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一百五十 【宋紀一百五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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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右曰:“卿等每事多依違苟避,不肯盡言,高爵厚祿,何以勝任!如烏庫哩元忠,剛直敢言,義不顧身,誠可尚也。

    ”于是徙元忠知真定尹。

     壬戌,金太尉、左丞相完顔守道緻仕,為鹹平尹,封華國公。

     金主遣人谕之曰:“鹹平自斡罕亂後,民業尚未複舊。

    朕聽卿歸鄉裡,所以安輯一境也。

    ” 五月,己卯,蕭燧奏讀陸贽《奏議》聖語,帝曰:“朕每見贽論德宗事,未嘗不寒心,正恐未免有德宗之失,卿等言之。

    ”又曰:“德宗不肯推誠待下,雖更奉天離亂,終不悔悟,此以知其不振也。

    ” 甲申,金以大興尹原王瑪達格為尚書右丞相,賜名璟,以司徒、樞密使圖克坦克甯為太尉、尚書左丞相,判大宗正事趙王永中複為樞密使。

     參知政事程輝緻仕。

    輝喜雜學,尤好論醫。

    神童常添壽者,方數歲,輝召與語,因書“醫非細事”。

    添壽塗“細”字,改作“相”字,輝大慚。

     戊子,盧溝決于上一陽一村,金主命集議。

    先是決顯通寨,發中都三百裡内民夫塞之;至是複決,議者恐枉費工物,遂弗治。

     庚寅,金禦史大夫曹王永功罷,以豳王永成為禦史大夫。

     戊戌,金以尚書右丞鈕祜祿額特喇為左丞,參知政事張汝霖為右丞。

     六月,己未,臣僚言:“臨安守臣将本府胥吏除合存留外,罷逐百馀人,更有不曾根括不得姓名人,盡行汰斥,亦幾二百馀。

    臨安在辇毂之下,而吏輩額外增置,私自存留,如此其衆,況四方郡邑之廣,胥徒之冗,何可勝計!請令提舉将此縣人吏,照紹興二十六年指揮存留正額外,其馀盡行罷逐。

    其合存留之人,不系過犯,不經斷勒,方許存役。

    ”從之。

     己巳,金主謂宰執曰:“朕與卿等皆老矣,薦舉人才,當今急務,人之有幹能固不易得,然不若德行之士最優也。

    ” 秋,七月,丙申,金以禦史中丞馬惠迪為參知政事。

     是月,诏:“諸路州縣并以見錢、會子中半交收。

    ”帝因言:“聞軍民不要見錢,卻要會子,朕聞之甚喜。

    但會子不可更增見在之數。

    ” 閏月,己酉,令淮、浙提鹽約束逐州主管官:“遇亭戶納鹽,在官須管,即時稱下,支還本錢,不得縱容官吏掊克。

    如聽用花帶等錢及上戶兜請折除等事,并嚴覺察按劾,仍許亭戶越訴。

    ” 戊申,以敷文閣學士留正簽書樞密院事。

     己酉,施師點乞免兼同知樞密院事,許之。

     八月,乙亥朔,日月五星聚轸。

     丁醜,金主謂宰臣曰:“親軍雖不識字,亦令依例出職,若涉贓賄,必痛繩之。

    ”圖克坦克甯曰:“依法則可。

    ”金主曰:“朕于女真一人未嘗不體恤,然涉贓罪,雖朕子弟亦不能恕。

    太尉之意,欲姑息女真一人耳。

    ” 戊寅,金尚書省奏河決衛州,城壞,命戶部侍郎王寂、都水少監王汝嘉徙衛州于胙城縣。

    寂馳傳視被災之處,不為拯救,乃專集衆以網魚、取辟物為事,民甚怨之。

    金主聞而惡之,遣戶部劉玮往行部事,從宜規畫,黜寂為蔡州防禦使。

     辛巳,诏:“集英殿修撰、知隆興府程叔達,久任阃寄,治行有聞,除敷文閣待制,再任。

    ” 壬午,新築江陵城成。

     甲午,金主秋獵。

    庚子,次薊州。

     九月,甲辰朔,金主如盤山,因遍閱中盤諸寺,庚申,還都。

     丙寅,金主謂宰臣曰:“呼喇台叛亡,已遣人讨之,可益以甲士,毀其船伐。

    ”馬惠迪曰:“得其人不可用,有其地不可居,恐不足煩聖慮。

    ”金主曰:“朕亦知此類無用,所以毀其船伐,欲不使再窺邊境耳。

    ” 庚午,江西安一撫等請将上供米折納價錢,帝曰:“是何言也!食與貨自不同,本是納米,今教納錢,可乎?” 辛未,知靜江府詹儀之,言知宜州王侃盡心邊備,蠻猺知畏,請優加旌别,仍令再任,诏王侃特轉一官,減三年磨勘,令再任。

