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一百五十一 【宋紀一百五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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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強圉協洽正月,盡屠維作噩十二月,凡三年。
○孝宗紹統同道冠德昭功哲文神武明聖成孝皇帝淳熙十四年(金大定二十七年) 春,正月,丙午,真州運司乞展限收換銅錢,帝曰:“久相玩習,不成号令矣。
”王淮等請令漕司措置,帝曰:“頻降指揮,人亦不信。
今且教措置,以觀其後。
”帝又曰:“賢者不待賞罰而自勤勉;至于中人,無賞罰不得。
天下大抵皆中人耳。
” 已酉,金以襄城令東平趙沨為應奉翰林文字。
沨入謝,金主謂宰臣曰:“此一黨一懷英所薦耶?”對曰:“谏議黃久約亦嘗薦之。
”金主曰:“學士院比舊殊無人材,何也?”右丞張汝霖曰:“人材須作養;若令久任練習,自可得人。
” 庚戌,金主如長春一宮、春水。
二月,乙亥,金主還都。
乙卯,金改闵宗廟号曰熙宗。
庚辰,知福州賈選言:“福州瀕海諸寨,皆系海道要害,今巡檢乃有以廕官及雜流一出身,或素不知兵,或年已垂老,緩急不可倚仗。
請今後應沿海巡檢,須武舉或軍功出身,年未五十,谙曉兵機行陳之人,方許注差。
勘會先曾經海道捕賊立功諸會船水人,次注武舉出身人;如無,即依見行法差注,止不注流外出身之人。
”從之。
癸未,金以曲一陽一縣置錢監,賜名利通。
丁亥,以樞密使周必大為右丞相。
時封事多言大臣異同,必大曰:“各盡所見,歸于一是,豈可尚同!陛下複祖宗舊制,命三省安奏則後行,正欲相維,非止奉行文字也。
” 金禦史台言:“自來尚河京府州縣官,有坐視管内河防缺壞,略不介意者。
請令沿河京府州縣長貳辟,皆于名銜加管句河防事。
如規措有方,能禦大患,或守護不謹,以緻疏虞,随時聞奏,議賞罰。
”金主從之。
仍命每歲将泛之時,令工部官一員沿河檢視,沿河府州之長貳皆提舉河防事,縣令、佐皆管句河防事。
戊子,以施師點知樞密院事。
丙申,金命;“罪人在禁,許親屬入視。
” 三月,辛亥,金皇太孫受冊,赦。
乙卯,金尚書省言:“孟家山金口閘,下視都城百四十馀尺,恐暴水為害,請閉之。
”诏可。
庚申,陳居仁言:“祖宗加意斯民,見于役法,尤為詳備。
其後臣僚州郡申明沖改,浸失法意。
請下敕令所,取祖宗免役舊法,并于戶部取括紹興十八年以後續指揮,本所官一精一加考核,其有與舊法抵牾,即行删去,修為一書,名曰《役法撮要》,候成,镂闆頒天下。
”從之。
夏,四月,壬午,趙伯韺請添差軍中屬官差遣,帝曰:“軍中豈可添差,虛請給占!當時不合開端,遂使源源陳乞不已。
除見任添差人許滿今任,日後更不差人。
” 丙戌,金以刑部尚書崇浩為參知政事。
戊子,賜禮部進士王容等四百三十五人及第、出身。
翰林學士洪邁言:“《貢舉令》賦限三百六十字,論限三百字。
今經義、論策一道有至三千字,賦一篇幾六百言。
