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一百四十八 【宋紀一百四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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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
元妃立,東宮搖矣。
”金主悟而止,其善啟沃類此。
戊午,謝廓然卒。
未幾,龔茂良家投匦訟冤,帝曰:“茂良本無罪。
”遂複資政殿學士,谥莊敏。
庚申,臨安蝗。
诏守臣亟加焚瘗。
甲子,太白經天。
提舉浙東常平硃熹以前後奏請多見抑,幸而從者,率稽緩後時,又以旱蝗相仍為憂,疏言:“為今之計,獨有斷自聖心,沛然發号,責躬求言,然後君臣相戒,痛自省澳。
其次惟有盡出内庫之錢,以供大禮之費,為收籴之本,诏戶部無得催理舊欠,諸路漕政遵依條限檢放租稅,诏宰臣沙汰被災路分州軍監司、守臣之無狀者,遴選賢能,責以荒政,庶足以下結人心,消其乘時作亂之意。
不然,臣恐所憂者不止于餓殍而在于盜賊,蒙其害者不止于官吏而上及于國家也。
” 秋,七月,甲戌,以常平、義倉及樁官米四十萬石付諸司預備赈粜。
辛巳,出南庫錢三十萬缗付硃熹備赈糧。
金宰臣奏事,金主頗有疾,宰臣請退,金主曰:“豈以朕之微爽于和而倦臨朝之大政耶!”使終其奏。
壬辰,以資政殿學士李彥颍參知政事。
彥颍病羸,艱拜起,力辭,帝曰:“老者不以筋骨為禮。
孟享禮繁,特免卿。
” 诏:“發所儲和粜米百四十萬石,補淳熙八年赈濟之數,于沿江屯駐諸州樁管。
” 甲午,金主秋獵。
八月,庚子,侍從、台谏集議,奏曰:“自宰相、執政、侍從、卿監、正郎員分為五等,除緻仕遺表已議裁減外,将逐郊廕補恩澤,每等降殺,以兩酌中,定為止數;武臣比類施行。
宰相十人,開府以上同;執政八人,太尉同;侍從六人,觀察使至節度、侍禦史同;中散大夫至中大夫四人,右武大夫至通侍大夫同;帶職朝奉郎至朝議大夫三人。
職事官寺長貳、監長至左右司谏、開封少尹,厘務及一年,須官至朝奉郎并朝奉郎元帶職人,因除在京職事官而寄職者同,武翼大夫至武功大夫同;非侍從官無遺表外,見行條格緻仕、遺表,通減三分之一,馀分不減。
”紹興初,中書舍人趙思誠上任子限員之議,诏從官集議。
至是始用廷臣集議行之。
淮東、浙西蝗。
壬子,定諸州捕蝗賞罰。
除硃熹直徵猷閣,以其赈濟有勞也。
戊辰,太白經天。
九月,庚午,以王淮為左丞相,梁克家為右丞相。
時成都阙帥,帝問孰可者,淮以留正對。
帝曰:“非閩人乎?”淮曰:“立賢無方,湯之執中也。
必曰閩有章惇、呂惠卿,不有曾公亮、蘇頌、蔡襄乎?必曰江、浙多名臣,不有丁謂、王欽若乎?”帝稱善,遂有正。
丙子,封子彤為安定郡王。
戊寅,金主還都。
辛巳,大享于明堂,大赦。
召史浩、陳俊卿陪祀,辭不至。
辛卯,封伯圭為荥一陽一郡王。
甲午,淮南運判錢沖之言:“真州之東二十裡有陳公塘,周圍百裡,本司近已興修塘岸,建置鬥門、石撻各一所于東、西湫口二處。
請于揚子縣知縣、縣尉銜内帶入‘兼主管陳公塘’六字,庶責有所歸。