     是月,诏求遺書。

     诏裁有司冗食。

     冬,十月,甲午,金诏增河防軍數。

     金圖克坦克甯,以原王未正太孫之位,屢請于金主。

    時諸子趙王永中最長,而克甯又與永中有連,金主歎曰:“克甯真社稷臣也!” 戊戌,金甯昌節度使崇肅,行軍都統忠道,以讨呼喇台不待見敵而還,崇肅枚七十,削官一階,忠道杖八十,削官三階。

     十一月,辛亥,中書舍人陳居仁劄言乞略細務,帝曰:“其言甚當。

    今之要務,不過擇人材,正紀綱,明賞罰。

    多降指揮,徒見繁碎。

    ” 甲寅,司農寺言已分委西倉籴事,帝謂宰臣曰:“此等便可自劄下。

    凡指揮須教人信畏,若是玩渎,何補于事!當取其大者、要者留意,至于小事,姑從闊略。

    如除授監司、太守,卿等須反覆留意。

    ”帝又曰:“少降指揮,不唯事簡,又且人信,所謂一舉而兩得之。

    ” 庚申,金立右丞相原王璟為皇太孫。

     甲子,王淮等上《仁宗、英宗玉牒》、《神、哲、徽、欽四朝國史列傳》、《皇帝會要》。

     金主謂宰臣曰:“朕聞宋軍自來教習不辍,今我軍專務遊惰。

    卿等勿謂天下既安,而無預防之心,一旦有警,兵不可用,顧不敗事耶?其令以時訓練!” 丙寅,右丞相梁克家罷,為觀文殿大學士、醴泉觀使兼侍讀。

     庚午,金主謂宰臣曰:“朕方前古明君,固不可及;至于不納近臣讒言,不受戚裡私谒,亦無愧矣。

    朕嘗自思,豈能無過!朕之過,頗喜興土木之工,自令不複作矣。

    ” 辛未,敕令所進審定裁減吏額。

    帝曰:“革弊以漸,且依舊存留,隻是将來不作額,最為良法,亦不至咈于人情。

    ” 十二月,辛巳,臣僚言汀州科鹽之害,诏漕臣趙彥一操一、王師愈同提舉應孟明措置聞奏。

    彥一操一等尋奏:“汀州六邑,長汀、清流、甯化則食福鹽,上杭、連城、武平則食漳鹽,亦各從其俗耳。

    夫食鹽者既異,則鈔法難于通行。

    今欲将舊欠鹽錢盡與蠲放及減鹽價,其所蠲舊欠與所減鹽價,本司卻多方措置那充,應補其數。

    如此,則州縣之力即日可纾,立價即平,買鹽者衆,私販遂息,官賣益行,價雖裁減,用無所虧。

    是汀州與六邑歲減于民者三萬九千缗有奇,減于官進一萬缗有奇,所補州用與所放舊欠又在此外。

    加以利源不壅,财力自豐,救弊之本,無以尚此。

    ”并從之。

     甲申,金左谏議大夫黃久約言遞送荔枝非是,金主曰:“朕不知也,今令罷之。

    ”丙戌,謂宰臣曰:“有司奉上,惟沽辦事之名,不問利害如何。

    朕嘗欲得新荔枝,兵部遂于道路特設鋪遞,比因谏官黃久約言,朕方知之。

    夫為人無識,一旦臨事,便至颠沛。

    宮中事無大小,朕嘗觀覽者,以不得人故也;如便得人,甯複它慮!” 甲午,少師緻仕陳俊卿薨,命諸子勿祈恩澤,勿請谥碑。

    帝聞,嗟悼,谥正獻。

     丙申,金主謂宰臣曰:“此聞河水泛濫,民罹其害者,赀産皆空。

    今複遣官于彼推排,何耶?”右丞張汝霖曰:“今推排皆非被災之處。

    ”金主曰:“雖然,必其粦道也。

    即粦水而居,豈無驚擾遷避者!計其資産,豈有馀哉,尚何推排為!” 戊戌,大理寺奏獄空。

     是月,利州路饑,赈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