寸晷之下,唯務貪多,累牍連篇,何由一精一妙!宜俾各遵體格,以返渾淳。
” 丙申,金主如金蓮川。
辛醜,金中都地震。
五月,庚午,金主以所進禦膳味不調适,使人問之。
尚食局直長言:“臣聞老母病劇,私心愦亂,以此有失嘗視。
”金主嘉其孝,即令還家侍疾。
六月,戊寅,以久旱,頒畫龍祈雨法。
金免中都、河北等路被河決水災軍民租稅。
甲申,駕詣太子一宮祈雨,次詣明慶寺。
丁亥,觀文殿大學士、特進梁克家卒,谥文靖。
庚寅,臨安火。
癸巳,王淮等以旱求罷。
不許。
诏修炎帝陵,陵在衡州茶陵縣,從衡州之請也。
己亥,省釋兩浙路罪囚。
秋,七月,丙午,太白經天。
诏曰:“政事不修,旱為虐,可令侍從、台谏、兩省、卿監、郎官、館職疏陳阙失及當今急務,毋有所隐。
”己酉,诏監司條上州縣弊事、民間疾苦。
辛亥,避殿,減膳,徹樂。
壬子,金主秋獵。
癸醜,命檢正都司看議群臣封事,有可行者以聞。
诏權減秀州經總制籴本錢半年。
何澹言省吏改易都司簽拟文字,帝謂帝臣曰:“卿等可自以意問之,前後改易者何事?亦欲官吏各有所警。
” 丙辰,命臨安府捕蝗,募民輸米赈濟,除紹興新産下戶今年和市布帛二萬八千匹。
辛酉,以江西、湖南饑,給度牒,籴米備赈。
戊辰,雨。
命給、舍看詳監司具到州縣弊事。
八月,辛未,賜度牒百道,米四萬馀石,備赈紹興府饑。
王淮言:“石萬等所造曆,與《淳熙戊申曆》差兩朔。
又,《淳熙曆》十一月下弦在二十四日,恐曆法有差。
”帝曰:“朔豈可差!朔差,則所失多矣。
可令禮部、太常寺、秘書省參定以聞。
” 癸未,以留正參知政事兼同知樞密院事。
丙戌,金主次雙山;九月,己亥朔,還都。
己酉,金主謂宰臣曰:“朕今歲春水所過州縣,其小辟多幹事,蓋朕嘗有賞擢,故皆勉力。
以此見專任責罰,不如用賞之有激勸也。
” 乙醜,罷增收水渠民田租。
冬,十月,辛未,以太上皇不豫,帝罷朝,視疾,赦。
乙亥,太上皇崩于德壽殿,遺诰太上皇後改稱皇太後。
帝号痛辟踴,謂王淮等曰:“晉孝武、魏孝文實行三年喪服,何妨聽政!司馬光《通鑒》所載甚詳。
”淮對曰:“晉武雖有此意,後來在宮中止用深衣練冠。
”帝曰:“當時群臣不能順其美,光所以議之。
自我作古,何害!” 丙子,以韋璞等為金告哀使。
庚辰,金祫享于太廟。
辛巳,诏曰:“大行太上皇帝奄棄至養,朕當衰服三年,群臣自遵易月之令。
有司讨論儀制以聞。
” 尤袤據典禮,定大行太上皇廟号高宗,翰林學士洪邁獨請号世祖。
袤率禮官顔師魯等奏曰:“宗廟之制,祖有功,宗有德。
藝祖規創大業,為宋太祖;太宗混一區夏,為宋太宗。
自真宗至欽宗,聖聖相傳,廟制一定,萬世不易。
在禮,子為父屈,示有尊也。
太上親為徽宗子,子為祖,父為宗,失昭穆之序。
議者不過以漢光武為比。
光武以長沙王後,布衣崛起,不與哀、平相繼,其稱無嫌。
太上中興,雖同光武,然實繼徽宗正統;以子繼父,非光武比。
将來祔廟在徽宗下而稱祖,恐在天之靈有所不安。
”诏群臣集議,袤上議如初,邁論遂屈,诏從其議。
乙酉,群臣五上表,請帝還内聽政。
丙戌,诏:“俟過小祥,勉從所請。
” 戊子,帝衰捴,禦素辇還内。
以顔師魯充金國遺留國信使。
