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一百五十二 【宋紀一百五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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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上章掩茂正月,盡玄黓困敦十二月,凡三年。
諱惇,孝宗第三子也,母曰成穆皇後郭氏,紹興十七年九月乙醜,生于籓邸。
孝宗即位,封恭王。
及莊文太子薨,孝宗以帝英武類已,欲立為太子,而以其非次,遲之。
乾道七年二月癸酉,乃立為皇太子。
四月甲子,命判臨安府,尋領尹事。
○光宗循道憲仁明功茂德溫文順武聖哲慈孝皇帝紹熙元年(金明昌元年) 春,正月,丙辰朔,帝朝重華宮,奉上冊寶。
金改元明昌。
金主朝于隆慶宮,以後每月四朝或五六朝。
丁巳,金诏諸王任外路者,許遊獵五日,過此禁之;仍令戒約人從無擾民。
辛酉,金主谕尚書省曰:“宰執所以總持國家,不得受人饋遺。
或遇生辰,受所獻毋過萬錢;若大功以上親及二品以上官不禁。
” 壬戌,金以知河中府事王蔚為尚書右丞,刑部尚書完顔守貞為參知政事。
時金主新即政,頗銳意于治。
嘗問:“漢宣帝綜核名實之道,其施行之實果如何?”守貞誦《樞機周密品式》,詳備以對。
金主曰:“行之果何始?”守貞對曰:“在陛下厲一精一無倦爾。
” 甲子,金主如大房山;乙醜,谒興陵、裕陵;丙寅,還都。
金上封事者言:“自古以農桑為本。
今商賈之外,又有佛、老與它遊食,浮費百倍,農歲不登,流殍相望,此末俗傷農者多故也。
”戊辰,乃诏禁自披剃為僧道者。
壬申,再蠲臨安府民身丁錢三年。
己卯,金主如春水。
壬午,谏議大夫何澹,請置《紹熙會計錄》。
诏澹同戶部尚書葉翥等檢正都司稽考财賦出入之數以聞。
是月,起浙西提點刑獄瑞安陳傅良為吏部員外郎。
傅良自太學錄去朝十四年,須發盡白,因輪對,言曰:“太祖垂裕後人,以一愛一惜民力為本。
熙甯以來,用事者取太祖約束一切紛更之,諸路上供歲額,增于祥符一倍;崇甯重修上供格,頒之天下,率增至十數倍;其它雜斂,則熙甯以常平寬剩、禁軍阙額之類,别項封樁而無額。
上供起于元豐,經制起于宣和,總制、月樁起于紹興,皆迄今為額,折帛、和買之類又不與焉。
茶引盡遍于都茶場,鹽鈔盡遍于榷貨務,秋苗鬥斛十八九歸于綱運,皆不在州縣。
州縣無以供,則豪奪于民,于是取之斛面、折變、科敷、抑配、贓罰,而民困極矣。
天命之永不永,在民力之寬不寬耳,豈不甚可畏哉!今天下之力竭于養兵,而莫甚于江上之軍,都統司謂之禦前軍馬,雖朝廷不得知;總領所謂之大軍錢糧,雖版曹不得與。
于是中外之勢分而事權不一,施行不專,雖欲寬民,其道無繇。
誠使都統司之兵與向者在制置司時無異,總領所之财與向者在轉運司時無異,則内外為一體;内外一體,則寬民力可得而議矣。
” 帝從容嘉納,且勞之曰:“卿昔安在?朕思見久矣。
”遷秘書少監兼實錄院編修官、嘉王府贊讀。
二月,丙申,金命諸王出獵毋越本境。
壬寅,金給有司寒食假五日,著為令。
甲辰,金主還都。
辛亥,殿中侍禦史劉光祖言:“近世是非不明,則邪正互攻;公論不立,則私情交起。
此固道之消長,時之否泰,而實國家之禍福,社稷之存亡系焉者也。
