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一百四十八 【宋紀一百四十八】
關燈
小
中
大
;重者既挾其重以竊陛下之權,輕者又借力于所重以為竊位固一寵一之計。
中外相應,更濟其私,日往月來,浸一婬一耗蝕,使陛下之德業日墜,紀綱日壞,邪佞充塞,貨賂公行,兵愁民怨,盜賊兼作,災異數見,饑馑薦臻,群小相挺。
人人皆得滿其所欲,惟于陛下了無所得,而國家顧乃獨受其弊。
” 因論浙東救荒事,帝曰:“連年饑歉,朕甚以為憂。
州縣檢放,多是不實。
”熹乞勸谕推賞,帝曰:“至此卻一愛一惜名一器不得。
”又乞撥賜米斛,帝曰:“朕并無所惜。
”又乞預放來年身丁錢,帝曰:“朕方欲如此寬恤。
”熹又奏星變事,帝曰:“朕見災恐懼,未嘗不一日三省吾身。
” 複白鹿書院,從硃熹之奏也。
十二月,癸卯朔,以徽、饒二州民流者衆,罷守臣官。
出南庫錢三十萬缗,付硃熹赈粜。
丁未,禁諸州營造。
辛亥,蠲諸路旱傷州軍明年身丁錢。
丙辰,诏:“縣令有能舉荒政者,監司、郡守以名聞。
” 甲子,範成大進上元縣所種二麥。
王淮等謂春麥惟郭綱能言之,蓋北人謂之劫麥,帝曰:“此間人亦不知,已令宮中種試矣。
” 下硃熹社倉法于諸路。
葛邲言荒政二事:“一,諸經總制錢,如遇州縣荒年,權免比較賞罰;其課利場務,并令依所放災傷分數免比,本州不得抑勒縣道陪備。
一,荒歉州縣,且專以救荒為務;宴會之類,理合節損,所有諸處迎新送舊兵卒公吏借請及供帳從物之屬,亦合裁減。
兵卒仍宜存留,以防緩急。
”并從之。
金使賀正旦者至,争起坐受書舊儀,帝遣樞密都承旨王忭往解之。
忭擅許用起立舊儀,帝意不怿,然不能改也。
是月,廣東安一撫鞏湘誘潮賊沈師出降,誅之。
是冬,淮東提舉趙伯昌奏:“通、泰、楚州沿海舊有捍海堰一道,東拒大海,北接鹽城,計二萬五千六百馀丈,始自唐黜陟使李承寶所建,遮護民田,屏一蔽鹽竈,曆時既久,頹圮不存。
本朝天聖改元,範仲淹為泰州西溪鹽官,方有請于朝,凡調夫四萬八千,用糧三萬六千有奇,而錢不與焉,一月而畢,遂使海潮沮洳舄鹵之地,化為良田。
自後漸失修治,宣和、紹興以來,屢被其患,每一修築,必申明朝廷,大興功役,然後可辦。
望專委淮東鹽司,今後捍海堰如遇坍損去處,不以功役大小,即委官相視計料,随壞修葺,勿令浸一婬一,以至大有沖決,務要堅固,可以永久。
”從之。
是歲,诏:“舒州、蕲州鑄鐵錢,并以十五萬貫為額。
” 诏:“久任四川監司、郡守之人,令更疊與東南差遣。
其在任未久者,既有任滿前來奏事指揮,候到阙始得别為除授。
”從臣僚之請也。
○孝宗紹統同道冠德昭功哲文神武明聖成孝皇帝淳熙九年(金大定二十二年) 春,正月,丁醜,命兩淮戍兵歲一更。
癸未,樞密都承旨王忭,予在外宮觀。
忭久為帝所親信,吏部侍郎無汝愚亟攻之,帝亦悟其一奸一,出之于外。
因罷諸軍承奉樞密院文書關錄兩省舊法,以文臣為都承旨。
自是忭不複召。
戊子,籴廣南米赴行在。
庚寅,诏:“江、浙、兩淮旱傷州縣,貸民稻種,計度不足者,貸以樁積錢。
” 内出正月所種春麥,并秀實堅好,與八九月所種無異。