庚寅,金主謂宰臣曰:“朕觀唐史,惟魏征善谏,所言皆國家大事,且得谏臣之體。
近時台谏,唯指摘一二細碎事,姑以塞責,未嘗有及國家大利害者。
豈知而不言欤,無乃不知也?” 十一月,己亥,太上皇大祥,帝始以白布巾袍視事于延和殿,朔望詣德壽宮,則衰捴而杖。
因诏皇太子惇參決庶務,侍讀楊萬裡上書太子曰:“民無二王,國無二君,今陛下在上,又置參決,是國有二君也。
自古未有國貳而不危者。
蓋國有貳,則天下向背之心生;向背之心生,則彼此之一黨一立;彼此之一黨一立,則讒間之言啟;讒間之言啟,則父子之隙開。
開者不可複合,隙者不可複全。
昔趙武靈王命其子何聽朝而從旁觀之,魏太武命其晃監國而自将于外,間隙一開,四父子皆及于禍。
唐太宗使太子承乾監國,旋以罪廢。
國朝天禧亦嘗行之,若非寇準、王曾,幾生大變。
蓋君父在上而太子監國,此古人不幸之事,非令典也。
一履危機,悔将何及!”太子覽之悚然。
庚子,三辭參決,不許。
辛醜,帝詣德壽宮禫祭,百官釋服。
甲辰,群臣三上表,請禦殿聽政。
诏:“俟過祔廟。
” 甲寅,金诏:“河水泛濫,農夫被災者與免差稅一年。
衛、懷、孟、鄭四州塞河勞役,并免今年差稅。
” 十二月,庚午,大理寺奏獄空。
乙酉,制司言:“夔路大甯監四分鹽,遞年科在恭、涪等八州,委實擾民,請據運司措置,止就夔州以時變賣,誠為利便。
”從之。
戊子,金禁女真一人不得改稱漢姓、學南人衣裝,犯者抵罪。
金主在位久,熟悉天下事,思得賢才與圖緻治,而大臣皆依違苟且,無所建達。
一日,謂宰臣曰:“古來宰相率不過三五年而退,罕有三二十年者。
卿等将不一舉人,甚非朕意。
”它日,又謂宰臣:“卿等老矣,殊無可以自代者乎?必待朕知而後進乎?”平章政事襄、右丞張汝霖對曰:“臣等苟有所知,豈敢不言,但無人耳!”金主曰:“《春秋》諸國分裂,土地褊小,皆稱有賢,卿等不一舉而
○孝宗紹統同道冠德昭功哲文神武明聖成孝皇帝淳熙十四年(金大定二十七年) 春,正月,丙午,真州運司乞展限收換銅錢,帝曰:“久相玩習,不成号令矣。
”王淮等請令漕司措置,帝曰:“頻降指揮,人亦不信。
今且教措置,以觀其後。
”帝又曰:“賢者不待賞罰而自勤勉;至于中人,無賞罰不得。
天下大抵皆中人耳。
” 已酉,金以襄城令東平趙沨為應奉翰林文字。
沨入謝,金主謂宰臣曰:“此一黨一懷英所薦耶?”對曰:“谏議黃久約亦嘗薦之。
”金主曰:“學士院比舊殊無人材,何也?”右丞張汝霖曰:“人材須作養;若令久任練習,自可得人。
” 庚戌,金主如長春一宮、春水。
二月,乙亥,金主還都。
乙卯,金改闵宗廟号曰熙宗。
庚辰,知福州賈選言:“福州瀕海諸寨,皆系海道要害,今巡檢乃有以廕官及雜流一出身,或素不知兵,或年已垂老,緩急不可倚仗。
請今後應沿海巡檢,須武舉或軍功出身,年未五十,谙曉兵機行陳之人,方許注差。
勘會先曾經海道捕賊立功諸會船水人,次注武舉出身人;如無,即依見行法差注,止不注流外出身之人。
”從之。
癸未,金以曲一陽一縣置錢監,賜名利通。
丁亥,以樞密使周必大為右丞相。
時封事多言大臣異同,必大曰:“各盡所見,歸于一是,豈可尚同!陛下複祖宗舊制,命三省安奏則後行,正欲相維,非止奉行文字也。