”從之。
乙未,禁蕃舶販易金銀。
著為令。
金榷場氨使韓仲英等,以受商賂,縱禁民出界,誅之。
冬,十月,辛醜,金徙河間宗室于平州。
庚戌,金祫享于太廟。
辛亥,塞四川沿邊支徑。
甲子,蠲諸路旱傷州軍淳熙七年、八年逋賦。
十一月,戊辰朔,禁臣庶之家婦飾僭拟。
午,赈夔路饑。
金皇統逆一黨一先後誅死,惟圖克坦貞與大邦基尚在。
邦基廢不用,貞以世姻藉恩一寵一,雖夫婦已降削爵号,仍徙為臨潢尹。
金主慮久遠,終不以私恩曲庇,丙子,诏誅貞,其妻永平縣主、子慎思并賜死;尋命磔邦基于思陵之側。
于是皇統逆一黨一始盡。
庚辰,金主冬獵。
十二月,庚子,金主還都。
○孝宗紹統同道冠德昭功哲文神武明聖成孝皇帝淳熙十年(金大定二十三年) 春,正月,丁醜,以給事中施師點簽書樞密院事。
師點入辭,帝曰:“卿靖重有守,識慮深遠,朕欲用卿久矣。
” 金參知政事梁肅請老,金主謂宰臣曰:“梁肅知無不言,正人也。
卿等知而不言,朕實鄙之。
雖然,肅老矣,宜從其請。
”遂緻仕。
壬午,金主如春水。
诏:“夾道三十裡内被役之夫,與免今年租稅,仍給傭直。
” 甲申,參知政事李彥颍罷職奉祠,以谏官論其子毆人至死也。
戊子,複廣鹽客鈔法。
诏曰:“鹽者,民食所資。
向也官利其赢而自鬻,久為民病,朕既遣使谕之,得其利害以歸,複謀諸在廷,佥言惟允,始為之更令,許通商販而杜官鬻,民固以為利矣。
然利于民者,官不便焉;何者?鹽之息厚,凡官與吏之所為妄費以濟其私者,一出于此。
一旦絕之,無所牟取,必胥動以浮言,将毀我裕民之政。
且朕知恤民而已,浮言奚恤!矧置監司、守令,皆以為民。
朕有美意,弗推而廣之,顧撓而壞之,可乎?其罷官般官賣,通行客鈔法。
” 以黃洽為禦史中丞。
自乾道五年以後,不除中丞者十四年。
洽盡言無隐,然所論列,未嘗摭拾細故。
嘗奏言:“因言固可以知人,輕聽亦至于失人。
故聽言不厭其廣,廣則無壅;擇言不厭其審,審則無誤。
”帝然之。
壬辰,樞密院進呈鎮江軍兵三年加減之數。
帝曰:“養兵費财,國用十分,幾八分養兵。
”周必大曰:“尚不啻八分。
”帝曰:“今民間未裕,江東、浙西寄招鎮江諸軍及武鋒軍歲額人數,可并權免三年。
所有諸州日前未足之數,特與蠲免。
” 先是硃熹行部至台州,知州唐仲友為其民所訟,熹按得其實。
而仲友與王淮同裡,且為姻家,已降江西提刑,未行,而熹論之。
淮以論章及仲友辯疏并進,且微為仲友解,帝以為然。
熹論益力,前後章六上,帝不欲窮其事,奪仲友江西新命以授熹。
熹辭不拜,遂歸,旋予祠。
二月,癸卯,用黃浩言,罷内侍陳源宮觀,建甯府居住。
先是源罷德壽宮提舉,诏與落階官,臣僚言其過惡,請寝成命,與一在外宮觀,從之。
至是浩又言其罪狀灼然,當賜竄責,故有是命。
既而台察又疏其一黨一與皆一時之臣蠹,于是武略大夫徐彥達,除名,道州編管,家财籍沒,進納德壽宮,其子必聞等三人并追官勒停;甄士昌追進武校尉;李庚追官勒停,仍送筠州編管。
士昌,源之厮役,以違法遷轉;庚本臨安府都吏,與源交通補官;彥達嘗充德壽宮閣子庫書寫,專一為源管家務,官至正使,職至路钤,皆源之力也。
乙巳,金主還都。
戊申,金以右丞張汝弼攝太尉,緻祭于至聖文宣王廟。
