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一百四十三 【宋紀一百四十三】
關燈
小
中
大
西四監鐵錢額,每歲共鑄三十萬貫,江州廣甯監、興國軍富民監各十萬貫,臨江軍豐馀監、撫州裕國監各五萬貫。
壬申,帝曰:“近時民俗,多尚奢侈,才遇豐年,稍遂從容,則華飾門戶,鮮麗衣服,促婚嫁,厚裝奁,惟恐奢華之不至,甚非所宜。
今年豐登,欲使民間各務儲積,仍趣時廣種二麥,以備水旱之用。
” 乙亥,诏王炎赴都堂治事。
丙子,金主還都。
初,帝命選谏官,虞允文以李彥穎、林光朝、王質對,三人皆鲠亮,有文學,為時所推重;帝不報,而用曾觌所薦者。
允文、梁克家争之,不從,允文力求去。
戊寅,以允文為少保、武安軍節度使、四川宣撫使,封雍國公。
丁亥,金鄜州李方等謀反,伏誅。
己醜,賜虞允文家廟祭器。
允文入辭,帝谕以進取之方,刻日會師河南。
允文言異時或内外不甚應,帝曰:“若西師出而朕遲回,即朕負卿;若朕已動而卿遲回,即卿負朕。
”帝用李綱故事,禦正衙,酌卮酒賜之;即殿門乘馬持節而出。
冬,十月,丙辰,罷借諸路職田。
十一月,辛未,遣官鬻江、浙、福建、二廣、湖南分路官田。
甲戌,金主謂宰相曰:“宗室中有不任官事者,若不加恩澤,于親一親之道有所未廣。
朕欲授以散官,量予廪祿,未知前代何如?”左丞石琚曰:“陶唐之親九族,周家之内睦九族,見于《詩》、《書》,皆帝王美事也。
” 臣僚言:“在法,光祿大夫、節度使已上,既合定谥,議于太常,覆于考功,苟其人行應谥法而下無異詞,則以上于朝廷而行焉。
紹興間,以守臣捍禦,臨難不屈,死節昭著,而其官品或未該定谥,于是有特許賜谥指揮,故以定谥者給敕而以賜谥者給告。
近來請谥之家,卻有官品合該定谥,茲緣紹興指揮,辄經朝廷陳乞賜谥,不議于太常,不覆于考功,獨舍人命詞行下。
是太常、考功二職俱廢,而美谥乃可以幸得,此則法令之相戾者也。
大凡命詞給告,皆三省辟奉制宣行,列名于其後。
今特恩賜谥,禮命優重,冠王言于其首,而宰相、參政、給、舍并不入銜,獨吏部長、貳、考功郎官于後押字,殊不類告,甚非所以尊王命,嚴國家也。
況舍人掌詞命之官,猶不入銜,賜谥初不議于考功,乃亦押字,理有未安,此則制度之可疑者也。
請今後定谥、賜谥,一遵舊典;至于告命之制,亦乞令禮官、詞臣考尋舊章詳議。
”續中書後省、禮部、太常寺議上:“今後若有官品合該定谥,即仰其家經朝廷陳乞,下有司遵依定谥條法議谥,給敕施行。
如系守臣守禦,臨難不屈,死節昭著,并應得蘊德邱園,聲聞顯著條法指揮陳乞賜谥之人,或奉特旨賜谥者,即依紹興三年指揮,命詞給告施行。
”從之。
十二月,乙未朔,金命大理少卿張九思赴濟南鞫獄。
濟南尹劉萼,彥宗之子也,先為定武軍節度使,一婬一縱無行,所至貪墨狼籍,廉使劾之,故遣九思就鞫。
萼既就逮,不測所以,引刃自刺,不死。
诏削官一階,罷歸田裡,尋卒。
丁酉,金遣官及護衛二十人,分路選年二十以上、四十以下,有門地才行及善射者充護衛,不得過百人。
金冀州王瓊等謀反,伏誅。
戊戌,蠲兩淮明年租賦。
辛醜,金出宮女二十馀人。
甲辰,诏:“京西招集歸正人,授田如兩淮。
” 己酉,金樞密副使伊喇成罷。