” 金禦史台言:“自來尚河京府州縣官,有坐視管内河防缺壞,略不介意者。
請令沿河京府州縣長貳辟,皆于名銜加管句河防事。
如規措有方,能禦大患,或守護不謹,以緻疏虞,随時聞奏,議賞罰。
”金主從之。
仍命每歲将泛之時,令工部官一員沿河檢視,沿河府州之長貳皆提舉河防事,縣令、佐皆管句河防事。
戊子,以施師點知樞密院事。
丙申,金命;“罪人在禁,許親屬入視。
” 三月,辛亥,金皇太孫受冊,赦。
乙卯,金
”诏可。
庚申,陳居仁言:“祖宗加意斯民,見于役法,尤為詳備。
其後臣僚州郡申明沖改,浸失法意。
請下敕令所,取祖宗免役舊法,并于戶部取括紹興十八年以後續指揮,本所官一精一加考核,其有與舊法抵牾,即行删去,修為一書,名曰《役法撮要》,候成,镂闆頒天下。
”從之。
夏,四月,壬午,趙伯韺請添差軍中屬官差遣,帝曰:“軍中豈可添差,虛請給占!當時不合開端,遂使源源陳乞不已。
除見任添差人許滿今任,日後更不差人。
” 丙戌,金以刑部尚書崇浩為參知政事。
戊子,賜禮部進士王容等四百三十五人及第、出身。
翰林學士洪邁言:“《貢舉令》賦限三百六十字,論限三百字。
今經義、論策一道有至三千字,賦一篇幾六百言。
寸晷之下,唯務貪多,累牍連篇,何由一精一妙!宜俾各遵體格,以返渾淳。
” 丙申,金主如金蓮川。
辛醜,金中都地震。
五月,庚午,金主以所進禦膳味不調适,使人問之。
尚食局直長言:“臣聞老母病劇,私心愦亂,以此有失嘗視。
”金主嘉其孝,即令還家侍疾。
六月,戊寅,以久旱,頒畫龍祈雨法。
金免中都、河北等路被河決水災軍民租稅。
甲申,駕詣太子一宮祈雨,次詣明慶寺。
丁亥,觀文殿大學士、特進梁克家卒,谥文靖。
庚寅,臨安火。
癸巳,王淮等以旱求罷。
不許。
诏修炎帝陵,陵在衡州茶陵縣,從衡州之請也。
己亥,省釋兩浙路罪囚。
秋,七月,丙午,太白經天。
诏曰:“政事不修,旱為虐,可令侍從、台谏、兩省、卿監、郎官、館職疏陳阙失及當今急務,毋有所隐。
”己酉,诏監司條上州縣弊事、民間疾苦。
辛亥,避殿,減膳,徹樂。
壬子,金主秋獵。
癸醜,命檢正都司看議群臣封事,有可行者以聞。
诏權減秀州經總制籴本錢半年。
何澹言省吏改易都司簽拟文字,帝謂帝臣曰:“卿等可自以意問之,前後改易者何事?亦欲官吏各有所警。
” 丙辰,命臨安府捕蝗,募民輸米赈濟,除紹興新産下戶今年和市布帛二萬八千匹。
辛酉,以江西、湖南饑,給度牒,籴米備赈。
戊辰,雨。
命給、舍看詳監司具到州縣弊事。
八月,辛未,賜度牒百道,米四萬馀石,備赈紹興府饑。
王淮言:“石萬等所造曆,與《淳熙戊申曆》差兩朔。
又,《淳熙曆》十一月下弦在二十四日,恐曆法有差。
”帝曰:“朔豈可差!朔差,則所失多矣。
可令禮部、太常寺、秘書省參定以聞。
” 癸未,以留正參知政事兼同知樞密院事。
丙戌,金主次雙山;九月,己亥朔,還都。
己酉,金主謂宰臣曰:“朕今歲春水所過州縣,其小辟多幹事,蓋朕嘗有賞擢,故皆勉力。
以此見專任責罰,不如用賞之有激勸也。
” 乙醜,罷增收水渠民田租。
冬,十月,辛未,以太上皇不豫,帝罷朝,視疾,赦。
乙亥,太上皇崩于德壽殿,遺诰太上皇後改稱皇太後。
