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一百四十八 【宋紀一百四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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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民間養蠶甚多,葉既艱得,又食濕葉,所以繭薄。

    孟子謂‘五畝之宅,植之以桑,勿失其時,則可以衣帛矣。

    ’誠哉是言也!” 癸酉,立郴州宜章、桂一陽一軍臨武縣學,以教峒民子弟。

     甲戌,诏經筵讀真宗《正說》。

    史浩進讀《正心篇》,論黃帝無為天下治,帝曰:“所謂無為者,豈宴安無所事事之謂乎?”浩又讀《剛斷篇》,至漢武帝知郭解能使将軍為言,其家不貧,帝曰:“武帝可謂洞照事情。

    ”浩又讀《大中篇》,論為政之道本乎大中,帝曰:“勿渾渾而濁,勿察察而明,即此理也。

    ” 五月,丙子,帝曰:“近日都下銷金、鋪翠,複行于市,可谕王佐嚴加禁戢。

    若有敗露,京尹安能逃責耶!朕以宰耕牛、禁銅器及金翠等事刻之記事闆,每京尹初上辄示之。

    ” 戊寅,诏:“監司、守令課勸農桑,以奉行勤怠為賞罰。

    ” 乙卯,芮煇言:“凡是集議,惟強有力者是從,不若令各為議狀。

    如論科舉,則禮部、秘書省、國子監官皆預之類。

    ”帝曰:“如此則廢集議矣。

    ”趙雄等言:“煇所論,乃漢所謂雜議也,恐不可從。

    ”帝曰:“今後遇事旋降指揮。

    ” 壬午,诏:“諸路轉運使趣民間補葺經界籍簿。

    ” 戊子,金尚書省奏:“招讨使完顔守能所犯兩贓,俱不至五十貫,應抵罪。

    節度使錫薩布應解見居官,并解世襲穆昆。

    ”金主曰:“此舊制之誤。

    居官犯除名者,與世襲并罷之,非犯除名者勿罷。

    ”遂著于令。

    守能杖二百,除名。

     辛卯,以久雨,減京畿及兩浙囚罪有差,貸民稻種錢。

     壬寅,以史浩為少師。

     是月,以讀《真宗正紀》終篇,賜宰執、侍讀、侍講、說書、修注官宴于秘書省。

     六月,己酉,诏放殿前司平江府牧馬草場二萬畝,聽民漁采。

     戊午,戶部言去年兩浙、江東、西、湖北、淮西旱傷,共檢收米一百三十七萬馀石,诏與蠲放。

    庚申,戶部乞撥還去年旱傷無收經總等錢二十六萬馀缗,帝曰:“可盡與之。

    ” 辛卯,罷諸路坊場監官承買。

     秋,七月,癸未,複以許浦水軍隸殿前司。

     永一陽一郡王居廣薨,追封永王。

     辛卯,賞監司、守臣修舉荒政者十六人。

    始定上雨水,限諸縣五日一申州,州十日一申帥臣、監司,類聚聞奏。

     丁酉,金樞密使趙王永中改判大宗正事。

    永中自以皇子解樞務,意頗不悅,太子謂之曰:“宗正之職,自親及疏,自遠及近,此親賢之任也。

    且皇子之尊,豈以官職閑劇為計耶!永中乃喜。

     己亥,金以左丞相圖克坦克甯為樞密使。

     先是克甯請緻仕,金主曰:“汝立功立事,乃登相位,朝廷是賴,年雖及,未可去也。

    ”既又與完顔守道并乞骸鼻,金主曰:“上相坐而論道,不惟其官,惟其人,豈可屢改易之耶!”至是克甯改樞密,金主難其代。

    辛醜,複以守道為左丞相,太尉如故,虛尚書令不置。

    谕守道曰:“宰相之位,不可虛曠,須用老成一人,故複以卿處之。

    卿宜悉此意。

    ” 是月,诏錄範質後。

     紹興府、徽州、嚴州大水,命赈之。

     除硃熹直秘閣;再辭,不許。