辛亥,金诏:“金銀坑治,聽民開采,毋得收稅。
” 金禁審錄官以宴飲廢公務。
癸醜,金以殿前都點檢圖克坦克甯為樞密副使,兼知大興府事。
甲寅,命四川試武舉。
己未,金诏:“自今除名人子孫,有在仕者,并取奏裁。
” 是月,金德州防禦使文,以謀反伏誅。
文既失職,居常怏怏,日與家奴舒穆噜哈珠為怨言。
哈珠揣知其意,因言:“南京路明安阿庫哈珠、穆昆尼楚赫與大王厚善,果欲舉大事,彼皆願從。
”文信其言,乃召日者康洪占休咎,密以謀告洪。
洪言來歲甚吉,文厚謝洪,使家僮剛格以書币往南京約阿庫等,剛格見阿庫等,不言其本來之事,還,給文曰:“阿庫從大王矣。
”文乃造兵仗,畫陳圖,為反計。
家奴重喜詣河北東路上變。
遣人至德州捕文,文夜與哈珠等亡去。
金主謂宰臣曰:“海陵翦滅宗室殆盡,朕念太祖子孫,存者無幾,曲為寬假,而文曾不知幸,尚懷異圖,何狂悖如此!其督所在捕之。
”文亡命凡四月,至是被獲,伏誅;康洪論死,馀皆坐如律。
釋文妻,以其家财賜文兄子耀珠。
下诏曰:“德州防禦史文、北京曹貴、鄜州李方皆因術士妄談祿命,陷于大戮。
凡術士多務苟得,肆為異說。
自今宗室、宗女有屬籍者及官職三品以上,除占問嫁娶、修造、葬事,不得推算祿命;違者徒三年,重者從重治之。
” 金尚書省奏言:“河移故道,水東南行,其勢甚大。
可自河一陰一、廣武山循河而東,至原武、一陽一武、東明等縣,孟、衛等州,增築堤岸。
”從之。
是歲,劉珙免喪,複除湖南;過阙,言曰:“人君能得天下之心,然後可以立天下之事;能循天下之理,然後可以得天下之心。
然非至誠虛己,兼聽并觀,在我者空洞清明而無一毫物欲之蔽,亦未有能循天下之理者也。
”因引其意以傅時事,言甚切至。
帝加勞再三。
○孝宗紹統同道冠德昭功哲文神武明聖成孝皇帝乾道九年(金大定十三年) 春,正月,辛未,簽書樞密院事王之奇罷為淮南安一撫使。
癸酉,金尚書省言南客車俊等因榷場貿易誤犯邊界,罪當死,金主曰:“本非故意,可免罪發還,無令本國知之,恐複治其罪。
” 乙亥,以張說同知樞密院,戶部侍郎沈夏簽書樞密院事。
辛巳,以刑部尚書鄭聞簽書樞密院事。
壬午,诏曰:“夫部刺史之官,所以周行郡國,頒宣風化,總方略而一統類者也。
今則不然。
守土之官出于其部,監司之任,最為近而易察者也,而求其淩厲風節,建立事功,疾惡如仇,奉公不撓者,蓋僅僅而有焉。
甚則朋比苟且,訖無舉奏。
民瘼不聞于上,上意不孚于下,朕何望焉!繼自今,其悉乃心,毋冒于憲。
凡在厥位,明體朕懷。
” 己醜,樞密使王炎罷,為觀文殿大學士、提舉洞霄宮。
是月,中書門下省言:“福建鹽自來止是州軍分立綱數,自行般運出賣以辦歲計,近改為鈔法,聽從客販州郡緣住般賣,卻緻支用不足,切慮敷擾以為民害。
”诏:“罷鈔法。
諸州、軍綱鹽,并依舊分撥,官般官賣。
所有本司元借本錢一十萬貫,并已賣到鈔面錢一十九萬貫,并續賣鈔面錢,并拘收,赴左藏庫交納。
” 起居舍人留正言:“所修記注,自紹興十五年以後,多有未修月分,久之文字散失,所得疏略,愈難修纂。
請令二史将承受諸處關牒、施行政事并臣下所得聖語,随月編纂。
仍将紹興十五年以後未修月分,并修一月,并于次月上旬送付史官。
”從之。
