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一百五十二 【宋紀一百五十二】

關燈
起上章掩茂正月,盡玄黓困敦十二月,凡三年。

     諱惇,孝宗第三子也,母曰成穆皇後郭氏,紹興十七年九月乙醜,生于籓邸。

    孝宗即位,封恭王。

    及莊文太子薨,孝宗以帝英武類已,欲立為太子,而以其非次,遲之。

    乾道七年二月癸酉,乃立為皇太子。

    四月甲子,命判臨安府,尋領尹事。

     ○光宗循道憲仁明功茂德溫文順武聖哲慈孝皇帝紹熙元年(金明昌元年) 春,正月,丙辰朔,帝朝重華宮,奉上冊寶。

     金改元明昌。

     金主朝于隆慶宮,以後每月四朝或五六朝。

     丁巳,金诏諸王任外路者,許遊獵五日,過此禁之;仍令戒約人從無擾民。

     辛酉,金主谕尚書省曰:“宰執所以總持國家,不得受人饋遺。

    或遇生辰,受所獻毋過萬錢;若大功以上親及二品以上官不禁。

    ” 壬戌,金以知河中府事王蔚為尚書右丞,刑部尚書完顔守貞為參知政事。

    時金主新即政,頗銳意于治。

    嘗問:“漢宣帝綜核名實之道,其施行之實果如何?”守貞誦《樞機周密品式》,詳備以對。

    金主曰:“行之果何始?”守貞對曰:“在陛下厲一精一無倦爾。

    ” 甲子,金主如大房山;乙醜,谒興陵、裕陵;丙寅,還都。

     金上封事者言:“自古以農桑為本。

    今商賈之外,又有佛、老與它遊食,浮費百倍,農歲不登,流殍相望,此末俗傷農者多故也。

    ”戊辰,乃诏禁自披剃為僧道者。

     壬申,再蠲臨安府民身丁錢三年。

     己卯,金主如春水。

     壬午,谏議大夫何澹,請置《紹熙會計錄》。

    诏澹同戶部尚書葉翥等檢正都司稽考财賦出入之數以聞。

     是月,起浙西提點刑獄瑞安陳傅良為吏部員外郎。

     傅良自太學錄去朝十四年,須發盡白,因輪對,言曰:“太祖垂裕後人,以一愛一惜民力為本。

    熙甯以來,用事者取太祖約束一切紛更之,諸路上供歲額,增于祥符一倍;崇甯重修上供格,頒之天下,率增至十數倍;其它雜斂,則熙甯以常平寬剩、禁軍阙額之類,别項封樁而無額。

    上供起于元豐,經制起于宣和,總制、月樁起于紹興,皆迄今為額,折帛、和買之類又不與焉。

    茶引盡遍于都茶場,鹽鈔盡遍于榷貨務,秋苗鬥斛十八九歸于綱運,皆不在州縣。

    州縣無以供,則豪奪于民,于是取之斛面、折變、科敷、抑配、贓罰,而民困極矣。

    天命之永不永,在民力之寬不寬耳,豈不甚可畏哉!今天下之力竭于養兵,而莫甚于江上之軍,都統司謂之禦前軍馬,雖朝廷不得知;總領所謂之大軍錢糧,雖版曹不得與。

    于是中外之勢分而事權不一,施行不專,雖欲寬民,其道無繇。

    誠使都統司之兵與向者在制置司時無異,總領所之财與向者在轉運司時無異,則内外為一體;内外一體,則寬民力可得而議矣。

    ” 帝從容嘉納,且勞之曰:“卿昔安在?朕思見久矣。

    ”遷秘書少監兼實錄院編修官、嘉王府贊讀。

     二月,丙申,金命諸王出獵毋越本境。

     壬寅,金給有司寒食假五日,著為令。

     甲辰,金主還都。

     辛亥,殿中侍禦史劉光祖言:“近世是非不明,則邪正互攻;公論不立,則私情交起。

    此固道之消長,時之否泰,而實國家之禍福,社稷之存亡系焉者也。

    本朝士大夫,學術最為近古,減平、景德之間,道臻皇極,治保太和,至于慶曆、嘉祐盛矣。

    不幸而壞于熙、豐之邪說,疏棄正士,招徠小人。

    幸而元祐君子起而救之,末流大分,事故反覆。

    紹聖、元符之際,群兇得志,絕滅綱常。

    其論既勝,其勢既成,崇、觀而下,尚複何言! “臣始至時,聞有譏貶道學之說,而實未睹朋一黨一之分,中更外艱,去國六載,已憂兩議之各甚,而恐一旦之交攻也,逮臣複來,其事果見。