本朝士大夫,學術最為近古,減平、景德之間,道臻皇極,治保太和,至于慶曆、嘉祐盛矣。
不幸而壞于熙、豐之邪說,疏棄正士,招徠小人。
幸而元祐君子起而救之,末流大分,事故反覆。
紹聖、元符之際,群兇得志,絕滅綱常。
其論既勝,其勢既成,崇、觀而下,尚複何言! “臣始至時,聞有譏貶道學之說,而實未睹朋一黨一之分,中更外艱,去國六載,已憂兩議之各甚,而恐一旦之交攻也,逮臣複來,其事果見。
因惡道學,乃生朋一黨一;因生朋一黨一,乃罪忠谏。
夫以忠谏為罪,其去紹聖幾何? “陛下即位之初,凡所進退,率用人言,初無好惡之私,而一歲之内,斥逐紛紛,以人臣之私意,累天日之清明。
往往納忠之言,謂為沽名之舉;至于潔身以退,亦曰憤怼而然;欲激怒于至尊,必加之以讦讪。
事勢至此,循默成風,國家安賴?伏冀聖心豁然,永為皇極之主,使是非由此而定,邪正由此而别,公論由此而明,私意由此而熄,道學之議由此而消,朋一黨一之迹由此而泯,和平之福由此而集,國家之事由此而理,則生靈之幸,社稷之福也。
不然,相激而勝,輾轉反覆,為禍無窮,臣實未知稅駕之所。
” 帝下其章。
何澹見之,數日恍惚無措。
光祖又劾“戶部尚書葉翥、中書舍人沈揆結近習以圖進取。
比年以來,士大夫不慕廉靜而慕奔競,不尊名節而尊爵位,不樂公正而喜軟美,習以成風。
良由老成零落殆盡,晚進議論無所據依,正論益衰,士風不競。
幸诏大臣,妙求人物,必朝野所共屬,賢愚所同敬者一二十人,參錯立朝,國勢自壯。
今日之患,在于不封植人才,台谏但有摧一殘,廟堂無所長養。
臣處當言之地,豈以排擊為能哉!”帝善之。
初,殿中侍禦史阙,帝方嚴其選。
一日,謂留正曰:“卿監、郎官中有一人焉,卿知之乎?”正沉思久之,曰:“得非劉光祖耶?”帝笑曰:“是久在朕心矣。
”及居官,果稱職。
先是淳熙中定《禦史彈奏格》三百五條,至是光祖摘其有關于中外臣僚、握兵将帥、後戚、内侍與夫禮樂訛雜、風俗奢侈之事,凡二十條,請付下報行,令知謹恪;從之。
光祖,一陽一安人也。
甲寅,金主如大房山;三月,乙卯朔,谒興陵;丙辰,還都。
癸酉,金诏:“内外五品以上歲舉廉能官一員,不一舉者坐蔽賢罪。
” 乙亥,金初設應制及宏詞科。
辛巳,金诏修曲阜孔子廟學。
夏,四月,乙醜,以伯圭為太保、嗣秀王,即湖州秀國立廟,奉神主。
伯圭謙謹,不以近屬自居,每入見,帝行家人禮,宴私隆洽。
伯圭執臣禮愈恭,帝益一愛一重之。
丁未,殿中侍禦史劉光祖罷。
初,何澹劾免周必大,光祖素與澹相厚善,嘗過澹,澹曰:“近日之事,可謂犯不韪。
”光祖曰:“周丞相豈無可論?第其門多佳士,不可并及其所薦者。
”澹不聽。
時姜特立、谯熙載方用事,光祖屏人語澹曰:“曾、龍之事不可再。
”澹曰:“得非姜、谯之謂乎?”光祖曰:“然。
”既而澹引光祖入便閣,有數客在焉,視之,皆姜、谯之徒也,光祖始悔失言。
至是澹同知貢舉,光祖除台官,首上學術邪正之章。
及奏名,光祖被旨入院拆号,澹曰:“近日風采一新。
”光祖曰:“非立異也。
但嘗為大谏言者,今自言之耳。
”既出,同院謂光祖曰:“何自然見君所上章,數日恍惚,餌定志丸,它可知也。
”未幾,謝深甫除右正言,而光祖以論吳端忤旨罷,澹遷禦史中丞,議論自此分矣。
自然,澹字也。
吳端者,舊以巫醫為業,帝在潛邸時,端療壽皇疾有功,李後德之。
帝既受禅,擢閤門宣贊舍人,又遷帶禦器械。
澹三上疏論之,不報;給事中胡纮亦封還錄黃,帝以禦筆谕止之;澹、纮皆聽命。