閏月,丁酉,鄂州都統制吳挺,奏前任秦琪冒請馬料及朝廷降錢修造軍器,皆不堅利,所降錢琪辄營運自私,今已立式制造。
帝曰:“軍器不葺,錢乃自
壬申,帝曰:“近時民俗,多尚奢侈,才遇豐年,稍遂從容,則華飾門戶,鮮麗衣服,促婚嫁,厚裝奁,惟恐奢華之不至,甚非所宜。
今年豐登,欲使民間各務儲積,仍趣時廣種二麥,以備水旱之用。
” 乙亥,诏王炎赴都堂治事。
丙子,金主還都。
初,帝命選谏官,虞允文以李彥穎、林光朝、王質對,三人皆鲠亮,有文學,為時所推重;帝不報,而用曾觌所薦者。
允文、梁克家争之,不從,允文力求去。
戊寅,以允文為少保、武安軍節度使、四川宣撫使,封雍國公。
丁亥,金鄜州李方等謀反,伏誅。
己醜,賜虞允文家廟祭器。
允文入辭,帝谕以進取之方,刻日會師河南。
允文言異時或内外不甚應,帝曰:“若西師出而朕遲回,即朕負卿;若朕已動而卿遲回,即卿負朕。
”帝用李綱故事,禦正衙,酌卮酒賜之;即殿門乘馬持節而出。
冬,十月,丙辰,罷借諸路職田。
十一月,辛未,遣官鬻江、浙、福建、二廣、湖南分路官田。
甲戌,金主謂宰相曰:“宗室中有不任官事者,若不加恩澤,于親一親之道有所未廣。
朕欲授以散官,量予廪祿,未知前代何如?”左丞石琚曰:“陶唐之親九族,周家之内睦九族,見于《詩》、《書》,皆帝王美事也。
” 臣僚言:“在法,光祿大夫、節度使已上,既合定谥,議于太常,覆于考功,苟其人行應谥法而下無異詞,則以上于朝廷而行焉。
紹興間,以守臣捍禦,臨難不屈,死節昭著,而其官品或未該定谥,于是有特許賜谥指揮,故以定谥者給敕而以賜谥者給告。
近來請谥之家,卻有官品合該定谥,茲緣紹興指揮,辄經朝廷陳乞賜谥,不議于太常,不覆于考功,獨舍人命詞行下。
是太常、考功二職俱廢,而美谥乃可以幸得,此則法令之相戾者也。
大凡命詞給告,皆三省辟奉制宣行,列名于其後。
今特恩賜谥,禮命優重,冠王言于其首,而宰相、參政、給、舍并不入銜,獨吏部長、貳、考功郎官于後押字,殊不類告,甚非所以尊王命,嚴國家也。
況舍人掌詞命之官,猶不入銜,賜谥初不議于考功,乃亦押字,理有未安,此則制度之可疑者也。
請今後定谥、賜谥,一遵舊典;至于告命之制,亦乞令禮官、詞臣考尋舊章詳議。
”續中書後省、禮部、太常寺議上:“今後若有官品合該定谥,即仰其家經朝廷陳乞,下有司遵依定谥條法議谥,給敕施行。
如系守臣守禦,臨難不屈,死節昭著,并應得蘊德邱園,聲聞顯著條法指揮陳乞賜谥之人,或奉特旨賜谥者,即依紹興三年指揮,命詞給告施行。
”從之。
十二月,乙未朔,金命大理少卿張九思赴濟南鞫獄。
濟南尹劉萼,彥宗之子也,先為定武軍節度使,一婬一縱無行,所至貪墨狼籍,廉使劾之,故遣九思就鞫。
萼既就逮,不測所以,引刃自刺,不死。
诏削官一階,罷歸田裡,尋卒。
丁酉,金遣官及護衛二十人,分路選年二十以上、四十以下,有門地才行及善射者充護衛,不得過百人。
金冀州王瓊等謀反,伏誅。
戊戌,蠲兩淮明年租賦。
辛醜,金出宮女二十馀人。
甲辰,诏:“京西招集歸正人,授田如兩淮。
” 己酉,金樞密副使伊喇成罷。
辛亥,金诏:“金銀坑治,聽民開采,毋得收稅。
” 金禁審錄官以宴飲廢公務。
癸醜,金以殿前都點檢圖克坦克甯為樞密副使,兼知大興府事。