诏降付兩浙、淮南、江東、西漕臣,勸民布種。
二月,庚戌,遣使訪問二廣鹽法利害。
三月,丁醜,金主申敕西北路招讨司,勒明安、穆昆官督部人習武備。
甲申,金主谕戶部:“今歲行幸山後所須,并不得取之民間,即所用人夫,并以官錢和雇。
違者,杖八十,罷職。
” 戊子,臣僚言:“監司、帥臣臧否所部,深得考功課吏之法。
然郡守更易,則人有幸、不幸;監司、帥臣好惡不一,則言有當、不當。
有已去而不及臧否進,有近到而已遇臧否者,此人有幸、不幸也;或取其辦事而不言其害民,或喜其彌縫而不言其疏謬,或畏其強有力而不議,或以其疏遠無援而見斥,此言有當、不當也。
且就一路言之,則其數寬;就數人而言之,則其數窄;計一歲而論之,則其能否為已見;計數月而論之,則其能否未可知;而遽臧否焉,此人所以幸、不幸,言所以當、不當也。
請诏諸路監司、帥臣。
自今臧否所部,必須總計一歲人數,不問已去、見在,就其中區别之。
或臧者朝廷已加擢用,亦須用臧之次者;或否者朝廷已行罷黜,亦須具否之次者。
其或臧否不當,必令具析以聞。
”诏:“除初到任人外,馀從之。
” 癸巳,金頒重修制條。
以吏部尚書張汝霖為禦史大夫。
甲午,罷諸路寄招軍兵三年,就揀軍子弟補其阙。
是春,召對楊甲,尋除太學錄。
甲獻書萬言,大略謂:“人主之職,不過聽言、用人,分别邪正。
而近歲以來,權幸用事,其門如市,内批一出,疑謗紛然,謂陛下以左右近習為心腹而不專任大臣,以巡邏伺察為耳目而不明用台谏。
今中外文武,半為權門私人,親交私一黨一,分布要近,良臣吞聲,義士喪氣。
至于民兵之害,兩淮百姓,如被兵火;西南諸戎,乘間出沒。
而馬政日急,高直厚币以驕戎心,臣恐陛下今日所少者,非特一馬而已。
又,有司理财,一切用衰陋褊隘之策,至于賣樓店,沽學田,鬻官地,而所主在獻羨馀,此風日熾,恐陛下赤子無甯歲矣。
” 赈忠、萬、恭、涪四州及鎮江府,複遣使淮南、江、浙赈濟。
夏,四月,甲辰,诏:“自今盜發,所在守帥、監司議罰;平定,有勞者議賞。
” 乙卯,諸路提刑文武臣通置一員。
癸亥,帝覽陸贽《奏議》,谕講讀官曰:“今日之政,恐有如德宗之弊者,卿等言之,無有所隐。
” 甲子,金主如金蓮川。
五月,丙子,谕宰相王淮等曰:“朕惟監司、郡守,民之休戚系焉,察其人而任之,宰相之職也。
苟選授之際,惟計履曆之淺深,不問人材之賢否,則政治之阙,孰甚于斯!今後二三大臣,宜體國一愛一民,一精一加考選,既按以資格,又考其才行,合是二者,始可進拟,夫然後事得其宜,用無不當。
故傳曰:‘為政在人。
’卿等其慎之毋忽!” 六月,壬寅,诏:“侍從、台谏各舉一操一修端亮、風力強明、可任監司者一二人。
” 甲寅,以汀、漳二州民為沈師所蹂踐,除其賦。
丁巳,同知樞密院事謝廓然緻仕,以周必大知樞密院事。
金右丞相緻仕石琚薨,谥文憲。
琚最為金主所知。
故事,内宴惟親王、公主、驸馬得與;一日,特召琚入,諸王以下竊語,心易之。
金主覺之,即語之曰:“使我父子家人輩得安然無事而有今日之樂者,此人力也。
”乃備舉近事數十,顯著為時所知者以曉之;皆俯伏謝罪。