帝号痛辟踴,謂王淮等曰:“晉孝武、魏孝文實行三年喪服,何妨聽政!司馬光《通鑒》所載甚詳。
”淮對曰:“晉武雖有此意,後來在宮中止用深衣練冠。
”帝曰:“當時群臣不能順其美,光所以議之。
自我作古,何害!” 丙子,以韋璞等為金告哀使。
庚辰,金祫享于太廟。
辛巳,诏曰:“大行太上皇帝奄棄至養,朕當衰服三年,群臣自遵易月之令。
有司讨論儀制以聞。
” 尤袤據典禮,定大行太上皇廟号高宗,翰林學士洪邁獨請号世祖。
袤率禮官顔師魯等奏曰:“宗廟之制,祖有功,宗有德。
藝祖規創大業,為宋太祖;太宗混一區夏,為宋太宗。
自真宗至欽宗,聖聖相傳,廟制一定,萬世不易。
在禮,子為父屈,示有尊也。
太上親為徽宗子,子為祖,父為宗,失昭穆之序。
議者不過以漢光武為比。
光武以長沙王後,布衣崛起,不與哀、平相繼,其稱無嫌。
太上中興,雖同光武,然實繼徽宗正統;以子繼父,非光武比。
将來祔廟在徽宗下而稱祖,恐在天之靈有所不安。
”诏群臣集議,袤上議如初,邁論遂屈,诏從其議。
乙酉,群臣五上表,請帝還内聽政。
丙戌,诏:“俟過小祥,勉從所請。
” 戊子,帝衰捴,禦素辇還内。
以顔師魯充金國遺留國信使。
庚寅,金主謂宰臣曰:“朕觀唐史,惟魏征善谏,所言皆國家大事,且得谏臣之體。
近時台谏,唯指摘一二細碎事,姑以塞責,未嘗有及國家大利害者。
豈知而不言欤,無乃不知也?” 十一月,己亥,太上皇大祥,帝始以白布巾袍視事于延和殿,朔望詣德壽宮,則衰捴而杖。
因诏皇太子惇參決庶務,侍讀楊萬裡上書太子曰:“民無二王,國無二君,今陛下在上,又置參決,是國有二君也。
自古未有國貳而不危者。
蓋國有貳,則天下向背之心生;向背之心生,則彼此之一黨一立;彼此之一黨一立,則讒間之言啟;讒間之言啟,則父子之隙開。
開者不可複合,隙者不可複全。
昔趙武靈王命其子何聽朝而從旁觀之,魏太武命其晃監國而自将于外,間隙一開,四父子皆及于禍。
唐太宗使太子承乾監國,旋以罪廢。
國朝天禧亦嘗行之,若非寇準、王曾,幾生大變。
蓋君父在上而太子監國,此古人不幸之事,非令典也。
一履危機,悔将何及!”太子覽之悚然。
庚子,三辭參決,不許。
辛醜,帝詣德壽宮禫祭,百官釋服。
甲辰,群臣三上表,請禦殿聽政。
诏:“俟過祔廟。
” 甲寅,金诏:“河水泛濫,農夫被災者與免差稅一年。
衛、懷、孟、鄭四州塞河勞役,并免今年差稅。
” 十二月,庚午,大理寺奏獄空。
乙酉,制司言:“夔路大甯監四分鹽,遞年科在恭、涪等八州,委實擾民,請據運司措置,止就夔州以時變賣,誠為利便。
”從之。
戊子,金禁女真一人不得改稱漢姓、學南人衣裝,犯者抵罪。
金主在位久,熟悉天下事,思得賢才與圖緻治,而大臣皆依違苟且,無所建達。
一日,謂宰臣曰:“古來宰相率不過三五年而退,罕有三二十年者。
卿等将不一舉人,甚非朕意。
”它日,又謂宰臣:“卿等老矣,殊無可以自代者乎?必待朕知而後進乎?”平章政事襄、右丞張汝霖對曰:“臣等苟有所知,豈敢不言,但無人耳!”金主曰:“《春秋》諸國分裂,土地褊小,皆稱有賢,卿等不一舉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