甲寅,命四川試武舉。
己未,金诏:“自今除名人子孫,有在仕者,并取奏裁。
” 是月,金德州防禦使文,以謀反伏誅。
文既失職,居常怏怏,日與家奴舒穆噜哈珠為怨言。
哈珠揣知其意,因言:“南京路明安阿庫哈珠、穆昆尼楚赫與大王厚善,果欲舉大事,彼皆願從。
”文信其言,乃召日者康洪占休咎,密以謀告洪。
洪言來歲甚吉,文厚謝洪,使家僮剛格以書币往南京約阿庫等,剛格見阿庫等,不言其本來之事,還,給文曰:“阿庫從大王矣。
”文乃造兵仗,畫陳圖,為反計。
家奴重喜詣河北東路上變。
遣人至德州捕文,文夜與哈珠等亡去。
金主謂宰臣曰:“海陵翦滅宗室殆盡,朕念太祖子孫,存者無幾,曲為寬假,而文曾不知幸,尚懷異圖,何狂悖如此!其督所在捕之。
”文亡命凡四月,至是被獲,伏誅;康洪論死,馀皆坐如律。
釋文妻,以其家财賜文兄子耀珠。
下诏曰:“德州防禦史文、北京曹貴、鄜州李方皆因術士妄談祿命,陷于大戮。
凡術士多務苟得,肆為異說。
自今宗室、宗女有屬籍者及官職三品以上,除占問嫁娶、修造、葬事,不得推算祿命;違者徒三年,重者從重治之。
” 金尚書省奏言:“河移故道,水東南行,其勢甚大。
可自河一陰一、廣武山循河而東,至原武、一陽一武、東明等縣,孟、衛等州,增築堤岸。
”從之。
是歲,劉珙免喪,複除湖南;過阙,言曰:“人君能得天下之心,然後可以立天下之事;能循天下之理,然後可以得天下之心。
然非至誠虛己,兼聽并觀,在我者空洞清明而無一毫物欲之蔽,亦未有能循天下之理者也。
”因引其意以傅時事,言甚切至。
帝加勞再三。
○孝宗紹統同道冠德昭功哲文神武明聖成孝皇帝乾道九年(金大定十三年) 春,正月,辛未,簽書樞密院事王之奇罷為淮南安一撫使。
癸酉,金尚書省言南客車俊等因榷場貿易誤犯邊界,罪當死,金主曰:“本非故意,可免罪發還,無令本國知之,恐複治其罪。
” 乙亥,以張說同知樞密院,戶部侍郎沈夏簽書樞密院事。
辛巳,以刑部尚書鄭聞簽書樞密院事。
壬午,诏曰:“夫部刺史之官,所以周行郡國,頒宣風化,總方略而一統類者也。
今則不然。
守土之官出于其部,監司之任,最為近而易察者也,而求其淩厲風節,建立事功,疾惡如仇,奉公不撓者,蓋僅僅而有焉。
甚則朋比苟且,訖無舉奏。
民瘼不聞于上,上意不孚于下,朕何望焉!繼自今,其悉乃心,毋冒于憲。
凡在厥位,明體朕懷。
” 己醜,樞密使王炎罷,為觀文殿大學士、提舉洞霄宮。
是月,中書門下省言:“福建鹽自來止是州軍分立綱數,自行般運出賣以辦歲計,近改為鈔法,聽從客販州郡緣住般賣,卻緻支用不足,切慮敷擾以為民害。
”诏:“罷鈔法。
諸州、軍綱鹽,并依舊分撥,官般官賣。
所有本司元借本錢一十萬貫,并已賣到鈔面錢一十九萬貫,并續賣鈔面錢,并拘收,赴左藏庫交納。
” 起居舍人留正言:“所修記注,自紹興十五年以後,多有未修月分,久之文字散失,所得疏略,愈難修纂。
請令二史将承受諸處關牒、施行政事并臣下所得聖語,随月編纂。
仍将紹興十五年以後未修月分,并修一月,并于次月上旬送付史官。
”從之。
閏月,丁酉,鄂州都統制吳挺,奏前任秦琪冒請馬料及朝廷降錢修造軍器,皆不堅利,所降錢琪辄營運自私,今已立式制造。
帝曰:“軍器不葺,錢乃自