光祖再上疏言:“小人逾分幹請,而使給谏不得行其職,輕名一器,虧綱紀,亵主權,是一舉而兩失。
”帝命大臣谕止之,光祖言益力,帝不樂。
先是光祖監拆号,差誤士人試卷,既舉覺,放罪矣;至是乃用前事,徙光祖為太府卿。
求去不已,除潼川轉
諱惇,孝宗第三子也,母曰成穆皇後郭氏,紹興十七年九月乙醜,生于籓邸。
孝宗即位,封恭王。
及莊文太子薨,孝宗以帝英武類已,欲立為太子,而以其非次,遲之。
乾道七年二月癸酉,乃立為皇太子。
四月甲子,命判臨安府,尋領尹事。
○光宗循道憲仁明功茂德溫文順武聖哲慈孝皇帝紹熙元年(金明昌元年) 春,正月,丙辰朔,帝朝重華宮,奉上冊寶。
金改元明昌。
金主朝于隆慶宮,以後每月四朝或五六朝。
丁巳,金诏諸王任外路者,許遊獵五日,過此禁之;仍令戒約人從無擾民。
辛酉,金主谕
或遇生辰,受所獻毋過萬錢;若大功以上親及二品以上官不禁。
” 壬戌,金以知河中府事王蔚為尚書右丞,刑部尚書完顔守貞為參知政事。
時金主新即政,頗銳意于治。
嘗問:“漢宣帝綜核名實之道,其施行之實果如何?”守貞誦《樞機周密品式》,詳備以對。
金主曰:“行之果何始?”守貞對曰:“在陛下厲一精一無倦爾。
” 甲子,金主如大房山;乙醜,谒興陵、裕陵;丙寅,還都。
金上封事者言:“自古以農桑為本。
今商賈之外,又有佛、老與它遊食,浮費百倍,農歲不登,流殍相望,此末俗傷農者多故也。
”戊辰,乃诏禁自披剃為僧道者。
壬申,再蠲臨安府民身丁錢三年。
己卯,金主如春水。
壬午,谏議大夫何澹,請置《紹熙會計錄》。
诏澹同戶部尚書葉翥等檢正都司稽考财賦出入之數以聞。
是月,起浙西提點刑獄瑞安陳傅良為吏部員外郎。
傅良自太學錄去朝十四年,須發盡白,因輪對,言曰:“太祖垂裕後人,以一愛一惜民力為本。
熙甯以來,用事者取太祖約束一切紛更之,諸路上供歲額,增于祥符一倍;崇甯重修上供格,頒之天下,率增至十數倍;其它雜斂,則熙甯以常平寬剩、禁軍阙額之類,别項封樁而無額。
上供起于元豐,經制起于宣和,總制、月樁起于紹興,皆迄今為額,折帛、和買之類又不與焉。
茶引盡遍于都茶場,鹽鈔盡遍于榷貨務,秋苗鬥斛十八九歸于綱運,皆不在州縣。
州縣無以供,則豪奪于民,于是取之斛面、折變、科敷、抑配、贓罰,而民困極矣。
天命之永不永,在民力之寬不寬耳,豈不甚可畏哉!今天下之力竭于養兵,而莫甚于江上之軍,都統司謂之禦前軍馬,雖朝廷不得知;總領所謂之大軍錢糧,雖版曹不得與。
于是中外之勢分而事權不一,施行不專,雖欲寬民,其道無繇。
誠使都統司之兵與向者在制置司時無異,總領所之财與向者在轉運司時無異,則内外為一體;内外一體,則寬民力可得而議矣。
” 帝從容嘉納,且勞之曰:“卿昔安在?朕思見久矣。
”遷秘書少監兼實錄院編修官、嘉王府贊讀。
二月,丙申,金命諸王出獵毋越本境。
壬寅,金給有司寒食假五日,著為令。
甲辰,金主還都。
辛亥,殿中侍禦史劉光祖言:“近世是非不明,則邪正互攻;公論不立,則私情交起。
此固道之消長,時之否泰,而實國家之禍福,社稷之存亡系焉者也。
本朝士大夫,學術最為近古,減平、景德之間,道臻皇極,治保太和,至于慶曆、嘉祐盛矣。
不幸而壞于熙、豐之邪說,疏棄正士,招徠小人。
幸而元祐君子起而救之,末流大分,事故反覆。
紹聖、元符之際,群兇得志,絕滅綱常。
其論既勝,其勢既成,崇、觀而下,尚複何言! “臣始至時,聞有譏貶道學之說,而實未睹朋一黨一之分,中更外艱,去國六載,已憂兩議之各甚,而恐一旦之交攻也,逮臣複來,其事果見。