金主嘗欲立元妃為後,以問琚,琚屏左右曰:“元妃之立,本無異詞,如東宮何?”金主愕然曰:“何謂也?”琚曰:“元妃自有
中外相應,更濟其私,日往月來,浸一婬一耗蝕,使陛下之德業日墜,紀綱日壞,邪佞充塞,貨賂公行,兵愁民怨,盜賊兼作,災異數見,饑馑薦臻,群小相挺。
人人皆得滿其所欲,惟于陛下了無所得,而國家顧乃獨受其弊。
” 因論浙東救荒事,帝曰:“連年饑歉,朕甚以為憂。
州縣檢放,多是不實。
”熹乞勸谕推賞,帝曰:“至此卻一愛一惜名一器不得。
”又乞撥賜米斛,帝曰:“朕并無所惜。
”又乞預放來年身丁錢,帝曰:“朕方欲如此寬恤。
”熹又奏星變事,帝曰:“朕見災恐懼,未嘗不一日三省吾身。
” 複白鹿書院,從硃熹之奏也。
十二月,癸卯朔,以徽、饒二州民流者衆,罷守臣官。
出南庫錢三十萬缗,付硃熹赈粜。
丁未,禁諸州營造。
辛亥,蠲諸路旱傷州軍明年身丁錢。
丙辰,诏:“縣令有能舉荒政者,監司、郡守以名聞。
” 甲子,範成大進上元縣所種二麥。
王淮等謂春麥惟郭綱能言之,蓋北人謂之劫麥,帝曰:“此間人亦不知,已令宮中種試矣。
” 下硃熹社倉法于諸路。
葛邲言荒政二事:“一,諸經總制錢,如遇州縣荒年,權免比較賞罰;其課利場務,并令依所放災傷分數免比,本州不得抑勒縣道陪備。
一,荒歉州縣,且專以救荒為務;宴會之類,理合節損,所有諸處迎新送舊兵卒公吏借請及供帳從物之屬,亦合裁減。
兵卒仍宜存留,以防緩急。
”并從之。
金使賀正旦者至,争起坐受書舊儀,帝遣樞密都承旨王忭往解之。
忭擅許用起立舊儀,帝意不怿,然不能改也。
是月,廣東安一撫鞏湘誘潮賊沈師出降,誅之。
是冬,淮東提舉趙伯昌奏:“通、泰、楚州沿海舊有捍海堰一道,東拒大海,北接鹽城,計二萬五千六百馀丈,始自唐黜陟使李承寶所建,遮護民田,屏一蔽鹽竈,曆時既久,頹圮不存。
本朝天聖改元,範仲淹為泰州西溪鹽官,方有請于朝,凡調夫四萬八千,用糧三萬六千有奇,而錢不與焉,一月而畢,遂使海潮沮洳舄鹵之地,化為良田。
自後漸失修治,宣和、紹興以來,屢被其患,每一修築,必申明朝廷,大興功役,然後可辦。
望專委淮東鹽司,今後捍海堰如遇坍損去處,不以功役大小,即委官相視計料,随壞修葺,勿令浸一婬一,以至大有沖決,務要堅固,可以永久。
”從之。
是歲,诏:“舒州、蕲州鑄鐵錢,并以十五萬貫為額。
” 诏:“久任四川監司、郡守之人,令更疊與東南差遣。
其在任未久者,既有任滿前來奏事指揮,候到阙始得别為除授。
”從臣僚之請也。
○孝宗紹統同道冠德昭功哲文神武明聖成孝皇帝淳熙九年(金大定二十二年) 春,正月,丁醜,命兩淮戍兵歲一更。
癸未,樞密都承旨王忭,予在外宮觀。
忭久為帝所親信,吏部侍郎無汝愚亟攻之,帝亦悟其一奸一,出之于外。
因罷諸軍承奉樞密院文書關錄兩省舊法,以文臣為都承旨。
自是忭不複召。
戊子,籴廣南米赴行在。
庚寅,诏:“江、浙、兩淮旱傷州縣,貸民稻種,計度不足者,貸以樁積錢。
” 内出正月所種春麥,并秀實堅好,與八九月所種無異。
诏降付兩浙、淮南、江東、西漕臣,勸民布種。
二月,庚戌,遣使訪問二廣鹽法利害。
三月,丁醜,金主申敕西北路招讨司,勒明安、穆昆官督部人習武備。
