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一百五十一 【宋紀一百五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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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今朕自勉,庶幾緻治。

    至它日子孫,誰與共治者乎!” ○孝宗紹統同道冠德昭功哲文神武明聖成孝皇帝淳熙十五年(金大定二十八年) 春,正月,戊戌,開議事堂,以内東門司改充。

    命皇太子隔日與宰執相見議事,如有差擢,在内館職、在外部刺史以上,乃以聞。

     先是林栗言:“谏诤之官,尚有阙員。

    居其官者,往往分行禦史之事,至于箴規阙失,寂無聞焉。

    乞親擢端方質直、言行相副、堪充補阙拾遺者,召見而命之,以遺補為名,不任糾劾之職。

    ”帝曰:“朕每欲增置谏員,但以言官多任意論人。

    向者初除台谏,人已預知必論其人,既而果然。

    若谏官止于規朕過舉,朝廷阙政,誠合古人設官之意。

    卿等更考求前代興置本末以聞。

    ”王淮等以《唐六典》所載與舊制進呈,帝曰:“朕樂聞阙失,若谏官專規正人主,不事抨彈,雖增十員亦可。

    ”辛醜,诏複置左右補阙、拾遺。

     癸卯,金遣宣徽使富察克忠為宋員祭使。

     甲辰,金主如春水。

     乙巳,帝谕宰臣曰:“皇太子參決未久,已自谙知外方物情。

    自今每遇殿朝,令皇太子侍立。

    ” 于是太常少卿兼左谕德尤袤言于太子曰:“大權所在,天下所争趨,甚可懼也。

    願殿下事無大小,一取上旨而後行;情無厚薄,一付衆議而後定。

    ”又曰:“利害之端,常伏于思慮之所不到;疑間之萌,常阙于堤防之所不及。

    儲副之位,止于侍膳問安,不交外事。

    撫軍監國,自漢至今,多出權宜,事權不一,動有觸礙。

    請俟祔廟之後,便行懇辭,以昭殿下之令德。

    ”尋以胡晉臣兼谕德,鄭僑兼侍讀,羅點兼侍講。

     戶部申會慶節諸州軍合有進奏,帝谕太子曰:“朕與免二年,如何?”王淮言此系屬戶部歲計,帝曰:“可用封樁庫錢撥還戶部,自十七年為始,依格進奉。

    如諸路循例科斂充它用,禦史台覺察彈奏”。

     辛亥,方有開請措置屯田,帝谕施師點等曰:“二十馀年不用兵,一旦使之屯田,其樂從乎?”師點對曰:“軍兵久佚,初令服田,必以為勞。

    才過一二年,得其利,則樂矣。

    ”帝曰:“事須樂從,卿等更可詢訪。

    ”師點曰:“屯田本意,非止積谷,蓋欲諸軍布在邊陲,緩急有以為用。

    ”帝曰:“此乃寓兵于農之意。

    ” 庚申,知樞密院事施師點罷。

     師點每謂諸子曰:“吾生平任官,皆任其升沈,未嘗附麗求進,獨人主知之,遂至顯用。

    夫人窮達有命,不在巧圖,惟忠孝乃吾事也。

    ” 甲子,以黃洽知樞密院事,吏部尚書蕭燧參知政事。

     二月,乙亥,金主還都。

     丁醜,禮部郎鄭僑言:“淮東鹽場開墾,自淳熙四年以來,按其所耕之地,履畝而稅之,十取其五,名曰‘子鬥’,價錢悉歸公庫,歲約可得二萬缗。

    緣此亭戶肆意開耕,遂緻柴薪減少,妨廢鹽業。

    臣昨任提舉日,嘗罷收子鬥錢,禁約亭民,将已耕地不得布種。

    今已連年,恐禁戢不謹,此弊複興,請令監司覺察。

    ”從之。

     庚辰,趙汝愚、李大正奏黎州買馬,乞照舊法,不拘尺寸,帝問樞密院曰:“所引舊法,是紹興間舊法,或京師舊法?”黃洽曰:“系祖宗時舊法。

    ”帝曰:“祖宗時有西北馬可用,黎馬止是羁縻,今則黎民分作戰馬,不可不及格尺也。

    ” 丁亥,金吊祭使富察克忠行禮于德壽殿,次見帝于東楹之素幄。

     癸巳,顔師魯等自金廷辭歸,金主以遺留物中玉器五、玻璃器二十及弓劍之屬使持歸,曰:“此皆爾國前主珍玩之物,所宜寶藏,以無忘追慕,今受之,義有不忍也。

    ” 遣京镗等使金報謝。

     三月,丁酉朔,金主萬春節,宴群臣于神龍殿,諸王、公主以次奉觞上壽。

    金主歡甚,以本國音自度曲,言臨禦久,春秋高,渺然思國家基緒之重,萬世無窮之托,以戒太孫當修身養德,善于持守,及命左丞相圖克坦克甯盡忠輔導之意。

    于是金主自歌之,太孫與克甯和之,極歡而罷。

     庚子,王淮等上太上皇谥曰聖神武文憲孝皇帝,廟号高宗。

     癸醜,用翰林學士洪邁議,以呂頤浩、趙鼎、韓世忠、張俊配飨高宗廟廷。

     時論有以張浚大類漢諸葛亮,亦宜預列。

    邁謂:“亮斬馬谡,已為失計。