因惡道學,乃生朋一黨一;因生朋一黨一,乃罪忠谏。
夫以忠谏為罪,其去紹聖幾何? “陛下即位之初,凡所進退,率用人言,初無好惡之私,而一歲之内,斥逐紛紛,以人臣之私意,累天日之清明。
往往納忠之言,謂為沽名之舉;至于潔身以退,亦曰憤怼而然;欲激怒于至尊,必加之以讦讪。
事勢至此,循默成風,國家安賴?伏冀聖心豁然,永為皇極之主,使是非由此而定,邪正由此而别,公論由此而明,私意由此而熄,道學之議由此而消,朋一黨一之迹由此而泯,和平之福由此而集,國家之事由此而理,則生靈之幸,社稷之福也。
不然,相激而勝,輾轉反覆,為禍無窮,臣實未知稅駕之所。
” 帝下其章。
何澹見之,數日恍惚無措。
光祖又劾“戶部尚書葉翥、中書舍人沈揆結近習以圖進取。
比年以來,士大夫不慕廉靜而慕奔競,不尊名節而尊爵位,不樂公正而喜軟美,習以成風。
良由老成零落殆盡,晚進議論無所據依,正論益衰,士風不競。
幸诏大臣,妙求人物,必朝野所共屬,賢愚所同敬者一二十人,參錯立朝,國勢自壯。
今日之患,在于不封植人才,台谏但有摧一殘,廟堂無所長養。
臣處當言之地,豈以排擊為能哉!”帝善之。
初,殿中侍禦史阙,帝方嚴其選。
一日,謂留正曰:“卿監、郎官中有一人焉,卿知之乎?”正沉思久之,曰:“得非劉光祖耶?”帝笑曰:“是久在朕心矣。
”及居官,果稱職。
先是淳熙中定《禦史彈奏格》三百五條,至是光祖摘其有關于中外臣僚、握兵将帥、後戚、内侍與夫禮樂訛雜、風俗奢侈之事,凡二十條,請付下報行,令知謹恪;從之。
光祖,一陽一安人也。
甲寅,金主如大房山;三月,乙卯朔,谒興陵;丙辰,還都。
癸酉,金诏:“内外五品以上歲舉廉能官一員,不一舉者坐蔽賢罪。
” 乙亥,金初設應制及宏詞科。
辛巳,金诏修曲阜孔子廟學。
夏,四月,乙醜,以伯圭為太保、嗣秀王,即湖州秀國立廟,奉神主。
伯圭謙謹,不以近屬自居,每入見,帝行家人禮,宴私隆洽。
伯圭執臣禮愈恭,帝益一愛一重之。
丁未,殿中侍禦史劉光祖罷。
初,何澹劾免周必大,光祖素與澹相厚善,嘗過澹,澹曰:“近日之事,可謂犯不韪。
”光祖曰:“周丞相豈無可論?第其門多佳士,不可并及其所薦者。
”澹不聽。
時姜特立、谯熙載方用事,光祖屏人語澹曰:“曾、龍之事不可再。
”澹曰:“得非姜、谯之謂乎?”光祖曰:“然。
”既而澹引光祖入便閣,有數客在焉,視之,皆姜、谯之徒也,光祖始悔失言。
至是澹同知貢舉,光祖除台官,首上學術邪正之章。
及奏名,光祖被旨入院拆号,澹曰:“近日風采一新。
”光祖曰:“非立異也。
但嘗為大谏言者,今自言之耳。
”既出,同院謂光祖曰:“何自然見君所上章,數日恍惚,餌定志丸,它可知也。
”未幾,謝深甫除右正言,而光祖以論吳端忤旨罷,澹遷禦史中丞,議論自此分矣。
自然,澹字也。
吳端者,舊以巫醫為業,帝在潛邸時,端療壽皇疾有功,李後德之。
帝既受禅,擢閤門宣贊舍人,又遷帶禦器械。
澹三上疏論之,不報;給事中胡纮亦封還錄黃,帝以禦筆谕止之;澹、纮皆聽命。
光祖再上疏言:“小人逾分幹請,而使給谏不得行其職,輕名一器,虧綱紀,亵主權,是一舉而兩失。
”帝命大臣谕止之,光祖言益力,帝不樂。
先是光祖監拆号,差誤士人試卷,既舉覺,放罪矣;至是乃用前事,徙光祖為太府卿。
求去不已,除潼川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