    因惡道學,乃生朋一黨一;因生朋一黨一,乃罪忠谏。

    夫以忠谏為罪,其去紹聖幾何? “陛下即位之初,凡所進退,率用人言,初無好惡之私,而一歲之内,斥逐紛紛,以人臣之私意,累天日之清明。

    往往納忠之言,謂為沽名之舉;至于潔身以退,亦曰憤怼而然;欲激怒于至尊,必加之以讦讪。

    事勢至此,循默成風,國家安賴?伏冀聖心豁然,永為皇極之主,使是非由此而定,邪正由此而别,公論由此而明,私意由此而熄,道學之議由此而消,朋一黨一之迹由此而泯,和平之福由此而集,國家之事由此而理,則生靈之幸,社稷之福也。

    不然,相激而勝,輾轉反覆,為禍無窮,臣實未知稅駕之所。

    ” 帝下其章。

    何澹見之,數日恍惚無措。

     光祖又劾“戶部尚書葉翥、中書舍人沈揆結近習以圖進取。

    比年以來,士大夫不慕廉靜而慕奔競,不尊名節而尊爵位,不樂公正而喜軟美,習以成風。

    良由老成零落殆盡,晚進議論無所據依,正論益衰,士風不競。

    幸诏大臣,妙求人物,必朝野所共屬,賢愚所同敬者一二十人,參錯立朝,國勢自壯。

    今日之患,在于不封植人才,台谏但有摧一殘,廟堂無所長養。

    臣處當言之地,豈以排擊為能哉!”帝善之。

     初,殿中侍禦史阙,帝方嚴其選。

    一日,謂留正曰:“卿監、郎官中有一人焉,卿知之乎?”正沉思久之,曰:“得非劉光祖耶?”帝笑曰:“是久在朕心矣。

    ”及居官,果稱職。

     先是淳熙中定《禦史彈奏格》三百五條,至是光祖摘其有關于中外臣僚、握兵将帥、後戚、内侍與夫禮樂訛雜、風俗奢侈之事,凡二十條,請付下報行,令知謹恪;從之。

    光祖,一陽一安人也。

     甲寅,金主如大房山;三月,乙卯朔,谒興陵;丙辰,還都。

     癸酉,金诏:“内外五品以上歲舉廉能官一員,不一舉者坐蔽賢罪。

    ” 乙亥,金初設應制及宏詞科。

     辛巳,金诏修曲阜孔子廟學。

     夏,四月,乙醜,以伯圭為太保、嗣秀王,即湖州秀國立廟,奉神主。

    伯圭謙謹,不以近屬自居,每入見,帝行家人禮,宴私隆洽。

    伯圭執臣禮愈恭,帝益一愛一重之。

     丁未,殿中侍禦史劉光祖罷。

     初,何澹劾免周必大,光祖素與澹相厚善,嘗過澹,澹曰:“近日之事,可謂犯不韪。

    ”光祖曰:“周丞相豈無可論?第其門多佳士,不可并及其所薦者。

    ”澹不聽。

    時姜特立、谯熙載方用事,光祖屏人語澹曰:“曾、龍之事不可再。

    ”澹曰:“得非姜、谯之謂乎?”光祖曰:“然。

    ”既而澹引光祖入便閣,有數客在焉,視之,皆姜、谯之徒也,光祖始悔失言。

    至是澹同知貢舉,光祖除台官,首上學術邪正之章。

    及奏名,光祖被旨入院拆号,澹曰:“近日風采一新。

    ”光祖曰:“非立異也。

    但嘗為大谏言者,今自言之耳。

    ”既出,同院謂光祖曰:“何自然見君所上章,數日恍惚,餌定志丸,它可知也。

    ”未幾,謝深甫除右正言,而光祖以論吳端忤旨罷,澹遷禦史中丞,議論自此分矣。

    自然,澹字也。

     吳端者,舊以巫醫為業,帝在潛邸時,端療壽皇疾有功,李後德之。

    帝既受禅,擢閤門宣贊舍人,又遷帶禦器械。

    澹三上疏論之,不報;給事中胡纮亦封還錄黃,帝以禦筆谕止之;澹、纮皆聽命。

    光祖再上疏言:“小人逾分幹請,而使給谏不得行其職,輕名一器,虧綱紀,亵主權,是一舉而兩失。

    ”帝命大臣谕止之,光祖言益力,帝不樂。

    先是光祖監拆号,差誤士人試卷,既舉覺,放罪矣;至是乃用前事,徙光祖為太府卿。

    求去不已,除潼川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