甲申,金主谕戶部:“今歲行幸山後所須,并不得取之民間,即所用人夫,并以官錢和雇。
違者,杖八十,罷職。
” 戊子,臣僚言:“監司、帥臣臧否所部,深得考功課吏之法。
然郡守更易,則人有幸、不幸;監司、帥臣好惡不一,則言有當、不當。
有已去而不及臧否進,有近到而已遇臧否者,此人有幸、不幸也;或取其辦事而不言其害民,或喜其彌縫而不言其疏謬,或畏其強有力而不議,或以其疏遠無援而見斥,此言有當、不當也。
且就一路言之,則其數寬;就數人而言之,則其數窄;計一歲而論之,則其能否為已見;計數月而論之,則其能否未可知;而遽臧否焉,此人所以幸、不幸,言所以當、不當也。
請诏諸路監司、帥臣。
自今臧否所部,必須總計一歲人數,不問已去、見在,就其中區别之。
或臧者朝廷已加擢用,亦須用臧之次者;或否者朝廷已行罷黜,亦須具否之次者。
其或臧否不當,必令具析以聞。
”诏:“除初到任人外,馀從之。
” 癸巳,金頒重修制條。
以吏部尚書張汝霖為禦史大夫。
甲午,罷諸路寄招軍兵三年,就揀軍子弟補其阙。
是春,召對楊甲,尋除太學錄。
甲獻書萬言,大略謂:“人主之職,不過聽言、用人,分别邪正。
而近歲以來,權幸用事,其門如市,内批一出,疑謗紛然,謂陛下以左右近習為心腹而不專任大臣,以巡邏伺察為耳目而不明用台谏。
今中外文武,半為權門私人,親交私一黨一,分布要近,良臣吞聲,義士喪氣。
至于民兵之害,兩淮百姓,如被兵火;西南諸戎,乘間出沒。
而馬政日急,高直厚币以驕戎心,臣恐陛下今日所少者,非特一馬而已。
又,有司理财,一切用衰陋褊隘之策,至于賣樓店,沽學田,鬻官地,而所主在獻羨馀,此風日熾,恐陛下赤子無甯歲矣。
” 赈忠、萬、恭、涪四州及鎮江府,複遣使淮南、江、浙赈濟。
夏,四月,甲辰,诏:“自今盜發,所在守帥、監司議罰;平定,有勞者議賞。
” 乙卯,諸路提刑文武臣通置一員。
癸亥,帝覽陸贽《奏議》,谕講讀官曰:“今日之政,恐有如德宗之弊者,卿等言之,無有所隐。
” 甲子,金主如金蓮川。
五月,丙子,谕宰相王淮等曰:“朕惟監司、郡守,民之休戚系焉,察其人而任之,宰相之職也。
苟選授之際,惟計履曆之淺深,不問人材之賢否,則政治之阙,孰甚于斯!今後二三大臣,宜體國一愛一民,一精一加考選,既按以資格,又考其才行,合是二者,始可進拟,夫然後事得其宜,用無不當。
故傳曰:‘為政在人。
’卿等其慎之毋忽!” 六月,壬寅,诏:“侍從、台谏各舉一操一修端亮、風力強明、可任監司者一二人。
” 甲寅,以汀、漳二州民為沈師所蹂踐,除其賦。
丁巳,同知樞密院事謝廓然緻仕,以周必大知樞密院事。
金右丞相緻仕石琚薨,谥文憲。
琚最為金主所知。
故事,内宴惟親王、公主、驸馬得與;一日,特召琚入,諸王以下竊語,心易之。
金主覺之,即語之曰:“使我父子家人輩得安然無事而有今日之樂者,此人力也。
”乃備舉近事數十,顯著為時所知者以曉之;皆俯伏謝罪。
金主嘗欲立元妃為後,以問琚,琚屏左右曰:“元妃之立,本無異詞,如東宮何?”金主愕然曰:“何謂也?”琚曰:“元妃自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