
丙申,平南将軍王肅頻破蕭鸾将,擒其甯州刺史董巒。
己亥,車駕濟淮。
二月甲辰,幸八公山。
路中雨甚,诏去蓋;見軍士病者,親隐恤之。
戊申,車駕巡淮而東,民皆安堵,租運屬路。
壬子,高麗國遣使朝獻。
丙辰,車駕至鐘離。
戊午,軍士擒蕭鸾三千卒。
帝曰:“在君為君,其民何罪?”于是免歸。
辛酉,車駕發鐘離,将臨江水。
司徒馮誕薨。
壬戌,乃诏班師。
丁卯,遣使臨江數蕭鸾殺主自立之罪惡。
三月戊寅,幸邵一陽一。
戊子,太師馮熙薨。
乙未,幸下邳。
鄧至國遣使朝貢。
夏四月庚子,車駕幸彭城。
辛醜,帝為太師馮熙舉哀于行在所。
丁未,曲赦徐豫二州,其運漕之士,複租賦三年。
辛亥,诏賜百歲以上假縣令,九十以上賜爵三級,八十以上賜爵二級,七十以上賜爵一級;孤寡老疾不能自存者,賜以谷帛;德著丘園者具以名聞;蕭鸾民降者,給複十五年。
癸醜,幸小沛,遣使以太牢祭漢高祖廟。
己未,行幸瑕丘,遣使以太牢祠岱嶽。
诏宿衛武官增位一級。
庚申,行幸魯城,親祠孔子廟。
辛酉,诏拜孔氏四人、顔氏二人為官。
诏兗州刺史舉部内士人才堪軍國及守宰治行,具以名聞。
又诏賜兗州民爵
事迫戎期,未善周悉。
雖不足綱範萬度,永垂不朽,且可釋滞目前,厘整時務。
須侍軍回,更論所阙,權可付外施行。
其有當局所疑而令文不載者,随事以聞,當更附之。
”立皇子恂為皇太子。
戊申,高麗國遣使朝獻。
秋七月癸醜,以皇太子立,诏賜民為人後者爵一級,為公士;曾為吏屬者爵二級,為上造;鳏寡孤獨不能自存者,人粟五斛。
戊午,中外戒嚴。
是月,蕭赜死,孫昭業僭立。
八月乙酉,三老、山一陽一郡公尉元薨。
丙戌,車駕類于上帝,遂臨尉元喪。
丁亥,帝辭永固陵。
己醜,車駕發京師,南伐,步騎百餘萬。
太尉丕奏請以宮人從。
诏曰:“臨戎不語内事,宜停來請。
”壬寅,車駕至肆州,民年七十已上,賜爵一級。
路見眇跛者,停駕親問,賜衣食終身。
戊申,幸并州。
親見高年,問所疾苦。
九月壬子,诏兼員外散騎常侍高聰、兼員外散騎侍郎賈祯使于蕭昭業。
丁巳,诏以車駕所經,傷民秋稼者,畝給谷五斛。
戊辰,濟河。
诏洛、懷、并、肆所過四州之民:百年以上假縣令,九十以上賜爵三級,八十以上賜爵二級,七十以上賜爵一級;鳏寡孤獨不能自存者,粟人五斛,帛二匹;孝悌廉義、文武應求者,皆以名聞。
又诏厮養之戶不得與士民婚;有文武之才、積勞應進者同庶族例,聽之。
庚午,幸洛一陽一,周巡故宮基址。
帝顧謂侍臣曰:晉德不修,早傾宗祀,荒毀至此,用傷朕懷。
”遂詠《黍離》之詩,為之流涕。
壬申,觀洛橋,幸太學,觀《石經》。
乙亥,鄧至王像舒彭遣子舊詣阙朝貢,并奉表,求以位授舊。
诏許之。
丙子,诏六軍發轸。
丁醜,戎服執鞭,禦馬而出。
群臣稽颡于馬前,請停南伐。
帝乃止。
仍定遷都之計。
冬十月戊寅朔,幸金墉城。