     著作郎兼國史院編修官呂祖謙卒。

     八月,丙午,谕雲:“朕緣久旱不雨,曉夕思所以寬恤,無事不在念。

    今且将諸路節次泛抛招軍并與蠲免。

    ” 庚戌,右丞相趙雄罷,為觀文殿學士、四川制置使。

     故事,蜀人未嘗除蜀帥,禦史王蔺論之,雄乞免,改知泸州安一撫使。

     壬子,帝谕侍從官王希呂等曰:“朕謂侍從之臣,當以論思獻納為任。

    今後事有過舉,政有阙失,卿等即宜盡忠極言,或求對,或入奏,務在于當理而後已。

    各思體此,稱朕意焉。

    ” 癸醜,以知樞密院王淮為右丞相兼樞密使。

    甲寅,以謝廓然同知樞密院事。

     丙辰,更後殿幄次為延和殿。

     壬戌,淮西運判趙彥逾,言本路歸正人約二千人馀,強壯者欲委官總轄教閱,以譏察其動息,帝曰:“歸正日久,皆能耕鑿居止,自安生業。

    若遽差官總轄,乃所以擾之不安也。

    ”不聽。

     戊辰,臣僚請自今歉歲蠲減,經費有虧,令戶部據實以聞,毋得督趣已蠲閣之數。

     初,趙雄在相位,有言其多私裡一黨一者,于是命大臣進拟,皆以名姓下一注本貫封人,遂為故事。

    已而陳岘為四川制置使,王渥為茶馬,制皆從中出;雄不自安,故乞外。

    雄既罷,蜀士在朝者皆有去志,王淮曰:“此唐季一黨一禍之胎也。

    ”乃于蜀士進遷數人,蜀士乃安。

     改除硃熹提舉浙東常平茶鹽。

    時浙東薦饑,王淮薦熹,即日單車就道。

     九月,辛巳,參知政事錢良臣罷。

    庚寅,以謝廓然兼權參知政事。

     以江、浙、湖北旱,出爵募民赈濟。

     冬,十月,辛酉,錄黎州戰殁将士四百三人。

     罷雪宴。

    先是年例賀雪即賜宴,以連歲荒歉艱食,故權罷。

     十一月,甲戌,臣僚言:“在法,諸因饑貧以同一居缌麻以上親與人若遺棄而為人收養者,仍從其姓,不在取認之限,聽養子之家申官附籍,依親子孫法。

    今災荒寒冷,棄子或多,請令災荒州縣,以上件法镂闆曉谕,使人人知之,則人無複識認之慮而皆獲收養矣。

    ”從之。

     辛卯,吏部侍郎趙汝愚言:“廣招徠之路,絕朋比之嫌,莫若用故事令侍從、兩省、台谏各舉所知若幹人,須才用兼備而未經擢用者,陛下以其姓名付中書籍記。

    候職事官有阙,則選諸所表,以次用之;其有不如所舉,則坐以誤舉之罪。

    ”诏如所請舉行。

     浚行在至鎮江府運河。

     己亥,赈臨安府及嚴州饑。

     浙東提舉常平硃熹入對,言:“陛下臨禦二十年間,水旱盜賊,略無甯歲,意進政之大者有未舉而小者無所系與?刑之遠者或不當而近者或幸免與?君子有未用而小人有未去與?大臣失其職而賤者竊其一柄一與?直諒之言罕聞而谄谀者衆與?德義之風未著而贓污者騁與?貨賂或上流而恩澤不下究與?責人或已詳而反躬者有未至與?夫必有是數者,然後可以召災而緻異。

    ” 又言:“陛下即政之初,蓋嘗選建英豪,任以政事,不幸其間不盡得其人,是以不複廣求賢哲,而姑取軟熟易制之人以充其位。

    于是左右私亵使令之賤,始得以奉燕閑,備驅使,而宰相之權日輕;又慮其勢有所偏而因以壅己也,則或聽外庭之論,将以一陰一察此輩之負犯而一操一切之。

    陛下既未能循天理,公聖心,以正朝廷之體,則固已失其本矣;而又欲兼聽士大夫之公言以為駕馭之術。

    則士大夫之進退有時,而近習之從容無間;士大夫之禮貌既莊而難親,其議論又苦而難入;近習便嬖側媚之态,既足以蠱心志,其胥吏狡猾之術,又足以眩聰明;恐陛下未及施其駕馭之術而先堕其數中。

    是以雖欲微抑此輩而此輩之勢日重,雖欲兼采公論而士大夫之勢日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