甲戌,金以戶部尚書張汝愈為參知政事。
三月,丙寅朔,建康都統制郭剛言:“去歲合揀汰效用軍義兵一百八十五人,自言願得逐便,乞揀汰。
”帝曰:“正恐離軍失所,所以留之。
如此,與
元妃立,東宮搖矣。
”金主悟而止,其善啟沃類此。
戊午,謝廓然卒。
未幾,龔茂良家投匦訟冤,帝曰:“茂良本無罪。
”遂複資政殿學士,谥莊敏。
庚申,臨安蝗。
诏守臣亟加焚瘗。
甲子,太白經天。
提舉浙東常平硃熹以前後奏請多見抑,幸而從者,率稽緩後時,又以旱蝗相仍為憂,疏言:“為今之計,獨有斷自聖心,沛然發号,責躬求言,然後君臣相戒,痛自省澳。
其次惟有盡出内庫之錢,以供大禮之費,為收籴之本,诏戶部無得催理舊欠,諸路漕政遵依條限檢放租稅,诏宰臣沙汰被災路分州軍監司、守臣之無狀者,遴選賢能,責以荒政,庶足以下結人心,消其乘時作亂之意。
不然,臣恐所憂者不止于餓殍而在于盜賊,蒙其害者不止于官吏而上及于國家也。
” 秋,七月,甲戌,以常平、義倉及樁官米四十萬石付諸司預備赈粜。
辛巳,出南庫錢三十萬缗付硃熹備赈糧。
金宰臣奏事,金主頗有疾,宰臣請退,金主曰:“豈以朕之微爽于和而倦臨朝之大政耶!”使終其奏。
壬辰,以資政殿學士李彥颍參知政事。
彥颍病羸,艱拜起,力辭,帝曰:“老者不以筋骨為禮。
孟享禮繁,特免卿。
” 诏:“發所儲和粜米百四十萬石,補淳熙八年赈濟之數,于沿江屯駐諸州樁管。
” 甲午,金主秋獵。
八月,庚子,侍從、台谏集議,奏曰:“自宰相、執政、侍從、卿監、正郎員分為五等,除緻仕遺表已議裁減外,将逐郊廕補恩澤,每等降殺,以兩酌中,定為止數;武臣比類施行。
宰相十人,開府以上同;執政八人,太尉同;侍從六人,觀察使至節度、侍禦史同;中散大夫至中大夫四人,右武大夫至通侍大夫同;帶職朝奉郎至朝議大夫三人。
職事官寺長貳、監長至左右司谏、開封少尹,厘務及一年,須官至朝奉郎并朝奉郎元帶職人,因除在京職事官而寄職者同,武翼大夫至武功大夫同;非侍從官無遺表外,見行條格緻仕、遺表,通減三分之一,馀分不減。
”紹興初,中書舍人趙思誠上任子限員之議,诏從官集議。
至是始用廷臣集議行之。
淮東、浙西蝗。
壬子,定諸州捕蝗賞罰。
除硃熹直徵猷閣,以其赈濟有勞也。
戊辰,太白經天。
九月,庚午,以王淮為左丞相,梁克家為右丞相。
時成都阙帥,帝問孰可者,淮以留正對。
帝曰:“非閩人乎?”淮曰:“立賢無方,湯之執中也。
必曰閩有章惇、呂惠卿,不有曾公亮、蘇頌、蔡襄乎?必曰江、浙多名臣,不有丁謂、王欽若乎?”帝稱善,遂有正。
丙子,封子彤為安定郡王。
戊寅,金主還都。
辛巳,大享于明堂,大赦。
召史浩、陳俊卿陪祀,辭不至。
辛卯,封伯圭為荥一陽一郡王。
甲午,淮南運判錢沖之言:“真州之東二十裡有陳公塘,周圍百裡,本司近已興修塘岸,建置鬥門、石撻各一所于東、西湫口二處。
請于揚子縣知縣、縣尉銜内帶入‘兼主管陳公塘’六字,庶責有所歸。
”從之。
乙未,禁蕃舶販易金銀。
著為令。
金榷場氨使韓仲英等,以受商賂,縱禁民出界,誅之。
冬,十月,辛醜,金徙河間宗室于平州。
庚戌,金祫享于太廟。
辛亥,塞四川沿邊支徑。
甲子,蠲諸路旱傷州軍淳熙七年、八年逋賦。
十一月,戊辰朔,禁臣庶之家婦飾僭拟。