诏征司空穆亮與尚書李沖、将作大匠董爵經始洛京。
己卯,幸河南城。
乙酉,幸豫州。
癸巳,次于石濟。
乙未,解嚴,設壇于滑台城東,告行廟以遷都之意。
大赦天下。
起滑台宮。
又诏京師及諸州從戎者賜爵一級,應募者加二級,主将加三級。
癸卯,幸鄴城。
乙巳,诏安定王休率從官迎家于代京,車駕送于漳水上。
初,帝之南伐也,起宮殿于鄴西;十有一月癸亥,宮成,徙禦焉。
十有二月戊寅,巡省六軍。
庚寅,一陰一平國遣使朝貢。
乙未,诏隐恤軍士,死亡疾病務令優給。
十有八年春正月丁未朔,朝群臣于鄴宮澄鸾殿。
丁巳,高麗國遣使朝獻。
癸亥,車駕南巡。
诏相、兗、豫三州:百年以上假縣令,九十以上賜爵二級,七十以上賜爵一級;孤老鳏寡不能自存者,賜粟五石、帛二匹;孝悌廉義、文武應求者,皆以名聞。
戊辰,經殷比幹之墓,祭以太牢。
乙亥,幸洛一陽一西宮。
二月乙醜,行幸河一陰一,親規方澤之所。
丙申,河南王幹徙封趙郡,颍川王雍徙封高一陽一。
壬寅,車駕北巡。
癸卯,濟河。
蕭昭業遣使朝貢。
甲辰,诏天下,喻以遷都之意。
閏月癸亥,次句注陉南,皇太子朝于蒲池。
壬申,至平城宮。
癸酉,臨朝堂,部分遷留。
甲戌,谒永固陵。
三月庚辰,罷西郊祭天。
壬辰,帝臨太極殿,谕在代群臣以遷移之略。
夏五月乙亥,诏罷五月五日、七月七日飨。
六月己巳,诏兼員外散騎常侍盧昶、兼員外散騎侍郎王清石使于蕭昭業。
秋七月乙亥,以宋王劉昶為大将軍。
壬午,侍中、大司馬、安定王休薨。
辛卯,高麗國遣使朝貢。
壬辰,車駕北巡。
戊戌,谒金陵。
辛醜,幸朔州。
是月,島夷蕭鸾殺其主蕭昭業,立昭業弟昭文。
八月癸卯,皇太子朝于行宮。
甲辰,行幸一陰一山,觀雲川。
丁未,幸閱武台,臨觀講武。
癸醜,幸懷朔鎮。
己未,幸武川鎮。
辛酉,幸撫冥鎮。
甲子,幸柔玄鎮。
乙醜,南還。
所過皆親見高年,問民疾苦,貧窘孤老賜以粟帛。
丙寅,诏六鎮及禦夷城人,年八十以上而無子孫兄弟,終身給其廪粟;七十以上家貧者,各賜粟十斛。
又诏諸北城人,年滿七十以上及廢疾之徒,校其元犯,以準新律。
事當從坐者,聽一身還鄉,又令一子撫養,終命之後,乃遣歸邊;自餘之處,如此之犯,年八十以上,皆聽還。
戊辰,車駕次旋鴻池。
庚午,谒永固陵。
辛未,還平城宮。
九月壬申朔,诏曰:“三載考績,自古通經;三考黜陟,以彰能否。
今若待三考然後黜陟,可黜者不足為遲,可進者大成賒緩。
是以朕今三載一考,考即黜陟,欲令愚滞無妨于賢者,才能不壅于下位。
各令當曹考其優劣,為三等。
六品以下,尚書重問;五品以上,朕将親與公卿論其善惡。
上上者遷之,下下者黜之,中中者守其本任。
”壬午,帝臨朝堂,親加黜陟。
壬辰,一陰一平王楊炅來朝。
冬十月甲辰,以太尉、東一陽一王丕為太傅。
戊申,親告太廟,奉遷神主。
辛亥,車駕發平城宮。
壬戌,次于中山之唐湖。