    浚襲其事斬曲端,幾于自壞萬裡長城。

    至于詐張端旗,尤為拙謀,徒足以召敵人之笑,沮我師之氣。

    ”帝是其議。

    吏部侍郎章森乞用嶽飛及浚,秘書少監楊萬裡乞用浚,皆不報。

     辛酉,樞密院言:“紹興初,吳玠、楊政畫蜀、漢之地以守,自散關以西付之玠,梁、洋付之政。

    蜀中諸邊,散關為重。

    願與二三大臣講求蜀中守邊舊迹,令制置司同都統司公共相度經久利便。

    據興元都統制彭杲申,大散關邊面,系鳳州地界,隸西路安一撫所管,淳熙二年,鳳州改隸興元。

    竊以大散關系對境沖要,最為重害,兼緣鳳州郡事見系文官,即無屯守之兵,各無統領,亦非本司号令所及,緩急之際,議論不合,或有乖違,即誤國事。

    請将本州知州令本司選擇奏辟,彈壓戍兵。

    ”诏:“彭杲于統制官一精一選練于邊防、民政之人,具名聞奏。

    ” 丙寅,權攢高宗于永思陵,改谥懿節皇後曰憲節。

     夏,四月,壬申,帝親行奉迎虞主之禮。

    自是七虞、八虞、九虞、卒哭、奉辭皆如之。

     癸酉,金增外任小辟及繁難局分承應人俸。

     楊萬裡以洪邁駁張浚配飨,斥其欺專,禮官尤袤等請诏群臣再集議。

    帝谕大臣曰:“呂頤浩等配享,正合公論,更不須議。

    洪邁固輕率,楊萬裡亦未免浮薄。

    ”于是二人皆求去,邁守鎮江,萬裡守高安。

     丁醜,金以陝西統軍使富珠哩鄂爾罕為參知政事。

     癸未,金建女真太學。

     丙戌,诏曰:“朕昨降指揮,欲衰捴三年,群臣屢請禦殿易服,故以布素視事内殿。

    雖有俟過祔廟勉從所請之诏,然稽諸禮典,心實未安,行之終制,乃為近古。

    宜體至意,勿複有請。

    ”于是大臣乃不敢言。

     是時執政近臣皆主易月之議,谏官謝谔、禮官尤袤知其非而不能争。

    惟敕令所删定官沈清臣嘗上書贊帝之決,且言:“将來祔畢日,乞預将禦筆,截然示以終喪之志,杜絕朝臣來章,勿令再有奏請,力全聖孝,以示百官,以型四海。

    ”帝頗納用。

     陳亮上疏曰:“高宗皇帝于金有父兄之仇,生不能以報之,則殁必有望于子孫,何忍以升遐之哀告之仇哉!遺留、報謝三使繼發,而金人僅以一使,如臨小邦。

    義士仁人,痛切心骨,豈陛下之聖明智勇而能忍之乎?意者執事之臣,憂畏萬端,有以誤陛下也?”疏萬數千言,大略欲激帝恢複。

    時帝已将内禅,由是在廷交怒,以亮為狂怪。

     五月,丙申朔,宰臣進請司谏之差遣,帝曰:“司谏之差,恐是初官,不當放行。

    ”顧太子曰:“切不可啟此僥幸之門。

    ”太子對曰:“僥幸之門,啟之則便有攀援源源而來,誠不可啟。

    ” 己亥,左丞相王淮罷,以左補阙薛叔似論之也。

    帝旋谕叔似曰:“卿等官以拾遺、補阙為名,不任糾劾。

    今所奏乃類彈擊,甚非設官命名之意,宜思自警。

    ” 丙午,金制:“諸教授必以宿儒高才者充,給俸與丞、簿等。

    ” 戊申,京镗等至金。

    故事,南使至汴京則賜宴。

    至是镗請免宴,郊勞使康元弼等不從。

    镗謂必不免宴,則請徹樂,遺之書曰:“镗聞鄰喪者舂不相,裡殡者不巷歌。

    今镗銜命而來,繄北朝之惠吊,是荷是謝。

    北朝勤其遠而憫其勞,遣郊勞之,使勤式宴之儀,德莫厚焉。

    外臣受賜,敢不重拜!若曰而民聽樂,是于聖經為悖禮,于臣節為悖義,豈惟贻本朝之羞,亦豈昭北朝之懿哉!”相持甚久。

    镗即館,相禮者趣就席,镗曰:“若不徹樂,不敢即席。

    ”金人迫之,镗弗為動,乃帥其屬出館,甲士露刃相向,镗叱退。

    已而金主聞之,歎曰:“南朝直臣也。

    ”特命免樂。

    自是恒去樂而後宴。

     丁巳,诏修《高宗實錄》。

     戊午,浙西提舉石起宗,言海鹽蘆瀝場催煎官蔡氵冀,裒斂亭戶,不能舉職,乞與嶽廟,帝曰:“此須放罷。

    ”仍令吏部契勘蔡氵冀得差遣年月之侍郎,吏部言系賈選,帝曰:“選已罷,姑已之。

    自後吏部如铨量巡尉等當知警。

    ” 庚申,殿中侍禦史冷世光言:“縣令親民之選,昨吏部措置被案放罷之人,滿半年方許參部,不許注繁難大縣,止注小縣。

    小縣之民何罪焉!請令吏部遵守淳熙五年指揮,凡經彈劾之人,且與祠祿;知縣曾經放罷,半年後亦且與嶽廟;兩次作縣,兩經罷黜者,不得再注親民差遣。

    ”诏吏部看詳措置。

     壬戌,始禦後殿。

     敕令所删定官沈清臣言:“陛下臨禦以來,非不論相也,始也取之故老重臣,既而取之潛籓舊傅,或取之詞臣翰墨,或取之時望名流,或取之刑法能吏,或取之刀筆計臣,或取之雅重詭異,或取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