午,赈夔路饑。
金皇統逆一黨一先後誅死,惟圖克坦貞與大邦基尚在。
邦基廢不用,貞以世姻藉恩一寵一,雖夫婦已降削爵号,仍徙為臨潢尹。
金主慮久遠,終不以私恩曲庇,丙子,诏誅貞,其妻永平縣主、子慎思并賜死;尋命磔邦基于思陵之側。
于是皇統逆一黨一始盡。
庚辰,金主冬獵。
十二月,庚子,金主還都。
○孝宗紹統同道冠德昭功哲文神武明聖成孝皇帝淳熙十年(金大定二十三年) 春,正月,丁醜,以給事中施師點簽書樞密院事。
師點入辭,帝曰:“卿靖重有守,識慮深遠,朕欲用卿久矣。
” 金參知政事梁肅請老,金主謂宰臣曰:“梁肅知無不言,正人也。
卿等知而不言,朕實鄙之。
雖然,肅老矣,宜從其請。
”遂緻仕。
壬午,金主如春水。
诏:“夾道三十裡内被役之夫,與免今年租稅,仍給傭直。
” 甲申,參知政事李彥颍罷職奉祠,以谏官論其子毆人至死也。
戊子,複廣鹽客鈔法。
诏曰:“鹽者,民食所資。
向也官利其赢而自鬻,久為民病,朕既遣使谕之,得其利害以歸,複謀諸在廷,佥言惟允,始為之更令,許通商販而杜官鬻,民固以為利矣。
然利于民者,官不便焉;何者?鹽之息厚,凡官與吏之所為妄費以濟其私者,一出于此。
一旦絕之,無所牟取,必胥動以浮言,将毀我裕民之政。
且朕知恤民而已,浮言奚恤!矧置監司、守令,皆以為民。
朕有美意,弗推而廣之,顧撓而壞之,可乎?其罷官般官賣,通行客鈔法。
” 以黃洽為禦史中丞。
自乾道五年以後,不除中丞者十四年。
洽盡言無隐,然所論列,未嘗摭拾細故。
嘗奏言:“因言固可以知人,輕聽亦至于失人。
故聽言不厭其廣,廣則無壅;擇言不厭其審,審則無誤。
”帝然之。
壬辰,樞密院進呈鎮江軍兵三年加減之數。
帝曰:“養兵費财,國用十分,幾八分養兵。
”周必大曰:“尚不啻八分。
”帝曰:“今民間未裕,江東、浙西寄招鎮江諸軍及武鋒軍歲額人數,可并權免三年。
所有諸州日前未足之數,特與蠲免。
” 先是硃熹行部至台州,知州唐仲友為其民所訟,熹按得其實。
而仲友與王淮同裡,且為姻家,已降江西提刑,未行,而熹論之。
淮以論章及仲友辯疏并進,且微為仲友解,帝以為然。
熹論益力,前後章六上,帝不欲窮其事,奪仲友江西新命以授熹。
熹辭不拜,遂歸,旋予祠。
二月,癸卯,用黃浩言,罷内侍陳源宮觀,建甯府居住。
先是源罷德壽宮提舉,诏與落階官,臣僚言其過惡,請寝成命,與一在外宮觀,從之。
至是浩又言其罪狀灼然,當賜竄責,故有是命。
既而台察又疏其一黨一與皆一時之臣蠹,于是武略大夫徐彥達,除名,道州編管,家财籍沒,進納德壽宮,其子必聞等三人并追官勒停;甄士昌追進武校尉;李庚追官勒停,仍送筠州編管。
士昌,源之厮役,以違法遷轉;庚本臨安府都吏,與源交通補官;彥達嘗充德壽宮閣子庫書寫,專一為源管家務,官至正使,職至路钤,皆源之力也。
乙巳,金主還都。
戊申,金以右丞張汝弼攝太尉,緻祭于至聖文宣王廟。
甲戌,金以戶部尚書張汝愈為參知政事。
三月,丙寅朔,建康都統制郭剛言:“去歲合揀汰效用軍義兵一百八十五人,自言願得逐便,乞揀汰。
”帝曰:“正恐離軍失所,所以留之。
如此,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