乙醜,分遣侍臣巡問民所疾苦。
己巳,奉信都。
庚午,诏曰:“比聞緣邊之蠻,多有竊掠,緻有父子乖離,室家分絕,既虧和氣,有傷仁厚。
方一區宇,子育萬姓,若苟如此,南人豈知朝德哉?可诏荊、郢、東荊三州勒敕蠻民,勿有侵暴。
”是月,蕭鸾廢殺其主蕭昭文而僭立。
十有一月辛未朔,诏冀、定二州民:百年以上假以縣令,九十以上賜爵三級,八十以上賜爵二級,七十以上賜爵一級;鳏寡孤獨不能自存者,賜以谷帛;孝義廉貞、文武應求者具以名聞。
丁醜,車駕幸鄴。
甲申,經比幹之墓,傷其忠而獲戾,親為吊文,樹碑而刊之。
己醜,車駕至洛一陽一。
蕭鸾雍州刺史曹虎據襄一陽一請降。
十有二月辛醜朔,遣行征南将軍薛真度督四将出襄一陽一,大将軍劉昶出義一陽一,徐州刺史元衍出鐘離,平南将軍劉藻出南鄭。
壬寅,革衣服之制。
癸卯,诏中外戒嚴。
戊申,優複代遷之戶租賦三歲。
己酉,诏王、公、侯、伯、子、男開國食邑者:王食半,公三分食一,侯伯四分食一,子男五分食一。
辛亥,車駕南伐。
丁卯,诏郢豫二州之民:百齡以上假縣令,九十以上賜爵三級,八十以上賜爵二級,七十以上賜爵一級;孤寡鳏老不能自存者,賜以谷帛;緣路之民複田租一歲;孝悌廉義、文武應求具以名聞。
戊辰,車駕至懸瓠。
己巳,诏壽一陽一、鐘離、馬頭之師所獲男一女之口皆放還南。
十有九年春正月辛未朔,朝飨群臣于懸瓠。
癸酉,诏禁淮北之民不得侵掠,犯者以大辟論。
甲戌,檄喻蕭鸾。
丙子,鸾龍一陽一縣開國侯王朗自渦一陽一來降。
壬午,講武于汝水之西,大赍六軍。
丙申,平南将軍王肅頻破蕭鸾将,擒其甯州刺史董巒。
己亥,車駕濟淮。
二月甲辰,幸八公山。
路中雨甚,诏去蓋;見軍士病者,親隐恤之。
戊申,車駕巡淮而東,民皆安堵,租運屬路。
壬子,高麗國遣使朝獻。
丙辰,車駕至鐘離。
戊午,軍士擒蕭鸾三千卒。
帝曰:“在君為君,其民何罪?”于是免歸。
辛酉,車駕發鐘離,将臨江水。
司徒馮誕薨。
壬戌,乃诏班師。
丁卯,遣使臨江數蕭鸾殺主自立之罪惡。
三月戊寅,幸邵一陽一。
戊子,太師馮熙薨。
乙未,幸下邳。
鄧至國遣使朝貢。
夏四月庚子,車駕幸彭城。
辛醜,帝為太師馮熙舉哀于行在所。
丁未,曲赦徐豫二州,其運漕之士,複租賦三年。
辛亥,诏賜百歲以上假縣令,九十以上賜爵三級,八十以上賜爵二級,七十以上賜爵一級;孤寡老疾不能自存者,賜以谷帛;德著丘園者具以名聞;蕭鸾民降者,給複十五年。
癸醜,幸小沛,遣使以太牢祭漢高祖廟。
己未,行幸瑕丘,遣使以太牢祠岱嶽。
诏宿衛武官增位一級。
庚申,行幸魯城,親祠孔子廟。
辛酉,诏拜孔氏四人、顔氏二人為官。
诏兗州刺史舉部内士人才堪軍國及守宰治行,具以名聞。
又诏賜兗州民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